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人口問題
JamesHou/2007
人口問題是社會問題根本所在
一個地區人口的數量、密度、構成及其變化會直接或間接影響貧窮問題、就業問題、飢餓問題、住宅問題、教育問題、健康問題、環境問題、婚姻問題、犯罪問題¡K
人口的基本認識
有關人口的研究,包括人口數量及結構、人口素質及人口分佈等,其中人口數量及結構為首要考慮重點。人口成長過速,將與資源間產生失調現象;生育率過低,則將導致人口老化或勞動力不足。
由於國民平均壽命延長,人口年齡結構顯示幼齡及學齡人口減少,高齡人口增加,國家資源的運用必須配合調整。
人口太多造成的不良循環
人口數量過多→經濟發展緩慢→人口品質降低
人口數量過多將減少資金累積、制約技術進步、降低經濟效益、影響人民生活水準降低,阻礙教育、衛生、福利等式業的發展,以及人民智力的發展。
適度人口造成的良性循環
適度人口成長→用於累積的資本相對增加→採新技術改善設備→勞動生產率提高→社會財富增加→教育投資增加→科技發達→經濟發達→生活水準提高→消費水準提高,撫養孩子費用增加→適度控制人口數量
台灣人口成長圖
臺灣人口出生率與死亡率之比較
台灣人口轉型圖
TW人口年齡結構金字塔(1998)
台灣人口金字塔變遷圖
台灣人口重要指標1
台灣人口重要指標2
台灣人口重要指標3
台灣人口重要指標4
台灣平均壽命
台灣平均壽命變化圖
人口問題的背景因素
平均壽命國際比較
台灣當前人口問題三角難題
少子化與鼓勵生育
台灣生育率變化圖
各國生育率變化圖
女性婚育狀況
學者對低生育率的看法
1. 悲觀者:
(1)強調:生育率繼續下降將導致臺灣地區人口嚴重衰退。
(2)顧慮:人口老化、勞動力不足、人口負成長
(3)對策:及早鼓勵生育
2. 樂觀者:
(1)認為台灣地區人口能保持穩定狀態,甚至減少一些是一件好事,可減少人口擁擠之壓力,以便重新調整經社發展,並減緩將稀有天然資源耗竭。
(2)繼續推動「兩個孩子恰恰好」的遞補生育政策。不宜輕易逆轉生育政策。
(3)老年人口的增加,亦將隨年齡結構的改變維持常數的比例,不一定要用增加出生數來緩和它的成長。
3. 期待:紓解過高的人口密度、提升生活品質維持充分就業。
4. 對策:政府減少干預?!
歐洲、日本及新加坡所採行之生育措施
如何提高生育率
許多國家透過社會政策來提高大眾生育意願,相關措施大致分為三類:
減輕女性在工作與家務間的衝突,如彈性工時、產假與育嬰假等,用以增加家庭擔負子女養育的功能;
對育有子女的家庭提供養育協助,如托兒與托幼政策;
減輕生育負擔,如生產給付、幼兒津貼與稅賦優惠。
老齡化與扶養比
主要國家老年人口
主要國家扶養比
主要國家老化指數
人口老化相關問題
老年照顧問題是人口老化中最受矚目的焦點,但養老問題卻不是立即的問題;
由於人口老化的主要成因來自於生育率降低,也就是幼年人口數的減少,教育資源過剩或教育成本提高才是首當其衝的挑戰,
接下來是勞動力短缺以及勞動力老化的問題,爾後養老負擔才會隨之而來。
教育資源
義務教育:人口趨勢使得師生比下降,繼續壓低師生比不見得能有效提升教育品質;而且就教育成本來看,師生比降低是財務負擔加重的同義詞。
高中職:部分高中職已有招生困難的情形,未來將威脅到學校營運。以特色與品質代替招生數是常見對策,但創新特色與提高品質經常伴隨著教育成本的提升,則學費上漲成為無可迴避的選擇。
高等教育:晚近幾年高等教育快速擴張,未來也必須面臨招生困難的問題,除非能夠開拓學生來源(例如回流教育),退場機制的引入將是不得不面對的結果。
勞動力1
日據時代以來累積的大量嬰幼兒人口 1950 年後逐漸成為青壯年,這批人數眾多的勞動力,在小農制及集約耕作已達極限下,完全就業者有限,大多數是不完全就業的無酬家屬工作者。
