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報告(出國類別:研究)
液化石油氣配銷儲存管理考察報告書
服務機關: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姓名職稱:副局長方和金 股長黃永富
派赴國家:日本
出國期間:94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報告日期:95年2月27日
摘 要
鑑於日本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制度實施多年,已建立完整法令制度及運作模式,為配合消防署推動液化石油氣氣積計價制度及強化本市液化石油氣之安全管理,爰至日本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瓦斯器具安全檢驗機構等研習考察,實地觀摩及研習計量表規格檢驗、容器灌裝、容器檢驗實務等管理經驗與執行情形。
隨著科技的進步及物質文明的普及,能源已成為支持產業發展、維持人民生活福祉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投入產品,且其消費量與經濟的成長成正向變動關係。以過去十年為例,我國國內生產毛額(GDP)年平均增加率為 6.7%;能源消費年平均成長率亦達6.2%。而隨著經濟持續發展、產品不斷創新及改良、物質生活不斷進步,對能源需求亦快速成長,其中液化石油氣的需要量更是日趨增加,其量之大使得液化石油氣這種乾淨廉價的能源早已成為民生工業上不可或缺的燃料,然而液化石油氣本身具易燃、易爆的危害特性,其安全管理之工作便更不容怠慢。
本次考察在經費有限情況下,參訪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檢驗場及瓦斯器具檢查協會,實地瞭解多方借鏡,並提供具體建議事項,對於本市推動及建立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制度有相當助益。
日本液化石油氣配銷儲存管理考察報告書目次
壹、 目的 3
貳、 研習日期與地點 4
參、 液化石油氣分裝場研習過程與心得 4
肆、 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研習過程與心得 6
伍、 氣體機械檢查協會研習過程與心得 7
陸、 我國現行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問題 15
柒、 日本液化石油氣管理與我國制度之比較 19
捌、 家用智慧型瓦斯燃氣系統概述 20
玖、 檢討與建議 27
拾、 結語
附錄、照片 38
壹、目的
液化石油氣為民眾日常生活常使用之能源,因其具有可燃性及不完燃燒時易產使人致命之一氧化碳,基此,國內於「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明定液化石油氣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檢驗管理等。另於消防法第十五條之一增訂燃氣熱水器及配管之管理,查日本東京在可燃性高壓氣體管理其法令十分完備,並已實行多年,且相關民間組織如KHK、JIA等協助政府執行檢查、檢驗、法令修訂定,亦十分健全,爰前往日本考察液化石油氣分裝場、容器檢驗場、瓦斯器具檢查協會(JIA)等機構考察借鏡下列運作體制,以作為改進現行液化石油氣管理制度之參考。
一、 液化石油氣分裝廠安全管理制度。
二、 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制度。
三、 液化石油氣微電腦表管理制度。
四、 專業機構執行檢驗及認可等運作制度。
貳、研習日程、地點及人員資料
本次出國研習日程及考察地點如下表:
月 日 星期 行程 考察地點 天數
12 5 一 台北至日本東京 去程 1天
12 6 二 東京 參訪液化石油氣分裝廠 1天
12 7 三 東京 參訪液化石油氣檢驗場 1天
12 8 四 東京 參訪日本氣體機械檢查協會(JIA) 1天
12 9 五 東京返回台北 返程 1天
合 計:5天
考察日本液化石油氣制度人員資料
中文名 英文名 職稱 備考
方和金 Fang,ho-chin 副局長
黃永富 Huang,yung-fu 股長
參、液化石油氣分裝場研習過程及心得
一、廠區概要
YOKOHAMA液化石油氣分裝廠(簡稱YLT)基地面積共計19920.53平方公尺,其中設置綠地部分為3001平方公尺佔總面積之15.07%,灌裝液化石油氣容器之面積佔1624平方公尺,每月最大灌裝能力為4800公噸。
二、分裝廠作業概況
YLT分裝場,其灌裝液化石油氣容器之作業,均採自動灌裝作業,而每支液化石油氣容器均張貼有條碼,可用條碼機直接讀取該支容器之資料。而其分 裝廠灌裝液化石油氣容器之作業流程如下:
(一)讀取條碼資料
(二)去帽蓋(因日本液化石油氣容器並無護圈,而以帽蓋保護開關閥)
(三)檢查開關閥
(四)進行灌裝作業
(五) 檢查開關閥有無洩漏
(六) 鎖帽蓋
YLT分裝場在灌裝過程均以輸送帶採自動灌裝,而所讀取容器條碼內容後,如果發現有逾期未檢容器,則會停止灌裝動作,由作業人員將該支逾期容器取出。
