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 妙法蓮華觀世音 - Yahoo!奇摩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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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分類:方便法門
2007/01/28 10:11



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南無寶光月殿妙尊音王如來
南無樹根花王如來
南無造王神通[火*僉]花如來
南無月殿清淨如來
南無善寂月音王如來
南無無數精進願首如來

摘錄自(佛說寶網經)


持六尊佛號名。可以在人間享受最極第一妙樂福。現世消災解難。同時也能成就佛法。真可謂兩全其美啊。下面是此六尊佛號。各自在經書中所記載的持佛號的功德。

寶光月殿妙尊音王如來 

族姓子及族姓女學菩薩乘。聞彼佛名不懷猶豫。信佛道眼斯可聞名。所生之處作轉輪王。若佛興世常與相見。睹無央數諸佛至真鹹供養之。淨修梵行獲致神通。進退獨步總持自在。得觀如來睹江河沙等平等正覺。棄捨生死超若干億。劫亦如江河沙。心常安靜未曾忽忘。恆志無上正真之道。無有塵埃不近眾塵。由得自在身如鉤鎖。住在一處具足四事。體如紫金以三十二大人相莊嚴其身。逮八部音聲喻梵天。棄捐八難常得閑靜。

若有篤信於佛道者。和合離別未曾述惕。正使往世犯諸罪釁。應在惡趣燒炙劫數。小遇頭痛眾殃消除。火不能災風不能中。國主王者不能加害。聞如來名未曾生盲。目不痛瞎不聾不啞。聞佛名故不僂不跛。諸龍鬼神及阿須倫餓鬼人與非人不能犯觸。諸魅暴鬼神龍地祇莫不愛樂。假使執持諸佛名者。功德如是不可稱計。

若能誦懷於人中尊所演經典。修淨致尊備諸佛行。臨壽終時其心不亂。尋能睹見億垓諸佛。聞所說法皆能受持。

樹根花王如來

若族姓子及族姓女。聞彼佛名不懷疑結信吾道眼。則於現世至德具足逮受五法。何謂為五。一曰盡除吾我所生之處常值佛世。二曰獲極尊勢轉輪聖王。三曰逮總持法執御經典誠信百千。四曰成三十二大人之相。至得佛道眾行備悉。五曰逮得五通無所蔽礙。是為五。復有五事逮得神通。何謂為五。一曰徹視見於十方粗細大小。學無學聲聞緣覺。上至世尊與眾超越。二曰耳能徹聽。聞萬億地獄餓鬼燒炙飢渴畜生之惱。天上世間安隱苦樂。或惡或好。十方諸佛所說經典。皆悉聞之。三曰身能飛行遍諸佛國。如日現水。雖現往來而無周旋。四曰能知一切眾生心念善惡好醜。有志無志有漏無漏。有心無心慕俗樂道。而悉知之。五曰自知宿命。並見眾生無數劫事古世所生。過去當來今現在事。靡所不通悉識念之。

造王神通[火*僉]花如來     (火*僉)字讀xian,意思是火貌

若族姓子及族姓女學菩薩乘。聞彼佛名不懷狐疑。篤信於道自所宣說。所生之處致演光明三昧正定。尋復隨逮十阿僧祇億百千垓諸三昧門入於六十不可計會億百千垓諸總持門。如海總持寶藏總持。然後不失諸定意法。臨壽終時目見十方各十億垓諸佛正覺。十方諸佛所說法者。皆能啟受不失道教。至成佛道越五百劫生死之難。住於斯學如是不久。尋即成無上正真之道為最正覺

月殿清淨如來
若族姓子及族姓女學菩薩乘。聞彼佛名信樂不疑。敬喜道眼之所頒宣。所生之處常當逮致寶幢三昧。觀見十方各十江沙諸佛國土。亦越若干百千億垓生死之難。立在初學疾逮無上正真之道為最正覺。若有女人聞彼佛名。不懷狐疑有信吾言。所生之處轉女人身得男子形。勸化無數百千眾生。令致無上正真之道。解其音響得不退轉疾成正覺。當為一切講說經典。令致三乘聲聞緣覺菩薩大道
 
善寂月音王如來

若族姓子及族姓女學菩薩乘。聞彼佛名心不懷疑。信我道眼之所解說。所生之處得普光三昧。臨壽終時。具足逮見億百千垓佛現住其前。十方各然。十方諸佛為說經典。聞則受持抱在心懷未曾忽忘。至成佛道。不可計會十倍功勳億百千垓。致不可計無崖底載諸三昧定。不中失定。至成佛道無所蔽礙。十方諸佛皆共建立。在於新學。越九十九億百千劫生死之難。菩薩疾近無上正真之道。不以劫數生死為礙。如自晃出天下大明。(九十九億百千劫是九百九十萬億劫,垓是數目字。古代以百兆數為垓)

無數精進願首如來

若善男子及善女人學菩薩乘。聞彼佛名不懷結網信吾道眼。世世所生未曾懈怠。不習貪慾不戀父母。不著妻子兄弟姊妹。不慕親屬中外種姓。不貪親友交識所知。世世所在身未曾離。三十二相莊嚴其體。少淫怒癡身無疾病。不多憂慮安隱無量。至成佛已。常逮得不可稱計億百千垓功勳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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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GELE╭☆╯2009/01/28 23:52 引用

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詳全文

jimmy2009/01/28 23:50 引用

...《詳全文

過去式2007/03/26 15:45 引用

轉貼自網站:妙法蓮華觀世音 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網址: ...《詳全文

企美諾布2007/01/31 13:0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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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地藏王菩薩

分類:佛教樂曲
2010/09/11 23:01
 
 

南無地藏王菩薩



地藏讚

地藏菩薩妙難倫 化現金容處處分
三途六道聞妙法 四生十類蒙慈恩
明珠照徹天堂路 金錫振開地獄門
累劫親姻蒙接引 九蓮台畔禮慈尊
南無九華山幽冥世界
大慈大悲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心定和尚唱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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蠶爸爸 嘉灣娟業工業社2010/12/10 04:4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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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2010/10/11 23:38 引用

南無地藏王菩薩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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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严经》资料站 - 《大佛顶首楞严经》经文、注解、开示、读诵mp3、视频rmvb



首楞严经资料站(slyj.org) 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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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二.在原经原典已具备的条件下,教观并进、深入学修便是行者终生事业。频繁触网对于进阶学人也许不是好事,故对本站资料打包为单独的chm/rar。打包文件可随时携带于电脑、mp3等电子媒体,便于资料保存和长时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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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yjOrg重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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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若您觉得本站资料有保存的必要,请下载打包文件、保存到个人电脑!若需《楞严经咒》读诵MP3/RMVB/WMV、《大藏经》pdf等大文件,也可直接浏览压缩包,按照相关的提示下载保存。  


 

首楞严经资料站(slyj.org) 宗旨

宗旨综述

  《首楞严经》资料站(www.dfdsly.org 或 www.slyj.org),致力于收集有关《大佛顶首楞严经》(简称《首楞严经》、或《楞严经》)的经文、注音、注解、开示、读诵等相关资料,为广大道友读诵、研学、修习、弘扬《楞严经》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

  网站以提倡深入佛经原典、学修古来大德高僧之原本著作为建立网站和收录资料的重要原则。同时,本站以汇集来源可靠的相关资料为主要目标。

栏目设置(以下内容已包含在上述打包文件中)

  1、经文原文:

  以html版、Word版、Pdf版三种方式提供楞严经之经文原文。

  html版(网络浏览):目前站长提供的Html原文,已经初步与《乾隆大藏经》和《新修大正大藏经》校对过。并提供一个更细致精校后的《楞严经》原文电子版。

  Word版:Doc格式文件的提供,主要是为了方便电脑打印和离线阅读。

  Pdf版:Pdf版提供11部大藏经中收录的《楞严经》之原文扫描。其文字相对来说准确可靠。提供大家校对确认经文之用。(Pdf版需要安装AcroBat Reader阅读器)

  2、难字疏通:

  文字关,是读诵经典的第一步。很多人听说过《楞严经》的殊胜功德之后,发愿要专心受持读诵,可惜很多人却遇到了这种尴尬:一翻开经文,立即感到一种巨大困难,根本读不下去。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往往不知所措,最终导致信心受挫,或者放弃读诵。这是非常可惜的。

  初学者读诵《楞严经》感到困难的原因,最基本的一条是文字关难以通过。站长多年前也曾有如此经历。后来决心坚持读诵、并查阅各种古汉语词典,慢慢感受到了读经之殊胜利益,越来越喜欢读《楞严经》,乃至发愿终生受持。本站提供的《难字注音释义》,正是站长本人多年慢慢疏通本经难字的记录整理稿,愿提供给初学道友,帮助他们契入读经之法喜中。

  “难字疏通”栏目同时包括《楞严咒》的全文注音。

  3、《楞严经咒》读诵:

  《楞严经》读诵,目前提供2个MP3版本,1个MP3+视频版本。每版皆包括全经十卷。

  《楞严咒》读诵,目前提供4个声音教念版,4个flash版,3个唱诵版下载。

  "单章节"读诵:提供《四种清净明诲》、《念佛圆通章》、《耳根圆通章》等章节的念诵。 

  "妙湛总持"唱赞:提供卷三末、也即是寺庙晨钟唱赞之录音。

   4、古高僧注解:

  主要收录《乾隆藏》、《大正藏》所包括的有关《楞严经》的注解。重点收集在佛法实修上得到古今一致公认的古代高僧的注解(诸如:长水大师、憨山大师、惟则禅师、莲池大师、蕅益大师等)。
  同时提供《卍字续藏》收录之52种注疏(txt格式)的下载地址。

  5、近现代注解:

  收录近现代有关本经的注解。以收录现代大力倡导和弘扬的宣公上人之《浅释》为重点。也收录诸如太虚大师、圆瑛法师、海仁法师等几部近代注解。同时收录当代在提倡实修方面颇有影响力的元音老人、南怀瑾老师这两位大德居士之注解。

  6、单章精义:

  主要收录汇集《四种清净明诲》、《耳根圆通章》、《念佛圆通章》、《五十阴魔》的单章节注解。 为大家就重点章节深入学修提供方便。

  7、相关经论:

  提供与《楞严经》密切相关、亦同样精妙异常、能帮助行者契入无上佛法实修的几部经典,收录其原文与相关古今重要注解。目前已经收录了《圆觉经》、《法华经》 、《大乘起信论》三部经论。同时,收录了其修证境界在数百年来皆堪为后世仰止的高僧憨山大师之精要开示。

  在此特别推荐大家:若精力许可,不妨认真学修《大乘起信论》,以配合《楞严经》之深入!憨山大师在其《楞严通议》中曾说到:“论文昭然,以论堪经则一毛不爽,非是谬谈,智者请深观之!”;而且基本上可以说,古代大德高僧之任何楞严经注解,几乎没有不引用《大乘起信论》的。(若不信者,可点击这里,打开"《卍字续藏》52种注疏"之任何一部注解,按Ctrl+F,输入“起信”查看,便知!)

  8、持诵修习:

  主要收集单篇文章,包括:宣公上人"楞严"开示、楞严经咒雪谤、持诵学修体会、楞严综合文摘、倡议建议/本站消息、三宝图像精选等区。


  声明:

  1."首楞严经资料站"的网址为 www.slyj.orgwww.dfdsl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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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尘居士
 2011-1-25


  愿以此功德 普及于一切 我等与众生 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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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贯 释成觀法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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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次第略論 講記 濟群法師 ( 3/3 )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35:32 | 經論釋
勸發菩提心的好文,  共約10M的文字檔, 只能分三部份刊出,  勘誤未完成 trial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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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次第略論 講記 濟群法師 (2/3)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10:35 | 經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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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次第略論 講記 濟群法師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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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往生西方的關鍵問題 元音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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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行願品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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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宗修學法要 淨界法師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41:11 | 淨界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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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32:09 | 淨界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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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講記 淨空老法師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00:14 | 淨空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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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講記 淨空法師講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37:16 | 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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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光者,乃取「普遍光明清淨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之簡稱。經軌言:但聞持陀羅尼題名若一字二字乃至十字者得大利益。

帝珠網者,帝釋天以網張空而為莊嚴,網孔有摩尼寶珠。孔多珠亦多,珠珠各攝森羅萬象,而互攝互融。以帝珠比喻系列網站連結互融互攝重重無盡之意。

如何隨喜作大功德

http://www.ucchusma.net/samanta/index1.htm

 

★普光居士出版之著作一覽

(1)七俱胝佛母准提王法要集(西元2006年10月由「中和法明寺」出版)--已無存書

(2)末法明燈:殊勝的準提陀羅尼(2007年4月由「彰化清明寺」出版)

(3)觀世音菩薩六字大明咒集要(2008年2月由「彰化清明寺」出版)

(4)利樂人生的藥師佛(2011年「佛陀教育基金會」出版)

(5)准提神咒持驗集(2011年6自費出版)

(6)東方淨光——藥師法門集要、藥師佛靈感錄(2011年7藥師佛本願推廣中心」出版)

(7)觀世音菩薩六字大明咒集要-2011年修訂版由薩迦法王賜序。2011年8月「彰化清明寺」出版)

 

★普光居士製作之網站一覽

如來部

站名:藥師琉璃光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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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2009/05/04

網址:http://www.bgvpr.org/

站名:安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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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ucchusma.net/samanta/pure_land/

站名:諸佛名號功德海

成立時間:2007/05/19

網址:http://www.ucchusma.net/samanta/buddha

站名:不動如來妙喜願海:Aksobhya-buddha

成立時間:2008/03/01

網址:http://www.ucchusma.net/samanta/Aksobhya

佛母部

站名:七俱胝佛母準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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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願

四生九有

同登華藏玄門

八難三途

共入毘盧性海

南無華嚴海會佛菩薩

普回向偈

願以此功德 消除宿現業
增長諸福慧 圓成勝善根

所有刀兵劫 及與饑饉等
悉皆盡滅除 國泰民康寧

出資贊助者 誦持流通者
現眷咸安樂 先亡獲超升

所求皆果遂 隨願生淨土
法界諸含識 同證無上道

願所有弘法功德,回向贊助、流通、見聞、隨喜者,及皆悉回向盡法界、虛空界一切眾生,依佛菩薩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願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樂,無諸病苦。欲行惡法,皆悉不成。所修善業,皆速成就。關閉一切諸惡趣門,開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門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歷劫怨親,俱蒙佛慈,獲本妙心。兵戈永息,禮讓興行,人民安樂,天下太平。四恩總報,三有齊資,今生來世脫離一切外道天魔之纏縛,生生世世永離惡道,離一切苦得究竟樂,得遇佛菩薩、正法、清淨善知識,臨終無一切障礙而往生有緣之佛淨土,同證究竟圓滿之佛果。

訪客 Counter 人次

 

涅槃經曰: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一聞大乘經。億百千劫不墮三塗八難。

於一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得暫聞大乘經。

於二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得聞大乘經。不生誹謗。

於三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能歡喜禮拜。

於四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能書寫流通。

於五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能受持讀誦。

明知大乘經甚難得。


如何隨喜作大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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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相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天上天下無如佛
十方世界亦無比
世間所有我盡見
一切無有如佛者

請參看「釋迦佛小傳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身金色
相好光明無等倫
白毫宛轉五須彌
紺目澄清四大海
光中化佛無數億
化菩薩眾亦無邊
四十八願度眾生
九品咸令登彼岸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

及佛說阿彌陀經

 

南無觀世音菩薩

南無觀世音菩薩

觀世音菩薩身高八十萬億那由他由旬(一由旬有四十里),身紫金色,頂有肉髻,頂上天冠有一立化佛,眉間毫相具七寶之色,流出八萬四千種光明。臂如紅蓮華色,有八十億微妙光明為瓔珞。手掌作五百億雜蓮花色,手十指端指紋莊嚴美觀,有八萬四千畫,猶如印文,一一畫有八萬四千色,一一色有八萬四千光,其光柔軟,普照一切。以此寶手,接引眾生。

