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dhisattvaKsitigarbha
BodhisattvaKsitigarbha
2011年2月4日 星期五
二、違法責任制 基法第84-1條
二、違法責任制,生前死後皆無保障 許多企業濫用責任制,特別是半導體製造業。勞基法第84-1條有規定可適用責任制的行業,且須經勞資雙方契約約定,並送主管機關核備,而製造業並不包含於適用的行業中。違法的責任制造成勞工朋友長期超時工作,卻又無加班費可領。如不幸過勞死,在死後公司又會推卸責任說:公司採行責任制所以沒有上下班出勤紀錄,即便有刷卡紀錄也說無法代表工作時間,導致申請職災時舉證更為困難。這樣生前死後皆無保障,不是雙重剝削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
›
首頁
查看網路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