另YLT分裝場依據日本「高壓氣體保安法」及「消防法」設有兩座水槽,其容量分別為1400立方公尺及690立方公尺,而其防護LPG儲槽之冷卻撒水設備每分鐘出水量為22000公升,防護LPG灌裝作業之冷卻撒水設備每分鐘出水量為13500公升,室外消防栓共設置11處,每分鐘可出水量為4500公升。
再者,日本消費者使用液化石油氣方式大致可分為容器及小型槽儲,而YLT分裝場分別有專屬載送液化石油氣容器小貨車及槽車,將其送至消費者及灌裝至小型儲槽內。
三、心得
(一)自動化作業
日本之液化石油氣容器灌裝場均設置自動傳輸帶,容器於灌裝時可藉由傳輸帶之動作,自動灌裝,大為減低人力需求,可供作國內分裝業者學習。
(二)條碼管理
日本之液化石油氣容器均貼有條碼管理,容器灌裝時,分裝場作業人員掃描該條碼以讀取容器資料,即可由電腦研判該支容器是否為逾期容器,而加以取出,避免逾期容器仍予灌裝之情形。
(三) 專屬車輛搬運容器
日本液化石油氣容器搬運均有專屬車輛,一眼望之,即知該車輛係裝載液化石油氣容器,值得國內學習。
(四)社區設置小型儲槽
日本法令容許於集合住宅或社區旁設置小型儲槽,而由該儲槽延伸管路至該集合住宅或社區內住戶使用,並由瓦斯業者定期派槽車前往灌裝,惟國內限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在建築物興建時,並未保留該項公有空地,比照該項制度辦理,有其困難性。
肆、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研習及心得
一、廠區概要
TOELL公司為日本知名液化石油氣界知名公司,該公司除作液化石油氣檢驗以外,其業務範圍還包括液化石油氣製造、販賣、液化石油氣相關機械販賣、氣體配管設備施工、並為政府認定之保安機關(包括液化石油氣供給設備檢查、緊急事故聯絡及處理等),其業務經營範圍十分廣範。
二、容器檢驗作業
經考察TOELL公司之液化石油氣容器之檢驗作業,其檢驗過程均採輸送帶方式自種檢驗,而檢驗流程如下
(一) 讀取瓶身條碼,取得容器資料
(二) 外觀檢查
(三) 刷除條碼
(四) 卸容器閥
(五) 殘氣回收
(六) 耐壓膨脹
(七) 噴砂除鏽
(八) 粉體塗裝
(九) 噴上商號
(十) 裝容器閥
(十一) 貼上條碼
上開液化石油氣容器之檢驗作業,與國內現行檢驗程序大致相同,惟差異處在於廠商所送檢液化石油氣容器之容器閥不再檢驗,而逕予換新。另查其每日平均檢驗780支容器,不合格者僅佔2-3支,且多為外觀檢查時即予淘汰,與國內容器多因耐壓膨脹試驗不合格,其不合格原因,並不相同。
三、心得
(一)檢驗場設置自動傳輸帶:
日本之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場均設置自動傳輸帶,容器於檢驗時可藉由傳輸帶之動作,自動傳送至下一檢驗設施,大為減低人力需求,並能落實執行各檢驗步驟。而國內除台北市台安鋼瓶製造檢驗股份有限公司設有自動傳輸帶外,各場仍以人工搬運容器檢驗,以其耗時費力之作業方式及不良工作環境,易造成檢驗場人員之高流動率。
(二)使用條碼管理容器:
日本之液化石油氣容器均貼有條碼管理,容器送檢時,檢驗場作業人員掃描該條碼以讀取容器資料,傳回電腦處理,檢驗完畢後並在瓶身上貼上新條碼標示。國內現行則仍以氣動機磨光瓶肩、核對容器原始出廠資料之方式,人工作業建立該容器資料,缺點為可能因人為疏失,造成該容器資料下次檢驗期限之錯誤判定。
(三)容器閥於檢驗時全面換新:
鑒於容器閥以扭力自瓶身上旋開時,直接破壞容器閥之螺牙完整性,日本於容器送檢時,規定強制汰換原閥,於檢驗完畢後置換新閥,以保障消費用戶使用安全。國內目前仍具容器閥再檢驗之規定,包含外表檢驗、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動作試驗及扭力測試等步驟,經檢驗合格者,該閥得繼續使用。
(四)下次檢驗期限之標示方式不同:
日本使用液化石油氣容器,除於條碼上標明其下次檢驗日期外,於瓶身上亦有顯著之漆體標示。國內現行則使用鋁製容器合格標示,將容器相關資料打刻其上後以鉚釘固定於容器護圈,提供消費者辨識;另因國內氣候潮溼,分銷商為求賣相,針對外觀锈蝕惟尚未屆檢驗期限者,均自行重新上漆。
(五)容器定期汰換之觀念:
日本國人視營運之成本投資為必須性,針對容器使用達一定年限者(約20年左右),業者即自行汰舊換新,故送驗容器之不合格率低,平均檢驗780支容器,不合格者僅佔2-3支,且多為外觀檢查時淘汰者。國內因國情不同,如未發生即時之危險(如液化石油氣自容器接縫處洩漏等),分銷商則較難接受容器報廢,故目前國內尚有瓶齡達30年者流通於市面。
伍、財團法人日本氣體機械檢查協會研習過程及心得
一、組織沿革
財團法人日本氣體機械檢查協會東京事業所佔地面積計2096.98平方公尺,共有三棟建築物(A棟地上五層、地下一層,總樓地板面積3045.835平方公尺、B棟地上五層,總樓地板面積1098.250平方公尺、C棟地上二層,總樓地板面積208.430平方公尺),其單位包括東京檢查所、技術中心、教育講習及研修部、氣體工作物檢查試驗中心等單位,所屬員工合計59人。
職稱
部門 部所長 經理 小組長 檢查員 事務員 臨時人員 合計
東京檢查所 1 3 4 14 3 5 30
技術中心 1 3 1 5 0 1 11
教育講習及研修部 1 2 1 0 1 4 9
氣體工作物檢查試驗中心 1 2 1 1 1 0 6
行政部門 0 0 1 0 2 0 3
合計 4 10 8 20 7 10 59
二、東京檢查所之業務概要
(一)液化石油氣法及氣體事業法規定之檢查 。
(二)工業標準化法規定之檢查。
(三)家庭用氣體機械、防災機器之型式檢查及追蹤(follow-up)檢查。
