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
湛山倓虛大師著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序
解經有解經之規矩者。正軌也。解經難於澈底。澈底矣而又能盡合正軌。此難之尤難者也。金剛經乃出世法中最徹了之經。從來解是經者。奚啻數百家。求其徹了毫無疑義。已甚難矣。今者湛山倓公晚年有最後講義。其於金剛的旨不惟徹了無餘。而又最合解是經之規矩何者。如來說經體例不一。金剛經有金剛經之體例。其規矩與他經不同也。夫出世大法。究其奧義。揭其真旨。備具於方等部中。從此真旨大明。奧義盡顯。學者依其中各類門徑。皆能深入。此固最大一階級也。此一級之後。欲使人直達彼岸。必須不待推尋。不假思索。當前直了。亳無留滯之累。則般若是也。而金剛經又乃般若之髓。故解是經者。亦宜不待推尋。不假思索。當前即達。了無遺餘。乃為解此經之正軌也。要之眾生。以有諸根。則頓起妄見。有妄見則有相。有相則有名有法。心著於相。心著於法。是謂之住知。其為心之自造。則相本非相。法本無法。無相無法。著無可著。從何有住。無相無住。則一切言說。皆空名耳。故自三千大千世界。以至無盡虛空。與夫小乘四果。大乘菩薩。以及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既云無相無住。則豈復有得失之累哉。故雖遍度一切眾生。亦空名而已。故是經篇末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也。倓公之解是經。亦逐層演講耳。而不待推索。自達彼岸。余慨今世之人。務求自見。解經惟恐不新。存此一念。而經旨已句句隔閡。遂成聖教之大累。今此講義。不惟不求自見。且不欲多引一說。且不欲自生一解。且不欲自作一語。世方求新。而我只用古德恒言。不擇淺深。信手拈來。皆無相。如來大法。澈底圓現。此既為解是經之正軌。而挽救末世頹流。亦足為洪波砥柱也。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中秋任邱劉培極序於北平故都
自序
佛說般若經時。純是發明世界物質、與世人知見、本具之原理。知見者、人心也。物質者、環境也。此心與境。不即不離、究竟不可思議。本來無始終、無內外、無先後、無生滅、無一異之別、無空有之分。乃心外無境、一心一切心故。境外無心、一境一切境故。大而無外、一大一切大故。小而無內、一小一切小故。大能容小、小亦能容大、隨眾生心、循業發現。此種心境。豎窮三際、橫遍十方、充滿一切處、而一切處、無非心境、此之謂圓理也。而世人不察不信、此□大之造化、乃人人本具之事業。舍此用之無禁、取之不竭、之原理。而拘泥於現前、六根、六塵、六識之陋習。造諸惡業、受苦無休、淪在業海之中、不知出離、反求其值、哀哉、或問、云何無始終。答曰、終始相成、如環無端。任何智人、不能說清、從何為始、從何為終。若能指出、固定之始終、則始終即非圓理。云何無內外。內外乃對待名詞、如內城在院外、外屋屬宅內。若有定處、即非圓理。云何無先後。先後乃比較名詞。如後後可作前前。若有定名、則非圓理。云何無生滅。生滅乃世人偏計。一切法本來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不滅者、亦復如是。云何無一異之別。以一即是異、異即是一、如一人有四肢百骸之異、而四肢百骸、只一人故。一樹有千枝萬葉、而千枝萬葉、只一樹故。豈可分別孰一孰異。云何無空有之分。以真空即是妙有、妙有即是真空故。真空即是妙有者。且如人心之知見、視之不得見、聽之不得聞、嗅之非香、嘗之無味、非物可觸、非想可知、故曰真空。然真空非同斷滅、以其有能力故。對於物質、則能見能聞、能嗅能嘗、能覺能知。既非斷滅、故曰妙有。妙有即是真空者。且如植物菊花、有若干種類。其形色妍美、有千奇百異。而奇異之巧妙、從何而有。世人多推之於造物主宰、是誰見共造、又造物主宰、由何而有、則皆無實據。究竟考其實據、皆歸不可思議、故曰妙有。然妙有不能久住、以其性無常故。是由緣生無性、當體即空、如是性空、故曰真空。以佛法所說、世法為據、乃謂無空有之分也。以此數端作例、推及世界一切法、莫不如是。如來說法、破世人之迷情者、曰般若也。所謂般若者、即心地明白圓理之謂、果能明白、即無無明、無明者、乃執始終。內外等、以為實有一定、故做諸業。若無無明、即不造業、不造業即不受苦、此如來出世之本懷也。此經大旨、唯在離相、無住、無法、乃消滅惑業苦故。所謂離相者、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以離相故、成就解脫德、消諸業也。所謂無住者、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生無所住心、以無住故、成就般若德、破諸惑也。所謂無法者、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又得果無法、得記無法、度生無法、嚴土無法、達我無法、色相言說無法、生佛無法、空有無法、去來無法、一多無法、諸見無法、以無法故、成就法身德、脫諸苦也。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凡經中類是之文、皆是顯此圓理。求解者、應善會之、庶不負如來出世之本懷耳。倓虛二十年來、為學人解說是經、凡十餘次。茲舉歷次講稿、約為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先之以總說、欲覽者、得此經之大旨。次之以本文、欲覽者循序而漸進。中間孰為稱引舊說、孰為獨抒己見、不暇一一標明。要之期於求是而已。雖然自以為是、未必是也。尚望海內善知識、有以教之。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十一月倓虛自序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總說
此經、以法相譬喻為名稱。以法即無法為實體。以無著住為宗旨。以離名相為力用。以熟酥喻為教相。凡講一切經、必先出名稱、以假名能詮實體故。體後必先明宗旨、以宗旨能趣實體故。宗後必須辨力用、以力用能修因剋果、果上行因故。用後又須判教相、以教有權實之分故。此五重玄義、不可不知也。所謂玄義者、由玄門入妙理之謂也。云何名玄、謂了不可得。故經云、我於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者、是謂之玄也。云何名妙、謂不可思議。故經云、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者、是謂之妙也。佛說一大藏教、無非談玄論妙而已。蓋人之心、有五重之分、一粗心、二細心、三微心、四玄心、五妙心。粗細二心、為六道輪迴之種子。微玄二心、為三賢菩薩、四果聖人之真因。唯一妙心、乃為成佛之本因。佛說此般若經。以微玄二心為方便、引入妙心為本懷。故掃三心、非四相、為菩提心之要務。所謂三心者、過去心已去、現在心不住、未來心未到、三者皆非實有、純是偏計妄執、故須掃之。所謂四相者、我相、人相、由相待假而立、眾生相、由因成假而立、壽者相、由相續假而立、四者純由三假而立、本非真實、故應非之。三心代表一切妄心、故掃之即成了不可得之玄心。四相內攝諸相、及俱生我法二執、非之即成不可思議之妙心。所謂破處即是顯處。若不掃此妄心、何處覓得真心。若不非此四相、何處尋求實相。思之思之。而一卷般若經之正義得矣。茲將五重玄義、述之於左。
一釋經題。此經以法喻為名。金剛者、譬喻也。其體堅固、譬實相般若、喻永無變壞之義。其用鋒利、譬觀照般若、喻能看破我法二執之義。其相光明、譬文字般若、喻由文字、能明諸法性空之義。若明文字性空、則我法二執無住腳之處、若破我法二執、則法怯皆成實相。此堅利名三者之義、唯一般若耳。般若、梵語之法相、譯言妙智慧。妙者、不可思議之略稱、為十法界之圓理。能觀此理者、即是開佛知見之真修、超九法界中鉅細眾苦之海、到彼佛界中安樂之岸。梵語波羅密、屬法相兼喻、華言到彼岸也。此七字為此經之別名。別名者、專用之名也。經之一字、為通名、凡佛所說皆名為經。梵語謂之修多羅、含義甚多、今但譯之曰經。經者常也、謂經常之道。又經者徑也、為修行成佛之路徑也。
二顯經體。此經以法即無法為實體。所謂法者、乃十法界之一切心法、色法、及詮解般若所立之名相也。所謂法即無法者、以諸法性空故。云何諸法性空、以諸法皆屬因緣所生、緣生者、無自體性、故曰性空。或問、既曰性空、云何為此經之實體。答曰、善哉是問。須知一落言詮、即成偏見。何以故、以執一、而必捨一故。若執其法、為實體者、則必捨無法之非體。若執無法、為實體者、則必捨其法之非體。豈知但執其一者、皆非實體也、故強言之、以法即無法、為實體也。再強以往返俱言、法則無法、無法即法、亦似近於實體耳。或曰、云何強言之、又似近於實體耶。答曰、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凡言實體者、皆是曲引旁徵、言外思義、以顯實體、而言語思想、所不能及。故曰、不可思議。又曰、開口便錯、舉念即乖、必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方得實體現前。是以必須淨心、方識淨心、一落言思、即成過謗。故曰、離四句之過。絕百非之謗、方能會到實體。何以故、若說有法、即是增益之過。若說無法、即是減損之過。若說亦有亦無法、即是相違之過。若說非有非無法、即是戲論之過。雖將四句之過、改辯百句、亦認為非、亦屬謗法。故經云、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何以故、法以因緣說故。若有四種成就利益之因綠、(亦名四悉檀)、說有亦可、說無亦可、說亦有亦無、乃至非有非無、皆無不可。所謂成就四種利益因緣者。一者世界、為成就歡喜益。二者為人、為成就生善益。三者能治。為成就破惡益。四者第一義、為成就入理益。若非成就、此四種因緣、便無可說之餘地。在不可說處、討得個消息、方是般若經之實體也。
