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警察大學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招生考試常見問題解答
一、中央警察大學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報考資格為何?
答:凡高中(職)及五專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品行端正,體格符合簡章規定,無前科紀錄,年齡在25歲以下,並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女,已參加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00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者,皆可報考。
二、貴校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有哪些學系?
答:
(一)甲組(自然組)科系:計有刑事警察學系、鑑識科學學系、水上警察學系、消防學系(分災害防救組、消防組)、交通學系(交通組)、資訊管理學系等六個學系。
(二)乙組(社會組)科系:計有行政警察學系、公共安全學系、外事警察學系、犯罪防治學系(分預防組與矯治組)、國境警察學系(分國境管理組及移民事務組)、行政管理學系、法律學系等七個學系。
三、中央警察大學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招生考試方式為何?報名貴校招生考試是否會與其他大學指考及推甄或繁星計畫衝突?
答:
(一)本校為單獨招生,僅以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大考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作為第一階段(初試)成績(並非大學指定科目考試);考生可同時報考警察大學及一般大學,錄取後再選擇就讀其一,因此不會與大學指考、推甄或繁星計畫衝突。
(二)第一階段考試(初試)錄取標準,係參酌考生成績高低及甲、乙組招生名額,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錄取適當人數考生,通知參加第二階段考試(複試)。第二階段考試均合格者,按其學科總級分高低順序,擇優依其志願錄取為各系正取生,至滿額為止。其餘依學科總級分高低列為備取生,遇缺依備取排名依次遞補。
四、貴校是否採分組考試之方式?
答:本校目前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之招生考試分為甲組(自然組)及乙組(社會組),甲組採計國文、英文、數學、自然四科成績,乙組採計國文、英文、數學、社會四科成績。考生於報名時選擇甲組或乙組,且僅能選擇一組。
五、如何報名參加貴校考試?
答:
(一)參加當年度大考中心學科能力測驗:約於前一年11月下旬報名,當年2月考試。(此時無須向本校報名)。
(二)持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並依簡章規定辦理報名手續。
(三)報名方式:
1、一律以網路報名,並須於規定期限內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報名表件一律掛號郵寄,逾期不予受理。
2、以網路報名毋須購買招生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進入本校學士班四年制網路報名系統http://exam.cpu.edu.tw/ncpu 網頁,點選【報名資料填寫】,進行報名,並列印報名書表。請參閱招生簡章「初試網路報名流程圖」。
3、確認資料送出後,請務必列印相關表件;並持劃撥單、報名表件及其他相關附繳資料,前往郵局劃撥掛號寄件後,才完成報名手續。
六、貴校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招生簡章如何取得?
答: 自本校網路下載。
七、貴校今(100)年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預定招收多少學生?
答:甲組男生123名、甲組女生24名;
乙組男生125名、乙組女生30名;
合計男生248名,女生54名,總計302名。
八、貴校第二階段考試包括哪些項目?是否計算分數?
答:包括口試、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三項,一項以上不及格者即予淘汰;但考生各學科成績均相同時,口試成績作為區分順位之依據(詳細內容於招生簡章中規範)。
九、報考貴校之考生何時選系?
答:選系俟第一階段初試放榜錄取後再上網選填。本校將於第一階段放榜後,公告於網頁供錄取人員下載選填,考生在複試當天,完成複試後繳回本校。
十、考生如有前科,是否仍可報考貴校?
答:考生如有前科,可能不適任警察工作,故本校原則上不予錄取,但少年犯另依少年法相關法令辦理。
十一、考生之體格檢查須符合哪一些要求?
