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人來看,這裡所說的如來是指釋迦佛;從佛的三身來說,是應化身如來,不是法身如來、報身如來。為什麼?因為這一段話是對於釋迦佛的讚歎,指的是入城托缽、乞食,回來吃飯,吃完飯洗腳,洗完腳打坐,很人間性的釋迦佛,在大乘佛教中,把這個人間性的佛陀判為「應化身」,而因為證悟真實法性而感得的報身佛,必須到地上菩薩的境界才能得見,所以把他解釋為法身如來的時候,法身是無形無相的真理,那這樣跟前面的發起序就不太相應、不太符合了。
再來講「護念、付囑」的解釋。祖師的註解有兩層意義:第一個意義是從對象的程度不同來區分護念與付囑,也就是從釋迦佛所要護念的對象的程度來區分護念與付囑的意義。首先說佛所「護念」的人,是已經久學而入正定聚的菩薩。什麼叫做「正定聚」?也就是得「正性離生」,指已證見道的菩薩,得入聖道涅槃,離煩惱異生,所以叫做「正性離生」。以聲聞乘來講,就是斷見惑畢竟不退,證初果以上,也可以指阿羅漢;以菩薩階位來講是十信位以上。
為什麼如來護念的菩薩,是已入“正定聚”的菩薩?因為他已經契入佛道,能夠斷一切見惑,如來要善巧的護念他,而且要讓他明白他已經有這個程度,甚至有的時候,諸佛如來會為這樣的菩薩摩頂做為護念,經過如來的護念,他更有信心,能夠往十住以上繼續修證。
這就好像您的孩子考試考第一名,您會給他摸摸頭,說:「你很不簡單啊!很聰明,真棒!」對不對!然後更加的愛護他,要孩子晚上不要太晚睡,煮營養的東西給他吃,常常讚美他呀!同理,這是如來心疼已經入菩薩階位的這些菩薩們,給他們信心,給他們鼓勵,所以是護念。
再來要說佛所善「付囑」的人是誰呢?是還沒有入正定聚的初學菩薩。付囑其實就是有教誡、叮嚀、教導、告誡的意思,教誡菩薩說您還沒有入正定聚喔!還沒有斷見惑,入見道位喔!不要捨棄菩薩道啊!要勇猛進修啊!
以上是從第一種意義來看,「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中的兩個菩薩是依程度、依修行的程度不同來分的。第二層的意義,是從目的不同來分。釋迦佛「護念」一切菩薩並不分修行的程度,而是他護念菩薩目的是要使這些菩薩們,能夠自己在佛法中得大利益,所以鼓勵他、攝受他,讓他有信心,讓這些菩薩自己得到利益。可是「付囑」呢?是菩薩已經能夠住持佛法了,希望他能夠住持佛法,能夠依著佛陀的足跡,來教化他人,轉教他人,這種心情叫「善付囑」諸菩薩。「護念」是要菩薩好好的修行,利益自己;「付囑」是要菩薩能夠利益眾生,轉教他人。短短兩句經文,從如來的教誡當中,可以分出這二種不同的意義。因此呢,須菩提讚歎言「希有世尊」,是感受到如來教化的心意。
[請問二個問題]
讚歎如來之後,接著須菩提要問問題了:「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這句話裏面有一個名詞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阿耨多羅」就是無上;「三藐三」就是遍正;「菩提」就是覺,所以也可以翻做「無上遍正覺」,或是「無上正等正覺」,就是如來的意思,所以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就是發成佛的心。一個人為什麼要成佛呢?發心成佛一定與救度眾生有關,因為要發心成佛,這種大菩提心是從大悲心生起的,大悲心如何生起?是因為眾生有苦難才生起,眾生沒有苦難無法生起大悲心。如此推論起來,可以知道:因為看到眾生有苦難,菩薩要救度眾生,發起大悲心,從大悲心當中生起菩提心,所以有經文云:「菩薩但從大悲心,不從餘善生」。
接下來,須菩提的兩個問題,在諸家的解釋裏面,大概分成兩類解釋,《講記》29頁的倒數第三行提到,「應云何住與云何降伏其心,可通於二義」。那兩類呢?第一、立成佛的大願者,應當怎樣安住內心?怎樣降伏其心?這是已經發菩提心的人,這想要成佛的心,如何安住?以及在修行的過程中,如何降伏他的煩惱?第二類就是還沒有發心的人,他要如何安住他的心?如何降伏他的心,纔能發起成就菩提心?這種解釋是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中說的,它是從因來看,比較不同。從以上的解釋當中,我們可以明白:一個人發菩提心之前,要安住其心,降伏其心;發菩提心之後,也還是要安住其心,降伏其心。
什麼叫做「住」?龍樹說,「住」是「深入究竟住」。但「深入究竟」是什麼意思?是指能夠深入佛法的究竟義理,在究竟真理中安住。如果從上述第一個意義來看的話,就是說已經發菩提心的人,他在行為上,動、靜、語、默、來、去、出、入、待人接物當中,要如何讓菩提心不變、不退、不消失,安住於究竟實相中,不墮入凡夫外道,所以須菩提問「云何住」。既然要讓菩提心不退,必須要先能夠堅固正念。換言之,必須知道眾生的菩提心為什麼會退?那是因為我們有煩惱顛倒、妄想執著,容易受外在的影響、束縛,讓心只想到自己,不會感受眾生苦難,這些煩惱、顛倒、妄想、戲論,要把它拿掉,菩提心才能夠持續,這樣就是「降伏」。當降伏這些顛倒、妄想、戲論之後,這些煩惱垢重洗乾淨了,把它降伏了,心就安住了,菩提心當然不退。
所以,要想安住自心,必須要先降伏煩惱。「安住」是住於正道、住於正法;「降伏」是離開邪道,離開邪法,離開顛倒。一個正一個邪,一個正道一個顛倒。「住」也可以說是不違背法性,不違背佛法的本質,不違背真理;「降伏」就是不越毘尼,不違背戒律。能夠具足律儀、安住於律儀,有戒律來支持、提醒我們,內心就不會執著,可以遠離顛倒、妄想、煩惱。這是「安住」與「降伏」的關係,是菩薩要努力實踐的。
前面講要如何發阿耨多羅三藏三菩提心,其實只是解釋「願菩提心」。要能夠發了這願菩提心之後,還要著重在如何「安住」與「降伏」上面,也叫做「無住」與「離相」。因為住是安住法性,法性也就是空性,能勝解空性即無所執著,故也叫無住;當對一切事物無所住,無所執著的時候,也就一直能安住在法性當中了。反之,內心有空性的智慧,將不會被外相所迷惑,能離一切差別相的執著,即可讓一切煩惱不生,遠離顛倒 妄想、戲論,因此可以說「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其實也就是離相、無住法門。
離相、無住法門,在根本佛教時代,佛陀常常講這個法門,讓眾生遠離一切我執、我所執,才能夠解脫。我們必須知道「安住」與「降伏」這兩個問題,就是在發菩提心之後的修行功課,而有了願菩提心,才能夠進入行菩提心,紮紮實實地實踐六波羅密利益眾生,在實踐的過程中,漸漸成就法空慧,到最後圓滿勝義菩提心。因此,如果沒有先「安住」、「降伏」自心,這三種菩提心的次第就無法圓滿了。
反過來講,如果照《心印疏》的說法來看,一個人還沒有發心的時候,他如何發心?如何能夠透過安住與降伏法門,讓這個人可以繼續來發心?或者是這個人發心之後退墮了,如何再修安住跟降伏的法門,讓他已退墮的菩提心再生起來,這也是同樣的意思。
到這裏為止有沒有問題?沒有的話,今天就講到這裏。下禮拜講下一段的佛陀說的許說。在許說這部份,也有一些很重要的義理要跟各位解釋。回去之後希望各位同學有空就多讀誦《金剛經》。久了就會覺得這本經其實不難懂。我們會覺得難,是因為它的文字比較簡要,所以會覺得不好懂,如果像今天一樣,慢慢地把每一句每一字拆開來解釋,就容易明白,所以回去先多讀誦,讓自己熟悉經文,以後要理解就不困難了。90.04.26講於法印講堂共修會
見岸法師 主講
李秀敏/李瑩 整理
[二、許說]
上禮拜講的是請說的部份,今天要講許說。佛陀先允許須菩提提出問題,然後他要詳細說明。我們從下面的經文開始:
經文:「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謢念諸菩薩,善咐屬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這段經文很長,事實上只有兩個重點:一個就是佛陀先讚歎須菩提這個大哉問,讚嘆問的很好,故說「善哉!善哉!」,「善哉」一詞,有很好、不錯、讚許的意思,是一種肯定、讚美的表達。而台灣的戲劇,每逢有出家人的角色,一開口就是「善哉」,甚至有戲謔的感覺,我有時會想,若要提升社會大眾對佛法的正確信解,首先要從文化界人士學佛開始,尤其是媒體人,因為普世大眾的資訊,大多數是來自於電子媒體。如果編劇能夠學佛,才能編出不對佛教誤解或戲謔的劇本,從電影、電視、影劇、舞台劇等等開始改善,慢慢引導大眾產生正確的觀念。
「善哉!」有肯定的意思,所以佛陀說須菩提讚嘆如來是對的,如來確實是善護念,善咐屬諸菩薩。「汝今諦聽」指出要專心一意的聽好喔!「當為汝說」,說什麼呢?就是回答發阿耨三藐三菩提心者,應如何住?如何降伏其心?是允許他的請問。
[諦聽]
「諦聽」指應該用下列兩種條件來聽法:一、真實心。二、審思。「諦」有真實的意思,「汝今諦聽」就是用真實的心來聽。什麼叫真實的心?就是「踏實、實在」。我實在要學,我實在要問,不是客套說來師父這兒聽課,沒有提出問題好像很不好意思,怕別人說自己不認真,為了應酬而提出問題是不對的。真實的心就是:在學佛的過程中,確實有不了解的地方,不論問題是淺還是深,有疑就應當問,不要覺得不好意思。上次有一位同學問我:「師父!我想請問一個很好笑的問題。」我說:「是你好笑,還是我好笑?還是這個問題好笑,…」他說:「沒有啦!就是覺得自己學佛那麼久還問這種問題,好像很淺。」同學們好像覺得問題簡單,對不起師父啊!這樣的想法有點奇怪,提出問題不是為了師父吧!其實簡單的我才會回答。而且什麼叫簡單?什麼叫難呢?因人而異!真實的最重要,不要管它是難,還是簡單,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問題我不懂,這是真實心。
真實也是「正直」的意思。聞法的動機是正直的,不是來問難的,不是來考試的,不是拿一把尺來丈量師父講經厲不厲害。我前幾年第一次去馬來西亞弘法時遇見過,在台灣其他道場也有同樣的情形,就是擺明了要來看看這位小師父在講什麼,這樣的心態就不能叫做諦聽,因為不正直,是要來考試的,甚至有的是要來抓師父講解內容的漏洞,好出去對外宣傳說:「你看,那位師父哪裏講錯,我都聽得出來。」要表示什麼?表示他比師父厲害,因為師父講錯我都知道。這種不真實、不正直的,誤人也誤己,使別人也產生不正直之心。師父本來就不是聖者,有時候難免會講錯,我們可以討論,可以提出來說:「師父!這樣講好像不太對。應該如何如何。」如果確實有錯,我會向各位做個訂正;如果是有所誤解,我們可以找出資料、古德的注釋來討論、說明,大家共同來研討。我們用這種心來聽經、研討就叫真實心,不是用攀緣妄想之心來學習。什麼叫攀緣妄想?我常跟幾個比較熟的幹部同學講,如果你們來聽經,是因為師父這邊人少,我們來給他捧場,讓它看起來人很多,用這種捧場的心態那就免了,因為這是攀緣心,不正直也不確實。這就是《楞嚴經》講的「汝等倘以緣心聽法,此緣亦緣。」「緣」是攀緣,「倘」就是尚且,也可以是如果、何況的意思。如果以攀緣心來聽法,好讓師父講經弘法的地方看起來人多一點,這樣的聽法,「此緣亦緣」,聽到的法也只是攀緣的法,不是真實的法,不是可以解脫之法,還只是世間的人情之法,這是不對的,佛弟子不能有這種觀念。
以前曾經有同學跟我講說,某人邀他去體育館,或某紀念堂聽經,他實在不想去。我說:「你不想聽就不要去呀,為何生煩惱呢?聽經應該是很快樂的。」他說:「不是啦!是他們講某法師老遠來高雄講經,人少太難看,所以要我一定要去。」這樣的想法就有問題了。我相信那位法師並沒有要弟子們去找很多人來捧場,可是弟子們為了護持師父講經,就到處請人家去聽,然後請到對方生煩惱了。如果要在佛法中得到利益,心念是很重要的,沒有歡喜心、求法心、至誠之心而聞法,是得不到法寶的,這就是我要提醒他注意的地方,我們說「入寶山,不得空手而回」,如果別人邀約怎麼辦?調整我們的心情,不要因為他們來約我們,我們才去呀!我們要調整心態,心想:「既然有法師千里迢迢來這裏弘法,我們應該要去聽法,要求法,這是身為佛弟子應該做的事情;而且每一位法師都有他修行得力之處,今日要將他的經驗及智慧教給我們,這是多麼難得的事,應當珍惜。」觀念一轉,得到的利益就不一樣,功德也不同。所以不論同參道友邀你去做什麼事,培福也好、聽經也好、參加法會也好,不能有一絲一毫勉強,也不能有一絲一毫是去捧場、做人情的意思。
諦聽還有第二個意思就是審思。「諦」有專注、思惟、詳審的意思。「詳」就是詳細;「審」就是觀察、審慮。所謂審察的意思,是指在聽經聞法的當中要注意聽,不只要注意聽,還要去聽懂每一個字、每一句話說的什麼,明白之後再去思惟,這樣才能稱為審察。就像辦公,一個案件呈上來,你要看清它的內容,每一句話都要看懂它,所要交辦的事情要怎麼作,人數多少,時間要對,有什麼要注意的事等等,都要留心,如果會錯意或是疏忽,就會做錯,影響到別的人、事。對不對!這就是審察的意思。所以《大智度論》中有一句話說:「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踴躍聞法心歡喜,如是之人可為說。」這是說做一個弘法師,或是做一個說法者,不論在家出家,說法時要注意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態度,我們才可以說法給他聽。聽者必須要「端視如渴飲」,渴求聞法的心,在身業上充分表現出來,色身要端坐,直視說法者,端正的來聽法,像口渴的人很想喝水,就如同現在的各位坐在座位上,很認真地、期待地注視著法師說話一樣。意業就是「一心入於語意中」,一心就是專注的意思,專注在所聽聞的法義中、專注在佛法的語言當中。舉個例子:有時候上完課,同學來到我的辦公桌旁請問問題,因為辦公桌離門口很近,常常會有同學出入,我面向門口,不太受影響,反而是提問題的同學受到很大的影響,我在回答他的問題時,常常轉過頭去看看是哪位同學走過去了,這時候我就會停下來,因為他的心跑掉了,我說得再多也沒用,沒聽進去,下次還是會問同樣的問題,不如先不說,等他回神過來,可以專注時再說。聽者要端視如渴飲就是指要有專注、投入、期待的心。
各位到任何道場去請法師開示的話,要端視法師,但是要看哪裏?一般的談話禮儀都是注視著對方的眼睛,也可以注意他的嘴巴或表情,這樣有個好處就是比較不容易聽錯話,用觀察輔助聽覺,一來不失禮,二來不會胡思亂想,第三又不會聽錯意思,這時候即使人很多,也能夠聽得很清楚。當我們去參加八關齋戒、禪修或者法會活動,如果有法師在開示,不要閉著眼睛坐在那兒,眼觀鼻,鼻觀心,一付入定的樣子,因為這是一種不尊重對方的態度。這種身業所表達出的訊息是:你講你的,我聽我的。就是這種感覺、這種味道,所以千萬不可如此。第一個重點就講到這裏。
[如是]
這段經文的第二個重點就是「如是」,請看講記P.32/2。佛陀首先講「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其實這是肯定句。「如是」是說:「應該這樣」,如《法華經》中提到:「惟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十種如是。這「如是」就是「本來如此」、「真實如此」、「應該如此」的意思。參考祖師大德的注解,「如是」總共大概有三個解釋,講記中亦有,只是解釋的比較白話。
第一個解釋就是:「開啟後文」。為下面的經文做一個開始,這個叫做「依言般若」,依著從文字來談般若,即從以下的經文來談般若。下面的經文就是「如是降伏其心,如是住」的內容。