三明經宗。此經以無著住為宗旨。宗旨者、趣向之義、趣向之含義有二、有能趣之智、與所趣之境。此經既然以法即無法為體、此體即所趣之境。至若能趣之智、當然以不住一切法為宗。略言之、故曰、無著住為宗也。故經中略釋無住云、菩薩於法、應無所住。又廣釋歷明無住云、不入聲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云云。所謂不入者、即不住之義、非避之之謂。乃在明了諸法性空、不起沾染、為能觀智、自能達到般若實體。故以無住之智、為能宗之旨。四辨經用。此經以離相為力用。力用有二。一者、由因剋果之力用。二者、果上行因之力用。所謂力用者、乃能力、威力、作用、受用也。能力作用、多屬於因。威力受用、多屬於果。所謂離相者、非泯滅一切法之謂、乃即一切法、離一切相也。故經中略釋離相云。所有一切眾生之類、乃至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若菩薩由因剋果、唯憑化度眾生、以眾生為體性、能去分別之相。用四攝法行法忍力、而得解脫。合於無住、共趣般若實體。成就三德秘藏也。
五判經之教相。如來所說一代時教、結集為經、共有五時八教之分。五時者。所謂一華嚴時、二阿含時、三方等時、四般若時、五法華、涅槃時。八教者。分二種四教。一化儀四教、二化法四教。化儀四教者、謂教化之儀軌、如醫病之藥方。一頓教、示以頓超直入之方、二漸教、由淺入深、三秘密教、一會聞法、互不相知、四不定教、說大乘法、領會小乘、說小乘法、領會大乘、以領會不定故、故名不定教。化法四教者。謂教化之實法、如醫病之藥味。一三藏教、以小乘鈍根、我執堅固、及執我所、謂為實有。乃就經律論三藏而立教、故說生滅四諦。二通教、通前藏教、為小乘之利根、通後別圓二教、為大乘之初門、乃說無生四諦。三別教、與前藏通二教不同。與後圓教亦不同。乃分別種種次第、發明十法界之因果、故說無量四諦。四圓教、將藏通別三種權教、融成一實教、無欠無餘、圓融無、故說無作四諦。所謂判教者。乃判別一經之教義、屬於何時何教者也。此金剛般若經、乃佛第四時所說、屬於化儀、漸教中之漸後。漸後之說、帶二權說一實、比第二時漸初、阿含經之藏教、純權無實者、固為高出其上。比第三時漸中、方等經內之藏通別圓、三權一實教較深。以去藏教之權、留通別二教之權、作般若中、入圓教實理之前方便。故曰帶二權說一實也。此經之教義高深、唯次於華嚴、法華、涅槃。以華嚴唯帶別教一權、謂之一權一實。而法華、涅槃、無權巧方便、乃純實無權。故曰、次於此三經也。以五味判教、為第四時之熟酥味也。
此經、有九種譯本。今用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所譯。姚秦為五胡十六國之一、亦稱後秦。標其姓者、所以別符氏之前秦、乞伏氏之西秦也。三藏者、法師之尊稱、因深明經律論三藏之義理、譯成華文、以利益此方人民、故稱三藏、彰其智得也。法師者、為世人之法則模範、能導世人、脫離苦海、同登彼岸、故名法師也。鳩摩羅什、乃法師之姓名。譯華言曰童壽、謂童年有耆德也。其父、名鳩摩羅炎。原印度人、遊龜茲國、國王慕其道高學博、因以妹妻之、生法師。詳見本傳不贅。
本經講義中所指若干分者。以昭明太子三十二分為標準。稱序正流通三大分者。乃依道安大師之說。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第一分、為序分。而第一節、為序分中之通序。乃集經人、承佛遺囑、凡佛所說之經、通照此儀式序起。故曰通序。蓋謂如是金剛般若波羅密經、是我阿難、親從佛口所聞。一時間師資道合、機教相扣。釋迦牟尼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中(祇陀太子捨樹給孤長者施園)共與大比丘僧常隨眾、一千二百五十人、俱都在座。古德解此、稱為六種成就。如是謂信成就。我聞謂聞成就。一時謂時成就。佛者謂說法主成就。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謂處成就。與大比丘眾等、謂眾成就。如是為信成就者。以佛如是說、阿難如是述、教人如是信、即信此如是而已。何以故。佛說法四十九年、唯令眾生如是信、如是解、如是修、如是證、如是為究竟耳。如是二字、雖屬偏計之言、而能使人顧名思義、有必信之可能。何以故、有事理可憑故。蓋如者、乃事理性相之都稱。故法華經、方便品中。說如中本具之一切事理名相、其大綱有十。所謂十者、曰、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也。雖有此十法分別、皆從無分別之如中而來。故曰、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此十大綱領、乃世俗所承認之名實、無一不從如中來者、故如來為佛號之通稱。如是信解修證、一法即是十法、十法即趣一法。若缺一法、而十法皆不成就。何以故、以離相無性故、離性無體故、乃至離因緣無果報故。縱經屑微事理名相、而必成天然之本末。此十法顯然非一、而俾人悟之、竟成非異、終歸於不即不離、故謂之究竟平等、不可思議、皆如是也。以如無異相故。如是推窮、必能斷疑生信、俾人人種成佛之因、是其本旨、故曰信成就也。此一卷經、展轉審問詳說、無非發揮如是而已。我聞、為聞成就者。聞有能聞所聞之義。所聞者、乃佛親證現量境、親見而說如實之法。不同世界哲學之研究、格致之化驗、文學之編輯也。能聞者、乃尊者、以修多生之聞慧、接受無遺。如法如說、令現在未來一切眾生、皆聞佛法、利益均沾。故曰聞成就也。一時、為時成就者。印度彼時、列國不能統一、無曆可遵、又天龍八部鬼神、各界時間不同、無所適從。此一時、乃師資道合、機教相扣、不失其時。故曰時成就也。佛為說法主成就者。乃指釋迦牟尼佛而言。佛者、覺義、謂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也。法界眾生、因聞佛所說之法覺悟、依教奉行者、皆已離苦得樂。共尊為天人之師。故曰說法主成就也。又釋迦牟尼者、梵音也。譯華言曰、能仁寂默。能仁者、謂感而遂通。寂默者、謂寂然不動。在舍衛國等、為處成就者、謂一成就、永遠成就。佛說法之處、大有因緣所在、豈偶然哉。雖佛不說法時、而天龍八部、亦時時護持、如佛塔廟。若天台智者大師、證初旋陀羅尼時、見靈山法會、儼然未散、足證非虛。凡見凡境、聖見聖境、妙境難量、故曰處成就也。與大比丘眾等、為眾成就者、乃如來示現之正因緣。以前之五種成就、皆為成就此一種也。佛有四眾弟子、一發起當機眾、如此經須菩提等。二常隨眾、如迦葉波等。三影響眾、如法身大士、及天龍八部等。四結緣眾、如薄福眾生、今無證悟之益、而結見佛聞法之因緣、作未來得道之因緣者。又千二百五十人俱者、專表常隨眾之人數。迦葉波弟兄三人、師資共一千人。舍利弗、及目犍連、師資共二百人。耶舍長者子、師資共五十人。略去鹿園五比丘、諒都在座。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一節文、為序分中之別序。別序者、述此經之特別因緣、與他經不同之故也。凡佛說法、必以因緣成熱方說。此經法會所起、因佛食時、著衣持乞食還等。方引起須菩提尊者、發明心地。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時者、謂佛敷座而坐之時。長老、謂德臘俱高、為僧眾之長老者也。須菩提、華言空生、為佛弟子。於常隨眾中、隨佛二十餘年。今在大眾之中、一眼覷透、佛之本懷。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具請法之儀式。乃對佛言道、希有世尊。此一句讚言、是一經發起之本。如來之本懷、唯欲眾生共成佛道。自成道說華嚴經、度脫大成善根成熟者雖廣。唯小乘根性、於此法會、不見不聞、若聾若啞。佛本同體悲心、不棄小根、至鹿苑、度憍陳如、五比丘等、說阿含經、生滅四諦法門、俯就眾生、純權無實。諸弟子等、以出世禪定、多證阿羅漢道。經十二年之久、始說方等經、俾其小向大、對三權教、說一實教、四教並談。八年之久、方說般若經、付囑諸弟子、轉教菩薩、發菩提心、度化眾生。諸弟子等、不知利人、即是自利。故時有退習者、而如來隨時俯就之婆心、無人領會。突有須菩提、機綠成熟、在佛穿衣吃飯、出入往還之間、一眼覷破、佛家大怯、原來如是、豈有些許外事、眾生自擾擾耳。遂讚曰希有世尊、謂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不過轉轉教化發菩提心、度化眾生、淨信如是而已。若善男子善女人、體佛本懷、發菩提心者、應用何法、常住不退。一旦退習、應用何法、降伏退心。佛俯就眾生、三十餘年之
久、未得暢其本懷。今得須菩提、一言道出、欣慰之至。故讚許之、曰、善哉善哉、意謂善知我心、善於請問、乃善之尤善者也。遂呼之曰、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此聞其知心之言、故重述而深許之曰、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此正許其問端、就端開示之際、被須菩提應聲、唯然世尊、願樂欲聞、一言隔斷。故佛又重告須菩提云云。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溼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若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數無量。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先略答、第二問題、降伏退心、須要脫離分別諸相。諸相雖多、總不出十二類眾生、賅括已盡。故告須菩提、與發心諸菩薩、及大道心多勝行菩薩、曰、應如是降伏其退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皆由妄想而成。按楞嚴經、若卵生者、卵惟想生、如魚鳥龜蛇之類、因飛沈亂想、和合氣成。若胎生者、胎因情有、如人畜龍仙之類、因橫豎亂想、愛情滋染而有。若溼生者、溼因合感、如含蠢蠕動之類、乃翻覆亂想所成。若化生者、化以離應、如轉蛻飛行之類、此屬新故亂想所成。若有色者、休咎精明、有色之可見者、乃精耀亂想所成。若無色者、空散消沉、無色之可見者、乃陰隱妄想所成。若有想者、神鬼精靈、乃罔象虛無妄想所成。若無想者、精神化為土木、為枯槁妄想所成。若非有想者、如蒲蘆等、異質相成、因合妄而有。若非無想者、如土梟等、負塊為兒、子成父母俱遭其食、此因怨害妄想而有。略去非有色非無色二類、類推可知。總屬妄想非實、故須離此諸相、度化一切眾生、無非令其明了如是而已。涅槃者、譯滅度、義謂滅盡妄想、度脫諸相。無餘者、乃為滅度妄想諸相、無餘也。總而言之、我既發菩提心、我應使一切眾生、入無餘之滅度中。雖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乃分內之事。以真諦審之、緣生無性、當體即空、故曰、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若有所度之眾生、即屬人相。