舉足時,足下有千輻輪相,自然化成五百億光明台;下足時,有金剛摩尼華,布散一切,莫不彌滿。

如此菩薩,但聞其名,獲福無量。若有眾生,受諸苦惱,一心稱念南無觀世音菩薩,觀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尋聲救苦,故號為觀世音菩薩。
頌曰:
觀音菩薩妙難酬,
清淨莊嚴累劫修,
浩浩紅蓮安足下,
灣灣秋月鎖眉頭,
瓶中甘露常遍洒,
手內楊枝不計秋,
千處祈求千處應,
苦海常作度人舟。

浙江普陀山乃觀音菩薩道場,與九華、五台、峨眉,合稱四大名山。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觀世音菩薩言:我有大悲心陀羅尼咒,今當欲說,為諸眾生得安樂故,除一切病故,得壽命故,得富饒故,滅除一切惡業重罪故,離障難故,增長一切白法諸功德故,成就一切諸善根故,遠離一切諸怖畏故,速能滿足一切諸希求故。

過去無量億劫,有佛出世,名千光王靜住如來,彼佛世尊憐念我故,及為一切諸眾生故,說此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陀羅尼,以金色手,摩我頂上,作如是言:善男子,汝當持此心咒,普為未來惡世一切眾生作大利樂。

我於是時,始住初地,一聞此咒故,超第八地,我時心歡喜故,即發誓言:若我當來堪能利益安樂一切眾生者,令我即時身生千手千眼具足。發是願已,應時身上千手千眼悉皆具足。(節錄自大悲心陀羅尼經)

悲華經中,觀世音菩薩言:願我行菩薩道時,若有眾生,受諸苦惱恐怖等事,無有救護,若能稱念我名字,是眾生等,若不得免斯苦惱者,我終不成正覺。

觀世音菩薩過去已成佛,名正法明如來,現在以菩薩身,在極樂世界,輔助阿彌陀佛教化眾生,將來阿彌陀佛涅槃後,正法滅盡已,觀世音即補上成佛,名普光功德山王如來。

 


南無大勢至菩薩

南無大勢至菩薩

大勢至菩薩身量大小,與觀世音菩薩無異。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途,得無上力,是故名大勢至。勢者勢力,至是至極。

又菩薩投足處,震動大千及魔宮殿,故名大勢至,又名得大勢,以能成辦一切事故。今在極樂世界,與觀世音菩薩一同輔助阿彌陀佛弘化。觀世音菩薩在阿彌陀佛左面,大勢至菩薩在右面。未來普光功德山王如來涅槃後,正法滅已,大勢至菩薩成佛,名善住功德寶王如來。

此菩薩天冠有五百寶華,頂上肉髻有一寶瓶,盛諸光明,普現佛事。

大勢至菩薩言: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方世界湧香雲,
香雨花雲及花雨,
寶雨寶雲無數種,
為祥為瑞遍莊嚴,
天人問佛是何因,
佛言地藏菩薩至,
三世如來同讚嘆,
      十方菩薩共歸依,
南無地藏王菩薩我今宿植善因緣,
稱揚地藏真功德。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地藏菩薩」。

 


南無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文殊師利菩薩

 

 

 

 

 

文殊師利又稱妙德或妙吉祥。掌智慧,世稱大智文殊師利菩薩。文殊師利菩薩教一切過去、現在、未來諸菩薩發菩提心。菩提即覺,故又稱為三世覺母,是菩薩眾中上首,故又稱為法王子。

文殊左手持青蓮花,表心無所住之清淨般若智,右手持利劍,表能斷一切眾生煩惱,乘青獅,表以威猛之般若智,能降伏一切天魔外道,頭上五髻,表五智五佛,有時現童子相,表本源自性天真佛。稱念文殊師利菩薩名號,能滅四重罪。

山西省五台山(又名清涼山)乃文殊菩薩道場。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文殊師利法王子」。

山西省五台山
殊像寺文殊菩薩像

 

 

南無普賢王菩薩

南無普賢王菩薩

普賢又稱遍吉,掌理德,與文殊之智德相對。文殊乘青獅侍釋迦佛之左,普賢乘六牙白象王侍於右。白象表清白梵行之相,六牙表六波羅蜜。乘此六波羅蜜為因,而到如來果地。若有人修法華三昧,普賢菩薩即現其前而守護之。

四川峨嵋山乃普賢菩薩之道場。古之寒山、拾得,即文殊,普賢也。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普賢行願品」。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彌勒譯曰慈,是姓氏,因修慈心三昧而得此姓。名字阿逸多,譯曰無能勝,指彌勒菩薩以大慈度眾生,無人能超勝於他。

釋迦牟尼佛是賢劫第四尊佛,彌勒則是賢劫第五尊佛,現在兜率內院說法。在距今五十六億七千萬年後下生人間成佛,故稱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彌勒菩薩從兜率下生人間後,觀世無常,立志出家學道,即於出家當日於龍華樹下成佛。成佛後有三會說法:第一會有九十六億人得阿羅漢果;第二會有九十四億人得阿羅漢果;第三會有九十二億人得阿羅漢果所度的都是曾於釋迦佛法中種善根者,是故彌勒佛常稱讚釋迦佛的功德。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阿逸多菩薩」。

 

如閣下須要列印,務請在列印後小心保存,以表對佛菩薩像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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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寶篋印&楞嚴法

2011/06/24 03:10

唐天竺沙門般剌密帝譯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正議大夫同中書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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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4 03:09

 『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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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2 00:32

終南山觀音古洞105歲普光老和尚誦楞嚴神咒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I5OTQ4MT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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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14:37

此手印圖為網路上法友分享 僅供參考 倘若能尋得專修此法門法師或正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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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00:14

楞嚴咒的功德 附咒圖請自印.楞嚴經~阿難。是佛頂光聚。悉怛多般怛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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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 10:11

《一切如來心秘密全身舍利寶篋印陀羅尼經》簡易懺悔法本此文章內容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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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1 22:49

虛雲老和尚楞嚴經開示 (轉貼) ★ 楞嚴一經,由阿難發起,作我們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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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21:42

從《楞嚴經》中談持咒修行的次第及要訣 -古梵音暨楞嚴學推廣講師,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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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4 19:38

弟子是位女士,在深圳工作,在深圳這樣一個物質至尚,慾望橫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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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2 02:52

    首楞嚴經講義簡要科判兼目錄表圓瑛法師 233 KB 43 KB

...《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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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青寺:慈誠羅珠堪布開示集 :: 隨意窩 Xuite日誌
  •   尊貴的 貝諾法王 開示 ----發心護法的重要
      佛法快要滅亡的時候,誰能夠護持,這樣的功德是不可思議的。
      積聚資糧有很多很多種的方法,但是其中護持佛法,能夠使佛法宏揚,能夠增廣,能夠讓佛法長久駐世,這樣的護持是最大的意義,也是最大的功德。
      一個燈裡面的油快要沒有,快要消失的時候,那一個人來加一點油,這個燈,這個光明可以維持下去,具有殊勝的功德,佛法還沒有滅亡,還在持續中。大家能夠努力護持,這是非常非常殊勝的功德,也非常非常的重要。

    歡迎請至藏密網  http://www.edupro.org/

  • 晉美彭措法王的遺教
  • 即使有一天我已不在人世,我期望我的弟子們能夠堅定不移地修持並弘揚佛法,力爭將佛法的智慧之炬一代代地傳下去,這就是對我最好的紀念與報恩。
  • 溫馨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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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首頁 / 文章分類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

    前面分析了五蘊當中的色蘊,接下來觀察受、想、行、識四蘊,從而抉擇出它們也是無有自性的空性。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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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光帝珠網
    普光帝珠網

    普光者,乃取「普遍光明清淨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之簡稱。經軌言:但聞持陀羅尼題名若一字二字乃至十字者得大利益。

    帝珠網者,帝釋天以網張空而為莊嚴,網孔有摩尼寶珠。孔多珠亦多,珠珠各攝森羅萬象,而互攝互融。以帝珠比喻系列網站連結互融互攝重重無盡之意。

    如何隨喜作大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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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光居士出版之著作一覽

    (1)七俱胝佛母准提王法要集(西元2006年10月由「中和法明寺」出版)--已無存書

    (2)末法明燈:殊勝的準提陀羅尼(2007年4月由「彰化清明寺」出版)

    (3)觀世音菩薩六字大明咒集要(2008年2月由「彰化清明寺」出版)

    (4)利樂人生的藥師佛(2011年「佛陀教育基金會」出版)

    (5)准提神咒持驗集(2011年6自費出版)

    (6)東方淨光——藥師法門集要、藥師佛靈感錄(2011年7藥師佛本願推廣中心」出版)

    (7)觀世音菩薩六字大明咒集要-2011年修訂版由薩迦法王賜序。2011年8月「彰化清明寺」出版)

     

    ★普光居士製作之網站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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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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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中)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中)

    震旦清信士勝觀江妙煦遺著

    (癸)次,顯勝所以。分二:(子)初,明隨說福;次,明盡持福。

    (子)初,明隨說福。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凡言復次,雖是別舉他義,實以成就前義, 前已詳言之矣。隨者,不限定之意,略言之有五:曰隨人,無論僧俗聖凡。曰隨機,無論利根鈍根。(此即淺深互說意。或說第一義,或說對治。)曰隨文,無論多 少廣略。曰隨處,無論城鄉勝劣。曰隨時,無論晝夜長短。曰隨眾,無論多人一人。如遇宜說機緣,即為說之。此之謂隨說。當知者,警誡不可輕忽之意。此處即指 說經之處,說經處如此,說經人可知矣。下科云:當知是人云云。故知言處,兼言人也。總之,聞經者不可不存恭敬心。何以故?尊重法故,不忘所自故。而說經者 卻不可存此心,何以故?遠離名利恭敬故,不應著相故。此則雙方皆應知之者。又如大般若經云:帝釋每於善法堂,為天眾說般若波羅蜜法。有時不在,天眾若來, 亦向空座作禮供養而去。此即諸天遵依佛說,恭敬說經處之事實也。又大品云:諸天日作三時禮敬,六齋日彌多。經所在處,四面皆令清淨。

    世間猶言世界。間者,間隔之義。如言一間屋,是明屋之界限。若其無界,何名一間。故說世間,無異乎說世界也。世是豎義,三十年為一世也。界是橫義,各方各處各有其界也。今曰一切世間,明其豎窮未來,橫遍十方。即是盡未來,遍法界義。

    言天言人,意即賅攝三界所有眾生。而言天言修羅,意即賅攝天龍八部也。故名雖舉三,意包一切。皆應二字,正與當知相呼應。云何當知,以皆應也。應者,非如此不可,故當知也。

    供養有二:(一)事供養,略說十事。即 香、花、瓔珞、末香、塗香、燒香、幡蓋、衣服、伎樂、合掌禮拜,是也。說經之處,乃是道場,故應如是莊嚴恭敬。(二)法供養,即是如法修行,利益眾生, (如聞而展轉為他人說,或以經贈送等。)攝受眾生,(如勸人來聽,分座與人等。)乃至不捨菩薩業,(如遇阻難,亦必來聽,即是不捨。)不離菩提心(如發起 大願大行,不違般若正智。不離者,不與經旨相違也。)等,是也。

    如佛塔廟者,言皆應如供養佛塔佛廟一般的 供養。供養塔廟,人所共知。說經之處,或忽視之。故舉塔廟為例。以明說經即是道場,便與塔廟一般無二,故皆應供養也。(何以便是道場,下文更鄭重明之。) 總以發明說法人是佛所遣,所說法本是佛說。故代佛宣揚,即同佛在。法華云:「能為一人說法華經,乃至一句。是人則為如來所遣,行如來事。」法華然,一切經 皆然,金剛般若更無不然。上文曰當知者,指此。若其知是人為佛遣,法是佛說,自知皆應恭敬供養矣。

    塔是梵語,具云塔婆,其音少訛,實是窣堵 波也。義云高顯處,亦翻方墳圓塚。塔必高顯者,所以表勝也。佛塔多種,今且明四。所謂生處塔,成道塔,轉法輪塔,般涅槃塔,是也。今教供養如塔,即攝此四 種塔之義也。何以言之。此經是明實相。實相者,佛之法身也。又曰:一切諸佛從此經出,則此處豈非佛生處之塔乎。聞法而後知修因證果。而此經生福無量,夙罪 皆消,當得無上菩提。故此處便同佛成道處之塔也。代佛宣揚大乘最上乘法,是此處正為佛轉法輪處之塔矣。般涅槃者,義云無為,亦為生滅滅已,理事究竟之義。 而此經所說皆無為法,令聞者滅生滅心,證究竟果,所謂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謂此處即是佛般涅槃處之塔,不亦可乎。

    廟者,貌也。意明供佛像處,梵語為支提。 凡是佛塔,必供佛舍利。舍利即佛真身。凡供佛像之廟,必有經法,必有僧眾。言一廟字,即是住持三寶所聚之處。今云如佛塔廟,是明說經人代佛宣揚,便同真佛 在此。說此大法紹隆佛種,便是住持三寶。故曰佛塔廟,皆應供養。上文曰為他人說福德勝前者,因此之故。由此可證經雖說處,意實在人。然而尊重說經人若此。 倘說經人非法說法,法說非法,妄談般若,誤法誤人,其罪業之大,亦不可言喻。從經之正面,即可看到反面。此又說經人所當知,應兢兢自審,不可少忽者也。故 下文又曰:何況盡能受持云云。受者,謂領納真實義也。持者,謂依義修持也。然則不能修持,便是能說不能行,如數他家寶,自無半錢分矣。且不能修持,亦必不 能領納。因甚深微妙真實義,決非能從文字上領會得的。不能領會而說,勢必至於妄談般若,淺說般若矣。警戒說經人,可不謂之深切著明乎哉。

    (子)次,明盡持福。分二:(丑)初,正明盡持;次,正明所以。

    (丑)初,正明盡持。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

    言受持,復言讀誦者,明其必能領納修持, 方為真能讀誦。不然,讀誦之益小矣。且既能受持,還須讀誦,以經中義蘊無窮,時時讀誦,更能熏習增長,則受持之力日益進步也。上言說,此言受持,一不同 也。上言隨說四句偈等,此言盡能受持讀誦,二不同也。而言有人,不若另是一人,初未指定即是說經之人者言。何況,亦是顯明盡能受持讀誦之人,更勝於隨說之 人。然而世尊如此分而說之者,一以明其受持功大,使人皆知趨重此點。二以明其能說,必由能受持來。隨說,必由盡能受持來。若非盡受盡持,豈能頭頭是道,為 大眾隨時隨處隨機隨文而說耶!三以明盡能受持,必應遇有宜說之機會,即須為人說之。非但盡能受持,便是更勝也。故上文與此科之文相雖別,義實互相彰顯。則 如來之意,實欲人人既能說,又能受持。既能受持,又能說。不可分而為二,各行其一。此意云何知之?於下言成就二字上,便可了然。蓋世尊說此經法,原望人人 成就。而成就必須自度度他,二利圓滿,方可。若但知說,或但知受持,是於利他與自利,偏在一邊,尚有成就之望乎!故知經文,話雖分說,義實一貫。讀經聞 法,不應執著文字相,必應如是領會真實義。此之謂依義不依文。又先言隨說一段,與經初先言度盡所有一切眾生之意正同。意明菩薩發願,未能度己,先欲度他。 度他即是度己也。次言何況盡能受持,亦與經初言,復次菩薩應無住法而行六度之意正同。意明度他還要自度,而自度原為度他也。若不領會得自他不二之義,尚能 謂能受乎,尚安有成就可期乎?世尊說法,如牟尼珠,面面俱圓。若不如此領會,豈不辜負此文。須知各經之文,無不說得極其周到詳密。特恐人粗枝大葉,一知半 解,不能盡空諸見,靜心體會。必致取著片面,昧其全體,自誤誤他。所謂依義者,是教人必須融會貫通,明其真義所在。而不依文者,即是不可聞得一言半語,便 斷章取義耳。