第二個解釋是:「如上之文」。剛剛是與下文有關,現在是與上文有關。所謂「承上啟下、承先啟後」之意。這叫「離言般若」,離開語言文字來談般若。什麼叫離開語言文字?就是序分裏面講的:世尊,食時,持著衣持缽,入舍衛城乞食,飯食訖,洗足,之後鋪好坐墊,開始打坐等生活動作。「如上之文」就是指這些日常生活中的事項,這是指離言般若,也就是說菩薩發菩提心之後,應該在這日常生活中安住,在生活中降伏其心。各位慢慢去體會要怎麼安住、怎樣降伏其心。佛陀的回答就是如此簡樣,事實上最簡單、最驚訝的回答就是這樣子了。不用講太多,就只是生活中的智慧。所以古時候禪宗有一句偈說:「終日穿衣,不曾掛著一根紗。終日吃飯,沒有咬到一粒米。」整天穿衣服,有沒有穿到一根線、一絲紗?沒有。整天吃飯,有沒有咬到一粒米?這怎麼可能?我一天吃三碗飯,怎麼會沒有吃到一粒米?它是在講,生活中吃飯、穿衣、睡覺是必要的,但是在吃飯、穿衣、睡覺當中,安住其心,降伏其心,降伏執著之心,安住在不取相的智慧之中。不要整日想著要吃什麼好料理、穿什麼款式的華服,一天到晚都在這些物質欲望中去百般計較,千般思量,這就不是般若智慧。反之,在生活中能夠不住相,就能離煩惱、離執著,達到法空慧的境界,這個就是「離言般若」。所以愈有修行的人,他就愈沒有架子、愈平實,絕不會奇奇怪怪的,用奇怪的言行表示他自己多有修行時,你就要注意了!例如:吃飯時要擺什麼姿勢,走路時要有什麼派頭,道場中哪個區域是他的專用之處,要特別圍起來,閒雜人等請勿靠近,萬一有人不注意走進去,好像就是罪業無邊,弟子們看到他,一定要如何跪、如何坐,他才要與弟子講話等等。有些人就是這樣,不管在家的老師,或是出家的師父,派頭挺多的。但是奇怪的是,愈奇特的言行,愈有人相信是修行了得,不會作怪的人,就會讓他人感覺沒什麼。這是大錯特錯!愈有修行的人,其實他的生活是愈平常。我們注意去觀察,一些老和尚,道風嚴謹,智慧深遠,戒行清淨,生活卻很平常,例如印順導師,我曾經聽說過一個有關他的故事:有人說導師喜歡吃花生米,侍者每天早上都準備一碗稀飯,再配上一碟花生,有時候也會有其他的小菜。每天都一樣。有一天,有一個人去向導師禮座的時候,跟導師談到此事,導師笑一笑說,其實這是個誤會。是因為他在妙雲蘭若閉關時,弟子們很想要盡心照顧導師,就問:「師父呀!你早上喜歡吃什麼?」導師不想讓人家麻煩,就說:「花生就好,簡單就好!」大家以為老和尚喜歡吃花生,就每天讓他吃花生米。其實導師是怕弟子早上起來還要炒菜,太辛苦、太麻煩,所以簡單一碟花生就好了。導師就是這樣一位體恤晚輩的人哪!這麼可愛的老人家,不會擺架子,一定要如何如何。曾經有人說,老修行脾氣大,脾氣不大就不叫老修行噢!這並不是正確的,如果脾氣大,就不是真正的修行,不能產生智慧。這是第二個解釋-─如上之文:就像前面講的那樣子的生活方法,在生活中安住,在生活中降伏我們的心。
第三種解釋是從理來講。從理來講會比較理論性。「如是」有「生佛一如,莫不皆是」的意思。「生佛」就是眾生與佛,「一如」的「如」就是如同、相同。「莫不皆是」,指沒有不是這樣的。這二句話是在講成佛的可能性。眾生與佛的差別是從緣起相對性來看,但是從空性的究竟理體來看,眾生與佛是一致的,所以叫「生佛一如,莫不皆是」。人要能夠體會到這點,要是上根器的人,有如同舍利弗的智慧才會體會到,我們說「在佛不增,在凡不滅」,《金剛經》要講的空性之理,其實有這個意義存在。實相空性之理,對已覺悟的佛陀而言,不會增加;眾生在煩惱流轉當中,很苦!可是這個空性之理,不會因為他很苦而減少。也是因為有這空性之理的存在,我們才有希望,可以透過修行而轉凡成聖;如果沒有這個空性之理,佛就是佛,眾生就是眾生,眾生怎麼可能成佛?眾生與佛不一樣,我們就永遠不可能成佛了。眾生與佛的不一樣,是指這個外表緣起相不一樣、智慧不一樣、慈悲不一樣,菩提心不一樣、染淨心不一樣;但是這個究竟實相的空性之理,在眾生與佛的身上是一樣的,既然是一樣的,我們慢慢修行,把煩惱、執著斷除之後,就能如同佛一樣的清淨,這是「生佛一如,莫不皆是」的意思。如果再進一步講,一切法都是如此,不僅僅是如來與眾生如此,一切法都是這樣,在大乘經典裏面不僅要證我空,還強調法空,不僅是五蘊身、內六根是法空,外六塵也是法空,這樣的大乘空性思想,慢慢的透過《金剛經》顯現出來。
[總結]
「如是」有這三種意思。第一,指佛陀要往下講,要解釋「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的意思。因為還要聽佛陀用語言來開示,所以是下根器的人。第二,是指前面釋迦佛所示現的平凡的日常生活,這個很平凡的日常生活,也就是如是的意思。要能夠理解釋迦佛日常行為當中就具足般若,並不是很容易的事,所以必須是具足中根器的人。第三,從理來講「生佛一如,莫不皆是」,這是講實相般若的理體。這種空性是一致的,眾生與佛都相同,這是如舍利弗、須菩提這樣的上根器者才懂,所以才會說「唯然,世尊,願樂欲聞」。這個「唯然」也可以表達說:須菩提他聽到佛陀講「如是」的意思,他就能夠契合到釋迦佛的心意,說「啊!我了解了」。但是我還是希望能夠聽到釋迦佛您再講,再詳細的說明,所以說「願樂欲聞」。讓眾生,讓所有與會的大眾,都可以聽聞。
在這一小段裏面,科判是「許說」。釋迦佛聽了須菩提的問題之後,答應要說。可是就在佛陀讚歎須菩提的過程當中,還有要他注意聽的過程當中,其實就把所謂般若實相的內涵,由淺到深講出來了,這般若實相的內涵是深者見深,淺者淺。我們今天就講到此,下週再繼續講佛陀正式回答一個菩薩摩訶薩要如何發心、如何安住其心。
90.5.3講於法印講堂共修會
見岸法師 主講
李秀敏/李瑩 整理
照印順導師的科判,甲二正宗分是從第二分開始,分成二大段:乙一般若道次第〈第二分~第十六分〉、乙二方便道次第〈第十七分~第三十二分〉。般若道部份又分二:丙一開示次第及丙二勸發奉持(第十三~十六分)。開示次第有:丁一的須菩提請說與丁二佛許說(第二分);丁三的正說(第三分~第十二分)。
正說次第有三──發心菩提、伏心菩提及明心菩提。我們在第一次討論整部《金剛經》的結構時,與各位提過,這三種菩提是菩薩道的修道次第。一般言菩提心是分成世俗菩提心與勝義菩提心二類,發心菩提屬於世俗菩提心中的願菩提心;伏心菩提就是世俗菩提心中的行菩提心;明心菩提是勝義菩提心。
〔三、正說:(一)發心菩提〕
我們先來看第三分的發心菩提,經文是:「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這是整個第三分的內容,整段都在講發心菩提,還是心意上的發願,從第四分開始才是伏心菩提,說明作法,這已經是從實踐面來談利他行。
「菩薩摩訶薩」是什麼意思?就是大菩薩。前面講「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的「善男子善女人」是指凡夫還是聖者?你們為什麼會認為是聖者呢?我們不是「善男子善女人」嗎?其實佛經裏面提到的「善男子善女人」就是指四眾弟子,所以這裡是指已發菩提心的凡夫菩薩。既然是凡夫,何以講「菩薩摩訶薩」?因為有些經典是從證果來講,故稱菩薩摩訶薩,這時就是指初地以上的菩薩;可是如果從發心來講,菩薩是指三乘菩薩,摩訶薩指的是一乘菩薩,也就是說唯一大乘,《法華經》講的「唯一大乘,無二無三」這個就是摩訶薩的意思。在祖師的注解裏面提到,一個菩薩可以稱為摩訶薩,從果位來講要初地以上;如果從發心來講,是發大乘心的人。從《金剛經》第二分與第三分的前後文來看,這裏的菩薩摩訶薩是從發心來講的,也就是一乘菩薩,發了大乘心的菩薩。
有時候去道場,師父會很親切地稱呼你:「菩薩摩訶薩!」就是讚歎你修道廣大,願意做人家所不願做的事情;但是如果我們做了不太對的事,讓別人又好氣又好笑,就會說反話:「你這個菩薩摩訶薩啊!實在喔!」這時候就不是在講發心的問題了,這樣的口氣是在說這個人不知道怎樣形容。語言實在是沒有實性的,同樣的幾個字,會因為人的心情、想法不同,說出來的意思是南轅北轍的。但是經典裏這段話講的是剛剛發大乘心的菩薩,應該如何降伏其心,請看導師的講記,書中的經文句子有標點符號,斷句清楚,方便我們理解,「應如是降伏其心」的後面是冒號「:」,表示要用下面的願來降伏自己的心。
〔降伏其心:離四相〕
此處要注意「降伏其心」,是降伏著相的心,降伏執著眾生相、人相、壽者相、我相的心。在降伏這個執著的心之前,要先講為什麼會有執著?執著從何而生?有執著才需要降伏,沒有執著即不需要降伏。為什麼會有執著呢?可以從二個層次來說:首先就是要發大心。菩薩發心,即是發大悲心,因為悲心深重故,欲度一切眾生,而且是「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發出這樣的願心才能稱為菩薩摩訶薩,也就是剛才講的大乘心。再者,一般凡夫都還沒有斷我執,他發大心之後會著相在這個大心上,心念著:我要度一切眾生入無餘涅槃。就開始著眾生相,認為有許多被度的眾生,有度眾生的我在努力,這樣的心是妄想之心,是染著之心,是未降伏的心,所以經文說:「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度者」,告訴我們實在無一眾生可度,這就在降伏眾生被我度的心。所以此處的「降伏其心」,是在降伏「有一個我,有度許多眾生」的心。
由此可知,第三分在強調二個問題:第一、菩薩摩訶薩應該要發大心度一切眾生入無餘涅槃,無餘涅槃就是入佛道;第二、實無眾生得度者,即不著眾生的四相。先有第一項才會有第二項,如果不發願要度一切眾生,就不會著度眾生的相,因為凡夫發心難免著相,故要無相,要降伏這個著相的心。
〔眾生類〕
接下來講一切眾生分成三類,經文有「各種眾生之類」。「類」就是類別。第一大類是從產生的方式而分,眾生產生的方式有:卵生、胎生、濕生、化生。卵生,從卵而生;胎生是先在母體中成熟後才出生,人以及大部份的高級動物,都是胎生;那麼濕生是什麼?是水裏面的生物,需要水份而生,比如微細昆蟲、蚊子等;化身者一般而言是天人及地獄眾生。第二大類是從物質性的形體而分:「若有色若無色」,「有色」就是欲界和色界的眾生,有形相;「無色」就是無色界的眾生,無形無相,只有心識活動。第三類「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這是從心識活動的方法來講:「有想」是欲界和色界的眾生;「無想」是指從色界第四禪天無想天以上,叫做無想。這個「想」是一種意識造作,我們的心識比較粗糙,粗顯的心識造作,但是無想天以上不是說沒有心識,而是很細微,所以叫「無想」。「非想非無想」就是所謂的「非想非非想」,也就是無色界最高處──非想非非想處的眾生,此類眾生因為定力太深,所以心識非常微細,沒有粗想,但是也還有細想。為什麼?如果沒有細想,就應該證無相、無分別智,即已離三界了!可是因為還有細想,還取著三界的想,所以不能解脫。這是從心識的粗糙跟細微來看,叫有想、無想、非想非非想。以上講「眾生之類」。
至此可以看出:一位菩薩發心,所緣的對象不只有人,還要度六道裏面任何一道的眾生。因為在六道的眾生,本質上都是苦難的。天界的眾生也是苦難的,享樂盡了,還是要墮落惡道;甚至天界的眾生不能聞法,沒有法樂,只有禪定之樂。以佛法的角度來看,只有禪定之樂,沒有法喜,他還是苦難的眾生,還不到寂靜涅槃的境界。所以一個菩薩發心,他看到的需要度化的眾生是這麼廣大,可是發大心之後,要落實在生活中的時候,要先從什麼地方開始呢?可以從與我們最有密切關係的人或動物開始,其他道的眾生因為看不到,無法掌握,發心不易;但慢慢地還是要緣六道眾生,把這個廣大的願圓滿起來,而且終極目標都是「皆令入無餘涅槃」。
[無餘涅槃]
什麼是「無餘涅槃」?先說什麼是涅槃?涅槃就是滅苦。滅掉種種苦迫就叫涅槃,經典裏面涅槃大部份都用一些形容詞,比方說不生不滅、離生滅,或是清涼、離熱惱、消散、離束縛等等。這些形容沒有苦迫、沒有煩惱的境界,就是涅槃。最常用的就是「寂靜」、「寂滅」,內心不再有煩惱的生滅,各位可以查辭典或是《阿含經》,《阿含經》裏面很多說明涅槃的形容詞。但是簡單來講,涅槃是指:內心沒有煩惱、自在的狀態。內心沒有煩惱的自在解脫狀態就叫涅槃。所以它不是在我們內心之外有一個涅槃,而是就在我們內心的造作當中,把不好的成份去除掉,所呈現出來的那個美好的成份就是了。導師在《講記》裏面說到涅槃有二種:有餘(依)涅槃與無餘(依)涅槃。書中這「依」字有個括號( ),表示有時候這個字可以省略。「依」就是生命的所依,「有餘依」就是還有色身。證涅槃的阿羅漢,他內心的狀態雖然是沒有煩惱,可是他還有身體存在,因為這個報身還在,所以過去所造的業因還會有機會受報,但是他受報而不生煩惱、不造業。比方說目犍連最後被亂棒打死,這是他色身所受的報,乃因過去世的業力成熟了,所顯現出來的果報,可是他的心不受色身疼痛的影響。我們說身跟心是相依相存的,可是證到阿羅漢的人,身受心的影響,但是心不受身的影響,所以目犍連被外道拿棍棒毆打的時候,色身很痛,可是他的心不生煩惱,因為他的心已經到達涅槃的境界,自在解脫,不再生惱,不再有不好的想法,於是不再造業,也就離生死輪迴了。阿羅漢不受後有的意思在此。反之,未證涅槃之人,心受身之影響,因苦迫而生煩惱,一起心動念,就是不善的念頭,因煩惱而造業,一旦造業就會輪迴。簡要言之,所謂有餘涅槃,就是指阿羅漢雖證涅槃,但還有老病死身苦,色身還是會敗壞,如同佛陀,在老病死的狀態之下,他的心清涼自在,沒有任何的憂惱。
另一種「無餘依涅槃」就是沒有色身了,捨身而入法性,沒有身心的束縛,也就不再有自己與他人的相對關係。菩薩發願,是要讓一切眾生都入無餘涅槃,而且這個無餘涅槃,導師在《講記》中說是三乘共入,菩薩最後也會歸於此。但是在度眾生的階段,菩薩並未入無餘依涅槃,而是安住在「無住涅槃」。
什麼是「無住涅槃」?又稱為無住處涅槃。這是屬於大乘的涅槃,依《成唯識論》言,涅槃有四種:有餘涅槃、無餘涅槃、自心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上面已說明過,這是共聲聞的,三乘都有。自心清淨涅槃,在原始佛教、部派佛教時代並沒有很明確的提出來,但《增一阿含經》中有提到自性清淨心,或許可以說自性清淨涅槃是從自性清淨心來的。它的含義是:一切諸法是為客塵煩惱所覆障,其本來是自性清淨,此清淨自性又稱為真如,具有無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然如虛空,一切有情皆平等共有,離一切相而無有分別,能所皆泯絕,這種涅槃,唯聖者始能自內證之。第四種是大乘特有的思想,什麼叫做「無住處」?前面說過阿羅漢如果證入無餘涅槃,不受後有,就不會再來三界與眾生結緣,所以阿羅漢要度化眾生,皆是在他活著的時候才能做到,一旦進入無餘涅槃,就沒有機會再緣世間苦難的眾生而教化之。而無住處涅槃不一樣,菩薩雖證得涅槃,但是他不要入無餘涅槃,要發願再來世間行菩薩道,所以在大乘經裏面有一句話形容菩薩是「不住生死,不入涅槃」。「住」就是安住,為什麼不住生死?凡夫因有煩惱執著,所以住生死流轉不得解脫,菩薩已斷一切煩惱,不會輪迴生死,但是為了度化眾生,還是要再來世間,此時得生命並非因煩惱業力而感召的異熟果報,而是依願力而來受生的,所以雖在生死中,卻不為生死所束縛,這種情形稱為不住生死。
菩薩和聲聞最大的差別就是在這邊,因為悲願的驅使,菩薩雖然本可以入無餘涅槃,出三界而不再輪迴,得最清淨自在,但他不願只為自己離苦,更心繫苦難眾生,希望能與眾生一起解脫。因此菩薩若證初地以上,可以隨願往生,這個時候其悲願無盡,生生世世常行菩薩道,這個「住」就是執著、染著、束縛的意思,菩薩不再被這個生死所束縛,他是依願力而來的,所以不住生死;可是也不入涅槃,不會依所證的究竟,遠離三界的眾生。
《講記》第36頁說「菩薩安住無住大涅槃,即此無餘涅槃的無方大用,能悲願無盡,不證實際罷了。」「無方」就是沒有邊際,「用」就是功能,意思是說:這個無餘涅槃可以發揮無邊際的廣大功能,讓一個菩薩安住在無住處涅槃。因為他能夠悲願無盡,不證實際。什麼叫「不證實際」?不是說這個菩薩不實際,在世間語言中,不實際是什麼意思?就是比較離開現實,不符合現實狀況。但是這裏不證實際是不證入無餘涅槃的究竟解脫。所以一個菩薩的安住無住大涅槃,與阿羅漢的無餘涅槃是否相同?不相同。二者皆斷盡煩惱,證得法性,但因有沒有悲願而有不同。阿羅漢悲願不強,一旦證得法性,就會離三界,可是有悲願的菩薩,證入法性之後,會把清淨的涅槃化作無邊的大用,把其功能充分發揮出來,不染著世間一切法,而去度世間的一切眾生,這叫做「無方大用」。所以是心量廣大的問題。
既然菩薩的悲願如是,為什麼經文中說「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而不是令眾生皆同菩薩一樣安住無住涅槃?因為眾生根機不同,並非每個人都能發菩提心,所以無住涅槃但指菩薩;而無餘涅槃是通三乘的,出世間的聖者皆得以證得之,依《法華經》說,三乘是同入法性,同得解脫的。本經也是,所以是「通教三乘」,而「但為菩薩」。
[聽法、說法心態]