能度之菩薩、即屬我相。人我之別、即屬眾生相。以此我人眾生成常見、即屬壽者相。若有四相、不能解脫、根本上即非發菩提心之菩薩、則不足論其退矣。是故欲降退心、先須解脫一切眾生、種種分別之相。此第三分、乃如來略答降心竟。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此答第一問、應以何法、能常住菩提心。復次者、又次答之義。佛呼須菩提、而告之曰、既發菩提心、應行菩提道。菩提者、佛果也、菩薩道者、佛因也、以因方能果。菩薩者、具自覺、覺他之義。所行菩薩道者、乃六道萬行是。法者、乃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是。自覺者、乃覺悟非六度不能度脫六蔽。度六蔽者、一布施、度慳貪之蔽。二持戒、度汙染之蔽。三忍辱、度瞋患之蔽。四精進、度懈怠之蔽。五禪定、度散亂之蔽。六智慧、度愚癡之蔽。此六蔽由六塵所生、若住一塵、則六蔽叢生。故曰、菩薩於六塵之相、應無所住、行於六度布施。若欲度六蔽、復住六塵之相、則反助六蔽之因、如水灌漏雨永無平滿之時。故曰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乃耳提面命、不住於相。又徵起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繼恐聽者、等諸泛言、不知注意。遂乎尊者而告之曰、其不可思量之福德、於汝心意之中、以為如何。汝觀東方虛空可思量不、答言本不可思量、故曰、不也世尊。又曰、豈只東方一邊之虛空、不可思量而已哉、乃如十方之虛空、亦皆不可思量、菩薩無住相布施之福德、亦復如是十方虛空之不可思量也。既知無住布施、有如是之福德。則菩薩欲菩提心常住、無有別法。但應如是所教、無住之法、而住之爾。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前文佛已略言、降心須離相、不降而自降。住心須無住、不住而自住。但不知當機與大眾、能否究竟領會、故測驗之曰、可以身相見如來不。意謂可以現在之丈六身、三十二相、為見究竟之如來不。須菩提、雖領離相之義、而未究竟、故答曰、不也世尊。意謂不可以現在之丈六身、三十二相、為見究竟之如來。又自解釋曰、何以故、如來所說之身相、乃指究竟之清淨法身、諸法實相而言。非謂此應化之丈六身、比丘相也。如來聞其所答、雖非究竟、已有入處、欲導其深入、故先縱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固也。但無此身相、及亦有亦無、乃至非有非無、種種諸相、亦須非之、離之、即是親見清淨法身、諸法實相之如來也。佛有三身、以法身為究竟。法身乃一切眾生本具之性理、名毗盧遮那佛者是。若眾生發菩提心、由因剋果、謂之圓滿報身、乃華嚴會上、名盧舍那佛者是。再以果上行因、全體起用、應機化導者、謂之百千萬億應化身、乃中印度、大權示現之釋迦牟尼佛者是。毗盧遮那、譯華言、曰遍照一切處。義謂豎窮三際、橫遍十方。盧舍那、譯華言、曰淨滿。義謂清淨圓滿、無復染汙。釋迦牟尼、譯華言、曰能仁寂默。義謂寂然不動、感而遂通。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佛既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致須菩提疑問。遂啟世尊、曰、信如是也、頗有眾生、得聞如是現在之言說、及將來流通之章句、能生起實在之信心不。佛曉之曰、莫作是說、無論如來現在、即如來滅後、後五百歲、如有持淨戒、修福德者、於此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之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善根殊勝、不只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之、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若見諸相非相之章句、由聞而知、由思而修、由修乃至一念相應、而生淨信者。須菩提、應知是人、即登六根清淨位。雖未達分證佛果、已去之不遠。而證相似佛位、則如來之清淨法身、現前一念悉知。如來之諸法實相。現前一念悉見。是諸一念淨信之眾生、得如是與佛相似之位、可謂無量福德矣。何以故、是諸一念淨信之眾生、既知諸相非相、當然無復再起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之俱生我執、與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之俱生法執矣。何以故、一相若起、諸相皆彰。若取一相、則四相皆起。以有能取之心、必有所取之相、能所對待、即屬人我之相。人我緣起、即屬眾生之相。我人眾生相續不息、即壽者之相。故曰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故以心外執取法相、有所取之相、必有能取之心、故曰、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乃徵起專在執取之非、莫說執法、縱其若取非法相、亦為四相之本、亦著我人眾生壽者。於是結成諸相非相之義、曰、是故不應取法相、亦不應取非法相也。以是義故、豈只今日言之、如來常說此離相之法、謂汝等比丘、須知我所說之法、譬如舟筏、渡人過河、到岸即應捨筏。說法亦復如是、本為明心見性、若得見性、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則更應捨之。所謂無有一法當情也。噫、但能捨離諸法相、離相即曰見如來。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佛恐當機者、反法會大眾、聞此諸相非相之義、誤認諸相非相即成如來之佛相。遂執所說之法、以為佛法者。欲示諸相非相之所以然、免其誤會。遂呼須菩提、而雙問之曰、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已領佛意、遂雙答曰、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由須菩提之答意、足以發明佛證之果、佛說之法、皆要離相。若離世間諸相即成佛相、若執佛相、必成世間相矣。佛所證果要離相、佛所說法亦要離相。故雙答佛果、及所說之法、皆無定法。何以故三字、乃徵起之詞、佛果不可執取、佛說之法亦不可執說。以法即非法、而非法亦即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三賢四聖、皆以無為大法、而有離相精粗之別。如凡夫、執有法相。二乘聖人、執非法相。三賢菩薩、執非非法相。佛乃一法不執。名無為法。此之謂離相精粗之差別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愒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佛知眾生著相已久、今聞廣說降心離相之法、難免起斷滅之想、及無希望之心。豈知離相、即是顯性、離相者、乃背塵也、顯性者、合覺也、諸佛證果、唯是覺道圓成、而覺道圓成之法、唯離一切相而已。佛將此離相法要、引事況勝、此法要、乃成佛之福德性、不可忽也。於是引世間之事實、問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甯為多不。須菩提、已領佛意、故答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之相、即非福德性也、是故如來以福德相為問、而說甯為多不。佛聞須菩提、已領本意、遂以之比況、離相福德性之殊勝。乃曰、若復有人、於此經中接受行持、雖少至四句偈、或三句、二句、一句、為他人解說、離相之要旨、以合覺性。其福德性、勝彼福德相多多矣。何以故、知一切諸佛之果、及諸佛所修菩提之法、別無他法、皆從此離相經中產出。須菩提、更要知離相之法。不分尊卑、不論親疏、不擇時間、不問處所、任何環境、任何玄妙、隨見隨離、隨說隨掃。雖現在所謂佛果佛法者、亦須離之、謂之即非佛果佛法可也。由第五分、至此第八分、乃佛廣示離相、以答降伏其心。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佛答降心離相已、又廣示無住、以答菩提心常住不退之法。大凡不執住之理、小乘不異。但小乘僅知心理一面、故證偏真小果、而不知事實、同時心理本具、皆要不住、方是大乘。須菩提等、本是小乘、已證四果聖位。受佛引導、於方等時、已經小向大。今在般若時、又機緣成熟、覷破現量實際、體佛本懷、欲偕同大眾、轉教菩薩、故發此請。佛恐其不徹究竟、畏難不前、故於小乘四果、逐位審問。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果、謂入聖人之法流、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為證。設起已得勝果之念、即住法塵、便非聖果。就此一問一答、可知須陀洹果、雖證初果、不著初果之念、無論大乘小乘、所證之果、唯以斷惑淺深多寡而分。深微迷惑、曰無明惑、有四十二品、唯大乘登地菩薩能破之。多廣迷惑、曰塵沙惑、以如塵沙之多而得名、唯三賢化導菩薩能破之。麤淺迷惑曰見惑、有八十八使、小乘初果聖人、即須陀洹、能頓破之。自初果至四果、佛一一審、藉以發明差別、能知本無難行之事。菩提心自然常在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最少之迷惑、曰思惑。有三界九地之分。每地九品、共八十一品。第二果聖人、僅破欲界六品思惑。梵語名為斯陀含、華言一往來果、謂一往天上、一來人間、此一番生死未了、故來欲界受生死。合前破之、三界八十八使見惑、及今破之、欲界六品思惑、而證此位。就此一問一答、可知斯陀含、雖證二果、不著二果之念。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又三果聖人、再破欲界後三品思惑。梵語名為阿那含、華言不來果、謂不來欲界受生死也。乃合前初二果、共破三界八十八使見惑、及欲界九品見惑、所證之位、就此一問一答、可知阿那含、雖證三果、不著三果之念。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味。