    (丑)次,正明所以。分二:(寅)初,約成就正顯;次約熏習結成。

    (寅)初,約成就正顯。

    【「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何法乎,即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法也。此法為究竟覺自證之法。成就此法,亦即成佛之意。彌陀經云:釋迦牟尼能為甚難希有之事,能於五濁惡世中,得阿耨菩提。甚難希有,即第一希有 也。更無在佛之上者,故曰最上。若分言之,阿耨菩提,義為無上正等正覺。正覺者,從來不覺,而今能背塵合覺,非希有乎。正等者,等是平等之義。今不但自 覺,而能覺他,自他不二,空有不著,平等法界,是第一義,故曰第一。無上者,徑達寶所,證究竟覺,所謂無上菩提。無上即最上義也。古注渾簡,現為確鑿言 之,使知其義。至後人所注,或以三身釋,或以三般若釋,則義欠親切圓滿矣。成就者,言有成就此法之可能也。是人,即通指隨說是經,盡能受持,及聞經而能受 持,能隨說之人。當知二字,統貫下文。若就本句說,謂如是之人福慧並修,自他兩度,便得直趨寶所,大有成就,不可輕視。如知得是人成就不可思議,便知其福 德遠勝於以充滿無邊無量大千世界之七寶布施者。一有漏有為,一無漏無為,所以致異者在此,奚足怪乎。

    (寅)次約熏習結成。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中國經字,本有路徑之義。典者,軌則之 義。是經所明,皆是發菩提心者不易之正軌,共遵之覺路。行此路,依此軌,自然直達寶所。故此經所在之處,便是寶所。既成寶所,故佛及一切賢聖,莫不在此。 若尊重弟子,猶言以及一切賢聖。若者,及也。尊重弟子,或曰指迦葉、目連、諸大弟子。或曰指文殊、普賢、諸大菩薩。總之,佛所在處,便有大眾圍繞而為說 法,譬如眾星捧月。故尊重弟子,是統謂一切賢聖、菩薩、羅漢、盡攝在內,不必分別專指也。大般若云:般若所在之處,十方諸佛常在其中。故欲供養佛,當知供 養般若。般若與佛,無二無別。知十方諸佛皆在於此,則知遍虛空盡法界之一切菩薩羅漢,無不盡在於此矣。總以明此經殊勝,在處處貴,在人人尊而已。

    綜上來數科觀之,初顯說經之處,次顯受持之人。至此,則知所以顯處顯人,實為顯此經之功。經功非他,即是般若正智。則所以顯經,又復實為勸人供養此經,讀誦此經,受持此經,廣為人人說此經,以期由文字起觀照,證實相耳。佛之說法,眼光四射,面面俱圓,如此。

    又初顯處時,說皆應供養如佛塔廟,是明說 經即是住持三寶也。今則言凡經之所在處,便為有佛,及一切賢聖,是明常住三寶也。而中間乃曰,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是明其成就自性三寶也。合而言 之,便是因住持三寶,證自性三寶,成常住三寶。亦即因常住故住持,因住持故常住。且云何住持,云何常住,全仗自性以成就之耳。

    又上言成就殊勝,以顯福德殊勝之所以然。今更言熏習殊勝,以顯成就殊勝之所以然。何以故?以經典所在,既是佛菩薩等所在。則持說之者,便是親近諸佛菩薩等大善知識。如此時時熏習自性,豈有不大獲成就者乎。

    又初言如佛塔廟,云何說經之處如佛塔廟乎。今則曰經所在處,佛及賢聖皆在,豈非顯明上文如佛塔廟之所以然乎。總之,既曰如佛塔廟,又曰佛及賢聖皆在,皆明此經是三寶命脈所關。故不憚詳言,至再至三,使一切眾生尊重此經耳。

    又上言成就,即接言經典在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此又顯明是人之成就,最上則如佛,次亦如一切賢聖,而為第一希有。何以故?發無住心者,當證無為果,故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故持說無為實相之經,豈不成就此法乎。

    此數科經文,文字無多,妙義無窮,發揮難盡。茲不過略略言之,已如上述。是在人人善於領會之矣。

    又前次校量顯經,以一大千世界寶施,比較 顯其福德。今則以無量無邊大千世界寶施,比較顯其福德。何以前後相差若此,其義云何?蓋前次顯勝,是說在能生信心之後,且曰一切諸佛及諸佛無上正等正覺 法,皆從此經出。是明其如能聞是章句,信心清淨,便是趨向佛智,故有如是福德。然不過初發淨信之心,未能深入,所以只以一大千世界寶施顯勝。今則不然,乃 是說在開解之後。云何開解?所謂生清淨心,無所住而生其心,是也。且曰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復曰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是明其如能領解無住生 心,生心無住之真實義,便有大大成就的可能。因解得經義,便得綱要。以視前之但具信心,未得綱要者,相去天淵。故以無量無邊大千世界寶施比較顯勝。是明此 人之福德,超過前人無量無邊倍矣。何以故?一是初發信心,粗知名字。一是深解經義,漸能入觀故。須知此經專明實相,直指本心。受持之者,果能直下承當,依 經起觀,則生福滅罪,徑證菩提,功德何可稱量!而前半部五次校顯,若經功有大小者,實因持誦者功行之淺深,成此差別,非經功有差別也。

    (辛)三,請示名持。分二:(壬)初,請;次,示。

    (壬)初,請。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向下文義皆細,應當諦聽。因文相關涉前後,須合前後統觀而互說之,其義乃徹。既是綜合前後而說,故義意繁密。恍惚聽之,便難領會。

    爾時者,前言已竟之時。意顯領會得綱要時,便當行持,不容稍懈。所謂解時即是行時,是也。結經家特標爾時,意在於斯。

    又本經中凡標爾時,須菩提白佛言句,皆表 更端之意。(俗云另行起頭。)以示本科所說,更進於前,令人注意也。然語雖另起,意亦躡前。因上來屢顯此經福德殊勝。乃至經所在處,佛與賢聖同在其處。殊 勝如此。不知其名可乎?屢言受持此經,即一四句偈等,皆有極大福德。乃至盡能受持,成就無上菩提之法。然則應云何持乎?此皆學人所急當知者。故問當何名此 經?我等云何奉持?

    他經請問經名,多說在全部之末。今獨說在中間,何故?須知此經後半部之義,是從前半部開出。其義前半部中已有,不過說之未詳耳。若非長老再為請問,則說了前半部,便可終止。以是之故,此經經名雖似說在中間,卻實是說於前半部之末,仍與他經無別也。

    當何名此經者,當以何名名此經也。亦可倒 其句曰:此經當何名。義既殊勝,其名亦必殊勝。言下便有名必副實,若知其名,益可顧名思義之意。奉者,遵依。持,即修持,行持。請示持法,以便大眾遵依, 故曰我等奉持。奉持,猶之乎奉行也。凡言及行,便具二義。(一)自行。(二)勸他行。故古人釋持字義曰任弘。任者,擔任,指自行而言也。弘者,弘揚,指勸 他人行而言也。說到行持,便牽及上來所說矣。試觀上來自詳談起,開口便說應降伏其心。云何降伏,即是發大願,行大行,不住六塵境界,廣行六度,度盡無邊眾 生成佛,而不取度生之相。乃至法與非法,皆不應取。如是層層披剝,愈剝愈細,結歸到不住六塵,生清淨心。(此八字,即應生清淨心及不住六塵生心縮語。亦即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注腳。)凡此所說種種義門,皆觀門也,皆行門也,即皆應奉持也。然則我世尊開示大眾云何奉持,亦已至詳至晰,何以須菩提長老復於此處請問 云何奉持耶?豈上來所說諸義,但令領解,非令奉持乎?抑奉持上來所說,猶有未盡,故今重請乎?頃言必須前後統觀綜合說之者,正在於此。此等處若未徹了,其 奉持必不得力,不但容易發生如上所說之誤會而已。須知長老今之請問云何奉持者,別有深意。

    (一)佛所說法,無不理事圓融。圓融者, 說理即攝有事,說事即含有理。所謂理外無事,事外無理,是也。故學佛之人,亦必解行並進。解屬理邊,行屬事邊。必須並進,始與圓融相應。但眾生根性,千差 萬別。自有人即解即行;亦自有人雖解而未能行;或雖行而未能相應。須知解而未行,行而未應者,實未真解。真能領解,將不待勸而自行。行亦自能相應。長老欲 為此輩人更進一解,故復請問,此之謂婆心太切。

    (二)請問經名,即是請求開示上來種種言 說章句之總題。請問云何奉持,亦原是請求開示上來所說諸義,有無總持之法。若得總持,持此總題,豈不更為扼要麼。此之謂聞法無厭。明得此中第一層道理,便 知上來雖未請問云何奉持,並非專令領解,已攝有奉持在內。今雖請問奉持,亦仍攝有更求領解之意在內。明得第二層道理,則知前既奉持,今亦何妨更請。然則前 後豈但不衝突,不重覆,且更可顯發前義矣。

    說至此處,恐人復生他疑,今當徹底更一言 之。問:上來所說,既一一皆應奉持。今又明明請問云何奉持。何以第一大科,判為生信;今第二大科,判為開解;至第三大科,方判為進修耶?(詳說中,先判為 兩總科,初約境明無住,次約心明無住。再將此兩總科,判分為四。即一生信,二開解,三進修,四成證。)答:開經以來,實皆可起修。然修持之究竟法,則在第 三大科。故但予第三大科以進修之名耳。且此乃依經而判,非敢臆說。如第一大科中,明明點出持戒修福,能生信心。是明信心之初起也。故判為生信。第二大科, 於請示名持之後,點明深解義趣。是明不但生信,且開解矣。故判曰開解。至第三大科將完,又明明點出以無我人眾壽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菩提。且曰:如來說善 法,非善法,是名善法,則並善法之相亦復不取。此之謂究竟修法。如此而修,謂之究竟者,以其合於諸法如義故也。故判之曰進修。

    須知不曰起修,而曰進修,具有深義。蓋明 其乃深進之修持。兼明上來諸義,並非只是生信開解,不是起修耳。更有一義,不可不知者。信解行三事,不能定說無次第,不能定說有次第。人必具有信心,而後 研求佛法。亦必明得佛法真實之義,而後方知真實修行。此固明明有前後之次第也。然克實而論,若其亳無功行,則障深慧淺,決不能領會甚深佛法。必須功行愈 進,解理乃隨之而愈深。且若非有解有行,其信心亦若有若無,不能說是信根成就。由是言之,信解行乃是同時並進,豈有前後次第之可言。間遇有人,無端而能信 佛。或初不學佛,一聞甚深佛法,便得明瞭。並有佛法一亳不明,而能發心精進勇猛修行者。此皆夙世本有功行,今遇因緣,遂爾發現,非偶然也。即以證說,證者 憑證。凡親眼見得,親身做到之事,則謂之證。故必真實如法做到,始名曰行。真實見到佛理,始名為解。真實知得皈依三寶之益,始名曰信。然則一言信解行,皆 已含有證的意義。但向不名之為證。惟證法身,始予以證字之名耳。可見是名義上之分別,若論實際,無往而非證也。即以證法身言,云何為證?亦不過解行二事之 功效。解行做到究竟,名之曰究竟證得。除解行外,無證可說。不但此也。本經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實相即是法身。換言之,法身顯現,亦不過信心清淨而 已。由是言之,豈但信解行證,並無前後次第。實則名相上似乎有四事差別,而實際上亳無差別。四事化為一事,此之謂平等。即此四字,便可悟由平等見差別,由 差別見平等之理。

    再進一步言之。實相顯現時,惟一清淨。並 信心二字,亦無痕跡矣。則真究竟平等,如如不動矣。是故若明佛理,隨拈一事,皆能窮其究竟,歸於平等。即如生信文中,一念生淨信一語,就生信之事相言,故 謂之一念相應,尚未淨念相繼耳。若言其究竟,則此一語,可深至無底,廣至無邊。何以言之,生淨信便同生清淨心,亦與信心清淨同一義味。一念者,惟此一念。 此念非他,乃是信心清淨。生者便是顯現。則生淨信,便是淨心顯現。如此而說,是此一語,便是證得如如不動之性體矣。其他言句,皆可如是領會。所以聞得一言 半偈,皆可證道也。此理不可不知。然而講經說法,有時又不能不隨順其文相而說。若開首即說此深義,反令聞者無可依循。此理又不可不知也。前說此句時,不能 驟明此理者,因此。茲已說至漸深,無妨順便拈出。使知佛法無淺非深,深亦可淺,直無淺深次第可說。故不可取著其相,而曰則非也。然為接引眾生,啟導進步, 又不能不假設一淺深次第,以及種種莊嚴之事。故不可斷滅其相,而曰是名也。

    且住,今不說經文,而擲筆題外,將信解行 證囉唆如許言語,何為乎?當知非說閒話。乃是發明上文所說無有定法四字之義,通貫一切。俾大眾領會此義,庶幾頭頭是道。姑就信解行證發揮之,以示凡事皆 然,不但佛法然也。且自此以往,義趣愈入深微。若不於此義薦得少許,則心中不能活潑潑地,於深微義趣,便不易領會。當知下文般若非般若四段,正明無有定 法。我今如是而說者,正預為下文寫照耳。須知因為無有定法,所以不可執有,不可執無。經中凡言則非,皆明不可執有也。不可執有者,是令會歸性體也。何以 故?性本無相,如太虛空故。安可以名字語言求。必須離相返照,庶幾證入也。凡曰是名者,乃示不可執無也。不可執無者,是令雖會歸於性,而亦不壞假有之名相 也。何以故?性本無相而無不相故。相即性體之用,有體必有用故。如太虛空體,固空空如也,而萬象森羅,一切依正果報之相,皆由其中現出。若無萬象,便成頑 空,亦不足以顯其是太虛空矣。但不取著其相,與太虛空何損。何得曰絕對無相,且亦何須滅其相耶!持此義以修行,則知欲見本性,必應離名絕相,破其我見。我 見不除,便生分別心,而起念即著相矣。而此我見是無始以來病根,不易破除。必應依照佛所說法,一面返觀內照,息其攀緣妄想。而一面又應遵依各種儀軌事相, 禮拜、懺悔、以及布施、持戒、等等,求消業障,開發本智。俾得信心增長,解行成就,以期障除性顯。而行時又應心不取著色、聲、香、味、觸、法。體會此一念 心之性,與諸佛眾生,本是一體,且體本空寂,然後感應神速,成就自易。夫修因時,既能不取相不滅相,空有兩邊不著,合於中道,所以感應大,成就亦大。所以 成就以後,便能不動道場而身遍十方,現各種莊嚴之土,以普度無量無邊之眾生。是之謂無相而無不相,無不為而無為。

    推而言之。持此義以為人,則能胸襟曠達, 不惹煩惱而得自在矣。亦知謹言慎行,不錯因果而無罣礙矣。持此義以處世,則知萬事皆空,與我何涉,任他風浪起,穩坐釣魚船,可也。亦知人情世態,紛紜往 復,安危苦樂,隨遇而安,可也。持此義以當大任、作大事,以不著相故,雖事來即應,而天君泰然,不為所動。以相非斷滅故,雖心不著相,而條理秩然,亳無廢 事。如此豈不是則非是名,頭頭是道乎。真所謂道不遠人,人自遠之耳。我佛原為度世而來,故所說法,無不世出世間,一切攝盡。惟須融會貫通如是真實之義,則 事事皆可奉持,時時皆是修行,在在皆得受用,而處處皆是佛法矣。所以佛法稱為法寶,此經尤是無上法寶,且收拾起閑言語,宣揚此無上法寶。