下面就要開始談「降伏其心」。怎麼樣可以把執著心降伏?如果依前面的經文來看的話,菩薩發願度眾生,三界六道各種各樣的眾生都是在他所要度化的範圍當中,因此未證空性的菩薩難免在心性上會產生慢心,認為自己度了很多人,眾生是因自己而得到利益。我們反省看看,周遭的修道人,不論是出家師父或是在家的老師,有時候會覺得某人在言談中,還是沒有辦法跳脫這種心情。舉例說,我前二年去馬來西亞演講時,曾聽居士提到:某某法師從台灣到馬來西亞的檳城弘法,當地的佛教徒,就要趕快去發動很多人去聽講,為什麼?因為師父說至少要一萬人以上去聽才去,可是一萬人要去那裏找啊?只好趕快發動佛教徒們去聽,否則對不起師父。我覺得這種想法對修行人而言,是一個陷阱,什麼陷阱?他沒有做到《金剛經》講的「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我們從二方面來思考這個問題,首先說聽法者的心態。一般人乍聽這種邀請時,多從光明面想:老遠請師父來弘法,不要說種種的費用,就是事前事後也要動用許多居士來發心護持,而且好不容易請到這位法師來,因緣多麼難得、殊勝等。我們通常都是這樣子看待這件事,對不對!於是對人說:很難得啊!法師很忙,很難得請到他,這是大家的福報,所以你們一定要來。當主事者鼓勵大眾聽法,是站在求法的立場,由於師父有很好的法,要跟他學習,這樣的心態是對的;但是,反過來說,如果背後的動機,是因為人少的話太難看,那就不對了,依這種心念來聽經聞法,是沒有功德的。一念之差,結果就相距很遠。不論是出家眾或是在家居士,只要在佛法上有所研究,以及有修行的體驗,不背離佛陀教法的正見,我們就可以向他請法,不是說:居士要支持居士,居士弘法我們要去聽,那就如同前面說的:那是我們的師父,師父弘法我們要去捧場,同樣是不對的,非佛法正見。所謂心念之差就在這個地方,這是從聽法人的角度來說。
若從說法的人而言,各位以後有因緣,被請去演講或分享佛法的心得時,如果現場人不多,不要認為我一定很差,所以只有十個人來聽。其實十個人來聽,代表自己的演講很差嗎?不一定吧!從因緣法講,也許是沒有廣宣,知道的人少;或是今天剛好有別的更吸引人的活動在舉行;或是題目訂的沒有吸引力等等諸多因素。自從我開始學習弘法到現在,也有十三、四年了,聽眾最少的一次是六個人,但是我有個信念,就是:幾個人來聽都沒有關係,只要自己真心誠意的與大眾結緣,盡到講說佛陀正法的責任,有用心去做這件事就好,弘法又不是在做業績,所以不要在意人數。其實每個人的法緣不一樣,像天台智者大師很有智慧,他剛開始講經時,很少人去聽,後來兩三百人聽,到最後一千人來聽,這時候他卻不講了,有人就覺得奇怪,請問智者大師說:大師您現在法緣正盛,一開講座就有好幾百個人來聽,甚至上千人來聽,您為什麼不講?智者大師回答說:以前幾十個人來聽法,都可以得到利益,幾百人來聽法,有一半以上的人可以得到利益,現在千人聽法,得到利益的卻少之又少,講那麼多幹嘛,所以不講!後來大師就閉關去了,那時候他才三十四歲,有智慧的人是這樣看待事情的,他是看在座有多少人得到利益,而不是有多少人來聽。所以一個菩薩發大願要度眾生的時候,絕對不要用量化的方式來看待自己所結的這些法緣,那會很辛苦。
[眾生性空,生佛同體]
「實無眾生得度者」重點在什麼地方?是在「無眾生」還是「無眾生得度」?它的重點不是在「無得度」,而是在「無眾生」。《講記》第36頁第二段第四行講到:何以「不見有情」,就是「實無眾生得滅度」,沒有一個眾生得到滅度。「不見有情」有二個意義,課本上講的只有一個,就是「因菩薩觀緣起相依相成,無自性可得,通達自身、眾生身為同一空寂性,無二無別,不見實有眾生為所度者。」意思也就是說,諸法性空,眾生、菩薩都是諸法之一,故也是本性空,是無自性,所以菩薩在發願度一切眾生的當下,要以這個眾生性空的理則來降伏自己的心。
為什麼「眾生性空」?因為每一個眾生都是因緣和合,就人而言,是五蘊和合,所以叫眾生,既然本性是空的,在空性的當下,每一個人的業力不同,有成為人的,有成為動物的,有成為惡鬼的,所以沒有一個實在性的東西。今天我們是人,來世不一定當人,所以在六道裹面,每一個眾生每一世都不斷在轉換他的生命體,每一個人都不同,當菩薩可以看到這點時,他就不會說:我度了那麼多眾生,因為沒有一個眾生是實質不變的,今天度這個眾生,到他下一世的時候,就與這一世不同,所度的是哪一個眾生。而且原來此世的眾生到那裏去了?今天你們來上課,我們這一世結這個法緣,下一世再轉世投胎,剛見面時,不見得認識對方,對不對?那麼如果我執著說:你們都是我的學生,等到下一世的時候,我卻找不到學生,你們都到那裏去了?這是著我相、眾生相。所以菩薩看透這個問題,乍看之下度很多人,事實上沒有人被他度,這是眾生性空的緣故。
還有另一個理由,在《金剛經》的注解書裏有提到,是從如來藏思想的立場來談《金剛經》的,就是「生佛同體」的觀念。什麼叫「生佛同體呢」?眾生與佛同一個本體──法身,二者的法身是一樣的。這個法身在佛來講,就是如來智所通達的法性,他所證到的實相就是法身,這是清淨無染的。這個法身在眾生身上也有,可是眾生還沒有覺悟,因此凡夫身上的這個法身,就叫做「如來藏」,也就是「如來胎藏」或是「藏如來」之意,藏著如來的法身。換句話說,在眾生身上有一個法身的因性在,但被煩惱覆蓋,所以叫如來藏。這是從因地來看,凡夫身上有這個如來藏,亦是有成佛的可能性,有如來藏才會成佛,在佛身上叫如來,在凡夫身上才叫如來藏,這就是法身。法身是佛與眾生都共同擁有的東西,也叫法性,也叫法界。如此來看,當身為凡夫的時候,法身沒有減少,成佛之後,法身也沒有增加,故稱為「不增不減」。《心經》說「不增不減,不垢不淨」,就是談這個觀念。這樣來看的話,哪有眾生被度啊!為什麼沒有眾生被度?因為眾生與佛是無二無別的,所以「不見有情」。這是第二點「生佛同體」的觀念,是從如來藏的思想來說明。
但是因為《金剛經》是般若思想的經典,般若思想並沒有談如來藏,是以祖師之注解,我們必須去分辨是否有符合本經的正義,從這裡更可以知道導師的《講記》只談「眾生性空」,是純粹以此經之精神來解釋經文的。這也是為什麼要花一些時間說明這二個重點?是要各位去留意思想的不同。
「降伏其心」是要降伏什麼心?《講記》第36頁倒數第5行說到,降伏執著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的心。要降伏這個心,才能夠安住在菩提心上,不能降伏這個心,就不能夠安住;不安住菩提心,就不叫做菩薩,因為已經離菩提心了,而菩提心是菩薩的基本要素。如果能離四相,就叫降伏執著的心。
今天先講到這裏,下禮拜再講解四相的意義。前面會講得比較詳細,因為剛開始時有些觀念講詳細一點,後面的經文就比較容易理解,因為觀念都通了。大家不要覺得怎麼進度那麼慢,這是因為有些觀念要先澄清。
90.5.3講於法印講堂共修會
見岸法師主講
李秀敏/李瑩整理
今天繼續講第三分,請看印順導師《般若經講記》第36頁,四相──人相、我相、眾生相及壽者相。第三分的重點是發願菩提心,是一種菩提願、悲願。因為是發心要度化一切眾生,所以稱為菩提願,經文:「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即是發願。
發這個願之後,就要降伏其心。所以須菩提問「如是降伏其心」,要降伏的是什麼心呢?是一種執著有得度眾生的心。所以必須要知道沒有一個眾生被菩薩所度,但是如何能修到這樣一種無所執的心呢?要從四相的觀察去修。從人相、我相、眾生相及壽者相這四相當中,去體會達到無相,這就是般若智慧的妙用。也就是說菩提心必須要與空性的般若相應,才能真正發起菩提心。導師的《講記》中說:「菩提心是即空的菩提心,與菩提心相應的悲願,即無緣大悲。」
[眾生緣悲、法緣悲及無緣大悲]
書中說明慈悲有三種:眾生緣悲、法緣悲及無緣大悲。什麼是眾生緣悲?就是看到眾生苦而救濟,也就是緣眾生的苦迫而生起悲憫心。可是一般人在利益眾生的時候,往往會執著眾生是實有的,所以法緣悲是在破除對眾生實有的執著,告訴我們眾生是五蘊和合的假我,和合的假我生死相續,而產生世間種種苦,如果沒有五蘊身就不會有世間苦。所以叫做「法生苦生,法滅苦滅。」這個法是指五蘊法、眾生法,有五蘊和合的假我眾生,才會感招八苦,由此生起慈悲心,叫做法緣悲,此時因為有五蘊和合假我的體認,就不會執著眾生是實有的。《涅槃經》中提到,如果具足法緣悲的人,他會不見父母、妻子、親屬,只見一切法皆從緣生,他可以破自他二相。如果緣這是我父母、親人,就會特別慈憫,跟我沒關係的就比較不慈憫。具足法緣悲,可以破除這種親疏關係,因為他看到一切眾生都是和合相,一切眾生不過都是五蘊和合的法,生悲心時已沒有親疏的對象,已經到達平等心。
什麼叫無緣大悲?我們知道一切法是和合生、是因緣生,但也不能否定假有的存在。緣眾生苦生悲心,是眾生緣悲;緣和合法而生悲心,是法緣悲;無緣大悲就是緣無自性空而生大悲心。什麼叫無自性空?因為一切法和合而生,所以本質是沒有自性的。內在是沒有一個自性,外在是有一個緣起的假我。菩薩要修大悲心,是因為看到這個外在緣起的假我,如幻眾生的苦是存在的,所以要去度他,可是菩薩會安住在無自性空當下,這叫緣無自性空而生大悲心。看到和合法生即苦生,和合法滅苦才會滅。所以生起眾生緣悲為先;接著破眾生實有,再修習法緣悲;有了法緣悲以後,要修習第三個層次的無緣大悲。次第深入即是與般若相應的大悲。
《講記》第37頁第4行提到「緣即空而緣起的假我」,第一個「緣」字是動詞。菩薩悲心所緣的對象是一個假我,這個假我是即空而緣起的:本質是空,但外現和合緣起的假我。第一個「緣」字,是指菩薩的悲心必須要去緣那個假我,生起大悲心;第二個「緣」字,指假我是如幻的眾生,是由因緣生起的。後來天台宗提出空假中三觀,一心三觀就達到一念三千的境界,就是「寂而常照,照而常寂」的運用,真正的般若要做到這種程度,如同《心經》中講「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這個「照」字是了了分明之意;「寂」是寂靜、寂滅,就是空性。一個具足般若正觀的人,他的內心是寂滅、空性,但是他不會在空中自我愉快就好了,他還是不忍眾生苦,而願意去救度眾生。所以他必須要明白眾生的苦迫在那裏,明白苦難的眾生在那裏,他要了了分明,這叫「寂而常照」。能如實照見這世間如幻如化、苦難相續,善巧利益群生,內心卻是很安穩的,無所執著的,這是「照而常寂」。「寂而常照」也就是我們練習在空性當中,了了分明這個假有;「照而常寂」是在如幻假有當中,而不失空性智慧。「寂而常照」可以在定中修;「照而常寂」可以在動中修。這不容易啊!要修到這樣功夫就很深啦!有人常問大乘佛法有什麼精神?這就是大乘佛法特殊之點。聲聞禪觀可以做到「寂而常照」,可是在「照而常寂」這個部份就不夠,因為這必須主動去緣眾生苦,發心度如幻如化的眾生,又能夠不失自性空的智慧。菩薩是很積極地發展他的無緣大悲,但是他的內在一定是常自寂滅,不生執著。所以無緣大悲是最高的一種空性思想,而且完全沒有自他的對立,是絕對真實的慈悲。
《講記》中有舉例:「如海中印現的明月,由風吹波動而月相不見了。從他的不見說,好似減去了,其實那有自體可滅呢!」因為只是水中印現的月,非真實的月,故滅去也不是真實的滅。所以我們在度眾生的時候,這個眾生如幻如化,如同水中月,是空寂無自性,度眾生入無餘涅槃時,其實沒有一個真實的眾生入涅槃,就像風吹水波動,沒有一個月亮真的被動搖了。水中的月相是比喻眾生;風吹波動比喻菩薩來度眾生入無餘涅槃。月相不見了,就是比喻入無餘涅槃,可是事實上沒有自體可滅,因為本身就是幻現的。以上是無緣大悲的內涵,也就是經文中說「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我空─離四相〕
經文:「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是說明心中若存有這四相,就是沒有空性的知見,會執著「有眾生得滅度」,此時不名為菩薩,所以要能有「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的空性知見,必須從這四相上來修。我、人、眾生、壽者,其實都在講眾生,只是從不同的特性來說明。先說「我相」,「我」是主宰之意,任何人都有主宰的欲望,這是人格上、心性上的一種執著,時常以自我為思考基礎,支配自己或支配他人,叫做我。「人相」是指人道的眾生。「我」是從眾生的意念來講;「人」是從眾生現為人道的形相來講,稱為人相。「眾生相」是從和合來講,諸法是眾緣和合而生,人是五蘊和合,故稱眾生相。
眾緣和合生也可以講生命的延續性。從前生到今生,從今生去後生,在時間的相續性中,數數生死,此即「補特伽羅」。補特伽羅亦名「數取趣」,數是屢次、常常;取就是業取煩惱;趣就是向。眾生因有業取煩惱,故一直在六趣中輪迴,而眾生不知一切皆是眾緣和合,以為有一個實體在輪迴,此即「補特伽羅我執」,依中觀言,屬於受假。
在經典裡面「我」的說明除了補特伽羅我之外,還有一種薩迦耶我。薩迦耶,是積聚的意思。在自己的身心和合中,生起自我的感覺,與我愛、我慢的特性相應,這是薩迦耶見,屬於名假。對人,有補特伽羅我執;對自己有補特伽羅我執,更有薩迦耶見的我執。有五蘊我,才會有我見、我所見。所以有補特伽羅我,才會有薩迦耶我;若能去除補特伽羅我執,就沒有薩迦耶我執,對自我的見解、我愛、我慢,都是從我執來的。
什麼是「壽者相」呢?壽者相是指一期生命,一世的生到死,稱為壽者相。簡單來講,這四相都是在說眾生。如果執著這四相實有,就沒有辦法達到空性。我們必須修我空觀,因為除去實我的執著,無我相,即無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也就是前面所講的從眾生緣悲、法緣悲到無緣大悲,就是在破除實我的謬見,破除這四相的執著,就可以「降伏其心」。
《講記》第38頁第2行提到:「以般若正觀即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命的實性可得。但在五眾和合的緣起法中,有無性從緣的和合相續──假我;」「無性」是無自性,假我是沒有自性的,但是從因緣的和合中業果相續,就是五蘊身的生死輪迴。眾生不知無我,而執為實有我及我所,所以起惑造業,生死不了。反之,若能達空性,離妄執,就能解脫而入無餘涅槃。
這一段經文強調菩薩發菩提心度一切眾生,但必須具足空性見,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此四相不可得,就可離自我的妄執,這是菩薩發心的方法。因為沒有這四相,才能稱為般若空慧、無我慧,如果大悲心強,但慧力不足,會變成敗壞菩薩;反過來說,悲心不夠,可是很有智慧,知道無相,可以離四相的執著,但要度一切眾生入無餘涅槃就沒什麼心力,如此會退到聲聞乘法。所以第三分強調的是:菩薩要降伏執著心,是要用般若智慧來降伏,才能夠安住在願菩提當中。接著進入第四分「妙行無住分」。
〔(二)伏心菩提〕
第四分昭明太子立名為「妙行無住」,印順導師的《講記》中判為「伏心菩提」,這是指行菩提心。前面發心菩提是發願菩提心,發了願要去修行,所以是行菩提心。可是在行菩提心當中要伏心,伏什麼?一樣要調伏我們的煩惱,透過修菩提行然後漸漸降伏煩惱叫做伏心菩提。
〔行菩提心-不住相而行布施〕
經文:「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這裡是第四分的第一段。這一段說明菩薩的修行首在布施,而且應該不住相布施。「不住相」就是不住色、不住身、不住香、不住味、不住觸、不住法等相,不住相布施,就是不住六塵相而布施。「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而行布施」,住就是安住,也就是執著,無所住是指不要住在六塵相當中。菩薩於「法」,是指一切法,菩薩在修布施的過程中,所生的一切法都應無所住,應該不住一切相而行於布施。
為什麼只講到布施,而不談其他五度?因為第三分說菩薩要發心度一切眾生,是因為見眾生苦而欲令其入無餘涅槃,要令眾生離苦是大悲心。布施是捨己利他的行為,與慈悲心相應,亦即慈悲可以用布施行來展現,眾生也容易受度化,故六度以布施為首,這是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就是雖只講布施,但布施的內涵裡面其實包括了其他五度。例如我們說布施有三種──財施、法施、無畏施。其中的財施,不管是內財施或外財施,都是屬於狹義的布施波羅蜜。無畏施是令眾生離恐懼與憂悔,所以無畏施包涵的就是持戒與忍辱波羅蜜。因為持戒要用謢守眾生的心來持守,就是護念眾生的一切.故持戒是積極的:不僅僅不做為害眾生生命之事,還要去做保護眾生之事,要讓眾生得到安全,不會有生命的威脅,故持不殺生戒;也要讓眾生遠離失去財物、失去親人的恐怖,故持不偷盜戒、不邪淫戒、不妄語戒,所以無畏施包括了持戒波羅蜜。但是為什麼包括忍辱波羅蜜?因為眾生在怖畏的時候、在煩惱當中,言語上或是行為上會損害到我們,菩薩必須要寬容對方,對方的心才能夠慢慢安穩下來,所以它包含了忍辱波羅蜜。