隨後工業部門擴張、農產品價格貶抑,農村不完全就業的勞動力轉移至傳統勞力密集產業,提供大量年輕而低廉的勞動力。
1980年代末期與1990年代初期,台灣景氣繁榮,幾乎處於完全就業的狀態,失業率平均不到2%,其中多數為磨擦性失業(轉換或尋找工作中的暫時失業狀態)。
勞動力2
失業率低、勞動條件改善,帶動工資上漲,傳統產業因勞動成本提高面臨經營窘境,逐漸興起西進大陸的風氣。即使如此,台灣仍因失業率低、缺工數高,政府逐步開放外籍勞工引進以為因應。為了避免影響台灣民眾的就業機會,外籍勞工多限制從事當時國內勞工「不願」(指年輕勞動者)或「不能」(指老年體衰者)的工作。1992年外勞在台人數共15,924人,至2004年六月,外籍勞工已達 302,044人。
勞動力3
1990年代末期,台灣開始浮現失業問題,失業者的特徵則為低年齡、低教育程度、從事體力勞動,失業前從事製造業、營造業及批發與零售業等。這些數據隱含兩個失業族群,一為剛踏出校門,對原有工作不滿意而頻繁轉換工作的青年;一為工作場所歇業或業務緊縮而失業的中高齡勞工,他們多為家庭生計的主力,也使得失業問題更形嚴重。
但台灣目前並非勞動力過剩(缺工15萬2千人加上外籍勞工30萬2千多人,二者合計也逼近失業的人數了),而是勞動力供給與需求未能相互配合。
勞動力4
擴大引進外勞
雖能抒解勞動力供給不足的燃眉之急,卻非長久之道。
調整勞力密集產業往資本密集產業升級
但產業升級需要時間因應,一旦勞動力減少或老化的速度過快,個人、廠商、以及經濟制度都容易因應不及。
增加勞動人口 – 提高勞動參與率。
男性在其他年齡組則與歐美國家不相上下,女性相對於許多已開發國家,則仍有成長的空間。
台灣勞動參與率之變遷期望,2003-2018年
未來勞動力推估
老年照顧1
人口老化就是老年人口相對於年輕人口的比重增加。此比重上升代表養老負擔加重。
在由家庭承擔大部分養老工作的情形下 (迄今仍有六成的老年人與子女同住),人口結構變化會削弱家庭養老功能。
生育率持續低於替換水準的情況下,未來將有許多老人沒有多餘子女可以選擇輪流同居,甚至沒有子女可以同居。
假設未來有子女的老人中,有六成與兒子同住,1/4與女兒同住,則未來獨居家戶將大部分為老年人。
老年照顧2
儲蓄與生產力提高或許可以降低人口老化的威脅,然存款利率低與通貨膨脹均為儲蓄的風險。再者,生產力提高的同時,老年的生活水準也會水漲船高
因此,我們需要有一個能替補家庭養老功能的社會制度,代間移轉的社會安全制度是必須考慮的方式之一
代間移轉的社會安全制度與家庭內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相互照顧是同樣的機制,只是前者多加了同代成員之間的風險分攤,使得父母較早死亡或所得能力較高者,能夠協助父母存活較久或所得能力較差者
老少不起的社會
少子化與老齡化的產業結果
不久的未來
沒有小孩的麥當勞
等不到產婦的婦產科醫師
關門的幼稚園
招不滿學生的國小
拿不到教鞭的教師
結束營業的嬰幼兒用品店
滿街無所事事的老人
還在努力工作的老人
未來產業變化
老人服務事業系潛力無窮
高科技產品也要賺老人錢
托老所取代托兒所
婦幼醫院轉型老人醫學中心
一條龍經營的老小服務中心
蛻變中的產業:日漸萎縮產業
嬰幼兒用品
玩具及食品
幼稚園
教育
婦產科醫師
小兒科醫師
交通運輸工具
能源﹝油.水.電﹞
房地產
汽車
未來新興產業
休閒旅遊
安養、宅配
老人照顧服務
抗衰老、美容
寵物
健康食品
銀髮族雜誌
老人輔助用品
懷舊商品
老人結婚市場
心理諮詢
殯葬
未來台灣人口成長推估
未來人口推計
TW人口成長?