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第四果聖人、梵稱阿羅漢、華言不生、謂不在六道輪迴、受生死也。完全破盡、三界八十八使見惑、九地八十一品思惑、方證此位。就此一問一答、可知阿羅漢雖證四果、亦不著四果之念。大凡小乘聖人、通以破除迷惑、不起著住之念、而證果位。再發菩提心、行菩提道、教導眾生、亦能不作著住、便證大乘。故層層質問、以得須菩提、無住之確證。遂曰、佛說我得無諍三味、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雖佛如是證明、我亦不作是念。我若作是念、自以為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稱許我、是樂阿蘭那行者。(譯寂靜無諍)。以我實無、無諍之念、始許我是樂阿蘭那行者。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由九分至此、乃佛廣示無住、以答菩提心之常住、所謂菩提心者、乃覺道虛通、在塵而不染塵。故雖度眾生、而不著住度眾生之念、若有著住、即屬染汙、覺度何山而成。小乘偏於見分心理、以世事為實有之塵、能染淨心、故遠棄之。此乃事理不融、心外有所執之法。若菩提攬全事為自心、無染無不染、一道清淨、事理雙融、方成大乘佛道、小乘不足以知此。佛故問其所證之果、任運引入大乘。告須菩提曰、我問汝答、皆言不作是念、法塵無住、於汝意以為如何解說。如我往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夫有得必有住、須菩提、既領住心無住之意、故答云、如來於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是知以無得為得、當然無住、無住即是佛法。遂又問曰、菩薩以此無住佛法、度化眾生、以為莊嚴佛土不。須菩提、已深解佛所說義、故答曰、不也世尊。意謂菩薩絕不住於莊嚴、徵起解釋曰、何以故、莊嚴佛土者、以因緣而言之、緣生無性、因緣性空、故說即非莊嚴、不可住於有莊嚴也。無性緣生、因緣即是假借名相、故說是名莊嚴、不可住於無莊嚴也。是以菩薩、度化眾生、決不住於莊嚴、及不莊嚴佛土之念。佛聞須菩提所答不謬、遂縱其意釋之、如是莊嚴佛土、心地自然清淨、即是菩提心現前、故曰應如是生清淨心。蓋心之所以不清淨者、無非為六塵所擾、故不應住色生心、乃至不應住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清淨心也。又舉喻以釋無住之所以然。(即經文自須菩提以下四十一字是也)。蓋眾生依賴性成、不能獨立。故有營求奔逸之苦、佛法超倫絕待、必須獨立為究竟。凡不可依賴者、皆是假名假相、幻妄不真之事。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此身可謂長大矣。然所謂長大、比現在人身短小而言、借小而名大、依名而成相、若名若相、皆由假借而成、木來實無大身之性質、是緣生無性。故曰、大身即非大身。然雖非大身、又是無性緣生、而假借有此名相、故曰、是名大身。於是因緣之非大身、可依住乎、因緣之假借大身、可依住乎。噫、皆不可靠也。於是法法不住、即是菩提心常住、更從何處、覓常住之菩提心乎。此雖無為無作、而功德無量、正是萬德莊嚴、乃佛之心印大法、不可梢忽。故下文舉世事、以況功德也。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此節、較量無住福德之勝。恒河、印度雪山下之大河也。河長一千六百餘哩、其沙當然甚多。又以如是沙數、等多之恒河、在汝心意中、以為是諸恒河之沙、甯為多不。須菩提答言、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當然更多無數。佛呼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謂沙數、三千大千世界、如是之多、盡以用作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答言、不但多、而且多之已甚。佛乃曰、實言告汝、無住之福、勝此甚多。若再有善男子善女人、難未布施如此之多。但能於此經中、由多分乃至最少分、受持四句偈、再少至於三二一句偈言、為他人說、此無住之法。雖捨一文錢、或作一點善事、不住我人眾生壽者相、但向法界怨親、同發菩提心、同證菩提果。而此福德、勝前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之福德也。又不但此少分受持、為人解說之人、得如是福德。即其說法之處、尚有天龍八部、保護尊重、何況廣為人說者乎。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分較量無住之福德、由能持之人、推及所說之處。復次者、繼上所說、謂須菩提言。若有不擇處所、隨說是大乘經典、無住之法。雖少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講經之處、一切世間、天龍八部、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之尊重。少分如此、何況有人、盡能如法受持誦讀、為人演說者乎。當知是受持演說之人、成就最上大乘第一義諦、希有之法。若是滿分受持演說之處、更加尊重、如具足三寶在者。為有佛、佛寶也。若尊重弟子、僧寶也。此經、法寶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密。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
須菩提、聞佛廣示、降心離相、住心無住、之福德如是之勝。故請問如來。今所說之法。當何以名此經、我等云何奉行受持。佛告之曰、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密、以是名字、顧名思義、汝當奉持。徵起解之所以者何、佛說般若波羅密、是因人執迷、造業受苦、如海闊無邊。故說以破迷之金剛智慧(梵語般若)使之脫此無邊苦海、登彼安樂之岸。(梵音波羅密)。何嘗有實法與人、但破其執而已。執迷既破、即不造業、則離苦海、到彼岸矣、但此破迷之法、不可執著、故曰即非般若波羅密。不但破執迷之法不可執、即非執迷之法、亦不可執。若執非法、則成斷滅。故法之假名假相、皆不可廢、但求不執而已。既知是假、當無可執、故曰是名般若波羅密。一不執因緣即有。二不執因緣即空。三不執因緣即假。三執既盡、法法皆如。故曰、以是名字、汝當奉持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座。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佛見當機、及法會大眾、頗領降心須離相、住心要無住之意。機緣已熟、遂欲引入化境、俾知離相無住之妙用、現前皆是、不止降心住心而已。故舉現前妙用、問須菩提言、如來有所說法不、以覘其能否領解。及答言無所說、又恐其誤墮於斷滅。遂又審之、以極巨最廣之依報、以顯無住之妙用。故問、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當機答言甚多。遂告之曰、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汝莫執微塵之多、以為多、亦莫執世界之大、以為大、說多、說大、皆是世人偏計之符號、何嘗有實。如來順其因緣、而破其偏計符號、俾人破執離相、識得妙用現前、頓開佛之知見。必如世人之所執微塵、定是微塵、世界定是世界、則迷之實矣。蓋微塵世界、原無定法。聚微塵成世界、散世界成微塵、試問、以何定為世界、以何定為微塵。若言大地不是微塵、離微塵不成大地、若言微塵、不是虛空、離虛空則無微塵、由是可知、法法皆不可思議、不可分別、離分別相、故謂之妙。循其妙而用之、故曰妙用。然妙用有二、一者離相妙用、二者無住妙用。無住妙用、十四分說明之。今專說離相妙用。由如來有所說法不、乃顯說法離相妙用。此微塵世界等、乃依報離相妙用。所謂依報者、乃世人所依住之世界地址、各有苦樂之不同、用是以酬前因善惡之果報。故曰依報。或問、云何離相即成妙用現前。答曰、善哉是問。夫佛法者、非另有一種事業、出一種局式、乃固有現成之事、只在人心性中耳。今設譬以喻之、如大海中、有波、有水、有溼。此三者、一而三、三而一、波喻有相、水喻無相、溼喻非有相非無相。何以故、以波水皆有溼性故、純波則水相變壞、純水則波相變壞。而溼性者、波則波、水則水、永無變壞。人之性相、亦復如是、相有變壞、性無變壞。世界凡能分出有名有相者、如海之波也。無名無相者、如海之水也。其有無名相不可分別者、如海中波水之溼性也。如世人迷情執相、有我我所、以成五住煩惱、及二種生死。譬如溼性、自起執迷、以水之波相、為我我所、則溼性隨波相、而有生滅也。又二乘聖人、不執有相、為我、我所、專依無相、破四住煩惱、了一層分段生死、尚有一住煩惱、(即塵沙惑、無明惑等)、而變易生死猶在。譬如溼性、淺悟以波相無常、棄波就水、故不隨波相生滅、而隨水性、受無形中之變易生死也。若大乘菩薩、不迷有相、不執無相、乃知諸相非相、自能達到、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之地位。譬如溼性自悟、水相本我之溼性所成、波相亦我之溼性所成、不用變其波相水相、而溼性宛然在也。如是詳審、則離相妙用、無作無為、瞭如指掌矣。只在人心、知見一轉、即成佛之知見。故曰立地成佛、豈非妙用現前乎。雖然如是、乃有六即之分、有理即佛妙用、名字即佛妙用、乃至觀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證即佛、究竟即佛之妙用。不致以凡濫聖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前文、說明依報、離相妙用、此又發明正報、離相妙用。所謂正報者、乃指人之正身、相貌美惡、貴賤、強弱、壽夭、各有苦樂不同。是因前世所造、善惡之業不等、此生以本身、受此酬報、故曰正報。佛之正報、萬德莊嚴。眾生但知世界上、有轉輪聖王、具三十二相、至為尊貴。佛雖應機示現、具足三十二相、其實不能以此三十二相、完全代表如來。故審問當機、可以現在如來正報身、之三十二相、即為見如來不。