法施就包括了精進、禪定、般若波羅蜜。菩薩要布施法,就要精進修學定慧。精進是什麼?是要克服障礙,不厭倦修行,不捨離眾生,這才是精進。有定力,心能夠安穩、冷靜,才能不為逆境所轉,不生煩惱,而且內心不散亂、不貪執,才不會走入歧途,所以必須要有定力。有慧力才能夠看清楚眾生的根基,也才能夠布施正法,沒有智慧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正法,什麼是邪法,那要如何布施佛法給別人。所以說布施涵蓋了六波羅蜜。
請看《講記》第41頁第1行下面的一段文,導師闡述的是一種「人間佛教」的精神:「要救眾生,不能不犧牲自己去利他──布施:這必須具足物質救濟,以達到眾生生活等的滿足;必須以戒忍的精神,達到人與人間和樂安寧;又必須以進、定、慧的教化,革新眾生的思想意志,而使之歸於中道。」比方有火災、水災、地震等災害,我們能夠提供物資救濟,這是基本上的生活滿足;但是生活上的滿足還不夠,還要提升心靈的層次,所以「必須以戒忍的精神,達到人和人之間的和樂安寧」。可是彼此之間安寧和樂、物資不缺,卻沒有智慧、沒有思想,那也不成為人類的特色,所以必須要以精進、定、慧,來教化眾生,讓眾生具足正確的思想,回歸中道的生活,這就是人間佛教的精神。字裏行間沒有「人間佛教」四個字,其實它就是導師一貫的主張:認為佛教就是要在人間闡揚出來,而不是到天上、到他方國度去闡揚。我們在人世間,就是可以透過六波羅蜜,達到這樣的和樂善生,而且可以導正及提昇每一個人的思想。
我們學《金剛經》也是要學這樣的精神。《金剛經》不是只有學觀念,還要學實踐,這裡就已經在講實踐了。前面願菩提心還在發心,等到第四分就開始講實行。這是說到經文的「不住相布施」。接下來看下一段: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法空-菩薩不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經文:「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否?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十方世界的虛空都不可思量,重點在最後的「菩薩不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請問各位,這邊講的無住相布施,福德亦不可思量,是指福德的廣大如虛空般不可思量嗎?也就是說菩薩以不住相布施,他的福德就能如虛空般廣大。一般祖師的注解確實是如此,說這句經文是在形容福德的廣大、如虛空的不可思量。「不可思量」就是廣大、浩瀚、無邊。
可是印順導師對於此句有不一樣的見解。請看《講記》第42頁:「這並不是以虛空的廣大,來形容福德的廣大,而是以虛空的無所有,不可住、不可著、不可說邊際數量,如無相布施的自性不可得一樣。」所以虛空的廣大依導師之見,不是講福德之廣大,而是講無相的廣大,也就是自性的不可得。自性不可得,就像虛空一樣的抓不到東西,無相布施的無自性,是像虛空般無法掌握。大家要注意,前面談「無相布施」,是說不可以執著六塵相而行布施,其實就是不可以著相行布施,但是到了以虛空來比擬的時候,是在講不住相布施本身也不可得。我們不是常講要「三輪體空」來布施嗎?「三輪體空」就是沒有施者、受者,沒有施物,我們在行布施的時候,要不著這三者之相布施,稱為「三輪體空」的布施,可是「無相布施的自性不可得」,是指連「三輪體空」的不執著布施也無自性,在《般若經》中稱為「空空」。
「空空」兩個字連在一起是很有意思的。第一個「空」把它當成動詞,第二個「空」當成名詞。第一層次是把「有」空掉,把「有」空掉就是空性,第二個層次就是把空性也也空掉。我們不執著六塵相而布施,是要空掉這個六塵相的實有,所以叫無相布施;無相布施本身是一種空性的布施,再把這空性的布施也空掉,就叫「如虛空不可得」。
《金剛經》有淺有深,深處就是在這裏。這一分是講法空,前一分講我空。我空就是沒有我等四相,這比較好懂,可是談到法空有二個層次:第一個先空掉假我;第二個要空掉空性,才是真正的我空,就必須多加體會。
90.5.17講於法印講堂共修會
見岸法師主講
李秀敏/李瑩整理
[(三) 明心菩提-勝義菩提心]
[1.法身離相而見]
今天講第五分。上一次講到第三分的發心菩提及第四分的伏心菩提,今天這第五分的內容是明心菩提,也就是勝義菩提心,三、四、五分是一個次第。各位要記得:先發願心,後努力降伏煩惱心,實踐六度,最後即能證得勝義諦。
在《講記》第43頁開始的科判,導師以三個主題來說明明心菩提的內容:戊三明心菩提下分己一、己二、己三:一是從法身如何得證來談─「法身離相而見」;二是談眾生如何修行─「眾生久行乃信」;三是從聖者的境界來談─賢聖無為同證。這三個主題在經本中是第五分至第十二分。
見法身,即是現證法性,就是證得明心菩提。「明」是了知見法的意思,第五分是告訴我們如何才能證道。依龍樹的《大智度論》說,要到七地菩薩時才能現證法性,得無生法忍,此時稱為見法,絕對不退轉。
昭明太子把第五分定為「如理實見分」。「實見」就是真實的見到法,「如理」就是不違背真理。這一段經文乍看之下是在講不可以色身來見如來,也就是與前面一樣要能離相無住,如果說第三、四、五分是修道次第,前段經文說完修行應從無相布施開始,之後應該告訴我們如何依無相布施證果、何時證果,請問各位,這裡為什麼突然又一轉折說到可不可以身相見如來的問題?這跟布施有什麼關係?原經本應是沒有區別第幾分第幾分的,應該是一氣呵成的,此時一個轉折代表什麼意義?這個問題你們先放在心裡,等一下解釋身相的意義之時,要注意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講記》怎麼說。
[見法即見佛]
導師在書中第43頁說到:「明心菩提,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現證法性,得無生法忍而說。證法,即『見法』,『見法即見佛』。」從《阿含經》以來即明白告訴我們「見法即見佛」,導師的這段解釋是簡要的把見如來身相與見法的關係說出來。佛之所以為佛,就是因為他的生命究竟圓覺。圓覺就是圓滿覺悟的意思,他能夠究竟圓滿覺悟緣起空寂的中道,才能夠成佛。既然如此的話,那麼我們能夠見到緣起空寂性的中道,就如同佛一樣,就是見佛了,這叫「見法即見佛」。如何見法?必須要見緣起。所以「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這句話很重要,是告訴我們修行的核心,從《阿含經》中知道,須菩提一直在表達這個觀念。這與第四分伏心菩提的關係是什麼呢?因為伏心菩提的階段主要修無住相布施,無住相布施為何會見到如來?導師分析道:「上面伏心菩提,廣行利濟眾生,積集了無邊的福智資糧;漸能悲智相扶,定慧均等,『方便成就』,有力現證無分別法性了。」也就是說透過第四分的無住相行施、無住相修行,積聚福智,才能定慧均等,有能力可以見緣起中道法。
「無分別」就是沒有自性之分別,也就是沒有實有、非實有之分別,「無分別法性」是所證,能證是無分別智,這無分別智是透過定慧均等而得,所以現證無分別法性,就是通達一切法的緣起空寂性。無自性之分別,就是對一切法不會去執著相為實有,或是從他而有,此執著之心,稱為分別心。今天把這個心去染成淨,成為無執著的心,知一切法非實有,亦非從他而有,而是依緣而有,此有為假有,如此證法之空性,就是「無分別法性」,這是要到定慧均等的時候才能證得。導師提綱挈領的說,第四分是要我們修無量的福智資糧,從布施開始,在一切事中,學習不執著之心,去體證法的緣起性,在一切法的生滅之中,漸漸具體悲智雙運、定慧均等之力,這樣的結果,是要透過無住相的修行才得,這就是見法。佛陀為了要表達這個道理,反過來說明這個道理。
[不可以身相見如來]
經文:「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這裏的身相,指的是如來的三十二相、出入來去相、穿衣吃飯相、坐禪說法相,這四相是佛在序分中所展現出來的身相,佛問可以透過這四種身相來看見如來嗎?須菩提說不可以。這是因為他有所體驗,與他和蓮華色比丘尼二人見佛的方法不同有關。蓮華色比丘尼爭著第一個要見到佛身,須菩提則在他的洞窟裏面證見緣起法,證得無分別法性,佛陀讚許須菩提先見佛。為什麼?因為他已經有了與佛一樣的智慧,由於不著相,故能正觀緣起空性,見佛不是從外相─「報身」得見,因為身相並非有身相的實性,還是依緣而有的如幻妄相。須菩提的見佛是見佛的正覺之法─法身,此乃法的真實。
第一句「可以身相見如來不」的如來是指什麼?並非指主體的人,而是指法性,是如來三身中的法身。須菩提說「不可以身相見如來」,也就是說不能用有相之身來見如來法身,為什麼?經文說「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此句中的如來是指說法的佛陀,因為如來說過報身、化身不過都是如幻如化的妄相,是隨緣示現,有生有滅,並非真實性,所以是「非身相」,非真實的身相與真實的法性是不相應的。
可是如來的確有種種身相,又如何說呢?是因為眾生的關係,我們的程度還不能離相,眾生皆依相而知一切,所以釋迦如來就示現種種身相,有出生、成長、出家、成道、弘法、涅槃,然後會生病、要吃飯、要穿衣等等,這些都是生滅相,既然有生滅相,就不是真的法性,不是空寂性,是虛幻的假有性。那麼莊嚴的報身呢?報身總是佛陀最圓滿的一個身相啊!《講記》第44頁倒數第三行說:須菩提肯定的告訴佛陀,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因為這些身相都是假名如幻的妄相,不管是佛的報身也好,化身也好,包括佛的無盡莊嚴都是妄相,無一法可得。無盡莊嚴就是指報身,如果從內涵來講,就是功德,這也是沒有少許法可取可得的,因為這是他透過累劫的修行,積聚無量福智,斷除一切的執著所得的報身,還是依緣而有,所以亦非身相。為什麼見到這樣圓滿的身相還不能夠稱為見如來?大家要記得,報身是從法身所顯現出來的,亦即如果沒有透徹見到這個法性,就不可能成就圓滿報身了。因此,既然是緣起的,還是不離生滅相,只有究竟的真理─緣起空寂性,才是我們所要見的。如此我們可以明白,其實只要能遠離對化身、報身的執著,即是法身、法性了。不是離報身、化身之外還有一個法身,此即為什麼說報身是由法身而顯現的原因。
《涅槃經》或其他經典提到如來三身時,有一個比喻稱為「月喻」。天上的月亮是本身,如同如來的法身;月光,如同如來的報身;月亮照在水裡,照在池塘、河水裡,反射出來的月影就是化身,風一吹,就看不見了。這是有名的月之三喻。你們曾經看過一個偈頌「菩薩清涼月,常遊畢竟空;眾生心垢淨,菩提月現前」嗎?從月之三喻,就很容易明白了!「清涼月」是指月的本體,也就是法身,必須要證得緣起空寂性,才能夠有這個法身。七地菩薩能證到無分別法性,有說於初地時就能分分證得法性,二者只是深淺的問題,表示初地或七地的時候,能見到空寂性,此時即「常遊畢竟空」。雖然眾生心本來就有一個理佛性,這理佛性就是空性,可是我們沒有辦法顯現,「眾生心垢淨」中的「淨」字是動詞,內心的煩惱清淨了,這個時候的菩提月就現出來了。為什麼說菩提月可以現出來?因為心清淨了,也具足空性的正見跟正信,正確地證到空性,即是菩提。所以這個偈頌有二個重點,凡夫必須要令內心清淨才能見空性、得菩提;二是證空性的菩薩,在世間度化眾生的假有當中,不遠離空性,不會有所偏執,清涼月之所以用「清涼」來形容菩提月,就是以清涼說明不執相。
第五分可以分二段,第一段到這裡為止,說明「不能以身相見如來」。第二段是如來進一步跟須菩提說,要見如來不僅不能著身相,還包括不能著一切相。在講第二段之前,我要補充一個資料,讓各位明白。有人問我讀《金剛經》要看什麼註解?最好的註解就是「三論三疏」。聽說《金剛經》古來諸家註解有上百本,公認最好的也有五十二種註解,其中最好的有六人:註論最好的是無著、天親及施功德三人;註疏是智者大師、吉藏大師與僧肇。為什麼寫人名不寫書名?比方說無著跟天親,他們所著的書名都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論》,二書同名,作者不同,所以必須看作者是誰。這些人所寫的論疏解釋身相與如來,都是從法身、報身、應化身三身去解釋,也就是不能從報身、應化身的身相來見如來。
可是江味農居士提出不同的觀點。江味農居士是明末清初人,他所寫的《金剛經講義》,把諸家的解釋做了比對、整理,把不全的補進去,不一樣的抉擇出來。關於身相這一段,江味農居士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身相要解釋為眾生相。如來是指眾生的如來性、如來藏性,也就是佛性。我認為他這個解釋不是從中觀義去解釋,而是從如來藏思想去解釋。為什麼這樣講呢?有幾個理由:第一、把身相當做眾生之相、五蘊身,是因為要跟第四分的文義相連貫。前面提到一個發菩提心的眾生應不住相布施,對不對!那麼我們眾生為什麼會著相布施?是因為有我執存在,執著這是我的東西,這是我的布施行為,你是透過我的布施才解決你的困頓,這是我在做善事等等。眾生要無住相布施,要先除掉我我所的執著,去掉自我的執著,所以他認為這個身相是眾生之相。佛陀問須菩提,一個發菩提心的人,他可以透過這些相,而看到自己的如來本性嗎?如來藏性就是佛性。反過來講,這個佛性是可以在五蘊身的外相上去看到的嗎?如果執著這個五蘊身,能夠見到自己的佛性嗎?這是第一個理由。他說如果從文義、從經文的連貫性來看,這個身相應該是指眾生之相;如來是指如來藏性,也就是佛性。
第二個理由,他說如果在這裡把「身相」當成如來的三十二相,或是他的應化身來看的話,會與後面第十分的經文重覆:「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我個人覺得江味農居士的第一點解釋雖然不錯,但是我認為「如來」不必然解釋為如來藏,而是佛性、法性,如此才不違背般若的真義。而且我覺得祖師的見解與江味農居士的見解,二者的立場不同:一個是從果德來講,一個是從因地來講。當證到勝義菩提心的時候,可以分分證得法性,證法性者才能見如來報身,所以祖師大德把身相解釋為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如來身相,因為他是從明心菩提的階段來談。江味農居士則是從第四分的延續來看,還是在修行的階段,依所要破除的內容來談,要破除的就是我執之相。如果我們可以明白這一段的區別,我們要注意,《金剛經》到第五分為止,就談到了一個最主要的主題:不可著相。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第五分的第二段:「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其實經文講到這邊,懂的人就懂,不懂的就要繼續看,尤其從第六分開始,就是對凡夫慢慢地、一層層的解釋疑惑。先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這個所有相是與身相做對照,進一步指出,不僅僅是身相虛妄,包括一切的法相都是虛妄的,因為一切的法相都是緣起緣滅的不實在性,這一切法相、所有相,包括沒有生命的山河及大地器世界相,有生命的如賢聖、凡夫、眾生相都是,這是一種分類─有生命與無生命。另一種分類─色相與心相,色相就是物質之相,心相就是精神之相,心相是可以明了、分別、判斷外境事物,色相是被明了、分別、判斷的外境,這一切都是緣起的。在《中觀論》裡有提到,凡夫、阿羅漢、緣覺、菩薩、佛,有名言文字的這些,都是世俗諦,為什麼?因為他們之所以被賦與這些名稱,都是有因緣的。從緣起的虛妄相來看,有千差萬別,有凡夫、有佛、有動物、有六道眾生、有阿羅漢等等,但是從緣起本性如實相來看,都是空性的。也就是說,這一切緣起法的背後,自性不可得,從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中,能證到的空性也稱為法性、實相。所以不是在虛妄相之外,再尋一個空性,而是在世俗諦的一切相當中,遠離自性的執著,看到他的非相、假有相,一層一層剝落執著,勝義諦就出現了。所以從「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的體證中,不執著妄相自性,為可見可得,即由諸相非相的無相門,契入法性空寂,徹見如來法身了!
