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我被日本拒絕入境~ 分類:日本學生簽證之問題2007/12/07 13:18
這個問題,很多人都遇過,不知如何解決?而且之前有一個網友還天真的,以為可以每次都用滿三個月的觀光簽證,回去馬上回來......,我另一個政大畢業的同學,也是這樣認為,可是結果都跟你一樣.....,我教你解決方式,請你試試看
第一:在東京成田被拒絕入境,下次由名古屋機場進入(或者其他空港),這個通關就會比較沒問題,不要重複從同一個空港進出,甚至由北海道的空港回來台灣或進入日本,人家日本政府就已為你是真的來玩的。
第二:改換成合法簽證,或跟日本人結婚,這些麻煩一律可以解決,但我不曉的為什麼版大不去弄一個留學簽證來用用,你就可以合法在日本進出阿(用大學院的話,是很好申請通過,但若在日本出入境過於頻繁,會有不能通過的時候,這時候要請行政書士幫你辦!!!)
第三:請日本行政書士開立證明文件,證明你來日本的合法性
第四:用文化交流等名義,開一些證明文件(這個也有點危險,採納不採納,也由海關)
滿一年之說,不是我們日本國的法律規定,沒有"明文"規定這一樣,你現在是卡到被懷疑出入日本的動機,所以以上方法,可以請你試試看。
我有認識入管局工作三十年以上的行政書士,這是他教我的.....,這是沒有在日本犯罪,打工被遣返等問題的人,所適用之方法。若有犯罪之人不適合上面之方式.....
你男朋友去台灣接你,也無法逃脫被遣返的命運,因為用錯方式,不是日本人就能順利帶你過海關,有時候反而會更糟。
我 朋友也是日本人社長男友來接,反而被海關斥訓他們理由不單純......,反而更讓海關覺得女的來賣淫的.....。這是我朋友被遣送回去的理由,無論日 本社長如何提證明,跟自己日本同胞如何辯論,我朋友一樣被遣送回台灣,她也跟你情況一樣,一次雖然沒有待滿三個月(幾乎兩個月以上),第二次就被抓了。
所以找對解決方式是比較重要的.....若有犯罪之人不適合上面之方式.....
甚至有十年都不能進出日本之明文規定(看犯罪種類),有時候是永遠拒絕進入。
參考意見出自:生活在日本三十年以上的台灣人+日本行政書士+台灣留學生+數名可憐被遣返的台灣人.......之意見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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