1.推計期間,人口成長率的最高峰期在88年為0.9%,至105年減為每年不到0.4%,自127年以後將為負成長。
2.總人口至民國89年(2000年)達2,227萬人,較87年再增加39萬人。至民國127年,出生人數等於死亡人數,人口達到零成長後開始下降,估計當年總人口為2,568萬人。
3.至民國140年(下世紀中)時,總人口將減至2,512萬人,但仍較87年增加324萬人。
台灣人口成長推估圖
人口重要指標推估
年齡結構推估
年齡結構推估(續)
未來各國的人口金字塔比較
台灣人口金字塔
新加坡人口金字塔
日本人口金字塔
荷蘭人口金字塔
美國人口金字塔
中國大陸人口金字塔
法國人口金字塔
義大利人口金字塔
OECD對應人口變遷的建議
Extending Opportunities :
How active social policy can benefit us all
有關社會與家庭政策部分
一國的社會與家庭政策,必須能夠提供兒童與青少年最佳的發展機會,協助他們順利地從兒童進入成人階段;同時,應提供更佳的機會給所有面臨工作與家庭生活抉擇的父母,尤其是女性,以創造更利於經濟發展的條件。
具有家庭取向的方案,如彈性工時、部分工作及育嬰假等設計,除可維持女性勞參率,亦可幫助那些因低生育率而深感困擾之國家。
在跨世代平衡方面
年金制度的社會與財務永續性,應持續地改善。
應該分析跨代間公部門與私部門支出的分配狀況,並試圖瞭解這樣的支出模式在歷經長時間後,對於個人所得與資產的影響。
隨著平均壽命的延長,有必要處理老年貧窮的問題,並鼓勵更長的工作生涯,以減少跨代間資源競爭的衝突。
在財政可支持的前提下,對於因在特定部門服務而缺乏年金制度保障的人,應維持老年所得於適足的水準。
社會保障方面
部分家庭或社會因素,可能造成個人長期失業的處境,此時就需要適當的社會支持,以維持基本生活並避免被排除於勞動市場之外。
社會政策應以排除就業障礙、維持個人自立及提供適足津貼給付的方式,協助無法工作的個人。
在政策設計上,應朝著更為切合個人需求和及早介入的方向。
積極性社會政策是提供較佳的社會和就業支持,以工代賑、使需要津貼的人們必須接受職業介紹或訓練,同時藉由津貼受領者勞務的提供,也讓不同的公共部門運行得更有效率。這不僅是讓人們獲取工作而已,更能幫助人們保有工作和發展職業,使人們脫離貧窮的依賴狀態
必須將「福利到工作」(welfare-to-work)的口號改變為「福利在工作」(welfare-in-work)
社會責任分擔方面
民眾應體認到政府並非全能。所有主要的社會參與者,亦即勞工、雇主、個別所屬團體、各級政府、社區及一系列的非政府組織,皆有進入政策對話的必要,以提高可近性、政策品質、效率及分擔責任,此時就需要有更清楚的社會政策宗旨
若是能提供更多的選擇、更為適足的給付程度及更為有效的社會保護,我們不反對私人參與營利。但為了更有效運用這層夥伴關係,此時就需要在服務提供上,在各夥伴間界定出清楚的責任歸屬與扮演角色,政府則需要制訂法律規章,以確保服務提供的永續性、可近性和適足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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