    (壬)次,示。分三:(癸)初,總示名持。次,詳明所以。三,結顯持福。(癸初),又二:(子)初,示能斷之名;次,示持經之法。

    (子)初,示能斷之名。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

    此七字為全經之總題,於開題時已詳釋其義 矣。茲略言之。般若,此云智慧。約因曰慧,約果曰智。因果一如,故總譯其義曰智慧。波羅蜜,此云到彼岸。有此智慧,乃能了生死、入涅槃。如此作釋,則波羅 蜜非他,即般若是。又此之智慧,非同世智辨聰,乃佛智佛慧,所謂佛之知見,是到彼岸之智慧。如此作釋,則般若非他,波羅蜜是。金剛是喻。金剛為物最堅最 利,能斷一切。以其堅故,一切物不能壞。以其利故,能壞一切物也。以喻般若波羅蜜如大火聚,四面不可觸,能斷一切煩惱也。何謂煩惱,見思惑是。見惑為身、 邊、邪、二取。最要者,身見、邊見。身見即我見。小乘專指四大五蘊假合之色身言。大乘則通於法我。若取法相,非法相,即著我人眾壽,故曰法我。人眾壽三, 皆由著我而起,言我則攝其餘矣。邊見者,小乘專就由身見而起之斷見常見言。大乘兼指一切法空有二邊。執有便取法,乃常見也。執空便取非法,乃斷見也。思惑 即貪瞋癡慢疑,此為根本,由此生起慳嫉等等。此之根本煩惱,皆無始病根積習深痼,遂致流轉六道,受苦無窮。今欲脫離此苦,非斷此病根不可。云何而斷?非仗 此金剛慧劍不可也。又此部是大般若經第九會所說。諸會皆說般若,則皆能斷。今獨於此部加金剛名。可見此部之義,尤為精要,更堅更利,更為能斷耳。

    (子)次,示持經之法。

    【「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此八字,是令顧名思義,因名會體的奉持。 非謂持此名字。恐人誤會,故次復自釋其所以。要知本經所明之義,皆是應無所住。而眾生之病,在處處著。著即住義。因眾生此病甚深,故開口便言降伏。凡言不 應取,不應住,皆降伏之意。至此復云:以是名字,汝當奉持。無異言汝等當奉能斷之義以行持。且無異言汝等當奉金剛般若以降伏也。

    見思惑中,我見為本。所以處處著者,因 此。所以生種種惑,造種種業,受種種苦者,因此。所以急當斷除者,亦即在此。我見除,則煩惱(即惑。)障除,而業障,報障,亦隨之而皆除矣。三障消除,則 法,報,應,三身圓現。故如是奉持,是從根本解決,能得究竟勝果,豈第了生脫死而已。所以此經在處則處貴,在人則人尊。吾輩何幸得聞此無上經法,其必已於 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可知。何勝慶倖,何可妄自菲薄。然而善根如此,卻仍拖此臭皮囊,浮沈苦海。其必多生以來,或輕忽視之,未嘗讀誦,或雖讀誦而未能受 持,或雖受持而未能如法也,亦可知矣。一思及此,又何勝慚愧。今幸佛光加被,又聞此法,又讀此經。若仍如前怠忽,前路茫茫,又不知要輪迴若干次數,自討苦 吃。一思及此,又不勝其悚懼。古德云: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可怕可怕。

    此中斷、持二字,尤有要義。蓋斷者決斷之 義;持者堅持之義。如上文說,應不住六塵生心。無如凡夫力不從心,明知不應住,而不知不覺,心粘其上。心既粘上,便被其縛,擺脫不了。必須將不住六塵生 心,放在心中,時時觀照起心動念。倘於六塵少有觸著,便當機立斷。立斷者不可畏難,不可苟安,即勇猛之意。更須堅持不懈。堅持者精進之意。精進者所謂精審 而進,密密內照,不使一亳放鬆也。精細而進,澄心靜慮,審察隱微也。精誠而進,至誠懇切,求三寶哀憐攝受,放光加被,助我之力也。念佛不得力,全由未在此 中用功。吾輩修行,必須於一切染緣所謂六塵者,依照此經能斷,奉持二義,而當機立斷堅持不懈。若不如此豎起脊梁,立定腳跟,何能降伏得多生背覺合塵的習 氣。我不降伏他,就被他降伏我。此心既被塵染,便不清淨。一句佛當然念不好。果能當機立斷,堅持不懈,庶幾有一心不亂之可能,而往生極樂,徑登不退,不難 矣。努力努力。

    總而言之。上來所言降伏,及不住六塵,生清淨心等,種種觀門行門,必領會此中所說能斷之義而奉持之,乃更有力。然則此中所明之義,甚為緊要可知矣。故向後之校量經功,亦迥不同前也。

    (癸)次,詳明所以。分二:(子)初,總標;次,別詳。

    (子)初,總標。

    【「所以者何?】

    所以者何四字,標詞。此下將具釋奉持能斷 之所以然,故先標舉之,使人注意也。向來注釋家,但以此句屬於佛說般若一段,今謂乃是統貫下文兩科。蓋下兩科,皆是開示修持之法。則皆是說明以是名字汝當 奉持之所以然。何得但以屬於一段,使其餘經文,皆成散沙。則校顯經功更勝於前之義,亦無著落矣,大大不可。故今特將此四字另作一科,判曰總標。以明其統貫 下之兩科,非止屬於兩科中之一段也。綜合下兩科義趣觀之。可知此一句中,含有三義。(一)如何而斷?(二)從何斷起?(三)因何須斷?今順序說之。

    何謂如何而斷耶。斷者,斷我見也。我見隨 處發現。不扼其要,云何能斷。且我見者,妄想之別名。而妄想原是真心所變,本不能斷。所謂斷者,破之而已。然則云何能破,明理而已,開解而已。試觀經名金 剛般若波羅蜜七字。金剛,堅利,所謂能斷也。然原是用以喻下五字般若波羅蜜者。般若者,智慧也。波羅蜜者,到彼岸也。到彼岸之智慧,猶言徹底之智慧。由是 可見斷我見並無別法,惟在徹底明理,亦即徹底開解而已耳。

    然則所謂徹底明理者,明何理耶?當知眾生 處處執著者,無他。由其不知四大五蘊,以及一切法,皆是緣生,如幻如化。而本其先入為主之見,視以為一定不移,遂致執著而不肯捨。是之謂我見。故欲破此 見,首當明瞭一切法本無有定。如是久久觀照,則知法既無定,云何可執?且既無有定,執之何益。若能於一切法而不執,則我見自化矣。此真破見惑之金剛也。所 謂明理者,明此理也。明得此理,可破我見。所謂徹底也。故曰:以是名字,汝當奉持。遵奉金剛般若波羅蜜以為修持,即謂遵奉此之名義以作觀照也。當知此部經 法,正是般若波羅蜜。而曰則非般若波羅蜜。世尊時時說法,而曰無所說。乃至微塵、世界、三十二相,皆說其非,不過是名而已。皆所以顯示無有定法之義也。此 其一。

    何謂從何斷起耶?當先從與自己最密切之法 上,精勤觀照,以破其惑也。般若波羅蜜,為行人所當修持者。尚應知其則非,而離名字相。世尊言說,為行人所當遵奉者。尚應知其無所說,而離言說相。大千世 界,為佛教化之境。三十二相,為佛所現之身。皆應不著。則其餘可知矣。此所謂高處落墨也。推之,凡是自己所修之法,所為之事,以及依報正報等等,皆當奉此 義以為觀照也。此其二。

    何謂因何須斷耶?觀下文曰佛說,曰如來說。便知倘不如是觀照,斷其我見,便違佛旨,而不能見如來矣。此其三。明此三義,則知當如是奉持之所以然矣。

    (子)次,別詳。分二:(丑)初,示會歸性體;次,示不壞假名。(丑)初,又二:(寅)初,示應離名字相持;次,示應離言說相持。

    (寅)初,示應離名字相持。

    【「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流通本有是名般若波羅蜜一句,為後人所加,大誤。須知此科及下科,正明會歸性體,故皆遣相以明性。至大千世界三十二相兩科,乃兼明不壞假名。章義分明。乃無知妄作,一味濫加,可歎。不但唐人寫經,無是名句。智者、嘉祥、圭峰、三大師註疏中,皆無是名句意。當從古本。

    言則非者,令離相也。離相者,所以會性也。故標科曰會歸性體。照上來語例,應曰如來說。今不曰如來說而曰佛說者,義趣更深。略言其二:

    (一)佛者,究竟覺果之稱。人皆知證得究竟覺果而成佛,由於修般若。而不知實由修般若則非般若也。使修般若而未離名字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尚能稱究竟覺耶!尚何成佛之可能!故今特曰佛說者,所以示證果者由此而證,則修因者當如是而修也。

    (二)既證性矣,亦復現相,則稱之為佛。 故佛之一稱,乃性相全彰之名,非同如來但屬性德之稱也。故今曰佛說者,乃指示般若則非般若,不可打成兩橛。則非般若波羅蜜,當從般若波羅蜜中做出。所以開 示:當即名字以離名字也。故上文曰: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此與應生清淨心句,同一意味。所謂空在有中,非滅有以明空也。世尊因正令明性,既不能不遣相。而一 味遣蕩,又慮人誤會而偏空。故不曰如來說,而曰佛說,以示意。此與不壞假名,說是名某某時,不曰佛說,而曰如來說者,用意皆極深密。蓋不壞假名而曰如來說 者,明其雖不壞相,仍應會歸於性也。今遣蕩時,不曰如來說,而曰佛說者,明其雖應會性,而亦並非壞相也。然則此中已含有不壞假名意在。何須濫加是名一句, 方顯其不壞假名耶!總由未明經意,所以無知妄作。總之,佛說般若,是如其自證之理智而說,令一切眾生開佛知見耳。開佛知見者,令知性本無相,須離相修持, 而後可以見性也,故曰般若則非般若。若不明此理,心中有一般若波羅蜜名字相,便取法相,尚得曰奉持般若波羅蜜哉!何以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故。 此中但云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不連金剛二字說者,正明上文所云以是名字奉持者,乃謂當奉金剛能斷之名,以行金剛能斷之實,而斷其取著法相耳。般若無 上之法,尚應離名字相,何況其他一切法!又當知佛之說此,正令不取法相,以修持一切法,則法法莫非般若,乃為般若波羅蜜耳。此上來所以言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也。總而言之,佛說般若則非般若,是令領會法法皆般若,不可著般若之名字相。此以是名字奉持之所以然。非謂在名字上奉持。又所以二字,便是真實義。上云汝 當奉持,即謂當奉真實義而行持也。

    (寅)次,示應離言說相持。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此問躡上文來。或問,不應住般若波羅蜜法 相,而此法原是佛說。說此法時,豈無法相?若無法相,又云何說?防有此疑,故發此問。有所說法否者,謂心中存有所說之般若波羅蜜法相否也。世尊問意,已含 無字。何以故?如來是性德之稱。性體空寂,豈有所說之法相耶!不曰佛說,而曰如來說,意在明此。(又佛之現相,正為說法。若曰佛說,則與無所說義抵觸。故 此科只能曰如來說,不能言佛說也。)

    凡標須菩提白佛言句,明其言甚要,不可忽 也。答語更進一步,言不但無所說之法,且無所說。無所說者,無其所說也,非謂無說。(無所行、無所得等句,意同。)蓋性體自證,名為如來。如來者,即明其 證得平等性體。平等者,理智一如,能所一如也。(故後文曰諸法如義。)既證一如,故其言說,名為如說。(故後文曰如來是如語者。)如說者,明其是由平等如 如之性海中自在流出。初未起心動念,雖終日說、熾然說、剎說、塵說,實無言說之相。尚無說相,安有所說之法相耶!故曰如來無所說也。此番問答,不但遮疑。 且意在令奉持者,體會性體非但無名字相,並無言說相。亦復知得如來熾然說而無其說相。則知得奉持所說之法者,應熾然修而無其法相也。

    合此兩科觀之,欲證性體,必當離名言之 相。然則名言究應云何而後可離乎?若不知之,是但知其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須知此兩科義趣,我世尊實令奉持者離念也。念不離,則名言之相終不能離也。何 以知之?起信論心真如門中有一段文,可以證明。論云:「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又云:「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乃至唯是一心, 故名真如。」此文中真如,即性體之別名也。離言說相三句,歸重於離心緣相一句。此句即是離念之意。蓋緣者,攀緣。心緣,即是起心動念。心念若動,必有所攀 緣,便落於名字相矣!而言說者,心之聲也。心必先緣於所欲言者,而後達諸言詞。故心念若動,又落於言說相矣。故三句中,離心緣相句是總。心緣相離,然後名 字、言說之相皆離。此與論文上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句,相應。

    離心念,便無一切境界相。所以離心緣相, 便畢竟平等,唯是一心,而名真如也。由此論義,以證經義,則此中令離名言相持,非即是令離心念修持乎。論中又引他經云:「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佛智 即是般若波羅蜜。故此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當如是斷其著名字言說之攀緣妄想而奉持也。此以是名字,汝當奉持之所以然也。

    起信論又云:「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 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 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此節論文,更好引來為此兩科經文作注腳。

    此請示名持一大科,關係緊要。今當再依此節論文。詳細說之,以期徹了,必道理洞明,乃能觀照用功,想為諸公所願聞也。

    先說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三 句。非色色字,賅有表色、無表色、言。有表色者,謂有形可指之法。無表色,謂無形可指之法。此種種法,無論有表無表,本無自體,體唯是心,故曰非色。然不 過唯心所現而已,實非心也,故又曰非心。非智之智,即謂性智。性體平等空寂,豈有諸法。故曰非智。然則諸法是識乎?須知不過識心現起耳,不能謂諸法便是識 也。故又曰非識。非有非無者,因緣聚合,似有諸法發生,非無也。既為緣生,乃是幻相,非有也。此三句,總謂一切諸法,不過彼此對待相形,雖似有而實無,當 體即空。以說明其上文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之意而已。

    當知般若,亦是與彼諸法相形,名為般若 耳。以一切法緣生幻有,本無自相,豈有自相可說。安可執著名字相。故曰般若則非般若。且佛證真如實智故,雖熾然而說,實無言說之相。故曰如來無所說。但為 眾生故,假以言說引導,令其離念證性。由是可知經中曰般若非般若,令離名字相;又曰,無所說,令離言說相者,其宗旨非為欲令大眾離念歸於真如乎!然則所謂 奉持者,謂當奉持金剛斷除妄念,亦可知矣。

    前云明瞭無有定法,是清我見之源;今云破 除攀緣妄想,是截我見之流也。試觀上引論文最後數句云:「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實智,即謂性體。可見性本無念。欲證性體,非斷念不可矣。 又可見起念即是生滅心。因有生滅之心,遂招生死之果。若不斷念,又何能了生死乎!然而一切眾生,從本以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謂之無始無明。無明者,不 覺也。因不覺,故起念。云何不覺?所謂不達一法界故。謂不了達十法界理事,唯一真如,同體平等。此之謂不覺。既不覺知平等同體,遂爾動念。念動,而能見、 所見隨之以起,故有人我差別之相。由此而分別不斷,取著計校,造種種業,招種種若。又復展轉熏習,果還為因,因更受果。愈迷愈深,沈淪不返矣。今欲返本還 源,故必須從根本解決,以斷其念。難哉難哉!因其難也,故我世尊為說種種方便法門,令其隨順得入。如上所引能觀無念者,則為入佛智,亦方便之一也。此是吾 輩生死關頭,至要至急之事。亦是本經所令奉持者。不敢憚煩,更為說其方便。

    須知觀無念三字,固是方便。而云何觀法, 仍須得有方便,乃能起觀。其作觀之方便云何?起信論曾言之矣。論云:「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問曰:若如是義者,諸眾生等,云何隨順而能 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無有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此是就一切法而 明真如也。意謂一切法無體,體惟淨性。(淨性,即真如之別名。)既是一切法,體惟淨性,所謂諸法一如,所以稱為一真法界。蓋心雖無法,而法從心生。故十法 界之法,不離乎惟一真心。曰一如,曰一真。所以本性名為真如者,因此。就諸法以明真如,則一如一真之義,極易明瞭。此說法之善巧也。因其諸法一如,故不可 說;因其真心無念,故不可念。故曰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名為真如也。問中如是義,即指不可說不可念言。以諸眾生莫不有說有念,故問云何隨順得入。隨順, 即方便之意。問意,以為有說有念之眾生,而欲其無說無念。若無方便,何得證入。答中,雖說念並舉。然能無念,自能無說。茲約念義明之,則說義自了。