(四)淨水器及給水裝置檢查。
(五)委託調查業務(原子力安全.保安院、製品評價技術基盤機構、警察、消防、日本消費者協會、國民生活中心等)
(六)事故原因調查業務
(七)購樣試驗業務
(八)其他(包括海外研修生技術指導等)
三、技術中心業務號概要
(一)固體高分子形燃料電池系統普及整備。
(二)事故資料蒐集及事故原因究明、調查、鑑定等。
(三)計量儀器校正業務。
(四)共同研究業務。(氣體協會、大學等)。
(五)技術開發業務。
(六)熱量計的檢定業務。
(七)天然氣燃燒性影響調查。
四、教育講習及研修部
(一)氣體可撓管接續工程監督者講習。
(二)氣體機器設置技能資格制度講習。
(三)獨立行政法人委託代辦特定氣體消費機器設置工程監督之相關法律講習。
(四)「氣體機器的設置基準及實務指導」等書籍之販賣。
(五)ISO9000之研修及講習。
(六)其他(第二種電氣士講習、給水裝置工事主任講習)
五、氣體工作物檢查試驗中心
(一)氣體主任技術者試驗業務。
(二)氣體主任技術者證書交付業務。
(三)依氣體事業法之氣體工作物使用前講習。
(四)熔接施工方法承認業務。
六、主要認證品目
JIA主要產品認證項目分為「瓦斯燃燒機具」及「防災用機器」兩部分,其認證品目內容如下:
(一)瓦斯燃燒機具包括下列主要認證品目
1.熱水器
2.電鍋
3.衣類乾燥機
4.暖房用瓦斯熱源機
5.都市瓦斯用開關
6.吸取式冷暖房瓦斯熱源機
7.天然氣汽車用昇壓供給裝置
(二)防災用機器包括下列主要認證品目
1.微電腦表
2.瓦斯開關
3.氣體警報器(包括可燃性氣體警報設備、CO警報設備)
4.金屬可撓管
5.瓦斯燃燒機器用排氣筒
6.熱水器用排氣罩
7.自動氣體遮斷裝置
(三)微電腦表檢驗認可概要
微電腦表係由微電腦、遮斷閥等組成,並進行瓦斯流量之監控、在與設定之流量、使用時間有異常時,即自動遮斷瓦斯,由於大地震發生時,微電腦表能自動遮斷瓦斯,確保安全,日本幾乎所有家庭均有設置。另微電腦表可以設定之性能包括遮斷、復歸、警報等功能。而JIA在認可微電腦錶之檢查項目如下:
1.持續使用時間遮斷
用微電腦流量試驗裝置,檢查瓦斯持續流量超過原設定時間時,能否自動遮斷關閉。
微電腦流量試驗裝置
2.洩漏檢知作動試驗
從瓦斯接續處2次測持續以0.003m3/h流量流過,於30日內檢測其洩漏時是否會發出警報。
漏洩檢知檢查裝置
3.微電表自動試驗系統
本系統可實施下列8項試驗
(1)外部氣密試驗
將瓦斯接續處2次測封塞,從1次測於1分鐘內加入10kpa之空氣壓, 確認其洩漏是否在0.07公升/小時以下。
(2)異常最大流量試驗
(3)內部氣密試驗—低壓、高壓
(4)復歸安全作動試驗
(5)壓力下遮斷試驗
(6)個別最大流量試驗
(7)耐壓試驗
(8)漏洩檢知能力試驗
微電表自動試驗裝置
4.感震遮斷試驗
假定地需發生時,設定1次測的瓦斯壓力為1.5kpa,以最大250伽(伽=10m/sec2 ,加速度單位)之感震器震動,確認遮斷閥是否關閉。
感震器性能試驗裝置
5、耐久試驗
於10日期間內實施溫度-15~67℃;濕度80-96%,以確認微電腦表是否因溫溼度變化而造成損害。
恆溫槽
(四)瓦斯栓認可概要
1.檢查的種類:形式檢查(都市瓦斯用)
2.檢查項目
(1)氣密檢查
氣密檢查22.5kpa(瓦斯栓部分)0.02L/h以下4.2kpa(流過安全構造部分、on-off開關部分)1.0L/h
氣密檢查裝置
(2)流量檢查
確定瓦斯栓種類及尺之最低流量
流量檢查裝置
(3)過流出安全裝置
確定作動流量在許可
範圍內。
過流出安全檢測裝置
(4)反復使用
依瓦斯栓之種類及尺寸進行反復使用次數測試,以確定其耐久性、操作性及氣密性。
反復使用測試裝置
(5)耐寒耐熱
-10±2℃,30分鐘、120±2℃30分鐘,確認其操作及氣密性。
耐寒耐熱測試裝置
(6)耐衝擊試驗
以其尺寸及種類以2-4不同方向加以衝擊,以確認其氣密性。
耐衝擊試驗裝置
(7)耐靜荷重
以其尺寸於15分鐘內予以加重,確認其氣密性。
耐靜荷重裝置
(8)旋轉擠壓試驗
進行15分鐘之旋轉擠壓試驗
旋轉擠壓試驗裝置
(四)都市瓦斯用警報器認可概要
1.檢查的種類:形式檢查
2.檢查項目
(1)濃度試驗
A、檢知都市瓦斯部分
使用氣體:甲烷、氫、異丁烷瓦斯濃度的爆炸下限之1/4以上時作動,1/200以下時不作動。
B、檢知不完全燃燒氣體部分 濃度試驗裝置
使用氣體:一氧化碳
不警報濃度:25ppm或50ppm
警報濃度:200ppm或250ppm
(2)選擇性試驗
進行未達規定警報濃度之測試,以防止誤動作。
主要測試酒精、氫、一氧化碳未達規定警報濃度。
(3)耐久性試驗
耐氣體性試驗:
於規定濃度氣體進發出1000回警報後,確認其是否仍正常。
耐久性試驗裝置
(4)耐腐性試驗
將警報器放入規定濃度亞硫酸氣體中後,確認其性能。
耐腐性試驗裝置
(5)探測器耐久試驗
將警報器放入規定環境中後,確認其性能。
耐久試驗裝置
(6)非誘爆試驗
將警報器放入規定瓦斯濃度環境中後,打開其on-off電源,以確認其是否會造成誘爆。
非誘爆試驗裝置
(7)粉塵試驗
將警報器放入規定粉塵環境中後,確認其性能。
粉塵試驗裝置
陸、我國現行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問題
目前國內製造商有中油,台塑亦已加入製造商的資格、進口商有三家(中油、台塑、李長榮,未來民興亦將加入進口商)、經銷商有九家(北誼興業、合興化工、和協氣體、聯華氣體、乾惠企業、李長榮化工、台和實業、寧楊企業、北部瓦斯),再配合與分裝廠(84家)、驗瓶廠、瓦斯行(三千多家)等組成國內經銷供銷體系。
