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0日 星期日

提出交流學校委託選定申請書時的注意事項

提出交流學校委託選定申請書時的注意事項
社團法人日本觀光協會
日本觀光協會台灣事務所
電話:02-2506-4228;02-2506-4231
日本旅遊宣傳活動實施總部

交流學校委託選定的負責單位為日本觀光協會台灣事務所。提出委託申請書時請先參照以下 注意事項,再進行申請手續。

1. 如有以下情事,恕不受理申請。
(1)尚未決定是否舉行訪日教育旅行
(2)由旅行社申請
(3)已經委託其他機關選定交流學校時
(4)已經決定交流學校,希望委託日觀所擔任與該所學校聯絡的仲介人
(5)已經和日本的學校進行聯絡,希望日觀所擔任聯絡仲介。
2. 交流學校委託選定申請書,請在預定的學校交流日期前一年的11月之後的三個月內提出。 ※但是,如學校在出發前3個月提出申請書的話,有可能找不到學校交流,但我們會儘早通知學校,屆時敬請見 諒。
3. 交流學校最多為兩校。 ※若兩間學校的地理位置分別在不同的縣市,我們會先與學校溝通確認後再與日本進行申請,但未來不能因地理位置之由而拒絕。
*決定交流學校後如任意取消,會造成日方莫大的困擾,影響日方學校未來接受台灣學校之意願
4. 尋找學校期間中,若申請內容臨時有所更動時,請迅速與本單位連絡。
5. 本單位受理委託書之後,需要1~2個月的作業時間,無論找到交流學校與否,皆會告知學校結果。若學校隨時想知道尋找進度情況,歡迎隨時與日觀所連絡。
1. ・如找不到交流學校
2. 如果無適合的學校,本單位會連絡學校。屆時如果距離學校預定的交流日期尚有三個月以上的時間,學 校可變更交流學校的地點及條件重新提出申請。
3. ※其他注意事項
4. 本協會並非直接和日方學校聯絡搜尋交流學校,而是透過學校提出希望交流的學校所在地之自治單位、觀光協會進行尋找,故可能無法馬上回答學校提出的相關問題。根據學校所在地的不同,有些地區會有自己的委託申請書表格或是希望貴校直接跟他們連絡,屆時懇請學校協助。

6. 目前台灣學校可接受一校交流(一天中交流四小時)的方式,然而日本學校尚未跟進台灣的政策,因地區不同而有不同的態度,越是地方學校其接受度高,而大 城市如東京、大阪等地其接受度低。
1. ※如貴校希望和兩間學校進行交流,最後只找到一間學校時亦不接受取消情況下,我們會再繼續尋找交流學校。
7. 關於學校交流時的翻譯人員,日本方面恕不負責,請學校透過旅行社等單位自行處理。
8. 交流學校委託選定申請書請自留一份存底。
9. 日本觀光協會台灣事務所只負責關於訪日教育旅行的行程的洽詢,並不辦理旅行相關事項。
10.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日本觀光協會台灣事務所詹智婷(jtatpe@ms27.hinet.net)

交流學校選定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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