    當知雖念亦無能念、可念一句,正指示修觀之方便也。故下即接云:是名隨順。何以此句是觀無念之方便?當知此中具有二義:

    初約性體言。當知念是業識,而性體中並無是事。所謂從本以來,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此明雖業識紛動,而性淨自若。猶之虛空中萬象森羅,而虛空仍自若也。此是要義,不可不知。知此,則知性之與念,本來相離,便不致認賊為子。

    次約念之本身言。當知念之為物,當處起, 當處滅,剎那不停。病在於前念滅,後念又起,念念相續。但未有靜功者,不覺其是相續,誤以為前後只是一念耳。若前後只是一念者,修行人便無辦法矣。正因其 生滅不停,故曰不怕念起,只怕覺遲也。此明念乃隨起隨滅,並無實物。猶之空花,幻有實無也。此亦要義,不可不知者。知此,則知念之本身,當下即空。便不致 執虛為實。

    二義既明,便隨時隨處,順此二義,密密觀照。當一念起時,即提起精神自呵自責曰:性本無念,適從何來?如此一照,其念自息。初心人未有定力,一剎那間,第二念又忽然起。便又如是呵責,覺照。久久,念頭可日見減少。即起,力亦漸弱矣。

    問曰:提起覺照,此不又是起念乎?答曰: 是起念也。當知自無始念動以來,積習深固。逆而折之,甚難甚難。惟有隨其習慣,不加強制。卻轉換一個念頭,以打斷原念,令不相續。此正因其生滅不停,故能 得手。更須知觀照雖亦是念,乃順體起用之念。便可順此用以入體。與彼昧失本性所起之念,大異其趣。蓋起念同,而起念之作用大不相同。因是知得性本無念,及 念亦本空。為欲除其妄念,故起觀照之用。此用乃順性體而起,故與昧性而起者,大異其趣。此之謂隨順,此之謂方便。然應知起此觀照之念,亦復是幻,亦是緣生 無性,今不過藉以除他念耳。若執此念為真,便又成病。般若波羅蜜,原是用以對治取著之病。故般若亦不可取著。曰般若則非般若者,明其不應取著也。般若原含 三義,所謂文字般若、觀照般若、實相般若。因文字,起觀照,證實相也。而此三般若,皆不應著。約文字言,若但執文字,不修觀行,固完全是名字相。約觀照 言,若心中存有能觀照、所觀照之念,亦未離名字相。乃至證得實相般若,實亦無所證,無所得。若有證有得,仍然未離名字相,即非實相。亦不名般若波羅蜜矣。 故此中般若則非般若,是徹始徹終者。

    歸源無二路,方便有多門。念佛一法,尤為 斷念方便之方便也。不令他念而念佛,亦是轉換一個念頭。而念佛更比作觀親切。蓋作觀,可說是智念。念佛則是淨念。換一個清淨念,以治向來染濁之念。並令一 心念之。又是以純一之念,治向來離亂之念。且佛者覺也。念念是佛,即念念是覺。覺者,覺其性本無念也,故曰更親切也。所以但能勤懇一心,便能做到念而無 念。當知念佛目的,必須歸於念而無念。歸於無念,便是歸於真如。則不說斷而自斷,不期證而自證矣。其方便為何如哉!故曰方便之方便也。

    頃所言不期證而自證,最初只證得一分。因 其時但無粗念耳。其細念尚多也。起信論云:「若離於念,名為得入。」得入即是證入。而此語一深無底。當知由觀行而相似,然後方到分證。分證者,分分證也。 最初只入得一分。由是經歷四十一個位次,而至妙覺以成佛。念頭方為離盡。離盡,方為完全證入真如之性。然實無以名之。假名為得入耳。何以故?以雖得而實無 所得,雖入而實無所入故。如此方是真離念,方是真得入。至於念佛功夫,雖未能做到念而無念。但能行願真切,仗彌陀悲願力,亦蒙接引往生,便同阿鞞跋致,此 云不退。即是初住地位。如修他法,至此地位,須經久遠劫數。今一生即令辦到。其為方便之方便,更何待言!須知便同阿鞞跋致者,明其資格本來未到,但蒙佛力 攝受而得不退耳。吾輩幸聞此法,豈可蹉跎,交臂失之。然行願真切,必須一心在念佛求生上,方能謂之真切。若一面念佛,一面又起塵濁之想,則行願不真切矣。 所以念佛人於斷念一層,縱令未易辦到。而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兩句,務必要做到。不然,則願不切,行不真,何能蒙佛接引乎。何以 故?塵濁氣重,與清淨二字太不相應。則佛亦未如之何也已矣!

    總之,妄想紛飛,是眾生無始來病根,萬不 可強制。如其強制,反傷元氣。因妄想非他,即是本心之作用。不過錯用了,所以成病耳。只要依照佛法,將其轉換過來,歸到智念或淨念上。久久自歸無念。便是 平等性智,妙觀察智矣。今曰斷除,當知是除其病,非除其法。斷之一字,當知是斷其妄,使歸於真。若能歸真,便恍然大覺,了達萬法一如,本是一真法界。本無 人我差別。則萬念冰銷。所以只能用轉換念頭之法者因此。由是可知轉換念頭,名為方便者,猶是權巧之詞。實在是根本挽救之法。除此之外,並無別法。此理更不 可不知。

    即以斷妄歸真言,亦須逐漸進步。凡初機 者,猶未可驟語及此。因眾生無始便迷真逐妄,流而忘返。譬如世間浪子,久已流蕩忘歸。今欲挽其回頭,必須善為勸導以引誘之,乃有希望。不然,家庭間反增煩 惱。此亦如是。必須多多讀誦大乘經典,喚醒癡迷。且多多親近善知識,開其蒙蔽,指示修途。而用功時復當由淺而深,乃能漸入佳境。不然,心中反不安寧。此又 不可不知者也。

    即如本經,前面已說了千言萬語,直至此 處,前半部將了,方顯然令其離念。其不可躐等,驟語及此,大可恍然矣。然又當知,自詳談以來,所說種種觀門、行門,卻皆是由淺入深,為離念作方便者。以修 功必須修至無念,方能證性,方為究竟故也。今依此義,再將前文總結一次,逐層點醒。以便融會貫通,開其圓解。

    所謂開解者,開智慧是也。依據各種經論,開解有三個步驟。

    第一步,當令開知境虛智。一切眾生,因不知一切塵境,原皆虛幻不實,遂致處處取著,我見橫生。故先令了達六塵等境惟虛無實。若其知之,始能不為所迷。不迷,即是智。故名曰知境虛智。

    第二步,當令開無塵智。塵,即謂六塵等境。無者,謂一切惟心,心外無法。必須通達乎此,又得遺蕩塵境之方便,漸漸乃能胸無點塵。若能無塵,則慧光愈明矣。是謂無塵智。此智既明。縱有念頭,亦極微薄。然後乃能斷之。斷念亦須有方便之智。則名曰金剛智。此是第三步矣。

    金剛者,能斷之義也。試觀上來一開口便令 發廣大心,普度眾生,若忘卻自己者。此最初之第一方便也。因一切眾生,以不達一法界故,不覺念起,而有無明。遂致人我界限分得極清,著得極緊。今令捨己度 他,發廣大心。是令通達一真法界,本無人我之別,以化其膠固分別之積習。乃是從最初所以不覺念起之根上下手。故曰最初第一方便。迨說出不應住色、聲、香、 味、觸、法、布施之後,即就身相說明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此便是令觀察根、身、器、界,莫非塵境,莫非虛相,以開其知境虛之智也。當知眾生所以分別 人我,牢不可破者,無非為境所縛,放不下耳,其所以放不下者,無非誤認種種境相為真實耳。今喚醒之曰:皆是虛妄。真是冷水澆背,令人毛骨俱聳。此第二方便 也。

    其下接以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是令信此實義以起修。蓋以持戒修福為起修之最初方便也。果能一念生淨信,則是已於上來所說,一一能解能行矣。何以故?若無解行,不能一念相應故。至此便得 無量福德。何以故?既能一念相應,是已得了知境虛智。住相之心,人我之見便能減少故。因進一步,告以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以及法與非法,皆不應 取。取,即是起念。說心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已含有不能起心動念之意在。復告以法本無定,故不可取,不可說,乃至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云云。無為,即是 無生滅心。生滅心,即是念頭。是又獎誘之曰:汝既能實信,希賢希聖,並能一念相應,須更令息生滅心,才好。以下更說福德之大,以欣動之。及至約果廣明,方 顯然點出念字。得果時不能作念,則修因時不應動念可知矣。遂結之以應生清淨心。何謂生清淨心,應於塵境一無所住而生其心是也。是則比前又進一步。由知境虛 智,而開其無塵智矣。前但知之,今令無之,豈非更進乎。然開無塵智實為最後開金剛智之前方便也。若論修功,由知境虛智,修到無塵智,須經數劫。前是觀行 位,今是相似位也。此智,為轉凡入聖之樞紐。若不得無塵智,便不能更進而開金剛智。亦即不能登初住位。若不登初住,便不能由相似位入分證位,而成聖也。故 得無塵智之福德,比前勝過無量無邊倍也。何以福德有如是大,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故。成就者,即謂成就無塵智也。心中果能無有塵境,縱然起念,比 前更少,力亦更薄。修功至此,方能夠得上斷念。故此請示名持一科,遂告以斷念之法。淺深次第,步驟嚴整。佛之教化,如是如是。須知自開口一句曰:應如是降 伏其心,乃至說到不應住色等生心,皆是伏惑。必須能伏,而後方能斷也。此中明明曰:以是名字奉持。而名字乃是金剛般若。故此中所明義趣。皆是開其金剛智 也。

    金剛者,能斷之義。離名言者,離念之義。 若金剛智不開,念何能斷乎!當知位登初住,便須具有此智。若無此智,便不能斷無明。無明者,不覺也。因不覺故念起。故斷無明即是斷念。必須斷得一分無明, 乃證一分法身而登初住。自初住以上,無非此智逐步增長,使無明分分斷,法身分分證,位次亦分分增高。經歷四十位次,而至第十地後心,此智更堅更利,名曰金 剛道,而登等覺。(第四十一位。)登等覺後,復用此智以斷最後一分極細無明,乃登妙覺而成佛。通常專以等覺之智,為金剛智。等覺以下,仍名無塵智。實則此 智之名,顯其能斷耳。若不具此智,便不能斷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而登初住。故初住以上,實皆具有此智。不過位位增勝,至於等覺,此智圓滿。遂致等覺之 智,獨彰此名耳。此理不可不知。由上來所說觀之。必到相當程度,始能斷念。而念若不斷,便不能證法身,而轉凡成聖。以及斷念之前,必須先修種種前方便,其 義昭昭明矣。

    本經自詳談至此,已經將經義數次總結,而每結各明一義。所以如此者,無非欲聞者融會貫通,多得點受用。且以明經中義蘊無窮,發揮難盡。上來種種宣說,亦不過大海之一滴耳。

    此離名字,離言說,兩科經旨,茲將上來所 明者概括之,以便記憶。即(一)先須了徹無有定法,以清妄念之源。此是智慧。(二)更須破除攀緣心想,以截妄念之流。此是能斷。此以是金剛般若波羅蜜名字 奉持之所以然也。至於作觀,念佛,乃能斷之方便。此之方便,仍為兩科經旨中所具有,並非外來。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佛智者,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也。佛說般若,是令依文字起觀照。奉持,即是令大眾作觀照功夫。而離名言,即是令離念。豈非明明令觀無念乎。奉持,有拳拳服膺之意。即是應念念不忘佛說, 念念不違如來。念念不忘佛說,即是一心念佛也。念念不違如來,則不但念應化身佛,且令念法身實相佛矣。又不覺,故念起。令了徹無有定法,便是令其覺。故曰 清源。以不覺,是起念之源也。次令破除妄想,是離念。故曰截流,以起念是從不覺而出也。而不覺念起之後,遂有能見所見之分,而成人我差別之相。今則全在對 治不覺念起上用功。即是在我見的根本上下手。根本既拔,我見自無矣。此奉持以斷我見之所以然也。

    又此兩科,是明空如來藏也。空有二 義。(一)性體本空。(二)空其妄念。此中曰般若則非般若,曰如來無所說,說性體本空也;而離名字相,離言說相者,空其妄念也。故此兩科,正明空如來藏 義。下兩科,則是明不空如來藏。空,明體;不空,則明用。下兩科不壞假名所以明用也。蓋根身器界,皆是性德所現之用。故是不空如來藏義。

    (丑)次,示不壞假名。分二:(寅)初,示不著境相持;次,示不著身相持。(寅)初,又二:(卯)初,問答;次,正示。

    (卯)初,問答。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名者,名字。凡一切法,皆有差別之相。就 其差別,安立名字。故名字之言,是就相說。相是幻有,則名為假名。幻有者,明其非有而有,有即非有之意。不壞者,不斷滅意。相是體起之用,何可斷滅。雖不 斷滅,然而相實非體,故仍不應取著。因體是不變,相常變動。體是本,相是末。不應捨本逐末,迷相忘體,故不應著也。離與不著,乍聆似同;審不同。各不相 涉,曰離。於顯用時而不為其所縛,是曰不著。上兩科曰離者,是明修行人重在證體。而體之與相,本來渺不相涉也。此下兩科曰不著者,又明修行人先應證體,明 必須達用,不可壞相。然雖達用,終應會歸於體,故又不可著相也。此中所說,莫但作解釋標科會。般若妙旨,已盡在裏許矣。适才是明離與不著,命意不同。又須 知意雖不同,宗旨則同。其同為何,斷念是也。何以故?上兩科言離名字言說者,是離攀緣心,其義前已廣說,離心緣者,所以斷念也;此兩科明境身,亦即依正二 報,皆不可著者,著則又起念矣。雖不壞,卻不著,亦所以斷念也。其餘要義甚多,入後逐層說之。

    上科之般若波羅蜜,乃六度之一,固是佛法 之名,然亦為性具理智之稱。性體空寂,名字言說本來無安立。上科既就此性具理智上立說,固應遣一切相。所以只說則非,說無可說,而不說是名。即復性本非 相,本來與相無涉,故說離也。此下兩科,境之與身,本是依正二報,幻相儼然。就此立說,於顯明不壞假名之義便。故微塵、世界、三十二相,皆說是名。然而究 是幻相,虛妄不實,故皆說非而不應著也。

    此問亦躡上文來。蓋著相者聞無所說,將曰 若無所說,何以教化三千大千?且言說本來無相,縱可云說無所說,而世界之大,其相宛在,豈得曰世界無世界乎?為遮此疑,故發此問。問語甚妙,不問世界,而 問所有微塵多否。意明世界是由眾多微塵集合,而現三千大千之幻相耳。彼執大千世界之相為實有者,亦可以恍然悟矣。答亦妙,長老深領佛旨,故答甚多。意明世 界所有,無非眾多微塵耳。然則除多數微塵外,豈別有一世界哉。會得但是塵多,便知大千世界,有即非有矣。