液化石油氣計價方式有二種,即「體積計價」及「質量計價」,前者係以「度」計費,後者則以「桶」計費,而國內長期以來均採以「桶」計價,進行液化石油氣之交易,因運此種以桶計費之營業方式,接踵而來的服務模式是就隨叫隨送機制,但隨叫隨送機制運作後,卻使我國現行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產生許多問題:
例如1、瓦斯行超量儲氣。
2、以貨車違規載滿瓦斯桶長期停放店門口。
3、瓦斯行使用機車載送容器穿梭大街小巷。
4、用戶必須短暫承受無氣可用之苦:用戶使用液化石油氣時段相似,氣體用罄後均需苦等瓦斯行以桶送氣來方可舒緩無氣可用之苦。
5、地下瓦斯行猖獗。
6、衍生瓦斯行多不符土地使用分區規定。
7、違規使用逾期容器,影響公共安全至鉅。
另依災害案例分析發現,瓦斯災害多因
安裝施工或有不週。
平時無人專業維修保養。
用戶錯誤使用瓦斯。
用戶操作不當。
通風不良。
地震等因素,以致瓦斯外洩引起火災、氣爆或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中毒時,未能於災害發生初期未能立即感測、示警、通信而喪失應變先機,以致造成人員傷亡。
又桶裝瓦斯斤兩是否足夠、瓶底殘氣如何確實使用,均造成消費者額外損失,為確保公共安全、消費者權益及公平交易,爰規定零售業以氣積計價之營運型態,以解決現存瓦斯相關問題。
基此,為確保公共安全及消費者權益,參考國際相關國家有效管理措施,積極研擬相關配套措施,為期該制度具體、可行,以解決現存瓦斯相關問題,並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除應針對我國現行產業界及技術研發能力進行分析外,以健全國內之設備技術規範、安全管理制度及營銷型態,查日本自一九七○年開始,就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管理列為重點工作,並積極推動各項措施,不僅相關法令制度齊備,而且在政府落實之監督管理與長期輔導下,整體營銷制度及安全管理,均有完整之規定。至今已累積有三十年之經驗,其諸多制度頗值得我國借鏡;因此,本局於94年度預算中編列赴日本研究液化石油氣管理體制,擷取該國發展經驗及蒐集相關資料以為借鏡,俾為建立我危險物品管理及災害防救制度之參考。
柒、日本液化石油氣管理與我國制度之比較
日本現行法令規定較我國嚴格,如地下街禁止使用液化石油,因液化石油氣比重比空氣重,爆炸下限濃度低,一旦外洩,會在地下室滯留,不易排出,一遇火源,亟易造成嚴重之爆炸,因此嚴格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
查日本因應液化石油氣洩漏防範問題,已研發出液化石油氣微電腦計量表(擁有自動抄表、殘量通報、災害遮斷及示警通訊等功能),我國刻正積極規劃辦理液化石油氣氣積計價制度,除可以量計價外,分銷商可藉由計量表採取計畫配送方式,不必於瓦斯行囤積大量鋼瓶,可解決瓦斯超量儲存問題,且擁有自動遮斷、發出警報及通報等功能,俾利瓦斯災害發生初期之應變,可有效降低因瓦斯外洩而造成災害及傷亡之比率。
日本液化石油氣氣積計價管理制度對於液化石油氣氣積計價營銷方式之推動對長期存在之瓦斯問題助益極大,不管是在維護公共安全方面,抑或在消費者及業者方面均有下列正面效果:
增進公共安全,減少災害發生方面:
(1)使用氣積計價可有效壓縮地下瓦斯行存在空間:
地下瓦斯行經營時,常使用小貨車於人口密集之市場沿街叫賣,且多使用逾期鋼瓶,又擅將鋼瓶藏匿或隨意放置,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惟因其流動經營之特色,取締不易。如採氣積計價時,不但消費場所必須固定外,業者亦需投資設置電腦流量錶及相關安全設施,如此經營條件絕非以「投機不投資」,及以流動經營為特性之地下瓦斯行所能及者。基此,推廣氣積計價之營運方式,對於抑制地下瓦斯行之存在空間,助益極大。
(2)使用氣積計價可有效防止消費者在油氣不足時,使用不當之危險動作處置鋼瓶:
當鋼瓶油氣即將用罄時,常有燃燒不完全之現象發生,採用以桶計價方式時,消費者為了充分利用容器內殘存之油氣,往往會將鋼瓶橫置滾動或以熱水淋澆,以期增加其燃燒效果,如此不當之處置,容易損及閥體,使得油氣外洩,肇致災害。
(3)使用氣積計價時,對於使用場所有大量油氣外洩之異常現象發生時,能發揮及時感知功能:
使用氣積計價時,消費場所必須設置規格及功能均符合規定之電腦流量表,該流量表不但具有感測瓦斯外洩之功能,而且可將該異常現象傳至提供氣源之瓦斯業者,迅速發揮預警效果。另使用電腦流量表時,亦可外掛瓦斯漏氣自動警報設備、漏氣自動遮斷裝置等設施,增益消費場所用氣安全。
(4)有效解決瓦斯行超量儲氣現象:
瓦斯行超量儲存鋼瓶之現象,是國內二、三十年來長期存在問題,民眾對於此種現象亦迭有怨言,而消防機關雖屢予取締,然改善效果仍未能彰顯,究其根由乃係由於瓦斯隨叫隨送的經營型態所致,如瓦斯營運改採氣積計價,提早掌控用戶瓦斯存量,並配合計畫配送之執行,統一由分裝場或容器儲存場所發貨。如此一來,目前瓦斯行所在地充其量僅為聯絡處所,並無存放鋼瓶之必要,而長期存在之瓦斯行超量儲氣現象,則可迎刃而解。
(二)消費者優點方面:
(1)透過電腦流量錶預警功能,增加家庭使用瓦斯安全:
由於電腦流量錶均兼有超量洩漏警報功能,且可將異常現象傳送至營業場所,對於及早發現瓦斯外洩,有所助益。
(2)以氣積計價消費權益更有保障:
當鋼瓶油氣使用剩餘一至二公斤時,由於油氣不足,無法維持烹煮或沐浴所需之燃燒熱值,此時一般消費大眾即予以易換,至桶底殘留油氣,則由瓦斯業者獲利,對消費者有失公允;氣積計價係以實際使用之瓦斯氣量為計費標準,不但可以避免上開不公平情形發生,同時更有助於消費權益之保障。
(3)增加供氣穩定性及燃氣優質性:
透過電腦流量表對於液面低量自動感測之設計,對於油氣即將用罄之消費場所,優先列入計畫配送對象,可有效避免因氣源不足,肇致斷炊之情事發生;另藉由氣積計價之推展,規範液化石油氣之熱值及成份,將有助於燃氣品質之確保。
(三)業者優點方面:
(1)地下瓦斯行惡意競爭之威脅不再,市場正常化,指日可待:
地下瓦斯行之存在及其惡意削價競爭,是合法業者心中永遠的痛,由於地下業者均採投機不投資之經營策略,並視光明化、固定化為畏途。職是,地下業者對於必須投資營業設施及經營管理化之氣積計價制度,將不會涉足,使得未來瓦斯市場之經營,更趨正常化。
(2)瓦斯計畫配送,減少業者人事開銷:
現行瓦斯行由於採取以桶計價之營業型態,並以電話聯絡、機車送貨、人工管理等高勞力及落後方式,進行服務及管理,致使瓦斯業者即便投入大量人力,仍然疲於奔命。然而執行氣積計價後,搭配小貨車進行計畫配送之營銷方式自然形成,可打破以往送貨時段集中、避免尖峰時間壅塞、縮短運送往返時間,進而達到降低營銷成本之目的。
(3)準確掌握客戶需求,客源穩固:
透過氣積計價有關行政作業、人員、物料等資訊電腦化管理,準確掌握客戶需求,客源不易流失。
一、日本微電腦瓦斯表使用概況:
目前在日本都市瓦斯和LPG 各有約2600 萬用戶,合計約有5200萬的瓦斯用戶,瓦斯業者在每個用戶端裝設瓦斯表用以計量及計價。其中,除了極少部份工業用等的用戶外,大多數是裝設皮膜表。此種皮膜表除了計量功能外,還加入了可確保瓦斯使用安全的功能,此種附有安全功能的計量表稱為「微電腦瓦斯表」。
以下以此種微電腦瓦斯表為主,介紹日本瓦斯表的現況:
開發微電腦瓦斯表的原由及普及狀況日本靜岡車站前地下街在1980 年時,曾發生大規模的瓦斯爆炸事故,加上引進天然瓦斯所導致的瓦斯需求增加,及住宅因鋁門窗普及所導致的空氣流通性不佳等,大大的增加了瓦斯事故發生的要因,而有了開發普及容易的瓦斯安全裝置的聲音,所以開始了用戶端必須裝設附加安全功能的瓦斯表的開發。
第一代的微電腦瓦斯表是東京瓦斯(株)於1983 年所導入的,其後,在1987年制訂了自主檢查規程,1992 年接受政府的推廣裝設指導,逐漸普及到全國。另外,在1995 年1 月的阪神大地震時,其功能也受到極高的評價,1997 年則規定16m3/h 以下用(主要為家庭用)的為必須裝設。到2003 年3 月底止,所有都市瓦斯及LPG 的家庭用戶幾乎全部都裝設微電腦瓦斯表。
二、微電腦表推動歷程:
有關日本微電腦瓦斯計量錶推動歷程整理如下表:
時間 發起者 事件 被要求者 備註
1983 TG 開發具過時遮斷功能之My safe I 瓦斯錶 租賃制度
1984 通商產業省 提案開發微電腦瓦斯錶 TG、THG、OG
1986 TG、THG、OG 完成開發具強震遮斷之13A微電腦瓦斯錶 My safe I改良版
1986 資源能源廳 微電腦瓦斯錶費用併入瓦斯費計價
1987 資源能源廳 要求提出微電腦瓦斯錶設置計畫書
1987 日本瓦斯協會 完成7m3/h以下之微電腦瓦斯錶開發
1988 日本瓦斯協會 完成15m3/h以下之微電腦瓦斯錶開發
1989 資源能源廳 要求促進開發業務用之微電腦瓦斯錶 瓦斯協會
1992 資源能源廳 要求提出針對一般家庭用瓦斯錶至設置完成之計畫書 所有瓦斯公司
1995 資源能源廳 檢討會中提議義務裝設微電腦瓦斯錶 神戶大地震發生後檢討
1995 瓦斯協會 成功開發120m3/h以下之微電腦瓦斯錶
1997 通商產業省 頒行制定瓦斯工作物技術基準令 16m3/h以下之用戶
三、微電腦表的功能:
微電腦表的安全功能有法令上要求的3 個功能,即地震時遮斷、流量過大時遮斷、壓力過低時遮斷,及幾個追加功能,為了能發揮這些功能,加裝了感震器、壓力開關、遮斷閥及控制器。
(一) 法令上要求的功能
1.地震時遮斷
在偵測到可使建築物受損的大地震(200gal 左右)時,為防止瓦斯管受損等所造成的二次災害而遮斷瓦斯。因瓦斯在未使用的情形下,沒有發生二次災害之虞,即使在地震時,也可設定為不遮斷。如此,要再使用時即不需復歸操作,無損於其便利性。
2.流量過大時遮斷
在瓦斯管斷裂或瓦斯開關誤開等,表後有異常大流量通過時,約1 分鐘內會遮斷。遮斷流量設定為表計量能力之約1.8 倍。此外,在瓦斯使用中,有表計量能力之約1.4 倍的流量增加時,也會在約1 分鐘內遮斷。
3.壓力過低時遮斷
在供給故障或惡作劇關閉瓦斯開關等,供給壓力異常下降時,為防止因瓦斯爐具在使用中熄火所造成之瓦斯洩漏,當壓力低於0.3kPa 時,且有瓦斯正在流動時即會遮斷。
(二) 追加功能
4.持續使用時間超過遮斷
為防止瓦斯開關半開或橡皮管插入不良等,與使用瓦斯爐具相當量的瓦斯外洩所引起的事故,一定的流量在長時間持續時遮斷。到遮斷前的持續時間,設定為流量愈大時間愈短。此外,瓦斯流量有變化時,視為有瓦斯爐具之開或關(非瓦斯外洩),會清除遮斷計時器。
5.洩漏偵測警報
為早期發現因內管腐蝕或接頭鬆弛等所成的微量瓦斯外洩,30 天內無瓦斯停止(無流量0 持續1 小時以上之時間帶)情況時,燈會閃爍。當用戶或抄表員發現此燈閃爍時,瓦斯業者即前往修理洩漏處。此功能可替代法定洩漏檢查,瓦斯業者在針對裝設微電腦瓦斯表的用戶進行頻率為40 個月一次以上的檢查中,可以省略表下游側的檢查。
6.瓦斯洩漏警報器連動遮斷
