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外看陳水扁案
曹長青
陳水扁案三審定讞後,當事人被正式遷往監獄服刑;下肢癱瘓、體重只有二十八公斤的前第一夫人吳淑珍也要被關進監獄,更凸顯陳水扁夫婦的司法人權問題。縱觀扁案,起碼在五個方面值得重申和重視:
第一,違反程序正義、政治幹預司法。扁案先被輿論審判,後押人取供、長期羈押等,都讓人想到中國文革時毛澤東打倒政敵的方式,完全是意識形態壓倒司法。而臨時撤換(憑抽籤拿到審理權的)法官,讓判馬英九無罪的人來審理、判決馬英九的政敵,這是政治幹預司法的明顯標誌,從而使扁案毫無公正公平可言。在三審定讞前夕,馬英九總統宴請司法界高層主要人物,對扁案下指導棋,說什麼「國民的期待」。最基本的司法常識是按事實審理,簡直不可想像,一個哈佛畢業、做過法務部長的現任總統,居然要求司法界按所謂人群的「期待」判案。一個民主國家的總統,如此明火執仗地用行政權力幹預司法,實令人瞠目。
為什麼馬英九不被帶手銬?
第二,沒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陳水扁最早是因總統特別費案被起訴,隨後立刻被戴上手銬。但馬英九也因首長特別費案被起訴,司法機關為什麼沒有按照同等原則,給馬英九戴上手銬?這本身就是司法雙重標準!陳水扁被起訴後,就被羈押,在三審定讞前,被羈押兩年多,理由是擔心他「逃跑」。但馬英九特別費案被起訴後,怎麼不被羈押?為什麼不擔心馬會「逃跑」?而且馬英九還有美國綠卡,他妻子也不殘障,更有「逃跑」條件。這樣兩種對待,完全違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第三,利用制度漏洞打擊政敵。無論是特別費案,還是政治獻金等,都是國民黨獨裁統治時代留下的後遺症,有嚴重的制度問題,應從政治層面進行改革,而不應用它作手段打擊政敵。在馬英九特別費案遭起訴時,我曾撰文,馬英九不應因此被定罪,因這是制度漏洞的政治問題,不宜司法審理。任何政黨拿司法做工具,損害的都是民主制度。扁案的主要癥結,是如何看待政治獻金問題。如認定陳接受政治獻金是「受賄」,那為什麼送錢的人不算「行賄」?實情是,如法律追究「送錢者」,勢必牽扯出:他們也給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送了錢」,而且數額可能更高。送錢者不是行賄,拿錢者卻是受賄,如此缺乏邏輯的判案,哪有最起碼的司法公正?
濫用司法比貪腐更可怕
更有甚者,馬英九拿到的那些政治獻金為什麼就不是「受賄」?根據媒體報導引述的李遠哲和柯建銘的披露,馬英九在選總統時,就有科技界等大老,給了他約十六億台幣。而馬英九夫婦按規定公佈的他們個人的十多個帳號中,根本就沒有這十六億。那這些錢都在哪裡?當然馬夫婦不用把錢匯到海外或把現金藏到銀行金庫,因為沒有人敢查他們的賬,國民黨從來都是清算別人。
第四,政權濫用司法遠比貪腐可怕。我在評論陳水扁案時反復強調一個觀點:即使、假設陳水扁有貪腐,它造成的損害,只是毀掉個人;而馬政府和國民黨利用司法做打擊政敵的工具,踐踏司法而造成的損害,毀掉的是台灣的司法機制,毀掉的是整個國家的民主制度!中國傳統文化向來推崇「先聖後王」,過於強調人的道德性,什麼聖人、完人等。而西方則是追求制度的完善,相信制度的保障,而不是什麼聖人。相信「聖人」是製造和保護腐敗的最大溫床。國民黨遺留下來的千蒼百孔的制度,是遠比清算陳水扁更嚴峻、更當務之急的問題。在野黨對此議題不僅鮮有抗爭的聲音,甚至近乎成為順應國民黨宣傳的犧牲品。
撕裂族群的馬政府
第五,扁案處理強化藍綠對立,有損族群和解。一個誰也無法否認的事實是:台灣藍綠的對立,帶有強烈的族群分裂色彩。馬政府在扁案過程中的肆無忌憚,不僅表現了強權的霸道,也彰顯了一個族群對另一個族群的毫不在意。陳水扁沒被定罪前,被非法羈押七百多天;送進監獄後,還被和其他犯人關進一個房間。這實在過分!在南韓,全斗煥總統不僅被控貪汙兩億美元,更有光州血案責任(下令鎮壓,導致幾百平民喪生)等叛亂罪,但被判處死刑後不久就被減刑,一年後就被特赦;在關押期間,他也沒有受到任何羞辱和虐待。陳水扁執政八年,沒有任何血債,所謂貪腐,也在相當程度上是制度使然、歷史共業。現在,還要把他的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的殘障妻子關進監獄,而不顧台灣的現有法律(生活無法自理的殘障人士可不用進監獄服刑),這不是更刺激藍綠對立的挑釁行為嗎?