    (卯)次,正示。分二:(辰)初,不著微細相;次,不著廣大相。

    (辰)初,不著微細相。

    【「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

    此意比前問意更進。謂不但世界,並且微塵 非微塵。此意是明微塵亦是假名也。楞嚴有云:「汝觀地性,粗為大地,細為微塵,至鄰虛塵。」何謂微塵?何謂鄰虛塵?若如俱舍論正理論所說,則微塵之量,已 為目力能見之最細者。蓋七倍微塵為一金塵,七倍金塵為一水塵。金塵水塵者,謂能在五金之空隙,或水之空隙中往來也,則微塵之細可想。又七倍水塵,為一兔毛 塵,謂其細等於兔毛之尖,由此可悟微塵之細矣。殊不知此細極之微塵,仍可析之為七個極微塵,則非肉眼所見。惟天眼以上能察之耳。至此已是色相之邊際,無可 再析。然而若以慧眼觀察,更可析之為鄰虛塵。鄰虛者謂其鄰近於虛空矣。此語猶今言之等於零也。由是可知微塵亦是七個極微塵集合而現,並非實物。故曰微塵, 非微塵也。如此說法,乃是小乘之析空觀。析空觀者,謂須一一分析而觀之,方知其是空也。大乘則不然。惟就性體上觀察,便知無論大相小相,皆是緣生幻有,當 下即空。何待分析方知。如是觀者名為體空觀。本經是為發大乘,發最上乘者說,故曰如來說。如來者性德之稱。如來說者,明其是依性體本空而觀。所謂體空觀是 也。蓋約性而說,微塵本非實體,但不無幻相耳。本非實體,故曰非也,不無幻相,故曰是名也。

    (辰)次,不著廣大相。

    【「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知得微塵非微塵,但是假名。則世界非世界,但是假名,不待煩言而可解。此說法之善巧也。合此兩小科觀之,是令修持般若者,無論何種境界,或細如微塵之事,或大如世界之事,皆應不壞、不著。細如微塵,尚不應壞,大於此者,可知矣;大如世界,尚不應著,細於此者,可知矣。

    (寅)次,示不著身相持。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此問亦是由上文生起。蓋不得意者,聞世界 非世界,而是假名者,將謂佛之隨感斯應,現種種身,原為教化大千世界眾生。若如上言,是世界有即非有,非有而有矣。然則佛現三十二相之應化身何為乎?豈應 身亦為有即非有,非有而有乎?為遮此疑,故發此問。須知如來既已證性,而又現三十二相之身者,因眾生各各以此如來藏為體,惜其迷相,竟不自知。故由性體顯 現應身之相,以教化大千世界,為眾生開此寶藏。皆令回光返照,不著一切相,而自見本性耳。眾生此性,原與諸佛同體。所謂一真法界,是也。故若能自見本性, 便是得見如來。若著於相,則所見乃是應身之相,非法身之體。何能謂之見如來哉。明得如來應云何見,則知三十二相亦由緣會而生,當下是空。當下是空,有即非 有也。緣會而生,非有而有也。有即非有,故曰即是非相。非有而有,故曰是名三十二相也。

    此處問語,與前第一大科中可以身相見如來否,語氣同,而語意不盡同。蓋前舉身相問,是佛與眾生並攝在內。今舉三十二相問,則專約佛言也。

    答語不也,是活句。與前答可以身相見如來 否中之不也,意同。言不可相見,亦得相見也。流通本不也下,有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句。古本無之,是也。當知前科下文,但曰身相即非身相,故曰不可,又 曰以身相得見如來。以明上之不也,下之身相即非身相,皆是活句,意思雙關。而此處下文,既曰即是非相,又曰是名三十二相,已足表明不也是雙關之意。何須更 贅一句,曰: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乎?應從古本。

    舉如來說,明約性而說也。約性而說,即是 非相,此明性體本非相也。若知體之非相,則三十二相何可見如來耶?今云約性而說,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此明名者,實之賓。三十二相既但是名,可悟其體 是性也。若知此理而能不著於相,則因相便可會體,何必滅相以見性哉!知此,則三十二相本由性起,故不應壞;而性本非相,故不應著之義,亦得洞明矣。

    何謂大千世界,前已廣談。何謂三十二相,亦不可不知其義。

    (一)足安平相。謂足裏(裏邊也。)無凹,悉皆平滿。

    (二)千輻輪相。足下之紋,圓如輪狀。輪中具有千輻,狀其眾相圓備。

    (三)手指纖長相。謂手指端直,纖細圓長。

    (四)手足柔軟相。手與足皆軟如棉。

    (五)手足縵網相。手足指與指如有網然,交互連絡,有若鵝鴨指間之形。

    (六)足跟滿足相。跟,足踵也。(俗名腳後跟。)圓滿無凹。

    (七)足趺高好相。趺,足背也,高隆圓滿。

    (八)旚鎉音市兗切,如陝。又尺兗切,為喘。)如鹿王相。旚鍭腿肚也。古又謂之曰腓。(音飛)鹿王,鹿中之王,謂大鹿也。謂股肉勻稱圓滿,不同凡夫腿肚,忽然而粗。

    (九)手過膝相。兩手垂下,其長過膝也。

    (十)馬陰藏相,謂男根密藏不露。

    (十一)身縱廣相等相。自頭至足,其高與張兩手之長相齊。

    (十二)毛孔生青色相。一一毛孔,只生青色之一毛。而不雜亂。

    (十三)身毛上靡相。身上每一汗毛,皆右旋而頭向上也。

    (十四)身金色相。身色如紫金光聚。

    (十五)常光一丈相。身放光明,四面各一丈。

    (十六)皮膚細滑相。謂皮膚細膩光潤,不受塵水,不停蚊蚋。

    (十七)七處平滿相。兩足下,兩掌,兩肩,(此謂肩窩。)及項中,七處皆平滿,毫無缺陷也。

    (十八)兩腋滿相。兩腋之下充滿。(不凹。)

    (十九)身如獅子相。謂威儀嚴肅也。

    (二十)身端直相。身形端正無偃曲。

    (廿一)肩圓滿相。此謂兩肩之全形,不聳不削,圓厚豐滿。與上七處平滿不同。

    (廿二)四十齒相。具足四十齒。(常人至多三十六齒。)

    (廿三)齒白齊密相。四十齒皆白淨、齊整、堅密。

    (廿四)四牙白淨相。四大牙,最白而鮮淨。

    (廿五)頰車如獅子相。兩頰隆滿,如獅子頰。

    (廿六)得上味相。咽喉中有津液。無論食何物,皆成無上妙味。

    (廿七)廣長舌相。舌廣而長,柔軟紅薄。展之廣可覆面,長可至發際。

    (廿八)梵音深遠相。梵者,清淨之意。音聲清淨,近不覺大,遠處亦聞。

    (廿九)眼色紺青相。目睛色如紺青,極清淨而光明,有如金精。

    (卅)睫如牛王相。眼毛分疏勝妙,有如牛王。

    (卅一)眉間白毫相。兩眉之間有毫,白色清淨,柔軟宛轉,石旋而放光明。

    (卅二)肉髻相。頂上有肉,隆起如髻。

    此三十二相,又名大丈夫相,又名大人相, 亦名百福莊嚴相,謂以百種福德莊嚴一相。修成三十二,須經百大劫,故曰百劫修相好。福德即是普賢行願。故行願品云:此善男子善得人身。圓滿普賢所有功德, 不久當如普賢菩薩,速得成就微妙色身,具三十二大丈夫相。當知相好皆大悲大願之所成就者也。何故修此相好。以一切有情,無不著相。若見相好,乃生歡喜心, 生恭敬心。方肯聞法,方能生信故。又梵王、帝釋、輪王、亦有此相,菩薩亦往往有之,但以好不具足,遂不如佛。相好者,非謂其相甚好。蓋大相名相,細相名好 耳。而大與細,亦非謂大小。大相者,到眼便見。細相者,細心觀之,乃知其好耳。細相,即所以莊嚴其大相者。故佛有三十二相,便有八十種好。又稱為八十隨形 好。隨形,即謂其隨三十二形相也。菩薩雖亦有好,但不及佛之具足。八十,即(一)無見頂,(二)鼻不現孔,(三)眉如初月,(四)耳輪垂埵,(五)身堅實 如那羅延,(六)骨如鉤鎖,(七)身一時迴旋如象王,(八)行時足去地四寸而有印文,(九)爪如赤銅色,薄而潤澤,(十)膝骨堅圓,乃至(八十)手足皆現 有德之相。恐繁不具,詳見大乘義章。若三十二相之名,是依大智度論而說,他書或有異同。以上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應化身所現。若佛之報身,則不止此數。 蓋身有八萬四千乃至無量之相與好也。

    此大千世界,三十二相兩科,合而觀之,妙 義無窮。蓋我世尊就此兩事上,說非,說是名,最為親切有味。聞法者,果能於此悉心體會,可於般若要旨,渙然洞然也。概括之,可分四節,以明其義。即一、約 眾生以明,二、約因果以明,三、約空有同時並具以明,四、約究竟了義以明,是也。

    第一約眾生以明者。換言之。即是世尊所以 於大千世界、三十二相兩事上說非、說是名,之意,皆是就眾生分上,親切指點也。何以言之?世界為一切眾生依託之境。若無世界,云何安身立命耶?又若如來倘 不現三十二應身之相,一切眾生從何聞法乎?從何起信乎?由是言之,此兩事皆於眾生分上,關係最為緊要,可知矣。故約性而言,雖本皆緣生幻有之假名,然謂之 假名則可,謂之非是則大不可。故曰是名,明其雖假名而甚是也,故不可壞。然而當知世界終為塵境,倘一切眾生取著此塵相,則心不清淨。心不淨則土不淨,豈能 了生死出輪迴乎?更須知佛之應身,是法身如來所現之相。即是證了法身,方能現應身。何故現應身。不現此相,眾生無從聞法。而如來現應身以說法,原為欲令眾 生,皆證本具之法身。倘眾生取著此應身之相,便不能見性矣。何以故?以其既不能返照本性,雖覿面對此三十二相之佛,亦不能見如來故。豈不大違佛現三十二相 之本旨乎?故皆曰非。明其約相雖是,約性卻非,故不應著也。如此指點,何等親切。

    第二約因果以明者。換言之,是明世尊就此 二事立說者,欲令眾生明瞭因果之真實義故也。何以言之?此塵凡之大千世界何來乎?眾生同業所感也。此勝妙之三十二相何來乎?世尊多劫熏修所成也。然則此二 皆不外因果法,可以了然矣。因果者,所謂緣會而生也。緣生故是幻有,幻有故是假名。然雖為假名,而有因必有果,永永不壞者也,故曰是名。言是名者,為令眾 生懍然於因果,雖性空而相有,絲毫不爽,不可逃也。若知因果性空相有而不可逃,便應修無相無不相之殊勝淨因,以證無相無不相之殊勝妙果。何謂無相無不相。 即是體會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假即空,而二邊不著,以合中道第一義諦,是也。須知無相無不相,中道第一義諦者,性之實相,本來如是。故如是修持,便是 般若波羅蜜也。所以修此勝因,必克勝果。故於大千世界、三十二相,皆說曰非。皆說非者,為令眾生既不壞因果之相,而復會歸於性。便是空有不著,合乎中道 也。

    第三約空有同時並具以明者。是明世尊就此 立說,為令藉聞此法,而得了然於空有同時並具之所以然也。何以言之?說一非字,是令不著有也。說一是字,是令不著空也。而曰非曰是,二者並說,是令二邊皆 不可著。何故皆不可著,因內而此身,外而世界,依正二報,無非因緣和合而生。當緣會而生之時,儼然現依正二報名相,豈可著空。當緣散則滅之時,此身何在, 此世界何在,豈可著有。不但此也。依正二報,當其緣生之際,既是因緣和合,謂之為生。可見除因緣外,別無實法。故現是名時,即為非有時。故曰有即非有。亦 復當非有時,即現是名時。故曰非有而有。合而觀之,豈非空有同時並具乎。既為同時並具,故著空著有皆非。故今是非同說,即是令聞法者,體會空有並具皆不可 著之意。而依正二報,為名相顯然眾所共見之事。此既空有同時並具,則其餘可以恍然矣。復為眾生關係最密最要之事,此既空有皆不可著,則其餘可以了然矣。上 兩科,離名字言說,尚是專遣有邊。此兩科,空有二邊俱遣,乃為斷除妄念之極致。

    第四約究竟義以明者。乃是說明世尊說此兩 科,是令眾生徹底領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性體耳。何以言之。依正二報,既皆緣生,可知惟是因緣聚合之相。故經中謂之是名。是名者,明其假名為生也。既是 假名為生,可見實未嘗生。故經中說之曰非。說非者,明其本來無生也。既無所謂生,則亦無所謂滅。然則諸法本不生不滅,而凡夫不知,迷為實有生滅,隨之而妄 念紛起。是故世尊說為可憐憫者。

    更須知身心世界本無生滅,而見有生滅相, 安立生滅名者,無他,實是癡迷可憐之凡夫,妄念變現之虛相,妄念強立之名言耳。經云是名者,如是如是。此是名之究竟了義也。是故若離於念,身心世界之名字 言說,尚且無存,那有生滅之名字,又那有生滅可說。如此則泯一切相而入真實體矣。何以故?真如性體,從本以來,平等如如。非有非無,非亦有無,非非有無。 乃至非一切法,非非一切法。總而言之,起念即非,並起念之非亦非。所謂離四句,絕百非者,是也。經云則非者,如是如是。此則非之究竟了義也。

    此究竟了義,前面凡言則非、是名處,皆具 此義。而先皆不說,至此乃說者,有深意焉。下文云深解義趣,可知經文至此,當明深義。故上來暫緩。所謂由淺入深,引人入勝也。又復此義,就身心世界上說最 便。又復此請示名持中經義,正明斷念以證性。欲斷念證性,非奉持究竟了義,則不能也。故曰經文至此,當明深義。知此,便知此義惟宜於此處發之。移前嫌早, 移後又嫌遲。講經說法,當令文義無謬。蓋義有淺深,文有次第。若當說時不說,不當說時便說,是謂於文有謬。縱令其義無謬,亦為妄談,亦有罪過。此義,凡有 弘法之願者所不可不知也。

    又上來說則非,只是說則非。說是名,只是 說是名。而第四層之義不然。說是名時,攝有則非意在。而說則非時,亦攝有是名意在。此亦究竟了義也。豈止遣相談性之為究竟了義。須知但遮無照,但泯無存, 則所說者便非究竟了義。遮中便有照,泯中寓有存,方為究竟了義。蓋非遮非泯,則不能見性,而呆遮呆泯,又豈能見性。聞此究竟了義,當悉心體會。差之毫釐, 謬以千里。至要至要。

    再將此不壞假名兩科,與前之會歸性體兩 科,合而觀之,更有要義,急當明之。須知前就般若之名字言說令離,復就大千世界,三十二相,令不著者,無他。以性體絕待。一落名字語言,便有能名所名,能 言所言。既有能所,儼成對待。少有對待之相,便非絕對之體矣。佛說般若,是令見性。以般若波羅蜜原由真如之理體正智而出生者也。故約此而令離名言,以明證 性必應遣相之意。即復因其體之絕待,故能融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如起信論所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此句是明相大。)能生一切世出世因果故,(此句是 明用大。)可見相用不能離體。即是因其體大,所攝之相用亦大。而此不壞假名兩科,所言大千世界,三十二相,正明相大。以其皆由性體顯現故,所謂無量性功德 故。又大千世界為眾生同業所感,是世法因果也。三十二相為佛多劫薰修所成,是出世法因果也。可見此二又即兼明用大。而且舉大千世界為言,則攝盡世法一切因 果。舉佛之三十二相為言,又攝盡出世法一切因果。又復言世界,則攝一切廣大相。言微塵,則攝一切微細相。然則於此而明不著,則一切皆不應著,可知矣。於此 而明不壞,則一切皆不應壞,亦可想矣。何以皆不應著?以相用應融入性體故。何以皆不應壞?以體必具足相用故。

