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安全衛生名詞解釋 分類:實驗室安全

安全衛生名詞解釋
分類:實驗室安全


1. 事業單位:謂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

2. 職業災害:勞工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所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

3. 就業場所:於勞動契約存續中,由雇主提示,使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之場所。

4. 工作場所:就業場所中,接受雇主或代理雇主指示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所能支配、管理之場所。

5. 作業場所:工作場所中,為特定之工作目的所設之場所。

6. 失能傷害:損失工作日一日以上之傷害,包括死亡、永久全失能、永久部分失能及暫時全失能等。

7. 非失能傷害:損失工作日未達一日之傷害,即輕傷害。

8. 永久全失能:除死亡之外的任何足使罹災者造成永久全失能或在一次事故中損失下列各項之一,或失去其機能者:

(1). 雙目。

(2). 一隻眼睛及一隻手,或手臂或腿或足。

(3). 不同肢中任何下列兩種:手、臂、足或腿。

9. 永久部分失能:指除死亡及永久全失能以外之任何足以造成肢體之任何一部分完全失去,或失去其機能者,例如手指斷導致殘廢。

10. 暫時全失能:指罹災人未死亡,未永久失能,但不能繼續工作、必須休班離開工作場所,損失一日以上者。

11. 失能傷害頻率(Disabling Frequency Rate)(FR):每百萬經歷工時中,所有失能傷害人次數(小數點以下三位不計)。

12. 失能傷害嚴重率(Disabling Severity Rate)(SR):每百萬經歷工時中,所有失能傷害總損失日數(小數點以下不計)。

資料來源:教育部校園實驗室環保安全衛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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