所以《中論》裡面講:「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因為空性之故,一切法才可以成立,反之,一切法的背後,皆是空性。我們要學習的是,證知諸相非相,而不是認為一切相斷滅。什麼叫斷滅?就是否定一切,有人用老莊思想的「無」來解釋空性的道理,是不正確的。「無」是沒有、不存在。可是一切法不能也不會不存在,只要因緣和合就會存在,因緣離散就不在,所以不是常存也不是斷滅。本經經文中有一句「佛不說斷滅相」即是此意。
了解佛法必須了解相與性的關係。相是緣起相,性是空性。相必須要靠性來融合他,讓他成立;性要靠相來顯露他。也就是說,是因為有空性,才有千差萬別相,而且在一切相的差別中,才明白了空性的真實,這是「性要由相來顯現」。此相與彼相之間有什麼關係?有一個共同的關係-就是空性,所以「相要靠性來融合」。在五蘊身當中,所顯的就是空性之理,因為此理,眾生可以有所變化,有種種相,甚至可以轉凡成聖,此即人人可以成佛的理論,這個空性就是理佛性。因為這個道理,佛法思想演變到大乘後期,就提出眾生與如來的本質是一樣的,所以我們身上也有如來,成為如來性,或如來藏。可是我們還沒有成佛,不能成為如來,如來藏也可以說是「藏如來」,佛性藏在生命裡面,看不到,心要離垢清淨,才能顯現。如果以月亮三喻來看,我們現在可以看到的如來,是反映在水面上的那個月影,可是如來應化身已經涅槃了,所以我們現在看不到如來。以凡夫來講,我們也有一個月亮在,可是看不到,為什麼?如果塵垢太重,連月影都看不到,何況月光,月亮的本身更不用說了。眾生要成佛,不是去另外找一個稱為佛的東西,是我們生命不斷的轉變、轉變,轉變到能徹見真理就成佛了。所以經文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三、四、五分很重要,應從第二分的問題連貫思考,須菩提的提問是智者之問啊!他的提問,已經把前十五分的要義都講在裡面,可是不容易懂。比方說,須菩提讚歎釋迦佛說:「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咐囑諸菩薩」。就是須菩提看到如來著衣缽、入舍衛大城乞食的身相,從此如來身相中不著相。佛陀也告訴我們,生活中的一切不變,要變的是我們對生活中的一些心態、看法,是用什麼心去看吃飯、穿衣,這是可以變的。能夠看到種種生活背後的可變性,那就是見法性的內涵。所以須菩提看見了釋迦佛,出去托缽,回來吃飯,這樣如實的生活,他見到法,所以說「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咐囑諸菩薩。」這一段話其實就表示了第五分的內容,他的程度已經到第五分的證得無分別法性。可是很多人都還不知道,所以他才提問:要如何修?如何發心?如何降伏其心?於是如來先從發心開始講,講修行,最後講現證般若、空性見。《講記》第45頁倒數第三行就是對第三、四、五分的一個整理,即是菩提願、悲濟行,與性空見三次第。前五分很重要,下週第六分開始講凡夫要如何做。
90.5.24講於法印講堂共修會
見岸法師主講
李秀敏/李瑩整理
〔(三)明心菩提-勝義菩提心〕
〔2.眾生久行乃信〕
今天的進度是第六分,是屬於明心菩提的第二部份:「眾生久行乃信」。第五分講「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可以證得無分別法性,證得無分別法性的時候,不需要從身相見如來,已經知道如來的報身、色身都是有為,真的能夠常住不退的是法身,這是從七地菩薩所證悟的情況來講明心菩提。第六分開始談眾生的學習,這一分就與我們比較有關係,因為要知道如何修行,才有可能達到離相無住的境界。
[問證信者的資格]
經文:須菩提問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這句話有意思是在「頗有」兩個字。照字義來講,「頗」是「很」的意思,「很有」二字的意思不是很明白,但可以說是「有沒有」,台語比較像是「甘有」之意。「言說章句」是指第三、四、五分所講的道理,就是從發心菩提到伏心菩提,到明心菩提的過程。整句經文的意思是:須菩提問佛:「有沒有眾生聽到佛陀剛剛所講的這些道理,可以生起實在的信心?」這裡的實信是證初果的意思。至於如何才能生起真實不變、不退轉的信心,這點稍後再解釋。
這句話透露出須菩提的慈悲與擔憂,擔憂什麼?如果依佛陀之前所講的內容來看,要能夠證到明心菩提的人,是大根器之人。因為利根之人才有可能發菩提大願,廣修六度,證到七地菩薩,所以須菩提說「頗有眾生能……」。眾生是指凡夫菩薩,須菩提擔憂凡夫菩薩不能對此甚深之法生信,故提出此問,這是他的悲心所在。意思就是說,如果凡夫眾生不能夠照這個道理來證得無生法、證得明心菩提,那麼世尊剛剛講的法如何能利益一切眾生呢?須菩提問這問題的目的是要解釋有能信者,以及實信如何生。
實信,在聲聞法中,即證須陀洹(初果),得四不壞信,又叫四證淨,大乘是見道淨心地,又名歡喜地,十地中之初地。在聲聞法裡面,有二種不同根機的人,一是隨信行,一是隨法行。「隨信行」是從信仰入手而得證悟的人,他對佛法僧三寶以及戒的信心很大、很深,以信忍心開始,進而信求,最後得證信,證悟到不退轉。因為信心深刻,常常思惟三寶的功德及戒功德,所以對佛、法、僧、戒能夠得到不壞的信心,不壞就是不退,是不墮三惡道的信心,所以叫不壞信,又叫「四證淨」。只要證到四證淨就叫須陀洹,或是「不墮法」。《相應部》的經文說到:「諸比丘!具備四法之聖弟子,即成須陀洹,不墮法,決定成正覺者。」證淨,舊譯為「不壞淨」,即正性決定,什麼叫正性決定?正性就是法性,決定可以悟到法性,而且他的見解、觀念、見惑,已經完全斷除,故名正性決定,也叫正性離生,就是能夠見到法性者,決定可以離開生死輪迴。正性離生證初果的人最多再人間天上往返七次就可以證阿羅漢,而且在《雜阿含經》卷二十中有提到訶梨聚落主長者,修四不壞淨,增修六念處,得阿那含〈三果〉,所以稱為決定,這是第一種隨信行人。第二種隨法行人,以法來作為初步證悟的叫隨法行。隨法行的人要修什麼?修四聖諦,所以他是斷見惑得須陀洹。這是不一樣的修行方式。
我們為什麼講信行?請看《般若經講記》第46頁倒數第2 行:「這是般若相應的證信,非泛泛的仰信可比」。什麼是證信?就是證悟,透過修證而得來的信心。仰信呢?你只要信仰就好,有一個純潔的心、虔誠的心去信就好了,這種仰信不是修證來的。依般若道次第來分,對三寶的信心分為三種:信忍、信求、證信,這三種合稱為「淨信」。信忍之前有「順信」,順信就是隨順著一般的信仰,淨信是清淨善良的信心,是佛法特有的。
一、信忍:這個「忍」,就是可,是深刻的理解。理解佛法後,內心生起信心。這個信心是由理解來的,不是人家說什麼就信什麼,是自己思考過的理解,也是理性的,不是迷信的信心,此時稱為信解位,與勝解相應。二、信求:求就是願、精進的意思。信求是因為有了信心之後,要更精進去修行,完成目標,越接近目標,信心就越增勝,這叫解行位。三、證信:就是依我們的實踐、修行,去完成初果的修證。它是現量的、現證的,有證淨的通達,所以是修證位。經文所講的實信,是到了第三個階段證信,不是信忍,也不是信求。
所以須菩提擔憂的是,真的有眾生只聽佛陀前面所說的三個階段,就能生起實信,就能證到初果?這不是那麼容易的。要證到初果,在佛陀在世就難能可貴了,何況到末法時代,這是須菩提的問題。
[戒慧具足]
佛陀如何回答呢?請看《講記》第47~49頁,這四段是輾轉說明。首先佛說生實信、證初果是可以的,但是有條件的,什麼條件?就是要戒慧具足。
經文: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有持戒修福者」,即是戒慧具足。佛陀說「莫作是說」,就是提醒我們不要輕視眾生,雖然證初果不容易,但是也有人作得到。也不一定需要善根利智,只需要持戒修福;而且是在如來滅後後五百歲,不一定要佛陀在世就可以有這樣的人。
先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此句醞涵很多道理。為什麼要講「如來滅後」,不講佛陀在世?因為須菩提的問題,沒有說世尊涅槃後,有沒有人能這樣生實信。但是佛陀為什麼要回答如來滅後?他是依著前面「可不可以身相見如來」的教說來的。其中具有三個意義。一、讓凡夫警覺如來是會生滅的。如來為什麼會生滅?生滅就是有為生死,我們都會生死。如來的報身、應化身會生滅,所以叫如來滅後。如來不再示現他的報身、應化身,是要我們警覺如來會生滅,最圓滿的聖者都會生滅,何況凡夫,所以要把握機會持戒修福。二、能夠得到實信,雖然只是正性決定而已。但是要能夠真正見法性,或要證阿羅漢,就必須要見到佛的法身,不是因為見佛的報身、色身而見法性的。所以強調在如來滅後,還是有人可以修證得到正性決定,可以證實信,表明不是佛陀住世,依佛陀的色身、報身的相,來證實信、得初果,而是只要能依著法去修持,就可以證得。三、從《金剛經》後面有關於見如來的經文來看,如來的應化身或是報身,還會因眾生不同的因緣來顯現,我們只要用功,就能夠見到如來。《法華經》才會講佛「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如果我們具足虔誠的信心,然後努力修行,我們還是可以見佛。所以佛陀講如來滅後第三個意義,其實是要讓眾生,生起精進之心,你如果想要見佛的話,就要精進不懈。
這個「五百歲」怎麼解釋呢?我們看《講記》第47頁倒數第4行,導師解釋:「從歷史上看:佛滅五百年後,迦膩色迦王治世的時代,大乘教法,廣大流行。般若經也說:『五百年後,般若經於北方當作佛事』。所以,深信此難信法門,確乎是有的。」般若經在印度北方很流行,是在佛陀涅槃五百年之後,所以我們要相信般若法門確實是有的,而且要相信眾生可以依著這個法門而得正性決定。導師這個見解是從歷史來講,是指釋迦佛滅後五百年,這是第一個解釋。
第二個解釋,則依一般的註解說。有說佛法分三期:正法、像法、末法,三者怎麼分?每一部經典講的都不太一樣,如果依《大集經》來講,從釋迦如來涅槃的時候開始起算一千年叫正法時期;正法之後一千年是像法時期;二千年之後,就進入末法時期。末法有幾年?《大集經》講一萬年,所以佛陀涅槃到現在是二千五百多年,剛好是末法的前五百年,應該是進入第六百年了。除了這種說法之外,在註解書裡面,有關這個問題,還有其他的解釋,以下就不同說法做一個整理:
第一、導師是依歷史來看,就是佛涅槃後五百年,不談正法、像法跟末法。
第二、佛陀涅槃後的第一個五百年叫作前期;第二個五百年叫作中期;第三個五百年叫後期。所以如來滅後後五百歲,就等於指如來涅槃後的一千五百年。一般的註解都是這樣講的。
第三、是指末法時期的前五百年。因為是如來滅後後五百歲,第二個「後」字是指末法的末,所以「後五百歲」就是末法的五百年,依《大集經》而言,也就是我們這個時候。但此說的結果會有所差異,因為各家對於正法、像法是五百年或一千年有不同的看法。
第四、道源長老最特殊,他認為是末法一萬年的最後五百年,就是在九千五百年後的那五百年。
你們認為那一個說法比較有理?是如來滅後的五百年?還是如來滅後的一千五百年?還是二千五百年?若把每五百年分作一個階段,第三個五百年就等於一千五百年,是末法時期的第一個五百年,或是末法時期的最後一個五百年?看經總是會參考一些解釋,看各家註解時也要有我們自己理智的思考,想想這些的註解有沒有道理。
印順導師為什麼從歷史性來看『如來滅後後五百年歲,有持戒修福者』?他引用般若經,是因為《金剛經》就是般若經的一部,歷史上也證實佛陀滅後的五百年,般若經確實在印度北方盛大流行。因此,導師認為以史實來看,應該是佛陀涅槃之後五百年。那麼,古時候的祖師大德為什麼大部份都認為末法時期的五百年,或是如果是從分三期的一千五百年來看,等於是像法時期的五百年呢?這就要從《大集經》中所述正法、像法與末法時期的狀況來理解了。正法一千年當中,剛開始的五百年,也就是佛陀剛涅槃的五百年內,叫作「解脫堅固」,堅固就是堅固不移,比丘有很多人解脫,所以叫「解脫堅固」。正法時期的後五百年,就是正法時期的五百零一年到一千年,這一段時間是「禪定堅固」,就是要修證阿羅漢的比較少,證禪定的人很多。到像法一千年,又分二個階段,前五百年叫「多聞堅固」,因為前面正法一千年,比丘、比丘尼及在家居士都很會修證,很多人證得阿羅漢,這是以修行為重的;到了像法的時候都只愛聽經而已,不要修行,所以叫「多聞堅固」。像法的後五百年叫「塔寺堅固」,表示眾生只愛修福德,不愛聽經,也不要修行。那麼到末法時期呢?前五百年的時候,稱為「鬥爭堅固」,宗派之爭很嚴重。我們想想看,這樣的敘述有沒有符合現實?其實現在不是只有「鬥爭堅固」,也是「塔寺堅固」,多聞者不多,真正多聞者必須是信解堅固,這是不容易的。進一步說,有些人雖然也是喜歡聽經,但是要修行證阿羅漢,可能就比較難;雖然也是有些人在修行,但是要「解脫堅固」,就更不容易了。祖師們對於後五百歲的界定,可能是依《大集經》的內容而推論的。
「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由此文看來,有持戒修福者,就能夠得實信。如同導師從歷史的時間點而言,我認為應該是初期大乘之般若法門興起於東南方之時,部派後期的大眾部,對於律制不拘小節,甚至有些隨宜作法已破壞了釋尊所制出家軌範,於是提出持戒。又大乘的精神是從自我解脫的修行理念,走向以般若慧行菩薩道的不同立場,傾向崇尚佛德以及重於積聚福德資糧,因此之故,提出能持戒修福者是非常難得的,由此精進之力,就能夠生實信。
第二種解釋也是有道理的,就是一千五百年後的像法時期,特色是多聞堅固與塔寺堅固,為鼓勵能持戒修福的人,進修般若法門,故說以此持戒修福為入手處,能得實信,這是以隨信行來證初果的。
其實「持戒」就是戒學;「修福」必須是對佛、僧有信心,而「於此章句,能生信心」是對法的信心,合起來就是完成了四證淨的內容。我個人認為如果是正法時期,離佛世還不遠,那時候隨法行的人比較多;在像法時期則因為對於佛陀的懷念增強,雖然對菩薩行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但是信心會有所不足,又恐受到傳統聲聞的排斥,故大乘法往往強調有信心者才能入大乘,如《法華經》〈方便品〉中說「以信得入」。
不管是指那一個五百年,重點是在談「如來滅後」,也就是說佛陀不在了,我們應該要如何修行才能生實信,本經就提出三個條件:在《講記》第47頁倒數第1行說:「如不持戒、不修福、不習禪慧,即不能於這甚深法門,得如實信了。」這是第一個條件。
[久集善根]
經文:「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這是第二個條件。由於有信解、持戒、修福,然後能夠悟入實信,這種善根不是一輩子就可修得的,是過去生已經修習很深厚的善根,所以才能在今天一聽到般若法,馬上淨信而無疑。《講記》第48頁第3行的解釋,可以讓我們好好的想一想:「在同一法會聽法,有的聽了即深嘗法味,有的聽了是無動於中;有的鑽研教義,觸處貫通,有的苦下功夫,還是一無所得;這無非由於過去生中多聞熏習,或不曾聞熏,也即是善根的厚薄。」
這段解釋說明了利根、鈍根之不同,在於過去世有沒有薰習,而不是領悟的快慢,若是過去世沒有熏習,此世要很快地領悟所聽聞的經教會比較艱苦。我們會不會想說既然如此辛苦,就乾脆不要聽?不是這樣的。如果我們要求解脫,一定要聽經法,而且要認真聽,要想到過去生已沒有熏習,今日辛苦點,未來世很快就會觸類旁通,能夠深嘗法味;否則未來還是不懂佛法,要領悟真理更遙不可及,對不對!現在要是不努力,怕辛苦,整日放逸、懈怠,不只這一世如此,下一世還是這樣,再下一世也不會變,這就叫輪迴。熏習不是偶然的,熏習是要靠功夫的,工夫要把它訓練成片,成為善法、清淨法的串習,雖然我們也許不是每個人都在無量千萬佛所種過善根,但相信至少是於一佛二佛三佛四佛所種過善根,今日才有機緣能夠聽聞般若法門,而且信受不疑,所以我們不要妄自匪薄,要相信積少成多,久了自然就會善根深厚。
最後補充一點,有關於持戒修福的問題。持戒能夠止惡行、生正定,但是智慧從那裡來?除了要依正定的力量幫助內心去證悟實相之外,還必須要修福才能有因緣發展智慧,持戒則不一定能夠如此,為什麼?因為若只是持戒而不修福,因緣、福報不夠,可能沒有機會遇到善知識,也無因緣聽聞正法,智慧則無法增長。智慧若要增長,尤其是大乘的法空慧、般若智,必須要有一些福報,才容易體悟;另外也是要告訴我們不要因為學般若空慧,而否定世間善法的價值。《大智度論》中講修學六波羅蜜,要與法空慧和慈悲心融合,如此方能證得般若;《金剛經》也特別提出修福,而且後面的經文常常比較七寶布施及受持四句偈的福德,意義是什麼?就是提醒我們要修福,不要因為學習般若而否定現實的世間,必須要依世間而得出世間,這也就是依世俗諦而得勝義諦。所以我們要去思考般若智慧與修福有什麼關係,有智慧的人不一定有福報,如聲聞羅漢;反之,有福報之人,可以有更多的善因緣去利益眾生,也能幫助我們增長智慧。
這一段經文與初學菩薩行有關,所以講得比較詳細一點。今天先講到這裏,下一次要談無常的問題,即已持戒修福者,之後就要去觀無常,從無常、無我中得空慧。
90.6.7講於法印講堂共修會
見岸法師主講
黃靜慧/李瑩整理
我們繼續上星期所說的第六分「正信希有分」,《般若經講記》第48頁。第六分是在說明眾生如何修行,才能夠達到明心菩提;也就是如何發願,如何修悲願行,如何安住在法空性的正見上。這是有次第的、有方法的。上一次講到生實信之因,持戒修福、久集善根是信解悟入般若法門之因,以下接著說生實信者之果。
[諸佛攝持]
經文:「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這是在補充前面的「當知是人……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種諸善根的人會得到諸佛攝持,也就是「如來悉知悉見」。悉知悉見是指在如來的悲智當中,以現量的真知灼見,攝受這種眾生。為如來所知見會得無量福德,其關鍵在於「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這叫做一念相應,與般若相應者,悟入空性,則與如來同入一法性(空性)中,故受諸佛護持。而且因為悟入空性之故,所得福德則不受局限,才有可能無量;換言之,福德的無量來自空性。
講彌陀法門時說過,淨念相繼,才可以一心不亂;而要淨念相繼,必先要一念相應。要與什麼相應?與彌陀的悲智相應,如此即能從持名念佛進入到實相念佛。在般若法門中,則此一念要透過信解之後,與般若相應,才能產生淨信,此為真信解。在第二分的經文中,須菩提稱讚佛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這段經文我們已講過,護念即攝受,對於久學而已入正定聚的菩薩,佛能善巧的攝受他;付囑即叮嚀教誡,教導初發心而還沒有入正定聚的菩薩。此處的「悉知悉見」即是第二分的「護念」,因為一念生淨信者,即是入正定聚的菩薩,已是見道位,當然如來可以悉知悉見。
請看《講記》第49頁第二行下面:「如來知見,即上文的護念攝受。佛是大菩提的圓證者;菩提即智慧,菩薩即是具智慧分的,能與如來的大覺相契。」什麼叫做具智慧分?「分」就是部分的意思,就是已經有一部份智慧了,所以說菩薩是佛子,他能夠常在諸佛悲智的知見攝受之中,既然具智慧分,就是入正定聚的菩薩,不是初發心的菩薩。何以知之?因為他能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而且又持戒修福,這樣的菩薩一聽到如來說明發心菩提、伏心菩提及明心菩提之意義,就能夠一念生淨信,這豈是初學菩薩所能做到的!