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檢查
地點 項 目 說 明 備 註
複試日在本校實施檢查項目 身 高 男性未達165.0公分(赤足)。
女性未達160.0公分(赤足)。
原住民男性未達163.0公分(赤足)。
原住民女性未達158.0公分(赤足)。 1.以本校複試日檢查為準,事後不得辦理複檢。其他醫院檢查或複檢證明者亦不受理。
2.考生未接受本校體格檢查或檢查項目不完全者,均認定為不合格。
體格指標值(BMI) 男體格指標值(BMI):未達18.0或超過28.0。
女體格指標值(BMI):未達17.0或超過26.0。
※體格指標值計算公式:體重(公斤,算至小數點第一位)除以身高(公尺,算至小數點第三位)平方。BMI值算至小數點第一位,以下四捨五入。
需至本校指定醫院檢查項目 視 力 任一眼裸視未達0.5者,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1.本校複試當日,考生必須於複試結束前繳交左列本校指定醫院檢查完成之指定醫院體檢表,事後不得申請辦理複檢。
2.考生所繳交之體檢表,其檢查日期僅限本校初試放榜日後至複試日前為有效。
辨 色 力 辨色力異常 (含色盲、色弱)。
血 壓 收縮壓超過140毫米水銀柱或舒張壓超過90毫米水銀柱。
心 血 管 先天性心臟病及心血管疾病、心臟瓣膜疾病、動靜脈疾病。
※指定醫院聽診檢查如有心臟雜音者,請進一步做心臟超音波檢查確認,並請醫師判定有無上述心血管之疾病,複試時應繳交檢查報告,本校依檢查結果審查,如有上述任一心血管之疾病為體檢不合格。
耳鼻咽喉 耳聾、重聽或甲狀腺功能亢進(TSH、Free T4檢測異常)。
※聽力(音叉)檢查不正常者,請以純音聽力檢查確認,複試時一併繳驗檢查報告,如未矯正之優耳(較好耳)聽力閾值超過70分貝為體檢不合格。
※甲狀腺功能檢查,請指定醫院註記(TSH、FreeT4)檢查報告值及其正常值範圍,並請醫師判定有無甲狀腺功能亢進。
肺部及胸部X光檢查 胸部X光異常經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氣胸者或嚴重氣喘者。
肝功能檢查(GOT、GPT) 肝功能異常 指數超過正常值5倍以上者。
※肝功能檢查(GOT.GPT)報告,須請醫院註記正常值範圍。
四 肢 1.兩手手指不健全,不能伸曲握自如。
2.兩手手臂不健全,不能伸曲自如,伸臂繞環不正常,不能做伏地挺身(女生免試)。
3.兩腳不健全,蹲下起立不正常。
4.兩腿腳趾不健全,腳掌不正常,無法原地起跳自如。
5.有紋身或刺青者。
其 他 1.患有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鬱症及腦傷引起之器質性精神病患)或癲癇者。
2.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3.其他重症疾病,尚未治癒,經召開專案會議決議認不堪接受本校教育訓練者,為體檢不合格。
十二、貴校目前是否辦理體技學生專長甄試?
答:
(一)目前本校辦理柔道、來福槍射擊及跆拳道專長甄試,相關資格條件如下:
1、具柔道專長者,應取得二段資格,並於最近二年內曾獲全國性以上柔道比賽前三名,年齡符合各學年度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招生簡章之規定。
2、具來福槍射擊專長者,應於最近二年內曾參加全國性以上射擊比賽,並為該項目A級選手,經中華民國射擊協會證明,年齡符合各學年度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招生簡章之規定。
3、具跆拳道專長者,應取得一段資格,並於最近二年內曾獲全國性以上跆拳道比賽前三名,年齡符合各學年度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招生簡章之規定。
(二)體技專長考生之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應達各類組一般考生第一階段最低錄取成績三分之二以上。
(三)詳細考試及術科測驗方式,請至網站下載相關報名書表或向本校教練組查詢(電話03-3273544)。
十三、哪一些考生可以享受加分優待?
答:原住民、退伍軍人及因公殉職員警之子女可以享受加分優待。
十四、原住民報考貴校可享優待為何?
答:
(一)原住民報考本校,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3.75%;若同時通過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並持有證明者,則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5.25%,優待錄取名額為5名,甲組2名(男生1名,女生1名),乙組3名(男生2名,女生1名),惟學科採計成績原始總分已達錄取標準錄取者,不計入優待錄取名額。
(二)報到入學後,遇有原住民缺額,依原住民備取排名依次遞補。
(三)身高之下限較一般考生降低二公分(男生一六三公分,女生一五八公分。)。
十五、退伍軍人報考貴校之加分優待方式為何?