當機已領佛意、當然答曰、不也、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徵曰、何以故、如來現說之三十二相、是因眾生機緣而說。因緣本無自性、即是非相。非相亦是假名、是名三十二相。此三者、因緣乎、非相乎、假名相乎、皆不可執。離之即是妙用福德、其妙用福德、全賴經功。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作為布施。夫身命、乃人生之至寶、用作布施、福德固然不少、若再加以恒河沙數之多、則福德當然無量。若不能離相、雖多亦有窮盡之時。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以離相妙用之文義、雖至最少之受持四句偈、或三二一句、為他人解說、其福德甚多於恒河沙數之身命、作布施者。以離相妙用之福、不可思議故也。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此聞義述解、當機聞離相妙用、深解義趣。感今日之悟、悲昔日之迷、故鼻涕眼淚俱下、而白佛言、世上希有者、唯我世尊、說如是諸相非相、甚深經典。我從往昔、隨佛修行以來、證無學位、所得慧眼、能觀諸法畢竟空相。未曾得聞、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空非空相、有非有相、相即離相、如是希有之法。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其次贊歎他人、信是希有、離相妙用之經。謂世尊曰、若復有人、得聞是經、離一切相、信心清淨、則諸法自然生成實相。當知得聞是經之人、成就第一義諦、佛之希有功德。又稱世尊、而言曰、是實相之相、亦須離之、即是一切法、非一切相。是故如來說假借之名為實相、而名亦須離之、即是一切法、非一切名。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此當機者、悟第一希有之義、求佛印證。謂世尊言、我今得聞如是經典、由信而解、由解而受、由受而得修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之世、後五百歲時、其時眾生、有能得聞、是諸相非相之經、信解受持、是人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以離四相故。所以者何、四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此應前文、如來所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之意。如來聞之、符合本懷、乃欣然印證。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上句如是者、意謂汝呈所悟、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正是如我前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之意。下句如是者、我說、正是如汝所悟。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密。即非第一波羅密。是名第一波羅密。
須菩堤、前聞者諸相非相、以為後人難信。今聞經名、又聞說般若波羅密。即非般若波羅密、既自領解、若謂後人亦能信解修證、未免看之太易。佛復分別證明。何可如是求全責備。若復有人、得聞是離相妙用之經、若能不驚疑、不恐怖、不畏怕、當知是人、不易遇之、甚為希有。徵起解曰、可驚者何、當知如來前說經名般若波羅密者、乃因緣所起之法相。即非般若波羅密者、謂即一切法離一切相。至若即非般若波羅密是名般若波羅密者、謂離一切相、即一切法、是義深微、若非宿慧深淵、豈不驚疑。
須菩提。忍辱波羅密。如來說非忍辱波羅密。是名忍辱波羅密。
忍辱乃眾生所難。勸行忍辱、易生恐怖。況且忍辱有三。一忍辱波羅密者、乃以眾生之因緣所起。若能忍其非理所加、謂之生忍也。二如來說、非忍辱波羅密者、乃謂忍離忍相、是無生忍也。三是名忍辱波羅密者、乃謂法離法相、是無法忍也。合而名之、曰、無生法忍。若在未破俱生我執之時、聞之焉能無恐怖。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者。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以忍辱事實、說明可畏之故。若人聞之不畏、甚為希有。歌利王、譯極惡王、佛往劫行菩薩道時、住山遇歌利王畋獵、王倦憩眠、所隨嬪妃散步、遇菩薩為之說法。歌利王醒後、尋其妃嬪、見一男子、為之演說、王怒、謂誘看女色。菩薩答曰持戒。惡王以劍割其身體、問曰、既能持戒、生瞋恨否。菩薩答言、若有瞋恨、身體不能復元。言訖身體復元。惡王復欲割之、天龍八部大怒、飛沙走石、擊惡王垂死、遂求懺悔、菩薩慈悲、安慰之曰、我成佛時、必先度汝。後應鹿苑五比丘、先度憍陳如開悟。佛自證明、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不離、應生瞋恨。以我早離四相、不生瞋恨、行所無事、方得身體復原。可見忍辱、離相之妙用矣。抑此妙用、非一朝一夕之功。從被割時、過去五百世、曾修忍辱行、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即無我人眾生壽者之四相、始有如是之妙用。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結成離相妙用。是故須菩提者、乃承上離相之旨、教當機及大眾注意、既行菩薩道、必修六度萬行。既修六度萬行、必須離一切相。不然不足為發菩提心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
前說般若離相妙用已竟。今說般若無住妙用。離相為用用、以化他之用勝。無住為宗用、以自行之用勝。今以菩薩自行、不住六塵、而六塵皆成妙用。故曰、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所以者何、菩薩所修六度、生心觀境、不外六塵、雖在塵、而不應染塵、故曰、應生無所住心。所謂無所住心者、乃大乘修觀之要旨也。大凡人之生心動念、必有所住、有住即染、染則成縛、不能解脫。此吾人、不能脫離世間諸苦、之原由也。今欲脫離世間諸苦、之由來也、必須無住。以無所住、則心自常住。雖以十法界之廣大。唯是一心。既是一心、本無始終邊際倫次對待、焉有所能之分、其有所能者、乃自心妄作分別之故耳。楞嚴云、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六塵之最繁廣者、莫過法界芸芸眾生。度盡眾生方成佛道、惟憑無所住心。欲得無住、先泯其能。蓋心之最顯者、有六種勝義根之見分、乃見聞嗅嘗覺知也。如眼之能見、必有所見之色、耳之能聞、必有所聞之聲。若色聲變滅、而能見能聞之性、既妄自住於所見所聞之塵。塵既變滅、見聞之性、自然殉之變滅、而自妄認、實為生死。故生死唯由此起始也。故曰、若心有住、不外六塵、六塵無常、即為非常住矣。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色者、略言六塵、施者、略言六度。意謂菩薩之心、不住六塵、而行六度也。因眾生心、時時住於六塵、念念迷於六蔽、而受無窮之苦。菩薩欲拔其苦、必須以身作則。故曰、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不住於六塵之相。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云何不住一切六塵諸相。此諸相者、本屬緣生、並無自性、緣散則滅、不能常住。凡夫以為實有、故隨塵相枉受生死。菩薩明諸相非相、即成真諦。非相、即非非相、即成中諦實相。諸相既然、眾生亦然。此正顯般若無住之妙用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此承上一切諸相、即是非相、結顯無住真實。所謂真實者、乃說六塵相、即非六塵相。如來是真語者、說色相即非色相也。實語者、非色相亦非也。如語者、如世人所說是色、如來亦說是色。豈是另有異說、但說色、而不住於色也。不誑語者、以結成真實二語。不異語者、結成如語也。雖係五語、前三語是解、後二是結。呼當機注意承聽、俾知如來所得法者、即此十法界、一切諸法、即空、即假、即中。即空者、諸相非相、緣生無性、此法無實也。即假者、假名召實、無性緣生、此法無虛也。如來所得法、既無虛實、當然超倫絕待、中道第一義諦。足徵無住真宗妙用。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即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此舉喻、以顯無住妙用。蓋住則不妙、如人入於黑暗、即無所見、隨處皆成障礙。不住則妙、如人有目、復有日光明照、見種種色、一目了然、不受諸惑。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依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此顯無住、有生福之妙用、能自他兩利。今先說自利之福、若善男女、能於此經、接受行持無住之法、若對讀、若背誦之時、其知見與佛正等無異。蓋佛之知見、超異眾生者、惟在不住而已。若眾生受持不住、與佛有何差別。故曰、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此經、即是其人、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見此經、即是其人、何處更覓如來也。既同佛之見、則福德可知。故不分男女、唯以無住、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前文說無住、所生自利之福、今又說利他之福。謂以身力作布施者、每日三分。每分、以恆河沙數等身力之多。如是無數百千萬億劫、行之不怠、其身力布施之功德、可謂無量無邊矣。若復有人、聞此經典無住之理、信心不起背逆、其福德勝彼無量劫。以身力作布施者、彼則行有著住、不成妙用、故不如此信心不逆者、無住之功德。何況書寫受持誦讀、為人解說、則福德更為無量無邊。以要言之、是經之妙用、有不可心思口議、及比較稱量、乃無邊際功德。此經之妙用、若福薄根小者聞之、難起信心。