為選擇性功能,與瓦斯洩漏警報器或不完全燃燒警報器連接時,當警報器作動時可以遮斷。
7.復歸安全確認機構
微電腦表遮斷後之復歸操作(手動),是由用戶自行操作,在未解除瓦斯開關未關等洩漏狀態情形下,請不要打開爐具開關,在復歸操作後2 分鐘內,偵測到有瓦斯流動時會再遮斷。
8.電池電壓下降遮斷
作動微電腦表安全功能的電源是使用鋰電池,設計壽命雖有10 年以上,但每隔25 小時會檢測是否還殘餘有關閉遮斷閥的電力,為能在無法作動安全功能前遮斷,使用了「自動防止故障安全裝置(failsafe)」機構。此種遮斷情形不可復歸,只有換表一種方法。
特殊表:
(一) 因應自動抄表的表
在日本,一般是用人每月抄表,為因應表裝設於屋內或指定抄表時間的用戶等,在空間與時間上抄表負擔較高的部份用戶,以電話線路或無線技術進行自動抄表。
因應自動抄表的表,是在前述的微電腦表控制器加上通信介面,由於遮斷閥的開操作也可用電氣信號進行,利用這種表也可從事遠隔開關或持續使用時間超過遮斷的事前告知等保全服務。
在都市瓦斯業界的普及率,自動抄表及保全服務合計約5%左右;在LPG 業界,可以利用通信功能進行瓦斯桶殘量管理,提高服務品質與水準,因應自動抄表之表的普及率相當高。
(二) 大型皮膜表
關於裝設在商用大樓、學校及醫院等業務用戶超過16m3/h 的皮膜表,在1996年導入了附有安全功能的表,到2003 年3 月底止,約有65%的用戶已置換成附有安全功能的表。大型皮膜表最大的有120m3/h,且號數齊全。業務用與家庭用不同,因為使用多種瓦斯爐具、瓦斯使用時間也受營業時間左右,很難用一固定值來決定流量過大或持續使用時間超過之遮斷流量或遮斷時間。因此,微電腦附加了學習功能,自動設定成用戶實際使用瓦斯之數值。
(三) 工業用表
0.1MPaG 以上之高中壓用或500 m3/h 以上之低壓用表,使用的是轉子式(Roots)、渦輪式(Turbine)及旋渦式的表。裝設數量不超過0.05%,但瓦斯量卻佔了約4 成。這些表未附加如皮膜表之安全功能,另中高壓用的一般會附加溫度及壓力校正裝置,校正為15℃、1kPaG(大氣壓)之流量計價。
1.轉子式(Roots)
瓦斯計量室內有2 個狀似蠶繭的轉子,藉由轉子前後壓力差,2 個轉子交互旋轉的同時,將充滿於計量室和轉子間的瓦斯排出,由旋轉數量來計量流過之體積。
2.渦輪式(Turbine)
利用動壓使翼輪轉動,由旋轉數量來計量流過之體積。
3.旋渦式
利用溫度、壓力、音速之變化等檢測出產生karman vortex 的數量,藉由計測流速換算成流過之體積。
四、日本微電腦表介紹
(一)日本微電腦表功能
日本微電腦表功能如下:
1.遮斷:
(1)超流量遮斷
(2)超過持續使用時間遮斷
(3)感震遮斷
(4)異常壓力低下遮斷
(5)外部信號輸入遮斷
(6)復原測漏遮斷
2.示警:
(1)遮斷告警
(2)遮斷不完全告警
(3)下游微量漏氣告警
(4)電池電壓下降告警
(5)壓力調整器壓力異常告警
3.通信
(1)自動讀取度數
(2)容器存量通報
(3)遮斷、警示通報
(4)遙控遮斷及開啟
(二)微電腦表型式及適用場合:
1.家庭用及商業用:膜式計量表(16m3/h以下)。
2.工業用:轉子式、渦輪式及旋渦式計量表。
3.其他:現正研發超音波式計量表,惟尚無國家檢驗合格品。
(三)微電腦表認證作業辦理機制
1.計量功能部分:由各級政府依「計量法」辦理認證作業。
2.安全監控功能部分:則由民間組織LIA辦理。
3.通信介面部分:交通主管機關。
4.整合機制:廠商提出計量表認證申請時應備具各檢驗機關規定數量,同時實施認證檢驗。另通信介面須為交通主管機關認可品,再由LIA實驗室模擬系統實施檢驗。
(四)緊急通訊規範
依日本現行法令規定(明定超流量、地震及壓力低三大遮斷功能),分銷商於用戶安裝計量表後,用戶發生緊急事故時,分銷商無絕對義務進行緊急應變(應屬公部門權責),而係透過售後服務及業界自主管理,對用戶進行附加之服務。
(五)費用負擔或補助
查日本實施氣積計價制度所有費用係由業者自行負擔,政府並未有相關補助措施。
※有關瓦斯表之法令規定:
與瓦斯表之計量功能有關的是計量法;與安全功能有關的是瓦斯事業法。瓦斯事業法之規定如前所述,1997 年以後新裝設之瓦斯表中,計量能力在16m3/h 以下者,一定要有地震時、流量過大時及壓力異常低下時遮斷之功能。在計量法中,對於器差、壓力損失、耐久性及敏感度等與瓦斯表計量性能有關的技術基準均有所規定。一般消費者用(口徑250mm 以下且壓力在10kpa 以下)的瓦斯表,是根據此一標準接受國家認證的。認證的有效期間為:計量能力在16m3/h以下者(LPG 用為6m3/h 以下)10 年、超過16m3/h 者7 年,在有效期滿前必須更換。
有關計量性能之國際性技術標準OIML(Organisation Internationale de MetrologieLegale)的建議,雖然規定小流量的器差準確度為:Qmin/Qmax = 1/160 內,但在日本,幾乎沒有使用導火燃燒器(pilot burner)的瓦斯爐具,所以沒有以高精確度來量測小流量的需求,從降低成本的觀點來看,即使是家庭用的瓦斯表,只要Qmin/Qmax =1/50 左右即已足夠(日本現行法規是Qmin/Qmax = 1/20)。
捌、家用智慧型瓦斯燃氣系統
日本的家用智慧型瓦斯燃氣系統,結合3G行動通訊主動警示,以及居家安全監控的功能,已經成功的在許多建商,瓦斯供應業者及電信公司間推行;發展乾淨無污染的瓦斯產業和推動燃氣安全的異業整合,將是世界潮流與趨勢。
一、以NTT DoCoMo描繪出的家庭網路
