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諺語看台灣早期社會
一府二鹿三艋舺 頂港有名聲,下港有出名
第一憨,種甘蔗互會社磅 三個保證、八十斤
一枝放你去,二枝打竹莿,三枝罰一棚戲 文官做到保正,武官做到壯丁
1.「一府二鹿三艋舺」[Go Top]
清代佔有台灣後,在台灣有「行郊」的特殊行業出現。
所謂「郊」又叫「行郊」,是一種以貿易範圍相同之商號所結合而成的商業團體,這種商業團體在雍正時(一七二零)已在台灣首府—台南出現,這些行郊主要從事對外的貿易,分為北郊和南郊。
配運範圍為上海、寧波、天津、煙台、牛莊等地的是(北部約有二十餘家);配運金門、廈門、漳州、泉州、,香港、汕頭者叫南郊,約有三十餘家,此外,還有「港都」,以台灣各港之採糴為主者約五十多家。
這種郊商的發展,到了乾隆中期(一七八四)在彰化鹿港也急速興起,使鹿港成為中部大港,一九七零年後郊商又發展到八里岔,艋舺,「一府二鹿三艋舺」諺語,正反映出台灣的產業與商業的發展由南往北的過程。
2.「第一憨,種甘蔗互會社磅」[Go Top]
日本統治台灣時期,實施糖業保護政策,偏袒糖業家剝削農民,使製糖業者壟斷利益,當時的台灣總督府規定,施行原料採收區域制度及廠方片面規定甘蔗收購價格依前項規定,在指定區域內未經許可不得設立糖廠以保護既有糖廠,甘蔗不得運往其他區域(侵害蒸農對生產物的處分權)使蒸農被束縛成為糖業家的附屬。
至於租賃糖廠土地種植甘蔗的佃農則更慘,規定更嚴苛,規定除非糖廠成落,不得種植甘蔗以外作物,收割由會社派工負責,工資由農民負擔,秤量和價格均任由會社片面決定,此外,還規定要使用會社高價的肥料,施肥量如有不符規定要扣除蔗價。
由於這些極度不公平的規定,偏袒糖業企業家不利蔗農,因此,民間即有「第一憨,種甘蔗互會社磅」,意思是說,天下最笨的人,就是種甘蔗交給會社(糖廠)秤種製糖的人,可見民間心中的份憤恨不平。
在這種弱肉強食的制度之下,蔗農長期被委屈榨取,心有不甘,因此發生了很多抗爭事件。
如一九二四年的溪洲林本源製,西湖的明治製糖,虎尾的大日本製糖,鳳山的新興製糖抗爭事件,次年又發生十二件,較有名的有「二林事件」。
3.「一枝放你去,二支打竹莿,三枝罰一棚戲」[Go Top]
荷蘭人入主台灣後,台灣的砂糖即成為外銷的主要產品之一,一六五八年的砂糖外銷量及高達一萬七千石,外銷地區包括日本、波斯、巴達維亞、日本据台時,特別實施保護政策,保護砂糖的生產,並改良甘蔗品種,成立製糖株式會社,總製糖量於一九一零年時即高達四億五千萬斤,不但出口亞洲各地,而且遠消到加拿大,澳洲,芬蘭、西班牙、瑞士等地。
為確保砂糖的生產,對於其原料—甘蔗的保護特別嚴格,為避免村民私自食用,特別規定重罰罰則。
因此有諺語「一枝放你去,二支打竹莿,三枝罰一棚戲」意思是說: 偷吃一枝甘蔗放你去,偷吃二枝甘蔗打你一竹竿,偷吃三枝甘蔗罰你唱棚戲」,以儆效尤
4.「頂港有名聲,下港有出名」[Go Top]
這句諺語的意思是說,名聞全省
如果有人說:他是「頂港有名聲,下港有出名」那麼,也就是說,他是名聞全省的人了。
在清朝時,台灣出現了類似同業工會的商業集團,叫做「郊」,如限在台灣島內各港口之間從事配運者叫「港郊」,在南部港口的叫「下港」,在北部各港口從事配運的叫「頂港」,目前,中南部人到台北謀生者,往往自稱他是「下港人」其來有自。
5.「三個保證、八十斤」。[Go Top]
日人拒台時的「保正」,約今之里長,三個大人的體重當然不只八十斤,這一諺語在形容日據時代蔗農被押詐欺凌卻無可奈何之情形。
日據時期蔗糖是最主要農作之一,當時在 作區採行了「原料採收區域制度」,將全島蔗糖作區予以劃分,在指定區域內,非經政府許可不得設立糖廓或糖廠,蔗農不得越區出售蔗糖,只能賣給政府指定區內之糖廠。
蔗農因被設限,只能任由製糖會社剝削了,林本源製糖會社的溪洲工廠就傳出「三個保證,八十斤」的笑話。
蔗農根據多年經驗,對自己生產的甘蔗重量心裡有數,估計的生產量總是八九不離十。當時有一車甘蔗入廠過磅,紀錄上的重量與蔗農估算差了一大截,再場的三個保正不信邪,一起跳上甘蔗車再磅一次,結果,三個人的體重竟然只增加八十斤而已,這個小故事立時傳便全島。
製糖會社壓榨蔗農除偷斤減兩外,他們對採收的甘蔗,定有等級,收購價格,也因而不同,而所謂等級的標準斤兩、價格,全由會社決定,蔗農完全沒有表示意見的餘地。
6.「文官做到保正,武官做到壯丁」。[Go Top]
日據時代,台灣同胞受到極為不平等的待遇。政治、經濟資源都掌握在日本人手中。
「保正」約等於現在的村里長,「壯丁」只是被驅役的奴工,談不上武官。
這句諺語是說,在日據時代,台灣同胞在文的方面職位最高的只能做到保正,而武的方面則僅能做到壯丁而已,之上則屬鳳毛麟角,極為罕見了,此一諺語可說是台民「含淚自嘲」。
選擇題:
五、台灣生產的糖銷往歐洲,是在(1)荷蘭人(2) 明鄭(3) 日本人(4) 清朝據台時代。
六、台灣「行」「郊」是在(1)荷蘭人(2)明鄭(3)日本人(4) 清朝領台時代開始發達的。
七、日月潭水力發電廠是在(1)荷蘭人(2)明鄭(3)日本人(4) 清朝領台時代開始興建的。最初發電量是十萬瓦。
八、一九五三年通過的「耕者有其田條例」規定地主可保留(1)水田二甲旱田一甲(2) 水田三甲旱田五甲(3)水田三甲旱田六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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