今如來為發大乘心、之別教菩薩說。為發最上乘心、之圓教菩薩說。方能依教奉行。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文略說利他福、此文廣說利他福。廣為人說者、乃施教人、見被教人、堪為載道之器、觀機逗教、機教相扣、具明眼深見。故能見面知心、非同泛泛。所謂悉知悉見者、謂施教之人、即同如來、悉知悉見被教之人也。師資道合、各具如來正法眼藏。故皆成就不可量、其數不可思議。不可稱、其分量不可思議。無有邊、其界限不可思議。以是三種不可思議、以顯其師資之因功果德也。如是人等、能自利利他、即為承受佛之家業、荷擔如來無上正覺之大法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眾生之迷有二。一相分、二見分。凡夫迷於相分。二乘迷於見分。諸佛菩薩證於自證分。佛說法、破除相分、即是破除見分、以見依相起故。此三分、乃一而三、三而一。相分、屬偏計執性。見分、屬依他起性。自證分、屬圓成實性。小乘以相分為實用、聞佛說法要離相、故遠離一切事相、獨善其身。雖不入色聲香味觸法、然以心外、有可離之六塵相分。遂起我、人、眾生、壽者、之四種見分。既落知見、必有取捨。即於此三空洞照之經、絕不能承聽領取、研讀背誦。豈能為人解說。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指示此經之妙用功德、為救世之寶筏。任在何處、一切世間之人、及天龍八部鬼神、所應供養。當知有此經之處、即是佛之寶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如是供養、則福德無邊。
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文言此經、無住妙用、自利利他之福德、無量無邊。此復申明、無住妙用、不但能生自他兩利福德、且滅罪功德、亦不可思議。若善男信女、受持讀誦此經、本屬善事、應為人所恭敬、若反被人輕賤。則事出非常、當有非常之利益、縱使是人,先世罪業成熟、來生應墮、三惡道中受苦。以今世在誦持經時、受人輕賤故。而先世將熟之罪業、遂即消滅。將來復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果。然則無住功德、可輕乎哉。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雙顯離相無住之妙用。佛以自行經過之功德、比較此經離相無住之妙用。以況其在未遇然燈佛前、即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若復有人、於後末世、雖未能供養如是諸佛。但能受持讀誦此經、其所得功德、比較我所供養諸佛功德。雖百分、不及此人之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此人之一。以況此經功德、殊勝不可思議。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總結經功、況其離相無住妙用、以補前文所未備。意謂後世善男信女、有能受持讀誦此經、依教奉行、所得功德、我若具說。或有人聞、不但不信、而反生狐疑心、發狂亂之想、故我未敢充足說之。於是又呼當機、以警大眾曰、當知是經義理幽深、不可思議。若能如法修行、則果報亦不可思議。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須菩提尊者、由第二分乞請後。如來於第三分、略答降心離相。於第四分、略答住心無住。第五分至第八分、廣答降心離相。第九分至第十二分、廣答住心無住。究之降心住心、皆隨情而說、其實、只是離相無住而已。故於第十三分至第十六分、備示離相妙用、無住真宗。須菩提、頓增領悟、情知發菩提心、乃成佛之真因、原未動搖、何須降住。思向者所問、魯莽物率。今既領會真宗妙用、故重白佛言、曰、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換言之、既發菩提心、說甚麼應住心、說甚麼降心。當機唯重在菩提心、本不動搖、故有此言。佛聞是言、已墮菩提心之知見、遂當時糾正之。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以前由第二分、至第十六分、皆是明宗論用、以趣本體。至此第十七分、至三十一分、皆是發明菩提無法、顯般若之本體、以符前文之所趣、以成全體全用之道。當機自聞離相無住之旨、深知佛法無為、豈用造作。乃自悔其前請之謬、故曰、云何應住、云何降服其心。意謂菩提心常住不動耳、說甚麼住心、說甚麼降心、佛聞之、雖不著於降心住心、而又執起菩提之心。此是眾生之通病、既捨其一、必執其一、完全放下者、唯佛一人、故隨時糾正、仍引起前言、告之曰、善男信女、發菩提心者、我曾說過、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以離一切相故。若菩薩、有一相起、四相皆彰、則非菩薩矣。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明菩提心、本是假名、何嘗有一法、名菩提心哉。菩提、譯華言曰覺道。覺者、即吾人現前之知覺。吾人之知覺、個個具足、但有覺而無道、故不名菩提。所謂道者、乃通達之義。吾人之知覺、皆為名相緣影所塞、不能通達、故曰有覺而無道也。若發心執有菩提之法、以是名相遂成緣影、塞其覺道、即非菩薩。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以自身作證、不但發菩提心無法、即證菩提果亦無法。遂問須菩提曰、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菩提果不。尊者雖知菩提無法、有時難免轉境之迷。今聞如來所問、即時警醒、遂答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菩提果。佛印證之曰、如是如是。繼恐法會大眾忽略、又懇切證明曰、實無有法得菩提。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此又以受記無法、而證明之、意謂莫說得果時無法、即未得果先、受記時、亦不應存得法之心。若心中以為如來、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決不與我授記、謂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我心中、實在無有一法當情、清清淨淨、確信無法得菩提果、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曰、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或問、發菩提心無法、授記亦無法、得果更無法、然則學佛者、如何入手、如何修行、如何為證。答曰、無入為入、無修為修、無證為證、故曰無為大法。凡佛所說一切法門、皆屬前方便。為俯就眾生、故用聲聞法、緣覺法、菩薩法、此諸法、皆非佛法。雖非現量佛法、及至證現量時、則聲聞、緣覺、菩薩、乃至一切眾生、皆是究竟佛法。何以故、以諸法非法故、此時方為度盡眾生、方成佛道。所謂諸法、皆非佛法者、以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差別故。唯此佛法、乃以現量、而證成現量、最簡單之事。而九法界之眾生、執迷不悟、故別教菩薩、無數時劫證到佛時、所經時劫修行、亦不過一場大夢而已。其所證者、只是現前一念耳、本來豎窮三際、橫遍十方、森羅萬象、無不互融互具、豈因修而始有。涅槃云、發心不竟二不別。又無機子云、但復本時性、更無一法新。此經云、乃至一念生淨信者。而一般聲聞眾生、不由此著眼。是以鈍利二根修證、有日劫相倍之別。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解釋無法之所以然。大凡證佛果者、必有十種通號、但以第一名號解之、即可以知無法矣。第一名號、謂之如來、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意謂諸法、各如本位、既無受名之處、亦無有相之法。以無名無相、故曰無法。如者、不變之體、來者、隨緣之用、在不變時即隨緣、在隨緣時即不變、變與不變、本無固定之性相、而一切諸法、豈有實法。此隨緣與不變、不落先後、同處同時。蓋所謂隨者、乃隨因緣變化、所謂不變者、乃不隨因緣變化。意謂變化時、即不變化、不變化時、即成變化、十法界一切法、不過如此而已。世人誰能知之、誰能信之、誰能證之、唯佛一人、知到作到、故曰如來。所以者何、佛法即是世間法、脫離世間法、踏破鐵鞋亦無覓處。只要識得變即不變、不變即變。變者、諸法也、不變者、即如也。所謂如來者、即諸法如義、顯然可知、法即非法也、故曰、無法。且如世間二字、亦是諸法如義。何以故、世者、時間之名、間者、空間之名。時間者、過去現在未來也、空間者、前後左右也。其根本上、即未有過去現在未來等名、是謂之如義。乃以未受名故、是不變義。既假訂名、謂之過去現在未來、是謂之來義。乃以受其名故、即是變義。以二義合之、故曰如來。若問其實、過去已去、現在不住、未來未到、本無實在、故曰諸法如義。法即無法、變即不變、換言之、即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之謂也。空間、亦復如是、以前後左右、亦無實在故也。譬如今日磁瓶、五百年後、即變成古磁、而誰見其變耶、可謂變即不變。又如水隨曲直而變相、其體未變。金隨範鎔而變相、其質不變。世間一切法、無一不然、故曰諸法如義。此非思想所能及、議論所能到、故謂之妙法、不可思議也。以不思議心、觀不思議境、故曰觀照般若。觀至能所雙亡、謂之實相般若。由是方證般若德、解脫德、法身德、三德秘藏、之諸法如義、自然無得之得、得即非得。故曰、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此釋一切法、即非一切法、即是佛法。佛呼尊者、而告之曰、我所得菩提果、只是了解十法界之諸法如義、自性本具、無欠無餘而已、何嘗復有實得。在未得菩提果時、未了十法界之如義、未明十法界之本具、未起十法界之觀念。未得十法界之受用、今則已明、了、觀、得、說得又何嘗是虛。故曰、無實無虛。若作此法界觀者、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何以故、一切法即非一切法、乃無實法也。