只是上述五點,就清楚地表明,陳水扁案不是一個司法案,而是一個政治清算案。但整個華人社會對這個嚴重違反司法程序正義的操作,遠沒有對所謂的貪腐憤怒,這個現狀是華人社會習慣「人治」而漠視「法治」的最典型一例。
在整個扁案審理過程中,民進黨始終沒有對司法機關的違反程序正義和司法公正原則作出強有力的抗議;在五都競選中甚至對這麼重要的議題完全迴避,對國民黨狂熱煽動扁案,以此轉移它自己是最大的腐敗、利益集團這個事實,既沒有警覺,更沒有勇氣挑戰。這不僅是綠營的悲哀,更令人對台灣的民主制度能否保住而忐忑不安。(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
——原載《自由時報》2010年12月12日「星期專論」
16:17 | Permalink | 国際人権救援10 December
世界人權日數千訪民涌入聯合國人權机构駐華辦事處
世界人权日,北京
(博訊北京時間2010年12月10日)今天是世界人權日,北京有數千訪民涌入聯合國人權机构駐華辦事處,聲勢浩大,令人震撼。信訪條例規定四個非訪區之一是使館區。今天來自全國各地訪民以及北京市訪民,前赴后繼向非訪區──聯合國人權組織駐華辦事處沖擊。北京警方面對黑壓壓沖國民來的訪民包圍式抓捕,采取快速推上車,不盤問,不查証件,凡是靠近警戒線的人,一律先上車再說。隨滿隨走,一輛接一輛大公交車的訪民,快速拉走,后面緊跟進一輛公交車,几分鐘后就裝滿一車訪民。盡管這樣,訪民仍然從三各方面向飄揚蘭色聯合國旗幟的大門沖擊。猶如長江之水,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消息來源:博訊
15:53 | Permalink | 国際人権救援10 November
受害兒童家長代表趙連海被判有期判刑2年半
趙連海(1972年5月21日生)北京人。趙連海是一個未成年結石患者的父親,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集體維權聯盟——結石寶寶之家的發起人,曾在電視台,國家工商總局的廣告公司,國家質檢總局的中國質量報等多家媒體工作過多年,也在多家國有廣告公司任過總監。
2008年9月20日其子被發現左腎有2毫米結石。趙連海以民間網站結石寶寶之家的形式調查、公布2008年中國奶製品污染事件相關信息,號召中國大陸因奶粉三聚氰胺事件而患結石的孩子家長聯合起來進行合法維權訴訟。
2009年11月13日,趙連海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經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被逮捕。
2010年2月3日,國際特赦組織決定介入此案,努力營救趙連海。
北京公安局大興分局在起訴意見書上說,趙連海利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在互聯網上惡意炒作」,並「煽動糾集」群眾到河北石家莊法院及北京大興區及丰台區等地,以喊口號和進行非法聚會方式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起訴意見書上又說,趙連海炒作為安徽女訪民李蕊蕊被強姦而報案的事,「糾集」群眾和境外媒體記者到公安局外聚集擾亂社會秩序,因而建議檢察院將他起訴。
趙連海指自己作為受害兒童家長曾多次與當局溝通,但都石沉大海。
2010年3月30日,北京市大興區法院秘密開庭審理,趙連海妻子李雪梅和年幼的兒子前往法庭,但被拒絕入內。趙連海戴着腳鐐接受了五個多小時的審判,而手銬則在律師的抗議下得以取下。
2010年11月10日被北京市大興法院以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
維權人士趙連海的妻子李雪梅,得悉趙被判刑 2年半後,於庭外激動痛哭,決定即日起展開絕食抗議。李雪梅透露,在庭上見丈夫較以往憔悴,十分擔心其健康狀況。
趙連海的代表律師補充,趙連海聞判後即時脫去囚衣,又拒絕戴上手扣。律師批評判刑太重,考慮上訴。
中國大陸媒體沒有播發該案報道,而個人張貼的相關資訊則被迅速刪除。
2008年9月11日,中國衛生部宣布高度懷疑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呼籲公眾停用。
2008年9月20日,北京市民趙連海之子趙鵬潤(當時三歲零八個月),確診左腎結石。
2008年9月22日,趙連海在網上呼籲受害者家長組成聯盟,集體訴訟。
2008年9月24日,趙連海創立「毒牛奶」網站,兩天後,為了更中性溫和,更名為「結石寶寶」網站。趙連海向信息產業部提交網站備案信息,但不久伺服器被關閉,唯有將伺服器轉移至日本 。
2008年11月25日,舉行結石寶寶家長聯誼會,多名來自其他省份的家長出席。
2008年12月2日,衛生部通報,患兒達29.4萬人。