前面第三分到第五分,說的是理,是所證的法;第六分前面三段到此為止,說的是事,是以人來證實前面的道理。也就是舉出有這樣的人,能夠去修證前面所講的理。
[三相並寂]
接下來經文很長,要分段解釋。先說:『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這第一個「何以故?」說明為什麼這樣的人,就能夠一念生淨信?又何以能為「如來悉知悉見」?《講記》第49頁第6行的科判「三相並寂」就是簡要的答案。「三相」是什麼?是我相、法相及非法相。其他註解的科判是寫「輾轉微釋」,這個「微」是詳細的意思,「輾轉微釋」表示輾轉詳細的解釋,經文是用何以故,又何以故的問法,一個問題問過一個。
第一個何以故,是說明為何有持戒修福、久集善根的人,就能夠生實信,能得如來護念,得無量福德?佛陀的回答是:這類眾生已經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了。此三相皆無,稱為「三相並寂」,如此才能得證空性正見,能得如來護念。我相,分開說明即是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四者,詳細解釋這四相,其實就是一個我相。
第二、三個何以故,是問為什麼這樣的眾生可以「三相並寂」呢?經文說:「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這段經文是解釋著我相、法相、非法相之關係,來證明證入空性者是不取三相的。
我們把這三個問題,詳細分析,請看《講記》第50頁第2行:「我、人等四相,合為一我相:無此我相,即離我相的執著而得我空。無法相即離諸法的自性執而得法空。無非法相,即離我法二空的空相執而得空空。」這段解釋就是離三相得三空的說明。我相是主宰的意思,也就是說每一個眾生都認為能夠主宰自己的身心,那種自主的能力,就是我。人相是約六道而說,因為業力的對待不同,給它一個名字稱為「人」。什麼是眾生相?眾生相就是在講這個身心是五蘊和合而成的,而且生生世世輪迴受生。壽者相是說有一期的生命相續。我相與眾生相有什麼不同?若認為人雖然是五蘊和合,但是實存受生的,有這個實在性,叫做眾生相;若是說人有主宰、自主的能力,要怎樣就怎樣,這種主宰的意欲,叫做我相。我相可以說是一種自我的觀念,一種我見;眾生相是執著這個五蘊身為實有。
佛法把我執分成二種,一是補特伽羅我執,一是薩迦耶我執。也有人說眾生相就是補特伽羅我,我相就是薩迦耶我。「補特伽羅」又名「數取趣」,「數」就是屢次,「取」就是執取,「趣」就是趣向。補特伽羅我是指五蘊身報體是實有,而且會帶領我們一直輪迴在六道當中;薩迦耶我是在這補特伽羅我裏面有一個主宰欲,有一個我見,自我的感覺,這叫薩迦耶我,也叫薩迦耶見。一般常講的我見就是指這個薩迦耶見。怎麼區分二者?導師在《成佛之道》第五章中提到:對別人有補特伽羅我執,對自己不僅有補特伽羅我執,還有薩迦耶我執。例如我的我執未斷,所以對同學有補特伽羅我執,認為大家都是有實體的生命;而對我自己不僅有補特伽羅我執,也有薩迦耶我執,這是一種我對自己的主宰欲,有自主感、自我感,這是兩者的不同。不論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都是從五蘊身所衍生出來的執著,因為人相是就報體的形態來看,眾生相是在講受生的時間,壽者相是在講壽命的長短,所以書中才說四相合為一個我相。我們會執著我有一個五蘊身心實有,有我的意見,我的思想、我主觀的意識,這些都叫作我執,能夠離開這四相,就得我空。
什麼是無法相,簡單講,是說除了人之外的一切法皆無自性。《講記》第50頁第3行說「離諸法的自性執而得法空」。什麼叫自性執?我們對一切法執著有一個自性就叫自性執。所謂「自性」就是認為一切法皆是實有性,是獨一性、自主性、不變性的,反之,就是無自性。為何無自性?因為是因緣和合故無常、無我,所以會變化,不是獨一、唯一的。無自性又可稱為空性,於人知無自性是我空,於法知無自性是法空。
無非法相是什麼意思?「無非法相,即離我法二空的空相執而得空空。」「法相」指執有,「非法相」指執空,連空相都不執著叫作空空,就是離非法相。上次已跟各位講過了,一般人執著有,破有之後反而會執著空,所以《金剛經》強調不僅我相、法相不能執著,連空相也不能執著,這就是「三相並寂」。
執我是我見,執法、執非法就是我所見。換言之,執法就是執有,執非法就是執空,執有與執空都是我所見;執著有我相、有法相是有見;執著非法相是無見。般若就是要離有、無,離我、我所,因為「有無」、「我我所」都叫做戲論妄執。凡事執它為有,這當然是執著,若執著它無,也是一種執著,佛法要破執著,不是要把人變成一片虛無,不是認為什麼都沒有就叫做「解空」。這一段經文最主要就是在講空性的真正意義。空性不等於無,有與沒有都是相對立的,都是戲論妄執,導師引般若經說:「畢竟空中有無戲論皆滅」,一切戲論皆滅,能夠三相並寂,就能夠對般若無相生一念清淨心,這一念生淨信,是從無我相、無法相、無非法相來的,所以般若經才講:「一切法不信則信般若,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一切法不生是什麼意思?表示對一切法不生起有無的執著,如此般若智慧則得生起,自然能夠得如來的知見護念。
能夠得如來知見護念,一定要離三相,我們要修證般若就要從這裏開始努力。如何努力?就是先破有的執著,再破空的執著,然後有無的執著都破掉了,就可以證入般若。所以說我空、法空都是在破有的執著,空空是在破空的執著;無我相、無法相都是在破有,無非法相是在破無。既然要破除執有,就講一個無法相就好了,為什麼又分我相與法相?因為眾生以自我為中心,有自我見,才會產生一切法的自性見,因此能夠破除我的執著,即能破除我所〈法〉的執著,而五蘊我是比較容易去修習空觀的,從觀察五蘊身的無常、無我而如實知苦、空,這是佛陀根本的教說。有我空觀的人,可以進入法空觀,然而一個人如果能夠直接廣觀一切法空,必定也會有我空觀。為什麼?因為我是廣義一切法裏面的一種法。有的菩薩能夠直接廣觀一切法空,有的人因為無法一下子觀一切法空,所以只好把焦點聚集在自我的身心上,先觀我空,然後擴大到外在周遭的一切。由於眾生容易執著於我,所以經文中把我相與法相分開來講。
請看《講記》第50頁第二段:「悟解三空,方能於般若無相法門得清淨信,此義極為重要。」清淨信就是證信位,是四不壞信,也就是見道位。導師提到三種不正確的觀念:「有以為我相可空而法相不空的;有以為我相空卻,法相可以不必空,即是說:執著法有是不妨礙我空的;或者以為我法雖空而此空性──諸法的究竟真實,是真常妙有的。」非真正悟入空性見者,往往離不開「有」的執著,若不是認為假有的是和合相,法是真實的;就是認為空性是妙有的,因為無空性的話,如何顯出勝義諦呢?關於這樣的執有,本經即說明了:「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也就是說,如果內心覺得有真實的自性相,則會取著我相,而且無論對法相或非法相〈空相〉有所取著,必也是取著我等四相的。此時不但不悟法空與空空,也不得我空,不得無我慧。換句話說,三空當中有一個不空,就不得真正的空性見,三種執著中有一種執著,就會執著其他,因為三相是有關係的。所以《講記》第51頁第1行強調:「如真能無我無我所,離一切我執,那也必能離法見、空見的妄執,而能『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因為我空、法空、空空,僅是所遣執取的對象不同,『而自性空故』的所以空,並無差別。」由此可見,上述誤解空性意義的人,認為三相當中,可以有的是空,有的是有,有的是可執的,有的是不可執的,這樣的見解就不與般若相應,也不得自性空的知見。
可以這樣說:般若的根本義,是一切法皆無自性。我是無自性的,一切法也是無自性的,甚至空性也是無自性。反之,若有人認為空性是實有,是自性有,不是無自性,那麼既然有一法非無自性,就是不得無自性的正見,如此一來,也不可能認知我、法是無自性了,就是尚有我相之執了。所以經文才說「即是著我、人、眾生、壽者」。
接下來的經文是:「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重點放在「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是因為不取法相,就不會取我相,所以省略我相。雖然強調不取法相,但是有人不取法相卻會執著非法相,故又說不應取非法相。這就如同佛陀在《筏喻經》經中說,釋迦佛所說的一切法,就像船筏,是幫助我們從此岸到彼岸,過了岸之後,就沒有必要再將船筏帶在身上,不僅不執著船筏,在達彼岸之後,連這個船筏都應該要捨掉,才能得自在。所以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這裡的「法」與「非法」是指什麼?有指八正道與八邪道,有指有為法相與無為空性。依經文之義,應該是後者,亦即法是指一切有為、有生滅相的法,非法是破除了生滅相的執著而得到的平等空性,連這空性都不執著,就叫做捨非法。
「三相並寂」是很重要的觀念,把重點提出來,希望各位多思惟。下禮拜再繼續討論。
90.6.14講於高雄法印講堂共修會
見岸法師主講
黃豐村/李瑩整理
講到目前為止,我們對般若的修學應該有個輪廓,也就是明白了從發心菩提,經伏心菩提的過程,證到明心菩提的次第:
一、發心菩提:作一位菩薩應該先發心,發「度一切眾生入無餘涅槃」的廣大心,而且必須以離相之心來度眾生,故有「實無眾生得度者」之知見。此即須菩提所問的「降伏其心」。
二、伏心菩提:在度化眾生的過程中,必須修學不住相布施,同時也是「不住相行六波羅蜜」。這是菩薩調伏自心的方法,因為眾生最大的煩惱是我執,所以須菩提才問「如何安住其心」,佛陀教導必須「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三、明心菩提:經過如上的修行,知見「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證得法空性,即是見法,見法即見佛,所以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是已得無生法忍的果位菩薩了。
經中強調此明心菩提是可以實信的、可以證得的。先說若有凡夫能持戒修福、久集善根者,對此法門能生實信,並能離我相、法相、非法相的執著,則為諸佛所知見。
舉一個榮西禪師的公案作說明。有一年冬天下大雪,一連下了三天。大雪已積到膝蓋,非常冷。有一個乞丐到榮西禪師的寺院乞食,他的一家老少沒得吃,快要餓死了。榮西禪師很慈悲,但寺裏也沒有什麼食物餘糧,只有信眾布施出來要裝飾佛像的金箔,禪師就把金箔送給乞丐。禪師的弟子很不以為然,認為禪師的作法不對,因為這樣對佛不恭敬,而且在比丘(尼)戒中有說到佛物「不可迴作餘用」。就是要專款專用,不能把裝飾佛像的東西移作濟貧用途。但是榮西禪師對弟子說:「就是因為我恭敬佛陀,才把東西給他。」弟子不明白,禪師又解釋道:「佛陀累劫修道,就是為眾生,甚至在當菩薩時還為眾生捨掉身肉手足。他可以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割肉餵鷹,捨身餵虎,這些作為都是為了眾生,不忍眾生苦。而今天有人一家老小就快要餓死了,我拿裝飾佛像的東西救他們,並不違佛陀的悲心本願。如果佛像以外之物都不能捨的話,我們是只見佛像,不見佛心。」
大乘菩薩修行是利益眾生,即使戒律說「不可迴作餘用」,但是當眾生有危難的情況之下,要體會佛心是什麼?佛陀本懷是什麼?是否可以透過僧眾羯磨,讓佛物在特殊因緣之下,有彈性處理的空間。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榮西禪師布施金箔的行為,其實也是一種離相布施,離一般人對佛像、佛物的執著。學佛的人往往知道應當呵離五欲,對世間物不生染著,但是反過來卻執著於佛像、經典,認為雕塑雄偉莊嚴的佛像、印刷精緻美感的經典,就能得到無量功德,這不也是另一種執著嗎?不要忘記了佛像、經典是一種「境教」,是藉此莊嚴相讓我們生起恭敬、信忍之心,並以此深入法的真義才對。所以在第五分的經文說:「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是「不應取法」之理的應用。
反之,如果今天有人強調不要著相,不珍惜佛像,隨意破壞,只要懂佛心就好,佛像是無自性空的,有沒有都無所謂,這樣就是「取非法」,甚至是一種惡取空,否定了現實存在的價值。《金剛經》說要離種種相,是要「不應取法」,而且還必須「不應取非法」,有如此的中道觀才可以稱為般若智慧。所以有的人自認為懂得禪宗,說什麼「佛在心中坐,酒肉穿腸過」,來否認吃素的意義,認為吃素只是一種假相;或是以丹霞禪師燒佛像為例,強調不用禮佛、不須佛殿,只要內心有佛就好。其實這是一種愚昧的頑空,不懂世俗諦,不解因緣果報之理;甚至可以說只是在為自己不想修行的行為找藉口,還談不上懂不懂空性呢!
如果對因果業報之理的法住智沒有建立的話,是不能夠證得涅槃智的。所以在榮西禪師的故事中,我們應知道二個重點:第一、禪師悲憫眾生之心,並不因為自己的窮困而減少,這是菩薩的真精神。把自己所擁有的、多餘的布施出去,並不困難,但是在自己也不足的情況之下,還想盡辦法去解決眾生的苦難,就非常的不容易了。第二、榮西禪師在考量因緣條件之下,做了如此的決定,是一種「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的知見。能善觀因緣,做出符合中道的決定或行為,是要有深入佛法的體會才能做到的,學菩薩者應該學習判斷:什麼法應該堅持,什麼事情可以圓融,絲毫含混不得。
〔3.賢聖無為同證〕
〔舉如來為證〕
接下來的經文再舉如來、聲聞、菩薩來證明以上所說之法真實不虛,可信可證。在流通本中是從第七分至第十二分,先說第七分,內容舉究竟圓證的如來為證。
經文:「『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這一段其實是把前面的「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之文詳細解釋。就是說如來證得的法身,也是來自「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的智慧。這一分可以分為四個部份來解釋。第一是佛陀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耶?」。第二是須菩提的回答:「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第三是:「何以故?……非法非非法」,在解釋第二段的「無有定法」。第四:「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進一步解釋賢聖的證境差別。
◎ 如來有說法否
請看《講記》第54頁,先說第一個部份,也就是說佛陀提問的目的。佛問須菩提:如來有沒有得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證得無上菩提之後,有沒有說法?依我們所了解釋迦佛的一生來看,他先在菩提樹下成正覺,之後說法四十九年〈或說四十五年〉,若是如此,何以佛陀還要問須菩提有沒有成正覺?有沒有說法?因為在第六分時講到「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若一切法都是離相的,那麼如來所證得的菩提到底有沒有?如果有所證得,為什麼要說「諸相非相」?若如來有說法,為什麼說「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如果如來沒有證得,沒有說法,哪來的法與非法?這就是雙問,從有無兩面提問。凡夫眾生如果有人質疑第五分講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以及第六分的「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他就會這樣質疑哦!因此佛陀恐怕有人懷疑,才這樣問須菩提。所以各位要注意,如來的問題是就能得能說來問的,「能」是主體,「所」是客體,從主體來說,沒有能證的人,從客體說沒有所說的法。
須菩提如何回答呢?他的回答很奧妙,而且非常有智慧,如來是就能得能說來問,須菩提則是從所得所說來回答。凡夫因有執著,故有能所的相對觀念,譬如有一個能成佛的釋迦,也有一種成佛者所證悟的無上菩提;說法也是一樣,有一個說法的人與所說法的內容。佛陀從如來得、如來說這一面問,須菩提的回答則從所得法、所說法而言,故說「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如果從經文表面上來看,須菩提好像沒有回答到佛陀的問題,導師在《講記》第54頁倒數第四行說:「須菩提的回答,真是恰到好處」,我們可以這樣講,須菩提尚未成佛,如何能知如來有沒有得正覺、有沒有說法?例如你們來問我,禪師開悟的境界是什麼?我又沒有開悟,要怎麼告訴你們?只能從經論所記載的內容,以自己的程度、經驗加以說明。須菩提應該也是如此,就他的身份,不能說如來有,或如來沒有,所以他說「如我解佛所說義」,雖然還沒有成佛,可是如來有教導過,就如來所教導的來體會,可以知道無論所證、所說都無有定法。
◎ 無有定法可說
什麼叫定法?指定性的法,定性是自性的意思。在《講記》第54頁倒數第五行解釋:「沒有定性──自性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佛所證,也沒有定性的法為如來所說。」沒有定性就是沒有決定性之意,不可執於有,也不執於無,既然沒有決定性,就是沒有自性。如果認為有一個真實的菩提可證,在心性智慧上仍然未達到空性見,如何說已經成正覺呢?就是因為證悟到一切法因緣生,因緣滅的空寂性,才能成正覺,又怎麼會執著有個真實的法?如來說法也是如此,皆是因緣生滅,而且一切的名言是不得實義的,諸法實相不能用語言文字表達,因為名言都是假有施設,眾生反而常常以名為實,世尊說法不過是施教的方便而已。從教化之立場言,不可以說如來有說法,因為怕眾生執有實法,不能得空性見;也不能說沒有說法,因為所說的法皆是假施設,否則我們所看的經從那裏來。從如來正覺言,不可說有證得菩提,因為成佛是離一切相,證得空性而成的;也不能沒有菩提可證,否則不能稱為如來。