是故名一切法、乃無虛法也。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又設喻以解釋無法、曰、譬如人身長大、乃對待短小而言、何嘗有大小之實在。須菩提、曾聞身如須彌山之喻、遂答曰、如來說人身長大、以之譬喻因緣也。即為非大身、以喻因緣即空。是名大身、以喻因緣即假。以此因緣即空、即假、建立不可思議、諸法如義之中道也。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此以法喻、謂菩薩、(譯覺有情)亦如是、因有情眾生不覺、故立名曰覺有情、本係對待立名、何嘗有實在之法相。若自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我相一起、四相皆彰、即不足名為菩薩。何以故、以眾生之名對待、而名菩薩、何以故、眾生為迷情、菩薩曰覺有情、是故佛說、一切法、本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之假名。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前示正報無法、即是般若本體。今示依報無法、亦顯般若本體。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亦以因緣而說。即非莊嚴、亦是即空。是名莊嚴、亦是即假。通示菩提無法、顯般若本體。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前言菩薩度眾生無法、今又通達、我亦無法。如是本體現前、更待何求何證。故名之曰、真是菩薩。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此如來審示當機、以明佛之五眼圓見、直顯般若本體。蓋下界凡夫。只是肉眼、僅觀現前環境。若如來只具此肉眼、則與下界凡夫眾生同、豈能證菩提。上界共有三界、二十八層天、各具天眼、遍觀地球世界、多寡不同、由果報所居、之階級不等。若如來只具此天眼、則與天上眾生同。小乘聖人、阿羅漢、具慧眼、觀諸法皆空。若佛只具此慧眼、則與聖果之眾生同。菩薩具法眼、善觀眾生、宿世之根性如何、度化不失其機。若如來只具此法眼、則與大道心之眾生相同。若一切諸佛、只具佛眼、如來亦只具此佛眼、則與諸佛同、而不與前四眼同、何足為般若本體。豈知一切眾生之心性也。世人只具一肉眼、天人具二眼、阿羅漢具三眼、菩薩具四眼、唯佛眼如千日、無所不見、圓具五眼、佛佛道同、本與眾生無二無別、何嘗特別有法。證菩提果耶。眾生不能圓見者、是不信圓知也。若能確信圓知、自有圓見現前。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中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甯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此審示佛知圓知、直顯般若本體。俾眾生確知無法之菩提果也。意謂恒河中之沙、佛亦說是沙、所知與眾生本同。唯恒河沙數、之恒河沙數、之佛世界、所有無量國土、每國土所有之眾生、每眾生所有之若干種心想、佛悉知之、與眾生不同之點在此而已。何以故、以眾生妄執緣影諸心、以為自心。如來說此諸心、皆是因緣所生、而緣生無性、故曰非心、是名為心。假此所以發明、無有一法當情之菩提心也。所以者何、徵起無法可表、俾人自悟共圓知、若無圓知、豈有圓見、故指眾生緣影諸心、以解之。遂呼尊者之名、以警大眾諦聽、曰、此緣影之心、過去者已去、如何能得。現在之心、剎那剎那不住、如何能得。未來之心、尚且未到、如何能得。此三種緣影之心、皆了不可得、何可固執為心。於此了不可得處、即是無法之菩提心現前。若再轉念、此心到底是個甚麼、則又去之遠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前文說明三心、了不可得、以顯佛知圓知。其要旨在心即非心、法即非法。不可以一切世聞法為實、方能得福德多。故謂須菩提曰、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此世間之實法也。若有人用作布施、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尊者答言、得福甚多。佛又呼而告之曰、不但布施不為實有、即布施所種之福德、亦不可以為實有。若以為實有、乃成世間之福、甚為有限、如來則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方合菩提之果、如來說得福德多者、乃證菩提果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以即色非色、發明一切法、皆不可以為實有。蓋佛示現之色身、雖具足丈六金身、不可以為實有。而說具足色身、要知此乃隨情而說。若隨智說、即非具足色身、以色即非色故。若隨情智說、是名具足色身、以假名詮實體故、雖當體即空、而名相不可偏廢。以此三句、顯出菩提無法、雖如來亦無法可說。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佛是一片婆心、不敢多說、特別名相。唯以現前聽眾、皆能了解為本懷、故只以現前若身若境、而發明之。今以三十二種具足之貴相、隨說隨掃、發明無法、以顯本懷、俾當機等、領會相即非相之旨。蓋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掃去有相也。是名諸相具足、是掃去無相也。有無俱掃、方證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本體也。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有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前以無色相等法、直顯般若本體、此以無法可說、以顯般若本體。如來示顯於世、原無實法與人。故說此無說之法、無法之體、俾眾生自復本性。蓋眾生本來是佛、佛譯覺義、眾生本來、皆有知覺、故曰本來是佛。既是佛矣、唯以顛倒錯認、背覺合塵、撮地水火風之四大假合、為自身相、故曰眾生。又以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故曰顛倒。須知地水火風、木是變化無常之物、以之為身、當然隨從變滅。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之境、對根成識、吸相為影、以之為心、本覺陷於影中、妄成變易生死、當然隨之顛倒。如來切囑當機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勿者、禁止之辭。夫說法之念、尚且無有、若謂有所說法、豈非謗佛乎。此嚴格顯示無法、所以者何、有所說之法、則聲塵聞於耳根、吸成意識、反與眾生增迷、即成法塵緣影。佛說法、旨在破諸迷惑、故曰、無可說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此約眾生法、非眾生法、非不眾生法、以顯菩提無法。慧命須菩提者、表示已經續佛慧命、凡佛說法、當無疑義。今代眾生發問、謂未來之世、眾生染業愈深、聞是無法之法、能生信心不。佛言、此問錯矣、彼若決定是眾生、當然不信、彼若決定不是眾生、當然不必再信。何以故、若決定是眾生、則不能信佛、學佛、雖信亦是勉強、雖學亦不能成。如狐決不信虎、學虎亦不能成。若決定不是眾生、當然是佛、已竟是佛、何須再信佛、學佛。以彼非眾生、非不眾生、是故決定信佛學佛、當來成佛。且夫眾生者、不過假訂符號而已。彼非眾生非不眾生者、如來說非彼非眾生非不眾生、是名彼非眾生非不眾生、隨說隨掃。一掃非有、二掃非空、以顯不可思議。無法之菩提、至此境界、無有一法可憎可愛、可取可捨、只在當人識得、若心若境、無非現量、全體現前、豈有別法可得耶。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佛重重發明無法、尊者已經領悟。為警聽眾、乃白於佛曰、佛所得菩提之果、為無所得耶、意謂得即無得、無不得耶。佛遂印證、如是如是、乃謂汝已如是悟、我實如是證。又呼尊者曰、我於菩提、不但未曾有得、乃至無有少許之法可得、是名菩提果也。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前說無欠無餘、自性平等、即是般若本體。此說無高無下、直示平等、即是般若本體。所謂是法平等者、換言之、即世間所有、無一不平等、是名著提果也。又轉釋之曰、以無我人眾生壽者之觀念、再修事實上、濟人利物、一切善法、即得菩提也。於是呼尊者、而告以濟人利物之善法、亦不可執著。莫忘因緣即空、即假、即中、事理圓融之止觀。所謂善法者、因緣也。即非善法者、即空也。是名善法者、即假也。此因緣即空、即假、即中、之三法、一不可執者、即般若本體也、即菩提無法也。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密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引事、以顯菩提無法之勝。所謂須彌山王者、以此山為諸山之王、出地皮上、有八萬四千由旬、一小由旬、尚有四十里之高、則其高大無比可知。譯華言曰、妙高山王、即地球之北極也。每一地球、即有一須彌山。以一地球、名一小世界。以千小世界、名小千世界、以千小千世界、名中千世界。以千中千世界、名大千世界。以小千中千大千、三次言之。故名三千大千世界。若使須彌山如此之多、皆為七寶所聚、有人持用布施、其所修之福德、可謂無量矣。若再有人、以此般若經、雖少至四句偈、或再少至三句二句一句等。果能如法接受修持、對讀背誦、或為他人演說、與前述之施寶福德較之。彼施寶百分、不及此持說一分。即使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皆所不能及。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由些二十五分、至三十一分、皆發明諸相平等。今約舉眾生與諸佛平等、以示菩提無法、直顯般若本體。所謂平等者、無分別義、既無分別、豈有樣式、故曰無法、所謂無法者、並非推倒一切世間所有。乃謂有即非有、法即非法、故曰諸法性空。天台教立空觀、乃不執有法也。