答:
(一)在營服軍官士官士兵役期間5年以上,退伍後未滿1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3.75%;退伍後1年以上,未滿2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3%;退伍後2年以上,未滿3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2.25%。
(二)在營服志願士兵役期間4年以上未滿5年,退伍後未滿1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3%;退伍後1年以上,未滿2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2.25%;退伍後2年以上,未滿3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1.5%。
(三)在營服志願士兵役期間3年以上未滿4年,退伍後未滿1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2.25%;退伍後1年以上,未滿2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1.5%;退伍後2年以上,未滿3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0.75%。
(四)在營服滿義務役法定役期(不含服補充兵役及國民兵役者),其役期未滿5年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0.75%。
十六、因公殉職員警子女報考貴校之加分優待方式為何?
答: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原始總分增加3.75%,但享此優待錄取名額以不超過錄取總人數1%為限。
十七、貴校學生畢業後如何分發任用?
答:各學系學生畢業後經特考及格者,依下列方式分發任用:
(一)水上警察學系:經警察或海巡特考及格後,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分發任用。
(二)消防學系:經警察特考及格後,由內政部分發消防機關任用。
(三)犯罪防治學系矯治組:經司法人員特考之監獄官考試及格後,由法務部依相關法令分發任用。
(四)國境警察學系移民事務組:經移民行政特考及格後,由內政部分發移民署任用。
(五)其他學系:經警察特考及格後,由內政部依相關法令分發任用。
十八、在校求學期間享有之待遇與福利如何?
答:
(一)享有公費待遇,學雜費全免,食宿、服裝及本校印行之教材由學校供應之。
(二)每月可領學生津貼。
(三)本校獎學金名額甚多,學生每學年學業或操行(體技)成績達到規定標準者,皆可申請。另外,成績符合向校外單位申請獎(助)學金者,學校並主動協助辦理。
十九、學士班四年制(大學部)學生畢業後須至少服務幾年?是否要服兵役?
答:
(一)各學系學生畢業後3年內,未經畢業後之任用特考及格者及未分發任職者,應賠償在學期間之教育費用。涉及兵役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二)於前款規定期限前經特考及格分發任用者,須服務滿六年,在服務年限內離職者,應依尚未服務期滿年限之比例,賠償在學期間之教育費用。涉及兵役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三)依本校簡章規定,畢業應分發法務部、行政院海巡署、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及移民署)任用者,在服務年限內於上開機關離職者,應依尚未服務期滿年限之比例,賠償在學期間之教育費用。
(四)兵役問題請參閱簡章有關選訓服役規定。
二十、貴校學生畢業之後,有哪一些進修管道?
答:本校學生畢業之後,服務滿一定年限後,可循下列途徑進修:
(一)報考本校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
(二)報考國內其他大學碩士班、博士班。
(三)參加政府舉辦之各類公費留學考試、出國進修。
(四)自費出國進修。
二十一、警察大學與一般大專院校或軍事院校區別何在?
答:本校是一所文武合一的大學。因此在生活管理方面,與一般大專院校及軍事院校均有所區別。學生除星期假日及寒暑假之外,一律必須住校,實施合理的生活管理。另外,本校之教育目標係透過教學與生活輔導的過程,使學生在學業、技能、品行、操守、生活教育各方面都能均衡發展。因此,在生活管理與輔導上採行下列措施:
(一)在生活管理方面:採取嚴管勤教的方式,砥礪學生品行,嚴明生活紀律,培養互助合作的良好生活習慣。
(二)在生活輔導方面:提倡讀書風氣,鼓勵參與社團活動,以陶冶良好心性,培養正確的處世態度、健全人格發展。
(三)在幹部能力的養成方面:要求質樸精勤、知行合一、堅忍勇毅,有為有守的工作態度,以涵養剛柔並濟、慎思明辨、崇法務實、負責盡職的行為特質。
二十二、警察大學之服務電話為何?
答:
服務項目 本校負責單位 服務電話
體格檢查 醫務室 03-3282321轉4200、4655、
4656
專長保送、
體能測驗 學務處教練組 03-3282321轉4149、4148
口試、身家調查 學務處訓育組 03-3282321轉4189、4147
招生試務 教務處註冊組 03-3282321轉4135、4136
417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