    且由先說會歸性體,後說不壞假名之次第觀 之,是明明開示學人,最初宜用遣蕩功夫,以除其舊染之汙,使此心漸得清淨,乃有見性之望。並名字言說之相,尚須遣蕩,則心中不可有絲毫之相可知。何以故? 性本非相故。然而但用此功,防墮偏空。故更當圓融。圓融者,性相圓融,無礙自在也。故接說不壞假名。所以明圓融無礙之義也。蓋欲言是名而先言非者,是明幻 有不離真空,相非性而不融也。故雖不壞相,亦不可著相,而後乃能圓融而無礙。無礙者,相不障性也。又復既言非,又言是名者,是明真空不妨幻有,性非相而不 彰也。故雖不著相,亦不應壞相,而後乃為無礙而圓融。圓融者,性不拒相也。如是之義,乃此四科最精最要之義。般若波羅蜜宗旨,徹底宣露矣。正金剛般若波羅 蜜云何奉持之所以然也。若未明乎此,則對於經義,縱令不無道著一二,終是不關痛癢。則所謂解者便非真解。既未真解,如何奉持乎。則所謂行者,實乃盲行而 已。如此雖勤苦學佛,必不能得大受用,甚至走入歧途而不自知。反之則一曰千里,受用無盡也。般若為佛法中根本之義,亦為究竟了義,若學佛者,於此根本義究 竟義未明,終是在枝葉上尋求。既未見道,又何足云修道。故不能得受用也。從來所謂三教同源之說,無非就佛法枝葉上牽引附會。若根本究竟之義,便無從比擬 矣。當知佛法所以超勝一切者在此。若學佛而不明此義,終在門外。故上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是明明開示佛法當從此門入 也。

    儒家往往剽竊佛法之義以談儒,而又譭謗佛 法,真是罪過。然所剽竊者,只是一知半解。不但非了義,且非全義。因此生謗,可乎!其所從剽竊之路,無非禪家語錄耳。禪家修持,雖宗般若。然以不立文字 故,遂不根據教義發揮。而其所說又一味高渾,容易為人剽竊附會者,在此。而根本究竟了義,不致被人撏扯擾亂者,亦幸而有此。何以故?儒家克己修身,循規蹈 矩,豈非君子?然眼孔短淺,心量狹隘,大都少有所得,便沾沾自喜,知其一便非其二。故自漢以來,號稱尊孔,除漢儒訓詁之學,尚於儒書有所裨益外。其他或拉 扯讖緯之言,或捃扯黃老之說,或剽竊禪家緒餘之與儒書近似者,附會而裝皇之。實於儒家真義,並未夢見。而門戶之爭,卻甚囂塵上。以如是我見甚深之人,雖聞 佛法根本究竟了義,其不能領解也,亦可決矣。試觀程朱皆親近禪宗大德多年,而所得不過如此。反而操戈相向,亦足以證餘言之非謬矣!然則彼輩若聞究竟了義 教,縱令不致操戈,其必亦如談儒理然,牽枝引葉,似是而非,反令正義因之不彰而已,此又不幸中之大幸也。

    又此四科,更有一要義,亦不可不明者。其 義云何?則以頭一科為主,餘三科釋其所以然,是也。頭科云何為主?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是也。當知般若,是人人本具之智,即是清淨心。此清淨心, 住處無方所,用時無痕跡,本是把不住,取不得的。所謂心月孤圓,光吞萬象。何以故?以其絕待清淨故。圓覺經不云乎:有照有覺,俱名障礙。佛說般若,本令人 依文字,起觀照,證實相。但恐人存有照覺之智。其下者甚至向名言中覓般若。故特於說明奉持之所以時,不嫌自說自翻,而曰般若則非般若。如此一說,直使奉持 者心中不留一個字腳,不能沾一絲跡相,真所謂快刀斬亂麻手段。即此便是金剛般若,迥異乎相似般若矣。(般若之理,見不徹底,經論中名為相似般若。謂其似是 而非也。)一切行人,當如是奉持也。

    上云以是名字者,當以是金剛名字也。故此 金剛般若,持以破惑,惑無不盡;持以照理,理無不顯。故能即一切法,離一切相。即復離一切相,行一切法。果能如是奉持,方於世出世法,究竟達其本末邊際。 謂之波羅蜜者,因此。此佛說般若則非般若之真實義也。復恐學人不能通達,故更說下三科以明其義,俾得洞然明白耳。

    有所說法否一科,是明般若無言無說也。上云般若非般若,正顯其非言說所可及。故以有所說法否,試其見地。答曰無所說,正與問意針鋒相對。若知得雖終日說,熾然說,而實無言無說。是不於言說中求也。如是奉持者,是為般若波羅蜜也。

    三千大千世界一科,是明般若境智一如也。 般若非般若,正顯般若非實有一法,而法法皆般若之意,以明諸法一如。恐未能解,故借微塵世界,發個問端。答言甚多者,就相而言相也。而如來說非,說是假名 者,即相而無相也。若悟得細而微塵,大而世界,緣生無性,當體即非,皆是假名。則塵塵剎剎,莫非般若。所謂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於一毫端建寶王剎。所謂盡十 方世界是自己光明。又曰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皆境智一如之義也。境智一如,則是無能無所,而絕待清淨矣。如是持者,乃般若波羅蜜也。

    三十二相一科,是明般若無智無得也。般若 非般若,正顯般若正智。覺性圓明,無能覺,無所覺。而凡夫則曰若無能證之智,所證之果,為何現三十二相。故以得見如來否,發問。答曰不也,乃的示法身無 為,原非色相。但如來以無智無得故,所以大悲隨緣,現起無邊相好,或三十二相,乃至隨形六道。可知種種相好,不過隨緣現起耳。既是緣起法門,所以相即非 相,而是假名,故曰非,曰是名也。若會得非相是名,則如來隨處可見。即三十二相而見如來,可也。若或未然,著於三十二相,終不得見如來也。奉持般若,如是 如是。總而言之,般若法門,本如來說。今示以尚無所說。何況般若之法。其不應執著,不待言矣。遣其法執者,以清淨心中,不可有境界相也。故復示以塵非塵, 界非界。使知法法頭頭,莫非般若,豈別有境界。然而人之不忘乎般若境者,以佛即證此故也。故更示不以相見如來。若知三十二相為非相,而是假名者,則是能見 諸相非相矣。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矣。知此,則般若非般若之旨,可以洞明。即云何奉持,亦可洞明。蓋總以開示當即相離相以奉持而已。

    若照此義趣分科,則第二第三第四三科,應攝在第一科之下。今不如是而平列者,以平列分科,則空有二邊不著。以及遣蕩圓融諸義,彰顯明白,易於領會故也。然以般若非般若一科為主之義,經中明有,亦不可漏,故補說之。

    此外尚有別義,亦甚緊要,不可不知者。此 請示名持一科,已由伏惑說至斷惑。然而當知惑有粗細,此中是斷分別粗惑。故前半部總判曰:約境明無住。至後半部所斷,乃俱生細惑。故其總判曰:約心明無住 也。問:此中已明離念,豈非已是約心明乎?答:此有二義,前後不同。(一)此中雖已約心明,然尚屬於詮理。(即謂尚屬於開解。)入後乃是詮修。更於修中顯 義,以補此中所未及。此前後不同處也。(二)此中先離粗念,即起心分別之念。入後是離細念,即不待分別,與心俱生之念。此又前後不同處也。上來詳明所以, 已竟。

    (癸)三,結顯持福。分二:(子)初,約命施校;次,明持福多。

    (子)初,約命施校。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寶施尚是外財,今則乃以身命施,佛經中名 為內財,重於外財遠矣。眾生最愛者身,最重者命。身指四肢等言,猶未損及於命,已屬難能,況為眾生捨命乎。且不止一個身命,乃如恒河沙數。人之一生,只有 一個身命。今云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其為生生世世,常以身命布施,可知。其為難能也何如,其福德之多也何如。然若施相未忘,仍屬有漏。如世之殺身成仁者, 初未聞其有成佛事也。

    (子)次,明持福多。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受持一四句偈等,勝過恒河沙身命施,此何 理也?且前兩次,皆以寶施校勝,此更以身命施校勝又何說也?當知第一次顯勝,因甫生淨信故,但以一個大千世界寶施福德比較,以顯其殊勝。第二次顯勝,因解 慧增長,不但知境虛,並知心中本無塵境。故以無量無邊大千世界寶施福德比較,以顯其殊勝。至此則解義更深,已開金剛智矣。此智既開,便知斷其妄念,而捨生 死根株,其功行視前更為入裏。故不以外財校顯,而以內財校顯。因其持說一四句偈等,若能開金剛智,奉金剛般若以修持,便能斷念。斷念便捨生死根株,而超凡 入聖。視彼但能多生多劫捨其身命,而未能捨生死根株者,相去不可以道里計。故持說此經一四句偈等之福德,多於以恒河沙身命布施之福德。以此開金剛智,可望 超凡入聖。彼不知持說此經,金剛智便無從開,而仍未能脫生死輪迴苦惱之凡夫故也。

    (辛)四,成就解慧。分二:(壬)初,當機讚勸;次,如來印闡。(壬)初,又三:(癸)初,標領解;次,陳讚請;三,勸信解。

    (癸)初,標領解。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

    從開經至此,所有伏斷分別我法二執之理 事,由淺而深,逐層闡發,至詳至晰。故此一科接明深解。當機之如是自陳者,無非望大眾皆得如是,故既讚且勸也。何以故?佛與長老,不辭苦口,反覆闡明無住 之旨者,原欲聞者大開圓解。蓋經旨是甚深微妙中道第一義,若不通達其深微,則見地未圓,何能二邊不著,合乎中道。經云:深解義趣。正明其見地已圓,不同向 之偏空矣。此其所以自陳非慧眼得聞,至於涕淚悲泣也。此中雖說解義,其實已攝有行。蓋解行從來不能分開,故曰解行並進。並進者,以其必行到,方能解到;必 解圓,而後行圓,故也。

    當知修行不外聞思修三慧。如此中之聞說是 經,便是聞慧。(何以此聞乃是聞慧,至下當說。)而深解便是思慧,修慧。何以故?若不思惟修觀,便不能深解故。故曰說解便攝有行。不但此也,所謂深解義趣 者,是何義趣乎?即是深領會得上文所說,當云何生信,當云何奉持,之所以然也。然則說一解字,不止攝行,亦攝有信。且下文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生實 相,便是證性。下文又云:得聞是經,信解受持,則為第一希有。乃至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名之為佛者,明其證性也。然則說一深解,不止攝信攝修, 並證亦攝在內矣。而且信心清淨則生實相之意,又是說實相之生,便是信心清淨。觀此,則前次所說信解行證,雖說為四事,其實乃是一而四,四而一,其理益可證 明矣。

    此成就解慧經文,乃是開經以來之歸結處。 何以故?上來師資種種問答,苦口婆心,以發明甚深義趣者,目的何在?無非望聞法者,能開深解而已。豈非上來千言萬語,得此一科,始有個著落乎。故曰歸結處 也。不但此也,從次科「如來印闡」以下,凡世尊所說,又無非就上來所已說之緊要處,加以發揮,加以證明。令人對於上來所說要旨,更加一層信解,則受持更為 得力而已。故此第四科成就解慧,及下第五科極顯經功,乃是前半部總結之文也。此皆經中之脈絡眼目,故預為提出,預為點醒,以便臨文易於領會。

    本經之例,結經者,凡標一爾時云云,皆是 表示更端之意。此中深解義趣四字,約義趣言,則皆上文所有。而約深解言,則是上文所無,至此方始自陳,故曰更端也。爾時二字,與上請示名持中之爾時,正相 呼應。蓋請示名持以前,所明之義,是開知境虛智,開無塵智。至請示名持時,乃開金剛智。此智甚深,不易領悟。此智若開,便斷惑證真,乃修功之所歸趣。今云 深解義趣,便是自陳其得開金剛之智矣。若但開得知境虛智、無塵智,不過是觀行位、相似位,不得曰深解也。不但此也。此中之爾時,乃直與經初爾時長老須菩提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時之爾時相應。何以故?若無彼時之請法,何來此時之深解乎。若深觀之,此時之深解,已伏於彼時之請法。何以故?因長老能於大眾瞶瞶之 時,獨能窺破佛不住相,因而請法。所以聞法即解耳。若在他人,決不能聞說是經,便得深解義趣。此下文所以云不足為難也。是經文中已明明點出前後關係矣。不 但此也。彼一時開口即讚希有,此一時亦開口即讚希有,皆點明前後相應之眼目處。又觀彼時長老即從座起,願樂欲聞,何等歡欣踴躍。而此時之長老,卻涕淚悲泣 矣。前後映帶,大有理致。蓋彼時之歡欣,正此時悲泣之根也。爾時二字,若約當下說,便是開示所以奉持之理已竟之時,亦即聞而深解,悲從中來之時也。聞說是 經之聞,與經初願樂欲聞,此兩聞字正相呼應。聞所欲聞,且復深解,真乃萬千之幸,此所以喜極而悲也。深解與最初之諦聽相應,若不諦聽,斷難深解。故聞說是 經之聞,非泛泛而聞,所謂聞慧是也。然此亦是就長老說,因其本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早能無念,既具慧眼,又復解空第一。故於未聞是經之先,便能洞了無住之旨 而見如來。所以諦聽之效甚偉,聞便深解耳。若在凡夫,縱能諦聽,決不能一悟徹底。能開知境虛智,已難能而可貴矣。若聞經便爾無塵,千古能有幾人。至如金剛 智,更無論矣。即如禪宗六祖大師,聞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而得頓悟。古今無第二人。然而傳授衣缽以後,尚為獵人羈絆十餘年。此正佛祖加被,磨煉其金剛慧劍 耳。若在末世,尤難之難。故下文云:後五百歲,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希有也。此理不可不知。然亦不可因難自阻。佛說後五百歲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便能 一念相應。信為道源功德母,果能聞經實信,便入般若之門矣。果能入門,何嘗不可頓悟頓斷。何以故?諸佛加被故,夙慧甚深故。然則何謂入門?實信塵境皆虛, 不為所縛,便是般若之初門也,此理尤不可不知。

    義者義理。即上來所說觀門行門,若伏若斷 之真實義,是也。趣者歸趣,亦云趣向。即下文所謂信心清淨,則生實相,是也。蓋義理千端,歸趣則一。佛說文字般若,無非令依之起觀照,證實相耳。若不瞭解 義之歸趣,則如入海算沙,毫無歸結。亦如行舟無舵,將何趣向。則亦無利益功效之可言矣。故但解義不解趣,非深解也。且以歸趣言之,若但解歸結所在,而不解 如何趣向。仍是如數他家寶,自無半錢分,亦非深解。必須既瞭解義之歸結所在,更復瞭解此之所在應如何而趣向,是真能深解者矣。此深解義趣四字,是結經者所 加。蓋從下文自陳中,得知其能深領解也,故特為標出。其標出蓋有二意:(一)使讀經者知下文自陳中所說,乃開經以來種種妙義之歸趣,宜悉心體會之。(二) 若不標出,則涕淚悲泣,從何而來。且使知以解空第一之長老,乃因深解此經而悲泣,可見經中所說之空,非尋常空有對待之空矣。又使知以長老親依座下之大弟 子,乃因聞解此經,至於悲泣。可見此經真是難遭難遇,豈可輕視,更豈可不悉心體會。又使知以長老之悲泣,由於深解。可見久讀此經,而漠然無動於中,甚至怕 談般若者,無他。由於經中義趣,未能領解故耳。由是言之。結經者特標此句,其為警策也,至矣切矣。

    涕淚而泣,正明其悲。涕淚者,悲泣之容 也。泣與哭異,有淚有聲為哭,有淚無聲為泣。人之所以哭者,忽遭意外大損,如刀割心,懊喪之極,不覺失聲而慟,此之謂哭。人之所以泣者,深幸未得今得,喜 愧交並,感荷之至,不覺垂涕而悲,此之謂泣。長老興悲,不外此理。即由其撫今而喜,追往而愧,既愧且喜,因之愈感佛恩。合此三種心理,遂現悲泣之相矣。何 以見之。此中云聞說,合之下文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昔日未曾得聞。則今日之感謝佛為之說,深喜何幸得聞,可知矣。而昔日雖得慧眼,不聞此經,其深抱慚愧之 意,顯然若揭。須知當其慨歎往昔處,正其慶倖今日處。故曰:長老興悲,是由且喜、且愧、且感,三種心理所發現也。至如下之三勸信解文中所言,是長老不但自 慶,更為一切眾生喜得無上法寶,此其所以廣勸信解受持也。然則既如此喜愧交並,能不感激涕零乎。