然空亦屬法、借有而名、故又立假觀、乃不執空法也。以此空有二法、開出無量諸法、故立中觀、以不思議心、觀不思議境、則修觀之法、盡於此矣。如來雖度眾生、皆是不思議之境界。若有思議、即屬我人眾生壽者、四相分別之法。故諄切誡之曰、如來說有我者、乃是如語如說、豈同凡夫、以為有我之實相。又凡夫者、如來以平等視之、謂即非凡夫、是名凡夫、亦即空即假即中、不可思議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以前所問、皆外境實事、令者問、以內境心理。可以身相、觀如來不、此觀者乃心內觀念之義。因外景已知、相即非相。若自境內言之、復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為有相耶、為無相耶、此是另換一方式、以測驗之。尊者、已聞說諸法平等之義、以為一切法、皆是佛法、況佛本具之貴相乎。故答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見其仍未融通、復執於有邊、遂曉之曰、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亦具三十二相、亦是如來耶。尊者、恍然自知其誤、遂答、謂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豈知執有執空、皆是錯謬。爾時世尊、而說偈言、先破有見、後破空見。如來本有聲有色、然聲即非聲、色即非色、若妄以色即是色、聲即是聲、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此是破有見、謂不應以具相見如來也。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有見既破、復破空見、以歸中道。遂立二種問題、一者、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此破空見也。二者、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乃歸中道、以顯正理也。於是問尊者曰、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可證菩提果、則汝在因地之中、發菩提心時、若度化眾生、決定必說諸法斷滅、反成外道邪說。莫作是念何以故、於因地之中、發菩提心時、度化眾生、當然於法、不說斷滅相、方合如來心印。自然以如是因、召如是果、此息兩邊、獨顯中道也。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福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辱。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分較量。離空有二見之福勝。先以事實言之、若菩薩以恒河沙等七寶、持用布施、固然功德不少、假若再有一人、未捨布施、只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是則已破俱生我法二執、證無生法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所以者何、以其即一切法、離一切相故、已同佛之知見、當然超過世福。何以故、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是菩薩、即破俱生我法二執、已無能受所受之心、則受無受相也、須菩提、恐眾生疑、故問云何、不受福德、佛答、巳破二執、諸惑巳盡、福德自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佛謂如是看來、法即非法。故證菩提果、有十號、第一即名如來、俾眾生顧名思義、當知如來者、來無來法、去無去法、豈有實法。若有人不明是義、專執我之報身、以為如來、而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完全不解我說之義。何以故、如來者、來無來相、本無所從來、去無去相、本無所去、故名曰如來也。若心來、若境來、乃是心境一如、皆名如來。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此約一非一相、多非多相、以一多平等、顯般若本體。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固屬甚多、然多即是一、以一世界故。當機深領佛意、意謂說一說多、皆非真實義理、凡一切真實義理、皆不可說。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決定是微塵眾、所以者何、原是一世界故。佛說微塵眾、乃隨人情而說。即非微塵眾、乃隨真智說。是名微塵眾、乃隨情智說。借一世界、說眾多微塵、雖有其名、本無實多之體。不但多無多相、抑且一無一相。故我如來、所說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世界亦無實體、從何而有。若使世界實有者、不過一切微塵等和合、之一合相而已。且極而言之、一合相亦不究竟、故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佛聞當機所說不謬、遂呼其名、而告之曰、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一卷般若經、一言一蔽之、亦如是而已。凡求佛法者、須在此處注意。若了諸法皆不可說、則諸法皆成實相。何以故、古德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真何待。佛頂經云、但有言說、都無實義。佛云、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故佛十種通號之中。一號曰、善逝(去也)世間解、乃以世間之解說、皆屬戲論、而凡夫之人、貪著其事、以為真實、佛破其迷、善為隨情辯論、以掃去世間一切戲論解說、故號曰、善逝世間解也。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佛說法至通結之時、恐留餘竇、又發明相分與見分、平等之義、以期圓滿、而無餘。蓋以前所說對於相分、既一一破除、唯恐世人轉計、以為破除相分、必留見分、如是謬之甚矣。故特舉此義、對須菩提說、若有人言、佛所破者、皆是相分、佛所顯者、應是我人眾生壽者之見分、若是人者、解我說義不。尊者已領佛意、早知見分與相分無異。乃答言、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人眾生壽者見、是名我人眾生壽者見、俾當局等聞之、塞將來之疑竇。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結一經之要旨、佛謂當機曰、凡發菩提心者、不但於見相二分應作如是之知見。對於一切法、皆應如是知之、如是見之、如是發信心、如是解真義。皆不可生起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屬因緣。如來說即非法相者、屬因緣即空。是名法相者、屬因緣即假。究竟些三法者、可謂屬因緣耶、屬空耶、屬假耶、皆不可說。故此三法、即顯不可思議之中道也。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比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共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第三十二分、為流通分、示流通此經、觀念之益、較量通經之功德。若人持用、無量阿僧祇數世界七寶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雖少至四句偈、或三句二句一句等、或自利、受持讀誦、或利人、為人演說。共福勝彼布施無量世界七寶。云何為人演說、以下示以通經之法要也。大凡為人演說、要在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如如者、乃無為法、謂一切法、各如其自如、不假他相、自無異相。蓋一切有為法、以權教觀之、如夢幻等之虛妄無常。以實教觀之、夢幻泡影露電、皆是實相、夢則夢如、電則電如、皆是如如不動、應作此如是觀也。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正式結束流通、佛說此經已畢。當機人長老須菩提、乃法會四眾弟子、比丘(譯乞士)是大僧。比丘尼(譯乞士女)是亞僧。優婆塞(譯近事男)是皈依三寶、已受五戒之在家男子。優婆夷(譯近事女)是皈依三寶、已受五戒之在家女人。天人阿修羅、乃略說天龍八部。(詳見教乘法數)聞佛所說、得未曾有、心地清淨、皆大歡喜、誠信接受、如法奉行。
第二稿後序
去年冬
倓公老法師出其金剛經講義稿本謂騫源曰。義理非子所習。姑為我校訂其文字可乎。騫源受而讀之。凡文字之間有可更易者管窺所及輒標浮籤以備。采擇時閱半載。讀凡再周。獻替雖未必有當。而去取悉出自師裁。庶不至規方漆斷妄談般若。引為深幸矣近者。師又將出其稿本。與海內方家相商摧而後付梓。則是義理之際又不自滿。假如此豈止喜人譏彈其文字而已哉。記曰甘受和白受采其法師之謂乎。爰記數語以志仰佩。
丙戌仲夏黃縣後學趙騫源仙搓謹識
夫金剛經者,為諸佛母,眾聖所依,於大部般若中,為骨為髓,絕相超宗了義譚也。湛山老人,台宗耆德,雖普宏諸經,而尤樂說斯典。曩者群弟子隨聞記錄,刊行牖世,已有數種,第於顯理淺深之處,行文繁簡之間,尚未能盡愜老人之意旨焉。三十四年夏,老人患瀉疾,殊危篤,然猶不捨大悲,為諸眾生作不請友,手撰此註,筆導末學,可謂吐平生之心得,供養法界,闢佛門之大廈,歸宿來賢者矣。培生也幸,叨列門牆者念有六載,茲以巡禮普陀,途次青島,恰值此註付梓,忝供斷句之役,法緣之巧豈偶然哉,爰敬贅數言,用誌隨喜云爾。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四月十五日受業弟子澎培謹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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