2008年12月27日,22家責任企業表示,願意對近30萬名確診患兒給予一次過現金賠償。2009年1月1日,趙連海和其他家長認為,賠償方案並是建立在平等自願協商基礎上,有失公平,提出申訴。
2009年1月2日,準備舉行記者會的趙連海等五名結石寶寶家長,被警方扣留在勞教農場一天。其餘家長在路邊舉行記者會。
2009年3月3日,石家莊三鹿集團拍賣前夕,趙連海和其它家長多次被警方阻攔出門。到法院後發現拍賣已經結束。
2009年6月,趙連海發布致最高法院及全各級法院的公開信,要求受理集體訴訟以及其他合理要求。
2009年8月4日,趙連海接到網友短信,豐台馬家堡關押上訪者之灰色賓館「聚源賓館」,發生強姦上訪女孩李蕊蕊之案件。趙連海趕往與前往北京公安局報案的訪民匯合。趙連海接受媒體採訪後,被警方扣留問話一天。
2009年9月12日,北京公安局立案偵查趙連海。
2009年11月4日,趙連海發布消息,全國首宗確定公開審理之毒奶索償案「王剛訴石家莊三鹿集團案」,將於11月10日在北京大興區法院開庭。
2009年11月5日,結石寶寶家長王剛被海淀區公安搜查並背銬了兩個多小時。趙連海發布抗議書並徵集簽名。
2009年11月13日,趙連海陪同王剛,去海淀公安局遞交有500多名網友簽名之抗議書。
2009年11月13日晚,趙連海被北京大興公安局從家中帶走,17日被正拘捕,控以「尋釁滋事罪」。
2010年3月30日,北京大興法院就趙連海案開審,但之後7個多月仍未有宣判。
2010年11月10日,法院再次庭審,宣判有期判刑2年半。「尋釁滋事」罪名的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
14:30 | Permalink | 国際人権救援06 November
台灣陳水扁前總統等共二十一名被告全部獲判無罪
二次金改 扁等21被告全無罪 (北院一審判決 仍可上訴)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林俊宏、林慶川、楊國文/台北報導〕備受矚目的陳水扁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與家人親信被訴涉嫌在二次金改過程索賄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宣判,陳水扁夫婦等前第一家庭成員、國泰金副董座蔡鎮宇、前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前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等共二十一名被告,全部獲判無罪。本案可提上訴。
負責審理本案的合議庭審判長為周占春、受命法官林柏泓、陪席法官何俏美。聽到審判長周占春宣判無罪時,從台北看守所提訊到庭聆判的陳水扁忍不住嘴角上揚、露出微笑,但未發一言。
特偵組九十七年十二月起訴陳水扁涉及國務費等四大案後,抽籤由周占春合議庭承審。周占春無保釋放陳水扁,引發關注。後來周占春主動將案件簽出,台北地院開會決定,將扁家四大案併給承審吳淑珍國務費案的蔡守訓合議庭審理。
昨天宣判後,合議庭呼籲外界,不要因為本案判決引發衝突和口水戰;受命法官林柏泓指出,本案是單純法律判決,沒有政治考量,希望外界仔細閱讀判決理由,才能完整了解合議庭的想法。
檢:明顯矮化總統職權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說,合議庭把總統職權明顯矮化,和憲法精神與憲政運作,以及民眾的認知有落差,檢方將等收到判決書後,研究是否提出上訴。也傳出參與過本案偵審的檢察官認為,判決宛如是阿扁的答辯狀。
扁委任律師鄭文龍、石宜琳及洪貴?代扁發表三點聲明指出,扁對合議庭還他清白心存感激,扁認為「守得雲開見明月」,對扁案清白有絕對信心。鄭文龍揣測檢方一定會提出上訴,他認為檢方的起訴都是推測,毫無直接根據。
法官:不構成職務收賄罪
台北地院指出,扁珍獲判無罪主要原因,在於總統職權與金控公司交付總統及家人資金之間,並無對價關係,與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上收賄罪」構成要件不符。當扁珍收賄罪不成立,此時金控公司高層和從犯馬永成等人,被檢方認定替總統收賄款項洗錢等罪行,也就不成立。
合議庭參考憲法、大法官解釋、憲法學者研究結果,都認為憲法規定的總統職權採列舉方式,不包括金融合併事項。
合議庭強調,檢方所認為扁曾打電話給當時的財政部長李庸三,且傳話富邦金控負責人蔡萬才等人,阻止他人購買中投公司等行為,也與總統職權無關。至於珍在國泰世華保管室內現金,檢方無法證明是不法所得,且檢方對國務機要費、南港案洗錢部分也舉證不足,被告馬維辰被訴背信、李明賢被控藏匿刑事證據罪,同樣罪證不足。
合議庭還舉美國前總統尼克森、與現任總統馬英九和陳水扁相較認為,尼克森在總統任內涉及水門案,也無權代替司法部長,去解除特別檢察官考克斯職務。馬英九日前插手桃園機場手推車更換、替民眾買火車票、且恣意對行政法院裁定表示意見,也不能因此把尼克森或馬英九上述言行,當成是總統職權。
