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警察特考及一般警察人員特考兵役問題解析:

警察特考及一般警察人員特考兵役問題解析:

一、警察三、四特考(內軌):

(1)警專二年養成教育訓練,依規定應至少服務警界四年,若沒服務滿四年,需依比例折抵賠錢(例如只服務三年,原本警專要賠償約40萬,依比例只要再賠償10萬元~)。

(2)警大四年養成教育訓練,規定應至少服務警界六年,若沒服務滿六年,需依比例折抵賠錢(例如只服務三年,原本警大要賠償約80萬,依比例只要再賠償48萬元~)。

(3)兵役問題:依替代役辦法規定,參加警大警專的養成訓練者,在其畢業後,先去考警察特考,等考完警察特考後,再去成功嶺受訓十二周替代役,結訓後可領到替代役結訓證書(已訓證明)~此後,若做滿上述應服務年限者,則一輩子不用再當兵;若三年內未考上警察特考,當然需回去當兵,而若未做滿應服務年限者,也是會「冊報回役」,需回去重新當兵;無論如何,當初替代役十二周訓練仍可折抵兵役~

二、一般警察人員三、四特考(外軌):

因為一般生無論未役已役均可報考,故會產生未役者考上一般警察人員三、四特考的兵役問題,茲說明如下:

一般生考上警察特考後所參加的基礎訓練,並非養成教育訓練(但與警專警大生不同的是,一樣受訓約二年,但是一般生是不需賠錢的),故無法如警專警生一般,可以利用參加十二周的替代役來折免當兵~

而一般常見的做法是:等考上一般警察人員三、四特考後,未役者可持特考證書,辦理留職停薪,並因本身具有警察專長,可以選擇去當警察替代役,等當完兵後再復職回去當警察~ 資料提供 / 警察考試達人.朱源葆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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