《講記》說到:「佛陀的現覺,沒有能證所證的差別可得,所謂『無智亦無得。』」心經說「無智亦無得」,無智是能夠證得的智慧;無得是他所得到的般若。這還是從能所來講叫「無智亦無得」。佛陀在正覺之後,就超越世間的相對性,我們未能解脫前,凡事都有相對,有「能」就有「所」,有主體有客體。可是證得如來之後,他以般若正觀,看待一切事情,超越相對性,不陷入能所兩邊,因此以如來之境界言「無智亦無得」。如果如來說,我有得到智慧,我有成佛,就不能稱為如來了。同理可知,如果有一個人說:我已經開悟了,已經證阿羅漢,其實是還沒有證得,因為沒有真正性空離相,所以才會如此說。所以在阿含聖典或是大乘經典中,證阿羅漢或是果位菩薩的人,不會唯恐他人不知似的處處宣傳。
前些日子我讀到西藏比丘尼寫的一本書,她提到有些瑜伽行者的工夫是很高的,有神通力,可以上身出火,下身出水等等。有人請問其中一位瑜伽行者修到什麼境界?瑜伽行者說:以我們目前的程度跟如來比起來,根本沒有境界,有什麼可以說的呢?所以真正有修行的人,不會到處炫耀,記得以前常常有人會問廣欽老和尚,到底證到什麼境界,有沒有神通?老人家最有趣的回答是:很通!今天吃明天就「通」。他只是一再告訴大家,老實念佛,注意心念,表面看來,了無新意,可是這才是最真實的。印順導師也是這樣,很多人對他的證境很好奇,可是他從來只是笑笑,不理睬。哪裡像有的人,學佛沒多久,常常明示、暗示自己有與眾不同之處,真是顛倒。
進一步言,所謂「沒有一法可說」,也就是如來的正覺。成佛的境界,其實是證量的,是用心去驗證,不是用語言去說的。內心的程度,一旦用語言表達出來,其實就有落差,這是我們都有的經驗,往往要說出內心的感覺,會感到辭不達義,覺得還不夠,或表達不清。譬如我想說我的心「悶悶的」,各位能真實感受到嗎?您的心「悶悶的」和我的情況相同嗎?我說:「好歡喜」,「非常法喜」,您們能確實知道我的法喜是什麼嗎?當我們在用語言敘述法喜時,其實和真正的內容是有落差的,所以如來說法也是這樣,他要講到讓我們聽得懂,事實上已經和他真正的境界有點距離了,而且因為聽者不同的根機,所說的法也會有所偏重。因此一旦使用語言,眾生就容易落入有相,所以經文講「無法可說」,是指沒有定法可說。雖然沒有定法,但也不能隨便亂說。釋迦佛說法既然是依眾生根機而權宜施教,就不能違背世俗諦,「諦」字是真實之義,在世間法的範圍裏面有規則可循,有因果可依,如果沒有規則、沒有因果,世間會大亂的。雖然我們還沒有辦法超越世間的輪迴、超越凡夫地,可是修行還是要從世間真實不虛的道理開始建立起,包括我們的人格、倫理、道德,不可違背世間真理,這就是依世俗諦而成就勝義諦,隨順世俗而安立佛法。所以不能以為佛陀說法沒有定法,於是隨心所欲,不辨善惡,這就大錯特錯了。其實我們的內心一直被煩惱所覆蓋,與佛陀的心是不同的,不能說心好就好,不必在乎外在,反而更依良心、道德、佛法來做事,才能不被煩惱所控制,不違因果,也才有可能更進一步透過聞思修學,進入勝義諦,證得離相空性之理。
沒有定法可說的觀念總結歸納起來有兩點要了解:第一、佛陀自證自覺的境界是離言說的,沒有定法可說。若認為如來有所得正覺,有所說法,就是第六分所說的「取法」;若說如來沒有得正覺,也沒有說法,就是「取非法」。二者都是執取,都不得空性離相之正見。這是第一種「沒有定法」的解釋。第二、如同有的祖師註解本經說道:如來觀機施教,有時候說「空」,有時候說「有」,有時說「有相」,有時說「離相」,有時說「取相」,所以說沒有定法。這就是《講記》第55頁第四行說的:「隨世俗而安立佛法,如來師子吼,常作決定說」。
所謂如來的正覺,簡單講就是離三相之空性理。所以禪師常會用一些偈頌來說明,例如善會禪師說了一個偈子:「明明無悟法,悟法卻迷人,長舒兩腳睡,無偽亦無真。」他說的「明明無悟法」,是說沒有什麼可證悟的,沒有什麼悟境,可是「悟法卻迷人」,眾生常常迷失在有悟有得之中。「長舒兩腳睡」,可說是睡覺時,也可說是死亡的時候,指的是沒有分別之時,當內心對一切法無自性分別時,即是「無偽亦無真」。
第七分第一、二小段是說明「沒有定法」以及「為何沒有定法」之理;第三、四小段,是要談修證的問題,這個很重要,下回再說。
90.6.21講於高雄法印講堂共修會
見岸法師主講
黃豐村/李瑩整理
現在來講第七分後半段,經本第23頁,講記第55頁。第七分講無得無說,其實是在指如來的證德。以此證明如來的成就是來自於離相無住。所以第七分可分為四小段來解釋,上次已說明了第一、二點,須菩提就其所了解的回答如來所問,即是如來的教導是沒有定法的,也就是沒有自性。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沒有自性,如來所說法也沒有定性,我們不可以執著一個有法,也不可執著無一個法,為什麼不可執著有法或無法呢?以下第三小段要說明原因。
◎ 非法非非法
經文:「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為什麼沒有一個定法可證可說呢?因為如來所證之法,本是無上覺,即是諸法實相。實相是不可取著的,也無法以言語說,般若的體性是離言說相、離戲論相的。所以經文說「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言語的運用,不論是能詮、所詮,皆無自性,故不可取著。若有自性、有定法,即有分別,有憶念分別就是戲論,就非實相了。不可取、不可說,並非說無法可證、無法可說,而是因證覺仍是緣生之法,並無自性,從這一角度說「不可取、不可說」。
再打個比喻,你吃一個楊桃感覺很甜。有多甜?非常甜,可是別人沒吃怎麼知道有多甜,甜到什麼程度?賣梨的人說梨很甜,是他吃了認為很甜,你買回去後卻覺得不甜,不要認為是賣梨的人在騙你,因為各人對甜度感覺並不相同,而且對甜度的形容也不能讓對方真正了解你所說的甜度。實相也是如此,一旦落入語言裏面,以凡夫之心很難真正體會到實相之境。
所以般若實相智是離言說相的,語言文字只是形容,借語言文字這個工具,來告訴我們實相為何?禪宗說「以手指月」,這個手不是月亮。但必須借手指頭去指月亮,才能知道月在那裏,語言文字就像手指頭,藉此達到明瞭實相之目的,所以不可執著於有一個定法。一切都是自性空的,不可以執「有取」、「有說」,如此稱為「非法」。
「非法、非非法」是對空性兩種層次的說明。「非法」是不可執著有一個菩提可取,也不可執著如來說法有法可說。「非非法」是指不可執著沒有取,沒有說。第六分不是有提到「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嗎?不應取法是因為一切法非真實,是空性的,不可執取,故稱一切法為「非法」;不應取非法,是不應執有一個空性之法,空性亦是無自性,也就是說不要執取一切法為非法,故稱為「非非法」。「非法、非非法」都是說明如來之所證、所說。
◎賢聖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這是第四小段。先解釋什麼是賢聖,再講差別的意義。什麼是賢聖呢?講記第55頁倒數第4行「大聖佛陀,二乘聖者,大乘菩薩,或還在修證的進程中,或已達究竟極果,這都因體悟無為法而成。」還在修證指的是聲聞、緣覺、菩薩,究竟極果是指如來,這些賢聖的果位都是因為證悟到無為法而得到的。
有祖師註解賢聖是不含二乘在內,而是專指大乘三賢十聖。以天台別教所說菩薩有五十二階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共五十二階位。十信還在成就信心階段,不能稱為賢聖,要到初住以上,才能稱為叫賢聖,因此三賢指十住、十行、十回向等三十個階位;十聖是指十地。這樣的解釋是站在《金剛經》是大乘經的立場說的,認為大乘勝義諦只有菩薩才能體會,能夠了解。
導師的看法則不相同,他認為二乘的聲聞、緣覺亦是賢聖位。因為以無為法而言,聲聞、緣覺聖者,事實上都已證到阿羅漢,即是已經證得無為法。什麼叫「無為」?無為是離一切戲論,體證無能取所取的平等空性,無為即是不生不滅法。認為世間一切法有生有滅,有所執取,是因為未斷煩惱,當內心還有執取染著的時候,無論內心或外境,都是有為。無為是離一切戲論,沒有煩惱,沒有執取,沒有造作,一切都是平等空性的,稱為無為。阿羅漢斷盡一切見思二惑,證得無我、無我所,所以也是證得無為法的。
由《優婆塞戒經》的經文,也可明白導師把二乘納入賢聖之列,是有依據的。該經卷一之經文云:「善男子,如恆河水,三獸俱渡,兔馬香象。兔不至底,浮水而過。馬或至底,或不至底。象則盡底。恆河水者,即十二因緣,河也。聲聞渡河猶如彼兔,緣覺渡時,猶如彼馬,如來渡時,猶如香象。是故如來得名為佛。聲聞緣覺雖斷煩惱,不斷習氣。如來能拔一切煩惱習氣根源,故名為佛。」如,三種動物要過恆河,兔子體型很小,恆河水很深,牠是用划水而過河的,腳不能踩到底,故說「兔不至底而過」。「馬或至底,或不至底」,因為馬比較高,腳比較長,河邊水比較淺,河中間比較深,馬過河時,剛開始在河邊腳能至底,到河中間,腳踩不到底,用漂浮過去,到對岸又能至底走上去,叫「或至或不至底」。大象體型大,體重比較重,可以踏到河底,所以經典說「象則盡底」。
經文以恆河水者比喻十二因緣,聲聞渡河猶如彼兔,緣覺渡時猶如彼馬,如來渡時猶如香象,表示三者都是由對緣起的證悟而達到涅槃的彼岸,這是相同的,也即是三乘同證無為法。但是同樣證悟無為,卻有深淺不同,如三獸過河可至底或不至底之別,這是三者第一個差別。第二個差別是什麼?是聲聞、緣覺雖斷煩惱,但不斷習氣;如來能拔一切煩惱習氣根源,故名為佛。因為所斷的習氣不同,才有三乘之別。三獸渡河的故事可以充分說明了「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的意義。
對於這句經文要注意的是差別的不是無為法,而是賢聖。但是賢聖是以什麼為差別?導師的書中有個比喻。講記第55頁倒數第1行:「這如廣大的虛空-空間,雖可依事物而說身內的空,屋中的空,方空、圓空,但虛空性那裏有此彼差別!虛空雖沒差別,而方圓等空,還是要因虛空而後可說。」虛空本身是沒有相狀的,但是房子中的空,方形的空,圓形的空,從表相來看是有差別的,也就是說要有虛空,才能說是方的空,或圓的空。我們的講堂是方形的,可以把它建成圓形的嗎?當然可以,那時講堂的空間就是圓形的。假如講堂不是空的,我們不僅不能進來,也不可改變成圓形的。所以因為是虛空的,所以才有種種的差別。這是說明聲聞、緣覺、菩薩、佛,所證悟的無為法,並無差別,差別的是因為所斷的煩惱習氣不等,所發的慈悲願行也不同,因此對無為的體悟就有深淺廣狹之別,就如同上面的譬喻,三獸體型不同,或是方圓等表現有別。
這段經文在解釋聖者的境界,要證明如來所說的法沒有定法。沒有定法如來可說,也沒有定法叫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是第七分的內容。
◎證得無為法的修學
簡單來講,第七分的經文要說明的是:賢聖都證悟無為法,證悟的內容─空性是沒有差別的;然而在事相上卻因為發心的不同而有賢聖的差別。所以我們修行的入手處在那裏?修行的入手處是在生活中體會什麼是「非法、非非法」,我們對於一切事物要能透徹了解它是因緣和合而生滅的,它是沒有真實自性的。從事物的現象觀察其生滅、變異的過程,知道一切都無實有自性,如此之理稱為「非法」。知道事物沒有實有性,就不會去執著它,不會固定執著一個概念,一個相狀、一個事件,一個質數。雖然我們不會去執著這些事物,也不可以把一切都放捨,認為一切都是空的、虛無的、假的,如果這樣會在生命中找不到一個落腳點,這是大家要去體會的「非非法」。所以修行之入手處是要從緣起相去觀察,進而證到無為、空性之理。
修證無為法的方法,古德列有三項次第。第一、先觀察:用深刻的思惟去觀察,從我們五蘊身的變化觀察,也就是身受心法四種念住。從受的覺知,或心念的生滅當中,深刻思惟從何而來,是由什麼因緣而生,讓我產生這樣的覺受、心念,學習去發現我這些想法、這些情緒、這些感受的來由、變化、消失。一直去推敲到底是因為哪個因素,哪件事情,哪個人,哪些話,哪些表情在影響我,仔細推敲之後你會發現沒有一個固定的原因,而且都是剎那在變化,從這觀察學習到一切法的不實存性。這是第一步驟:先修觀察,有敏銳的思惟,觀照自己的心念,如此反覆用功,純熟之後再進入第二個階段。
第二、「照住」:這個方法比較像禪宗的觀自己的念頭,仔細觀察自己心念的生起、消滅,然後去推究它的主要原因、次要原因,環環相扣。一般人在誰論一件事情的時候,在推究原因的時候,是金字塔形的。事件現象是金字塔的底部,一直往上追溯原因,希望能找到第一因,如金字塔的頂部。所以才有一元論、三元論、多元論、認識論、機械論、唯物論等等哲學概念出現。可是佛教的緣起論並非如此,佛陀告訴我們每一事的生滅都有因緣,而且這些因緣的背後,又有成就此因緣的因緣,如此推演的結果,並不是金字塔形的,而是扇形的。如同扇子展開來一般,從手把一端向另一端放射出去。而且這個放小形狀,可由釘子為圓心,成圓形放射出去。就像十二因緣是圓形的,可以無限擴展,找不到一個第一因,或終極果。佛陀曾對阿難說「緣起甚深」,何以故?就是說我們在推論一切法的因緣時,往往會落入尋求第一因、終極果的盲點,或是停頓不前,就當前的現象說它就是唯一的因緣,看不見法的真實相。例如一般人對現在生活中的種種順逆之境、苦樂之果,通常只會思考眼前的原因,因而產生因果不相應的矛盾不解;如果是正信學佛法之人,就必須學習思維、觀察,除了這這眼前的原因之外,還有什麼因素?這些原因又是由什麼因緣所促成的,甚至有許多事情的形成,其時間並非短暫,必須推論到這一期生命之前,前世之前還有前世。如此一來,在眼前的書本裡,我們看見森林、樹木,看見依樹木而居的鳥類、動物,我們也看見了伐木工人的汗水,製造紙張的辛勞等等,也可以看到許多生命在森林中生生滅滅,許多人在這過程中生存、成長,所以懂緣起的人,會更慈悲,更無我,因為這本書已經不在只是「我的」而已,這本書中有許多的生命在活躍。這就是「照住」的深義,因為從觀察自己的心念,擴大到觀察一切法的生滅因緣,而且持續不斷,從當中生緣起無我的智慧,如同黑暗中有光明的照耀,要努力保持這樣的清明智慧,將不再被我執所束縛。
緣起論不是很玄的思想,它是生活中的真實,只是長久以來我們將它忽略了。我們可以從生活中,練習觀察自己的念頭、觀察一切法的生滅開始,發現它是如此的虛妄不實在,沒有實質不變的永恆。反覆用功,反覆觀察。我們一般人都是在起心動念之後,造作身口意業之後才會警覺到不應該如此。如果能夠在造作還沒有完成,馬上迴光反照,看見自己心念生滅的因緣,在覺知許多因緣中,讓自己有更寬廣的心量去認識它,消融它,就不容易因為負面的情緒而讓自己痛苦,甚至造作不善業。如此反覆練習,會發現自己以前是已經完成造作才覺知不對,現在可以在未造作前就覺知,就能「照住」。例如當自己很生氣時,反觀自己為什麼要這樣生氣呢?因為這個原因而生氣嗎?還是有其他原因?生起這樣的心念行為有什麼好處呢?可以解決問題嗎?我以生起瞋惱的念頭與行為,來反應不滿,對事情有什麼影響嗎?會有幫助嗎?這叫照住,持續的觀察自己與外境,盡量讓自己不會因為不好的感受而動身、發語。
第三、無念,就是能勝解一切法無生滅。當我們在「照住」這個階段反覆用功,就能離妄念分別。這個無念不是沒有念頭,而是沒有與煩惱相應的妄想分別,若能離妄見、妄念才能證賢聖。例如聲聞的須陀洹果是以斷見惑而證得,所謂見惑就是錯誤的觀念與見解,是與無明相應的思想觀念、知見。斷見惑是不再生起一切錯誤雜染分別的念頭,生起的一切都是正念。斷見惑的初果聖者,還是有習氣,但是至少在思想上面,完全符合佛法的正見,而且是空性之正見,沒有一切錯誤的妄想分別。在《阿含經》中說到「明相應觸」,即是聖者在六根緣外境,產生了別之認識時,能夠不與無明相應,以不帶有我執或自性見去認知外境,而只是如實知外境之生滅相。而凡夫因為有煩惱、有執著、有無明與貪愛,所以我們看到東西、遇見事情時,生起的是「無明相應觸」,我們的認知是與無明相應的,不能以智慧去勝解一切法。以上三個方法是古德教我們如何修無為法。
[校德]
◎校量功德的意義
第八「依法出生分」,是校量般若德的部分。所謂「依法出生」,是指般若的功德以及受持此經的功德很大,因為「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一切諸佛皆從般若出」。此段經文主要是說明為什麼受持這部經很殊勝,就是因為諸佛皆從般若出,而且以功德之校量,來強調其殊勝性。
或許有人會問:這部經典叫人不住相、不著相,為什麼又從這分經文開始有福德的比較?校量福德豈不是容易著相?第四分教我們不住相布施,要離相布施,又為何處處以福德來比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大概有四個理由:第一、要讓我們明了福慧必須雙修。因為如果只是不住相,離相知一切法是空性,修的是智慧;可是大乘菩薩、諸佛如來,是以大悲心為根本,大悲心是從福德來。《金剛經》教我們如何成佛,如何修證成菩薩,因此也要告訴我們修福德的重要;何況這部經所說修福德,必須是由大悲心而發心修福,所以佛陀才會問須菩提,若有人用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福德多否?須菩提肯定的說「甚多!」表示修菩薩行仍然不能不廣修布施,而且是要修無相布施。
第二、既然要福慧雙修,廣行布施,但經典又說「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所謂非福德性,即是沒有一個真實的福德在,是三輪體空的布施。三輪體空的布施,是要修大悲福德的時候所要培養的智慧。簡單說,修行要福慧雙修,修福德的時候,也要修法空慧。
第三、本經校量福德的經文,經常都是一個段落的結束。所以文意上的作用就是以校量功德「收束」前文。
第四、這部經的校量功德是越校量越殊勝,功德越來越大,一層高過一層。意義是若依《金剛經》來修行,眾生的功行會越來越殊勝,福德當然就越來越多。
其實這四點的理由,我認為最重要是「福慧雙修」。有些人看《金剛經》,認為佛法離相無住,所以認為一切都不值得努力,都是虛空,不再於生活中追求增上,變成很消極。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大乘菩薩是一定要修大悲心,大悲心由那裏來?就是由福德來,培養福德就必須在事相上修。例如布施,不是只有布施供養三寶而已,菩薩戒中提到八福田中,看病為第一福田,在照顧貧困、急難者的時候,我們的大悲心因為緣眾生苦而長養出來。菩薩的大悲心在眾生身上,因為利益眾生,不僅可以積聚我們福德,更重要的是增長了大悲心。所以懂得《金剛經》的人,會更積極去做一些利他事業,而且在做利他事業當下,是以離相、無住的大智慧去做,這叫大悲大智的大乘菩薩。
◎所謂佛法,即非佛法