NTT DoCoMo開發出可在外出地,使用支援視訊電話的FOMA手機,遙控自己家中家電設備等(控制設備)的試作機「支援FOMA的視訊控制器」,募集1,000名試用者進行實驗。由於在外出地的網路是利用FOMA網路,在安全面具有其優勢。
目前行動電話的定位已由普及期的通訊必備品轉向資訊必備品,甚至已逐漸被定位成生活必備品。隨著此種趨勢的發展,連結的對象不再只是人員,而漸漸轉向資訊.物品。其發展的背景為手機上開始配備以下各項功能:相機的超高畫素化、紅外線通訊、外部記憶體、非接觸IC、條碼讀取機、QVGA等高精細顯示器、與視訊電話等。
FOMA視訊控制器的特色與可實現的服務案例如下所示。
表三十三 NTT DoCoMo描繪出行動電話結合家庭網路服務
特色 假想的應用服務
可藉由輸出入端子,與電視和錄影機等現有的家電設備連接 電視影像的遠端收視(可在外出地直接收看即時的節目,進行錄影)
簡易視訊電話(可將電視當作螢幕,利用電視的大畫面,撥打視訊電話)
可由紅外線將控制信號傳送到現有的家電設備中 家電設備的遙控與確認、對機器人的操作指示(可由外出地對電視或空調、與燈具等進行電源開/關的控制)
可利用內建的攝影機,傳送室內狀況的畫面 寵物的守護(不在家時,可確認寵物的狀況)
內建的人員感測器一產生反應,就會自動傳送攝影機影像 因應家庭安全與外出時的來訪者(無論是非法入侵者或正常的到訪者,只要內建的人員感測器一產生反應,就會自動對視訊電話呼叫)
資料來源:NTT DoCoMo
圖三 行動電話結合家庭網路服務連接示意圖
資料來源:NTT DoCoMo
二、家用伺服器(Home Server)功能發展
家用伺服器是在設備中裝置硬碟(HDD)等的大容量儲存裝置,具有將家中設備擁有的資訊(內容)加以網路化之功能。目前配備HDD的家用伺服器包括PC、配備HDD的DVD錄影機或HDD單機、HDD錄影機、或配備HDD的汽車導航系統等,種類相當繁多。HDD最大的特色在於,可儲存大容量的資訊,亦可視情況刪除或更新該資訊。
過去各廠商推出的家用伺服器是將HDD單機(Sony的CoCoon、東芝的TransCube、Sharp的Galileo等)定位成家中的主要設備,為了建立網路環境,使用者必須購買HDD單機。但是,在享受物超所值的服務方面,卻顯得魅力不足,結果無法達到全面普及。有鑒於上述結果,以“使用已經形成市場的設備之家用伺服器功能”為目標之方案正在積極推動中。今後不再將家用伺服器功能集中在1台設備中,只要推動設備之間的網路化,即可達到功能互補作用,藉此綜合性地提供家用伺服器功能,此種提供型態亦為可行的作法。
除了在設備中內建家用伺服器功能的方法外,各廠商正在研擬其他方案。其中一個案例便是,企業活用寬頻,提供家庭用戶家用伺服器服務。此一案例,並非在家中設置實體家用伺服器功能,而是委託外部(資料中心等)提供家用伺服器功能,以及包括安全面在內的管理功能。即使在資訊儲存量增加時,也不必添購設備,就安全性的觀點來看,亦相當適合廣泛的使用者。
圖四 依不同提供型態,提供家用伺服器功能的示意圖
資料來源:NTT DoCoMo
玖、檢討與建議
一、訂定專法,集中事權,健全組織
日本的環境狀況和台灣地區最為類似,因之,當前最能立竿見影的方法,可以參考日本的做法。日本對於以家庭為主的一般消費者以「液化石油氣法」管理,對於工業用消費者的販售、交貨供應則以「高壓瓦斯保安法」體系法源為主體來管理;我國未來應訂定「液化石油氣專法」來管理,將事權集中,由消防機關來行使,以解決目前法令與執行機關未整合液化石油氣管理事權分屬經濟部、內政部及國防部的困境,又目前本市有關液化石油氣檢查係由基層消防同仁兼任承辦危險物品管理業務,建議給予充裕的安檢專業人力,健全消防機關組織,並且在提供消防機關人力之警察大學或警專培育課程中,增加液化石油氣的專業管理知能;並使消防機關在處理諸如車載瓦斯等問題上,免去協調費時之缺失,消除安全管理上之缺口。
二、增加執行資源,提高執行成效
(一)增加人員數目、提昇人員素質
人力短缺是目前高雄市消防局最嚴重的問題之一。除了人員數量不足外,因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工作具有相當的專業性,必須由具備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來擔任。因此今後除應加強人員補充,增加警專及警大公共安全檢查教育課程時數外,並應鼓勵人員在職進修,以吸收新的知識與技能,提高安檢人力素質。
(二)增列經費,提高執行意願
消防行政機關應努力爭取經費,透過輿論大眾給予聲援,促使各級政府首長及民意代表重視液化石油氣安全問題,重新排列政策優先順序,以爭取更多經費資源。
若使液化石油氣安全檢查人員,均有接受相關專業課程在職訓練的機會,建立普遍在職訓練,將是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員專業能力的良方,除應在警大、警專消防科系課程中,加強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相關課程外,並應使液化石油氣安全檢查人員具備行政管理基本知識;在年度的在職訓練中如常訓等,應加入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專業課程,如此必能使管理工作更為順暢周全。
(三)強化執行權威,取締違法,保障合法