扁辦、北社:立即釋放扁
對於外界質疑總統職權相關爭議,為何不送請大法官釋憲,林柏泓法官表示,合議庭三位法官一致認定,本案有關憲法爭議,合議庭自己就可以解決,沒有釋憲的問題。
當昨天審判長周占春宣判扁無罪時,辯護律師鄭文龍、石宜琳及洪貴?都對合議庭能在已有輿論審判的惡劣情況下判決所有被告無罪,心存感激。鄭文龍表示,「終於等到公正的判決」;律師石宜琳說,「(周占春)實在有Guts,值得欽佩」。
法庭內旁聽的阿扁支持者情緒相當亢奮,傳出陣陣歡呼聲,不少人激動落淚。同樣到庭的元大律師,私下開心地說要去慶功了。
扁辦主任陳淞山隨後在北院門口發表聲明指出,「感謝司法還扁公道,要求立即釋放阿扁」。北社社長陳昭姿也說,「阿扁無罪,停止押扁」。此時有身著紅衫女子在旁回嗆:「不樂之捐,那是老百姓的錢」,雙方出現口角及拉扯,法警立即隔離,幸未發生衝突。
本案二十一名被告除扁、珍、陳幸妤、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和陳俊英外,還有吳澧培、馬永成、鄭深池、蔡鎮宇、李明賢、馬志玲、馬維建、馬維辰、辜仲?、邱德馨、侯西峰、呂泰榮、呂和霖、杜麗萍。
14:43 | Read comments (1) | Permalink | 国際人権救援10 October
如果李洪志先生當選諾貝爾和平獎
(作者:東京先生,義援會-日本國際人權救援中心顧問),目前海外的所謂的民主團体的總体勢力很薄弱,与法輪功雄厚的力量相比,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法輪功事實上已成為了中國最大的野党勢力,已成為最大的与當局抗衡的力量。
中國駐海外使館及海外中國人集聚地及名胜景點,到處到能見到法輪功的宣傳。
去香港旅游撞見了,去大阪城撞見了,去入管局撞見了,到處都是法輪功的學員。
法輪功倡導的是和平的「真善忍」方式,如果李洪志先生當選諾貝爾和平獎,那對中國的影響將是巨大的,不過,李成為中國大陸的活佛了,唯心主義也會走強了。
我不相信唯心主義,對法輪功持同情和警惕心態。
在任何地方,我衹相信槍桿子,不相信迷信。
信仰法輪功的人慘遭受到當局的迫害,字字血,聲聲淚,任何一個有良心的人都會譴責這种犯罪的行為。
我不相信用真善忍可以讓罪犯們改邪歸善,不相信天會滅邪党,也不相信善惡有報,也不相信默念法輪大法好就能治病了。
如果廢除嚴厲的槍支管理規定,法輪功學員人人都合法的持有一支沖鋒槍,我想很多被迫害的現象就會消失了。對李先生的誹謗也會大大減少了。
如果人人有一支槍,各國的冤案和不公平都會大大的減少了,有不公平,可以提著沖鋒槍找罪犯解決問題。
自古以來,中國革命起義几乎都是先創造個神,陳胜吳廣起義是這樣,太平天國起義更是如此。
雖然具有濃重的唯心色彩,但是還是适合中國國情或者說适合中國人,所以法輪功雖然具有濃重的唯心色彩,雖然遭受血腥的鎮壓,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及海外成為抗衡中國當局的最大的的政治勢力,中國當局對法輪功最大的不滿就是勢力太大,害怕他們有一天反了,特別是法輪功學員鐵心衹聽李先生的教導。
如果有自由競爭的空間,法輪功會更壯大的。全体法輪功學員對李先生的信仰遠遠超過全体中共党員對共產主義信仰。
在現代化的日本國,創价學會及公明党都有這么大的市場,法輪功在中國有市場也是自然的事情。法輪功是不可能消失的。
對被迫害的人我同情,對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我尊重,但保持距离,如同對基督教徒、佛教徒以及伊斯蘭教徒一樣。在民主的國家里,我們應該學會尊重別人的選擇。
20:06 | Permalink | 国際人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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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DAR_SABAH_GÜNEŞİ - 27 Oct.,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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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 Dangal TV - 10 Nov., 2008
Enjoy!!
Michael Lee - 14 Nov., 2008
很漂亮,过来看你 [Malaysia]
Truc-Giang Phan - 16 Nov.,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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