經本第25頁:「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有的流通本會加印「是名佛法」,》《大正藏》中羅什譯本是沒有「是名佛法」一句。對於增加一句之事,在江味農居士的《金剛經講義》裏面說到此處不是後面的三段論偈的句型,所以不用加「是名佛法」。這個問題下禮拜再說。
90.6.28講於高雄法印講堂共修會
見岸法師主講
林美香/李瑩整理
◎ 般若無相何以言校德
今天繼續講第八分「依法出生分」,印順導師將此分判為「校德」。上週先跟各位提過,為什麼《金剛經》處處講不著相、離相,又為何要講福德校量功德?這樣不是有相嗎?校量功德具有四層意義,其中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修行要福慧雙修。福德要由大悲心而發,真正能成佛的福德,不是人天福報,而是體空的修福,用般若無所得的智慧來修福德,才是真正的福德。
此處說校量功德,也是怕初學的人誤會空義而撥無因果。在《般若經講記》第56頁提到:「校量功德,在般若經中是隨處可見的。信解般若,必然能得大功德。這在悟解空性的聖賢,本是用不著廣說的;但為攝引初學,而怕他們誤解空義而撥無因果,所以特為層層的校量。」因為前面都在講無住、離相,「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既然在講離三相──我相、法相、非法相,又怕眾生認為無世出世間因果,不知所謂空性之義,必須由因緣生滅當中去體悟,所以要講功德、講校量。
但是功德的殊勝,為什麼可以從般若經來?經文說:「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這是佛陀問須菩提的問題,假使有人以充滿三千大千世界那麼多的七寶布施,功德多不多?佛經中常常以「滿三千大千世界」的空間廣大,形容距離的長遠;此處則是用三千大千世界表示數量的眾多,多到充滿三千大千世界。比方說,以講堂的空間和佛光山大殿相比,一比較知道那個大,越大的空間能夠容納的東西越多。而在世間上最大的空間是一個佛的化土,一佛所化的世界,就叫三千大千世界。
七寶──金、銀、琉璃、玻璃、車渠、赤珠、瑪瑙,在《彌陀經》裏面就寫得很清楚,我們以前也說過。在各部經典中,也許七寶的名稱不一樣,或是只講五寶、六寶、七寶,但所要表達的意義大致相同。七寶是世間最貴重的東西、最珍貴的寶物,若將這麼多的珍貴寶物拿來布施,福德能夠說不多嗎?有人會想:哪有可能有人有這麼多的珠寶?數量的眾多,平常人很難想像,比如說我們可以知道一千萬大概是多少價值,但是有許多人的生命裡好像沒有「億」這個概念,常常在新聞中看見政府財經或大財團的事情,動不動就是幾百億,對平凡百姓來講,並無切身的感覺。又如有一次與妙心寺的傳道法師談話時,講到台灣佛教人士到大陸去協助建寺、振興佛教,他跟我說:「你知道台灣佛教總共花了多少錢嗎?幾佰億、仟億?不是,是用兆來計算的。」在我們的生命裏講到「億」就覺得很龐大了,「兆」更是不可思議。不管真相如何,舉這個例子是說明,其實在我們生命裡,某些量的單位很難想像,例如,在道場布施,依我們的能力,也許就只是一百塊、二百塊,或是一、兩千塊,如果聽到有人一發心就是一千萬,內心就會覺得對方真發心,很讚歎,進而會覺得離我們很遠,做不到,因此才會有人質疑:怎麼可能有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這麼多?對於這個問題,諸家解經有幾種說法,《般若經講記》第57頁中只提到兩種。第一種說法是:這是假設的。事實上世間的七寶哪有那麼多,只是假設最廣大的數量,來顯現後面受持佛法的殊勝而已,事實上沒有這種可能。第二種說法:可能是真實的。但非凡夫所做的布施,而是法身菩薩才能做這樣的供養,起碼要初地以上,斷見惑、證一分法性,甚至必須是斷見思二惑的八地菩薩,證得法身的菩薩,才能行「上供十方佛,下施六道眾生」的無量布施。有些論典還有第三種說法:色界大梵天王宿世因中就是如此布施,但是不是一世而是多生多世,累生累劫積聚起來的,才有三千大千世界七寶這麼多;他也因為宿世如此的布施,才感得梵天王果報。如此推想,大梵天王宿世是這樣布施,那麼法身菩薩一世之間,能夠以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不是不可能的。
這樣的布施既然是如此殊勝難得,那麼所得的福德多不多?須菩提怎麼回答呢?他說:「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先肯定這樣的福德非常的多,接著要破除多的執著。他說,福德是有的,從相上來講是有福德而且很多,但是緊接著說「即非福德性」。注意這個「性」字,整部經只有在這邊提到「性」。如果從福德本質、體性來講,它是沒有的,所以叫作「非」,為什麼?因為它是空性的、沒有實在不變的。布施福德多,是從少到多、從無到有。如果它實在是有福德性,它的本體、體性上本來就有的話,就不可能再有如此大的布施。如果這個三千大千世界七寶的福德本來就有的話,怎麼可能再用這樣的七寶來布施?它應該早就永遠存在了。這個人今天能用這樣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表示之前沒有布施,對不對!你們今天來聽第八分,表示之前沒講過第八分;如果之前講過第八分,今天就不是第一次聽到這一段經文。比方現在大家聚在一起共修,如果本體存在,這麼多人就一直在這裡,沒有所謂來去,就一直存在,沒有開始與結束。也像我們人的生命,若是年紀是有不變的體性,二十歲的人就永遠是二十歲,生下來一直到死亡就是二十歲,甚至沒有生死的問題,這是與現實經驗不相符合。就是因為二十歲的體性是空的,所以我們每個人的二十歲只有一次機會,從生下來,然後成長到二十歲,超過二十歲,就進入二十一歲,對不對!所以只有空性才能夠有一切法,因為空性,諸法才能存在。經文說福德多,是因為沒有福德性之故,沒有福德性,就是福德本性空寂、無自性,如同《講記》第57頁倒數第六行提到:「勝義諦中是沒有真實的福德性可得」,就是因為沒有真實的福德性,法性空無自性,所以才能有一切眾多的福德可起可得。所以說:「是福德性,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因此,如來前面所說的福德是很多的。
福德本性是空寂的,但是緣起這方面的現象上來看,它是有福德的。第57頁倒數第三行:「一面說有緣起,一面又即此緣起而顯空性。恐人聽說大福德,就以為福德有自性,所以必須『隨說隨泯』,攝一切法以趣空。」福德是緣起有,怕凡夫一聽說福德很大,就執著有真實自性的福德,所以要「隨說隨泯」。這個「泯」字是滅除的意思,就是說有這個福德相,可是要滅除對相的執著,故無福德性。
經文中很多這種三句論法,「佛說什麼,即非什麼,是名什麼」。說「什麼」是講「相」,是肯定;「即非什麼」是講「性」,講空寂。「是名什麼」是說它的真實義就是這樣,非空非有,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前面一直重覆講的「不應取法」就是相;「不應取非法」就是空寂。「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表面上是有福德可說,事實上告訴我們不可執相。
「是故如來說福德多」這句話,在《大正藏》中沒有標點,在《新眼疏》裡面有蠻特殊有趣的解釋。若將經文在如來後面加一個逗點「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表示這句話是須菩提說的:「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一般的經本或是《講記》中則不加標點,為「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表示這句話是如來說的。兩者差別在於「福德多」這句話是如來說的,還是須菩提說的。我們所用的教科書,是印順導師的講記,但是我們也可以參考其他祖師的註解,讓我們多學習理解文字的能力。也就是說,不見得導師的註解就完全百分百正確,古人的詮釋也不能盡信,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我們要多方面學習,去體會。如果照《講記》上寫的,就是一般通用的標點方式的話,這個「福德多」是如來說的;依據《新眼疏》加一個逗點,「福德多」就變成須菩提說的,是須菩提自己的體會。須菩提的體會與佛陀說的,並不全然相同,但是肯定以七寶布施的福德很多,這一觀點是一樣的。
為什麼《大正藏》沒有新式標點?新修大正藏是日本人編的,大正是日本人的年代,日本人看漢文,總是會加上他們的斷句記號。可是日文與漢文不同,它有一個特色,就是倒裝句,動詞名詞的用法剛好跟漢文顛倒。因此,他們為了方便看中文的經典,就在經文旁邊加上一槓、兩槓,或是一個圈圈,有時在左邊,有時在右邊。這樣標記文句的方式,和中文的斷句法不同,我們若不懂日文,就會看不懂。我最近在讀如來藏的思想時,看到張曼濤先生早期寫的一篇論文,覺得某些解釋有點不解,就去翻大正藏的《大般涅槃經》,對照經文前後文來看,發現他是取中間一段,句讀斷錯了。理解佛法最怕的就是斷章取義,前面不看〈聽〉,後面不看〈聽〉,就只取中間一段來解釋,所以我讀學者的論文,有時候看到引用經文,都會習慣再去看原典。如果我們要了解佛經,還是要練習有耐心的將《大正藏》拿出來看,一句一句去嘗試自己標點。標點出來怕斷錯,可以參考註解。上述的經文,你們回去多唸幾遍,你們會覺得語氣上是不同的。
◎ 受持、為他人說
前面一問一答,是就世間七寶的布施福德來說,接下來看第二個問題。佛說:「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前面說福德已經很多了,但是如果有人對於此經能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福德更大。各位有沒有想到,如果以佛陀講此經的時空而言,這時應該全經並未講完,對不對!因此,有些註解認為經文的「此經」,事實上是指前面第三分到第七分,它們是整部經最重要的地方,它所闡揚的精神意義,其實就可以代表全經的內涵。所以校德有收束前文的意思。另外,也有從經典結集的史實解釋說,結集的時候,思想已經成熟,是就整體的立場而言,故說「此經」。以上是「此經」二字的解釋。
「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這句話有二處需要說明:一是「受持」,二是「為他人說」。「受」是領受,內心能夠接受這樣的一個教法;「持」是憶念不忘、憶持,明記不忘。「受持」就是了解而且能接受、記得,那是屬於自利、自修的部分。「乃至」是最少,極少的意思,最少到那裏呢?只有四句偈。最多呢?就是整部經。我們可以領受整部經典,憶持不忘,或是只能受持四句偈,二者是極大值與極小值。這邊是以極小值來代表它的殊勝,因為前面是極多,而這裏是用極少來與極多比較,居然極少的功德大於極多,以此表示本經的殊勝!
有人說,「四句偈」就是偈頌中任何的四句五言或七言;也有人說四句偈是指經文中最後一頌:「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何者正確?我們要先知道「偈」的意思,《講記》第58頁第四行說:「偈,有名為首盧迦偈的,是印度人對於經典文字的計算法。」它不一定是指詩句的形式,即使是散文、長行或長篇大論的文章形式,只要滿三十二個字,就是一個「首盧迦偈」。所以我們常講般若經十萬頌,此「頌」即是指首盧迦偈,十萬乘以三十二字,就可知道這部經典有多少個字了。因此受持四句偈,就是最少能夠受持三十二個字,這樣福德就很多、很殊勝,這是自利的部份。
第二「為他人說」是利他的部份。受持是修智慧,因為我懂得這部經,能夠憶持不忘,所以得到智慧。「為他人說」則是在修福,以佛法利益眾生。「受持、為他人說」,就是在修福修慧、自利利他。「為他人說」是我們修學次第的內容之一,《講記》第58頁第二段提到修學佛法的三個次第:「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如理作意也叫如理思惟。我們先聽法,聽完之後要思惟,如理就是要契合於正理,要契合正理的思惟,不能胡思亂想,不能依我們的習氣、慣性思考去想。想通之後才能法隨法行,就是我們的修行要符合於前面的正法,而「受持、為他人說」就是法隨法行的實踐。《法華經》裏面講五法行──「受持、讀、誦、書寫、解說」,再加上「如說修行」,就是六法行。《大般若經》裡面講十法行,十法行合起來,就是聞、思、修三慧,這些以前都講過,前面八法行是聞慧,第九是思慧,第十是修慧,這就是從聽聞正法到法隨法行的內容。
◎ 佛、法皆從般若出
法施功德是超過財布施的,這在很多經論中都有提到,因為佛法可以讓人出離三界,功德無量無邊;而財布施的效益只是在三界之內,故是有量有邊。因此「為他人說,其福勝彼」,這個「彼」是指前面的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只要能夠受持這麼少的經文,為他人說這麼少的經文,福德就勝過前者。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諸佛是指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是指法,佛與所覺悟的菩提法,皆從此經生出。《金剛經》是文字,佛怎麼會從這部經跑出來?法從此經出還可以理解,人怎麼會從經典出?因為人讀了這部經,修學智慧福德,就可以覺悟成佛。此經代表般若,表面上雖然是指《金剛經》,可是就內涵來講,是指般若法門。經典是文字般若,透過文字般若的學習,進而觀照般若,最後才能證得實相般若。也就是說,佛與其所覺悟的法,都是來自於般若,經典中常講「般若為諸佛之母」即是此意。一個人若能覺悟到般若空性的智慧,他就成佛了,而他所覺悟的內容,就是般若空性。第七分最後一句話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不論賢聖菩薩的三賢或十聖,都是從般若法門出,何況是佛呢!所以成佛法門的般若功德就大過於七寶布施,意即七寶布施不見得能成佛,但修學般若是可以成佛的。
◎ 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本分最後一句:「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為什麼還要加上這句話呢?其實說到「皆從此經出」,就已經把為何受持的福德勝過於七寶布施,解釋得很清楚了,再加上這句話,不過就是要再一次破除眾生的執著,這部經處處告訴我們要遠離執著。「所謂佛法」,此處「佛法」不是指「佛的教法」或是「佛所證悟的法」,因為從上一句經文觀察,此「佛」就是指諸佛,「法」是指菩提法,是包含了「能證之人」與「所證之法」兩件事。所以《講記》第59頁倒數第三行下面那句話很重要:「佛與佛所得的法,合名佛法」,所得的,不是所說的,因為所說的法,有時會因應眾生根機而有淺有深,有世俗有勝義;但是佛所證的法絕對是勝義、是實相。因此「所謂佛法,即非佛法」,意指雖然佛與他所證得的法,都是從般若而出,但是等到他證悟成佛,證得般若的時候,已然離相無住,也就沒有能所的區別,能證者與所證法都是從因地說的。證得般若智慧的時候,就已經遠離分別,稱為「無分別智」,無分別就是沒有自相與差別相的分別,沒有分別就沒有相對待,沒有相對待就沒有能所的區別,也沒有自他的區別。所以證得般若智慧的人,絕對不會說「這是我的功德,那是你的功德」,或說「我是菩薩,你不是菩薩」,「你是大護法,他不是大護法」等等這種語言。證悟般若的人,已經超越相對相,就是體證得畢竟空,畢竟空者,也就沒有所謂的「佛」或「法」了。所以後面這句話是勝義諦,前面的福德多是世俗諦的校量。
在道源長老的《金剛經講錄》中引用一段文殊菩薩的話,雖然我還查不出來是出自哪一部經,但是這段文句也有其深義:「菩薩於諸佛,都無染著,亦不捨離,見如不見,聞如不聞,心境空寂,自然清淨,是故佛法,非佛法也。」菩薩對諸佛都無染著,不即不離。修學菩薩道者必須要親近善知識,要親近無量無邊的諸佛如來;可是他不染著於佛,對佛所證的法也是這樣。他有見佛,可是不執著佛,叫做「見如不見」;他有聽聞佛法,但不會執著在法的相上面,他會體會法性,所以說「聞如不聞」;能夠這樣才能「心境空寂,自然清淨」,一個人心清不清淨,就要看他心空不空寂,而不是吵不吵鬧的問題。例如自己在家,沒人吵啊,應該很清淨才對,為什麼有人會說空虛?因為內心有所染著,有所罣礙,所以不得清淨。反之,有人子孫滿堂,可是內心無所染著,看到這些子孫來來去去,見如不見;子女們意見不合,聞如不聞;漸漸地,「心境空寂,自然清淨」,這樣的境界是要下功夫的呀,必須內心有法相應,不能渺渺茫茫,一片無記。例如有一回,我回去看母親,哥哥的女兒哭得好大聲,我母親在那邊看報紙,如如不動,聞如不聞。但她不是自然空寂,而是有所專注。但是菩薩的內心不是這樣,他是無所染著的;聽到外在音聲,可是不著相;看到諸佛〈或一切現象〉,可是不執著。菩薩見佛是恭敬心見佛;聽法是殊勝心聽法;不會執著文字相、法相、如來相,所以才說「是故佛法,非佛法也」。這也就是《金剛經》第八分講的「所謂佛法,即非佛法」。
這兩句話下面為什麼不加「是名佛法」呢?有幾種說法:一是因為此處不是要強調佛法的相是空性,此處的「佛法即非佛法」,是要來收束前面第六分、第七分裡面的兩句話「不應取法」及「不應取非法」,因為第七分提到「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此處是要把這兩句話做一個總結。所以才說「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二是有註解說道:此處講的是勝義諦,因為如果再加上「是名佛法」,就會變成中諦〈中道〉的意思,可是這裏要突顯的是勝義諦,不是強調中道,所以不再加「是名佛法」。這也是一解。《金剛經》版本眾多,在傳譯的過程中,有時候習慣於三句論法,所以會覺得這邊似乎漏掉,於是會將之補入。因此明末清初有些註解本,在這一分最後一句加「是名佛法」。導師的《講記》及江味農居士整理的《講義》,都認為從這一分及前面六、七分整體來看,應該是不用加才對。我們今天就講到這裡,下次說明第九分。
90.7.2講於高雄法印講堂共修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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