目前執行人員的權威不足,對於違法又違規業者無力取締,不但形成執法的漏洞,對於合法業者不公平外,也影響政策執行的成功與否,因此應賦予消防局執行安檢人員執行職務時具有警察權,對於無照違法及違規的業者或行為有強制權與沒入權,才能有效遏阻違法保障合法。目前消防人員人事制度採取警察與公務員簡薦委並用雙軌制,消防人員之人力由警大與警專培訓,形成穿著類似警察制服卻無警察權之奇特現象,其身分急待釐清與定位。
三、善用市場力量,誘導業者改善安全管理
(一)以經濟誘因輔導業者改善經營環境與安全設施
以經濟誘因措施輔導業者改善安全設施、建立安全的經營環境,在效果上往往比管制政策較易達到政策的目標。因此,在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政策上,政府以經濟誘因措施輔導業者改善經營環境與安全設施,例如政府對於業者改善安全設施之投資給予無息貸款及租稅優惠措施,此種經濟誘因政策應可得到比目前管制的方式獲得較佳的成果。日本拾幾年前對於投入改善液化石油氣安全設施的業者給予無息貸款,成功的改變業者的經營環境,亦證實了經濟誘因政策的優越性。
(二)改進供氣方式、建立契約觀念、保障消費者權益
業者不願使用一體成型之品質較佳、安全性較高的鋼瓶,其原因除了成本考量外,還在於目前鋼瓶財產權不確定,因市場交易都是採取以瓶易瓶方式,業者買進新的鋼瓶很有可能被別的業者以舊瓶更換掉;因此根本之道,應推動建立契約觀念,可由政府提供契約範本,明定鋼瓶財產權屬於業者,賦予業者維護鋼瓶安全的責任,規定鋼瓶應烙印註記,有效解決鋼瓶財產權問題,一旦發生意外災害時責任明確。另為解決鋼瓶儲放於營業場所,所衍生的外部性問題,應改進目前供氣方式,政府可於液化石油氣專法中,硬性規定業者應全面提供備用鋼瓶,與使用中之鋼瓶串聯,由業者負責維護,提高使用的安全性,且以計表器計費,並輔以電腦監控,業者即可以掌握何時供氣,不必為了爭取供氣時效而將鋼瓶儲放在營業場所,進而產生外部性問題,也就可以從距離消費者較遠的合法的儲存場所將鋼瓶運送到消費者家中,解決目前儲存營業場所超量儲放鋼瓶之普遍違規現象,也可以達到交易公平與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目標。
(三)檢討瓦斯鋼瓶儲存場所相關規定之可行性與合理性
按照現行液化石油氣業相關的設置標準及安全管理法令規定,主要問題癥結在於要求液化石油氣販售場所及鋼瓶容器儲存場所不得設於住宅區,且販售場所存放的液化石油氣總量不得超過128 公斤,至於其他的規範,則與日本的規定相類似,並無特別之處。
從日本的管理規定來看,液化石油氣販售場所及鋼瓶容器儲存場所之設置用地,並無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限制,而是以適度的安全距離、場內的安全設施及建全的管理機制來確保公共安全之無虞。我國液化石油氣業之所以演變到目前的亂象,乃是源於都市計畫法令中對於土地分區使用管制的限制,造成液化石油氣業者用地取得困難,在無法取得合理經營空間之下,「超量儲存」及「違規存放」成了逼迫業者不得不然的作法。
以高雄市地區來說目前並無符合規定地目可供儲放液化石油氣鋼瓶,雖然消防署推出租用容器儲存場所的變通辦法,但以僵硬的法律條文來作這樣的規範,不但不切實際且難以落實,徒然增加業者成本,也使消防安檢人員陷於兩難,因此市府應斟酌實際情況,於轄區內規劃適當地點,提供業者儲放鋼瓶,解決儲放的問題。
(四)推動民間專業證照制度
液化石油氣所可能發生的災害意外事故,並不侷限在儲存場所,使用過程才是發生意外災害最頻繁的地方,事實上有關液化石油氣的安全設施牽涉到許多專門知識,需要具有專門知識者來執行安全管理工作,從當前消防設備師、士制度的實施及日本的經驗,推動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專業證照制度有其必要性,因為政府人力資源有限,由民間的專業人員來執行安全管理工作,可以更有效的提高業者經營場所及使用場所的安全品質,並有利於該行業的良性發展。
四、配合消防署積極研訂LPG微電腦表之相關規格及補助方式
液化石油氣是民眾主要使用能源之一,然而國內目前液化石油用戶係採用以桶計價方式,導致瓦斯行因運送方便及民眾需求性,而於瓦斯行內超量儲放瓦斯衍生公共安全問題。
日本液化石油氣亦比照國內天然氣採氣量計價方式,瓦斯業者會定期前往更換液化石油氣容器,故並無瓦斯行內超量儲放之問題。
國內為推動氣積計價制度,已於消防法修正草案增訂相關規定,目前對於LPG微電腦表之規格及功能、費用付擔方式及是否由政府補助等,消防署正積極與各縣市消防局及相關工會研討尋求共識中,相信不久將來將有一個符合人民需要之完整配套措施,解決國內長久以來液化石油氣管理之問題。
拾、結語
此次研習考察,雖僅有短短五天日本東京都行程,卻參訪液化石油氣分裝場、容器檢驗場、瓦斯器具檢查協會(JIA)及高壓氣體保安協會(KHK)等機構考察運作體制,多方借鏡,希望能完整呈現研習考察心得與見聞,以供國內參採,俾提升本局液化石油氣管理能力,並改進現有缺失,藉收「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效。誠如俗謂:「行萬里路勝讀萬卷書」,此次研習考察雖然歷盡艱辛,旅途勞苦,但能實際參訪日本在液化石油氣管理方面進步情形,眼見為真,引發吾等強烈「見賢思齊」、「急起直追」之意念,委實受益良多,深覺充實,不虛此行。
附錄、照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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