    凡人大夢初醒,回憶從前,莫非如蠶作繭, 自纏自縛;如蛾赴火,自焚自燒。撫今思昔,往往涕不自禁。古德有云:大事未明,如喪考妣;大事已明,更如喪考妣。皆此理也。而白佛言者,因聞說是經而得深 解義趣,因深解義趣至於涕淚悲泣,於是自陳見地,求佛印證。必然之理也。將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八字連讀之,便是垂涕泣而道。觀經初長老為大眾請法,及下之廣 勸信解,可見長老向世尊垂涕泣而道,便是向遍法界盡未來一切眾生垂涕泣而道也。即次科所說昔來慧眼未曾得聞,亦是普告一切眾生者。我長老大慈大悲,意在警 策一切眾生當速發無上菩提心,奉持般若,方為紹隆佛種,方為不負己靈。若學小法,雖開慧眼,得無諍三昧,成第一離欲阿羅漢如我者,尚不免今昔之感。慎勿如 我之聞道恨晚也。而佛說此經,萬劫難逢。且義趣甚深,若得聞之,便當如法奉持以求深解。始知佛恩難報,而慶快生平耳。總之,長老之喜,為眾生喜。長老之 感,為眾生感。其慚愧往昔,悲泣陳辭,皆為激發眾生。須知我輩得聞此甚深經典,不但佛恩難報,長老之恩,亦復難報。何以故?佛說此經,是由長老為眾生而請 說故。

    (癸)次,陳讚慶。

    【「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希有兩見,然讚語同,讚意則不同。前因乍悟本地風光,如人忽睹難得之寶,故讚希有。今則深解真實義趣,如人已獲望外之財,(昔未得聞,而今得聞,故是望外。)慶快萬分,故讚希有。蓋前外睹宏規,今是內窺堂奧也。

    此希有二字,不止讚佛,兼及讚法,並有自 慶之意。下文云佛說如是之經,可知是讚佛說之希有也。此中又含有四意。(一)難說能說。甚深般若,唯佛與佛究竟證得故,亦唯佛與佛能究竟說。而一佛出世, 必經多劫,故曰希有。(二)時至方說。此金剛經說在般若之第九會,若無當機之長老,將向誰說。以說必當機,機緣未熟,說亦無益故,故曰希有。(三)無說而 說。如來無所說,佛之說此,原令眾生見如來。且般若本非言說所可及,故今雖熾然而說,當知實為無說之說,說而無說也,故曰希有。(四)大悲故說。佛視眾生 本來是佛,因其昧卻本來,遂成眾生,是故說為可憐憫者。故此無為之法,雖不可說,而假設種種方便說之,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豈非希有。

    兼讚法者,下文云佛說如是甚深經典,甚深 二字,便是讚辭。經典而曰甚深,明其超過其他經典也。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如本經上文所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以及持說一四句偈等勝過恒河沙身命布施,乃至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等句,其法之希有可知。至若向後所云:是經義不可思議,以及為發最上乘者 說等句,莫非明其為希有之法。以其均在後文,此中姑不引釋。

    云何含有自慶之意。如下文言昔之慧眼不聞此語,正是自慶其今得聞而深解也。然則昔何道眼不開,今何見地深入,豈非希有之事乎。

    何云甚深經典。此經所說,是佛法根本義, 是究竟了義,是大智大悲大願大行之中道第一義,是第一義空之義,是令信解受持者成佛之義。且一言一字,含義無窮,其深無底,故曰甚深。以第一離欲阿羅漢之 慧眼而未曾聞,正明其甚深也。又般若波羅蜜深矣,而此經乃是金剛般若波羅蜜,故甚深也。其他如上來所引,佛及佛法皆從此經出等等言句,其甚深可知矣。

    昔來者,謂自證阿羅漢果得慧眼以來也。何 謂慧眼,眼者見地之意。佛經說有五眼。(一)肉眼。凡夫見地也。(二)天眼。天人之見地也。天人亦是凡夫,然其所見,超過人道以下。故名之曰天眼。(三) 慧眼。見人空理,謂之慧眼。阿羅漢之見地也。(四)法眼。既見人空,更見法空,故名法眼。此菩薩見地也。(五)佛眼。謂佛之知見也。則超勝一切矣。今略說 其概,待說至下文明五眼時再詳。

    昔來但空人我,而此經是空法我。故向於此理,未曾契入。故曰昔來慧眼未曾得聞。此中含義,甚多甚要。茲當分晰說之。

    (一)上言眼,下言聞,眼與聞毫無交涉。便可證明所謂眼者,乃謂見地,不能作眼耳之眼會,亦不能作眼見之見會。

    (二)眼之與聞,既無交涉。則所謂聞者,亦不能呆作耳聞會。乃是返聞聞自性之聞,所謂聞慧是也。

    (三)既是聞慧,則說聞便是說解。然則昔未曾聞者,非謂一徑不聞。乃謂雖聞而未得解,等於未曾聞耳。

    (四)愧其昔未得聞,正是幸其今已得聞。今何以聞?由其深解。故上云佛說如是甚深經典。何以故?若非深解,便不知此經有如是之甚深故。此結經者所以標之曰深解義趣也。

    (五)長老嗟昔未聞,大有聞道恨晚之概,此适才所以悲泣也。然則今者何以聞而深解。以其觀見如來,於法無住,其不取著向學之法可知。又復為眾請此大法,其發大智大行大悲大願之心可知。是其見地迥異乎前,故於此甚深之經,遂能契入耳。

    (六)此經說在大般若經之第九會,何云昔未曾聞。又前八會中,長老且轉教菩薩,亦不得云昔未開解。須知長老今如此說者,無非勸導眾生,急起讀誦此經,信解受持耳。

    (七)昔之八會,雖已得聞。其轉教菩薩,雖已開解。而金剛般若,卻是至此乃說。故曰甚深,故曰昔未曾聞。

    (八)由是言之,上文所言深解,乃是甚深之解。因般若已是深經,前會已教菩薩,是已早開深解矣。而此會之經,則為甚深之經,故今日之解,乃是甚深之解。故不禁撫今思昔,而知必能如是瞭解,方為徹底。此其所以聞道恨晚也,此其所以涕淚悲泣,此其所以廣勸信解也。

    (九)長老如是自陳者,復有微意。其意云何?開示大眾如是甚深經典,切不可執著文字,切不可向外馳求。當攝耳會心,返照自性,乃得開其見地,瞭解經中甚深之義趣耳。

    (十)不但此也。更有深意存焉。既是人空 眼,不能見法空理。可見人之學道,淺深次第,絲毫勉強不得。而長老道眼,必至第九會始開。又可見時節因緣,亦絲毫勉強不得。不但此也。世尊出世,原為令眾 生證般若智,到涅槃岸。乃遲之久而說般若,又遲之久而說金剛般若。可見發大悲心者,亦復性急不得,以機教必須相扣故。而有一慧眼之見,便不得聞。更可見看 經聞法,必應將其往昔成見,一掃而空,始有契入之望。以一有成見,便障道眼故。

    (癸)三,勸信解。分二:(子)初,約現前勸;次,約當來勸。(子)初,又二:(丑)初,明成就;次,明實相。

    (丑)初,明成就。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長老大慈,自得法樂,普願現前當來一切眾 生,同得法樂。故盛陳成就之希有,令大眾聞之,發心信解。雖文中未明言勸,而勸意殷殷矣。此正大悲大願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心提心也。若復有人,蓋深望有如 是之人也。得聞是經,含有不易得,何幸而得,不可錯過此一得之意。清淨即是無相。如前以不住六塵生心為生清淨心,正明住塵便是著相。少著相便非清淨矣。而 既曰不住,又曰生心。又明所謂無相者,非對有說無,乃絕對之無。即是有無等四句皆無,方是無相真詮。若徹底言之,並此絕對之無亦無,乃為究竟清淨。所以位 豋初住,只證得一分清淨心,由是而功行增進,愈進愈細,歷四十階級,至於等覺,尚有一分極微細無明。換言之,便是清淨心尚有微欠,故曰等覺見性,猶如隔羅 望月。更須以金剛智除之,乃成究竟覺,則清淨心完全顯現矣。

    何云信心清淨?謂由信此文字般若,起觀照 般若,而得一心清淨也。故此信心清淨一句,雖只說一信字,而解行證並攝在內。若非觀慧,執情何遣。若非遣之又遣,至於絕對之無,信心何能清淨。所謂觀慧 者,即是奉持金剛般若,離名字言說,不著一切微細廣大境界,並希望勝果,亦復不著。但驀直如法行去,一念不起。果能斷得一分虛妄相想,(即是生滅心,亦即 是念。)清淨心便現一分。現得一分,便是證得一分法身,而登初住,轉凡成聖矣。從此加功至究竟覺,而後生滅滅已,寂滅現前。則自性清淨心圓滿顯現,名曰妙 覺,亦名成佛,亦名入無餘涅槃。又可見所謂信為入道之門一語,其門字是廣義,非專指大門而言,堂門室門,賅括無遺。又可見解行證三,皆信字之別名。換言 之。便是所謂解行證非他。不過信心逐漸增長而光明,至於究竟堅固而圓滿耳。何以故?曰解,曰行,曰證,必信心具足,而後乃能解足行足證足故。若其信心少 欠,尚何能解、能行、能證之可說。故曰信為道源功德母也。故前云信解行證,當圓融觀之。不能呆板,看作四橛也。故本經中開解、進修、成證三科,皆兼說及信 也,此理不可不知。

    實相是性體之別名。下文是實相者,即是非 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三句,即是自釋此義。何以性體名為實相,至下當說,今暫從略。性是本具,無生不生。今言生者,現前之義。此與前文生清淨心意同。向因 在纏而不顯現。今奉持金剛般若,迷雲漸散,光明漸露,有如皓月初生。蓋無以名之,假名曰生。大智度論所謂無生生,是也。無生生者,無生而生也。論又云:諸 法不生,而般若生。蓋謂若解得諸法不生,便是無生觀智現前,是為無生而生。

    此義甚深,猶恐未能瞭解。茲更釋之曰:無 生觀智,即是般若。般若實相,皆是法名。既是諸法不生而般若生,而般若亦諸法之一,何得曰生?不過明其無生觀智現前耳。蓋法本無生,假名曰生。故曰是為無 生而生也。般若生之義明,則實相生之義,可了然矣。更當知般若實相,固是法名,而此法非他,即指本性是。故本經實相生一語,便是性光顯現。而大論中般若生 一語,便是無生觀智現前也。性本無生。故無生觀智一語,猶言性智。性智者,性光也。言觀智者何義?明其智由觀現耳。猶之本經之言信心清淨,信心清淨者,明 其心清淨,由於信成就耳。經言則生者,則者便也。信心清淨,便生實相,猶言信心清淨,便是實相現前。因其信成就,便心清淨。而清淨心也,實相也,皆是本 性。故信心清淨,便是實相現前也。此正顯其生即無生之義。當知說為清淨,正因諸法不生。然則少有所生,便非清淨心可知。而又名之曰生者,以其是無生而生, 生即無生故耳。既然信心清淨,便是實相現前。可知實相現前,亦復便是信心清淨而已。然則所謂證得者,可知亦是假名。實無所證,無所得也。不但此也。所謂信 心清淨者,亦他人云然。是人心中初不自以為信成就,初不自以為心清淨。何以故?少有一絲影子在,便是法相,便是取著,便非諸法不生,尚得謂之信成就心清淨 乎。

    然則經文何必定要說一生字?何不徑曰信心清淨則實相現前,豈不直捷?當知說一生字,又復含有要義:

    (一)說之為生者,是明信心清淨,乃迥脫根塵,性光明耀,非同死水也。此與前言生清淨心同一意味。蓋表其所謂清淨者,是寂照同時。非止有寂而無照也。而說一信字,又是表其功行。前所謂解行證三事,並攝在內是也。

    (二)說之為生者,是明其剛得現前之意也。因實相須分分現,非驟能圓滿。若徑曰實相現前,太儱侗矣。故說一生字,使人領會得如月之初從東方現起耳。

    (三)說之為生者,又明其初得轉凡入聖也。因為實相剛剛現前,便是現得一分。而現一分實相,便是證一分法身,而位登初住,即分證位之第一步。此是初成菩薩之位。故說一生字,表明其初入聖位。所以下文緊接曰: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前釋最上第一希有,不云乎。最上即是無 上,第一即是正等。菩薩自度度他,自他平等。又復悲智雙運,福慧雙修,定慧等持,此皆菩薩修功也,皆平等義也。正等者,言其既正覺,復平等也。佛座下菩薩 位在第一,小乘位在第二。故第一是指正等之菩薩。希有者,正覺也。凡夫迷而不覺。外道覺亦不正。故正覺是指小乘羅漢,明其能以正法自覺也。能以正法自覺, 故曰希有。希有者,對凡夫外道言也。若菩薩不但自覺,兼能覺他,故曰正等。具足稱之,則云正等正覺,亦即第一希有。佛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故稱無上正等 正覺。亦即最上第一希有。今此中曰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不曰最上者,是明其已成菩薩,即初住位菩薩也。以其實相剛生,故由此中文義觀之,益足證明前來最上第 一希有,應作無上正等覺釋。不能作他釋也。又此中第一,雖亦可作是成初住第一位菩薩釋,然而不妥者,以與上來最上第一希有不一貫,不如仍作正等釋之。

    言功德者,功者修功,德者性德。蓋明其既 已成聖,則照覺增明。約破自他惑言,則功用平等,是為成就第一希有之功。約自覺覺他言,則性德初彰,是為成就第一希有之德。福德與功德,同乎異乎?答:不 能定說同,亦不能定說異也。何以故?福德專約福言,功德賅福慧言;福德約感來之果報言,功德約顯出之體用言;福德多就有為言,功德每就無為言。此所以不能 定說同也。然若修功德而著相,則功德成為福德。若修福德而不著相,則福德即是功德。此所以不能定說異也。

    上來校顯處皆說福德,此處則言功德,何 也?答:凡校顯處皆言福德,不言功德者,此有三義:(一)持說此經,本是功德而非福德。然因其是引著相布施之福德來比較,故順文便,亦姑名之為福 德。(二)兼以顯明修無住行者,雖不應著相,亦不應壞相。故皆言福德,以示修慧,應兼修福之義。(三)持說此經,所以勝彼著相布施者,無他。即因其通達不 著相之理故也。所以皆言福德,以明若不著相,則福德即是功德之義也。又須知七寶施,身命施之人,本是發大心者,即本是修功德者,不然決不能如是布施。然但 說為福德者,無他。正因其不持說此經,不能通達應不著相之理耳。是其中又含有若其著相,則功德成為福德之意在也。至於此處,原非引著相福德校顯,乃是發明 信心清淨,便成就第一希有。須知因其能不著相,乃能清淨而得如是成就也。故不能言福德,只能言功德。

    上科是自陳其已能深解。若非深解,何知經 典之甚深。此義前己詳談。然但明深解,尚是總冒。此科以下至則名諸佛,方陳明其所深解之義趣。若專就此科說,則信心清淨句,是深解義,亦兼深解趣意。則生 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正明深解趣也。當知者,謂當知實相之生,便是成就。又當知信心清淨,便生實相也。當知二字,雖說在中間,而意貫兩頭。言 當知者,正因其自得深解,故勸人亦當如是深解也。

    何謂信心清淨為深解義耶?因前生信文中, 世尊言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以此為實。接云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而開解文中,復云應生清淨心。故長老今云信心清淨,正與前文針對。長老以為世尊開口 便令發心度眾,度無邊眾生而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乃至有我人相便非菩薩,此義便是令不取相。其下又令不住六塵布施,不住六塵生心,無非令不取相而已。何以不 能取相,為生清淨心也。所謂一念生淨信者。信何以淨?心清淨也。可見生淨信,便是生清淨心。又可見心之清淨,全由於信。試觀一念生淨信一語,意在明其已得 一念相應。何謂相應,謂其一念而與自性清淨心相應也。相應之義便是證。而不修何證,不解又何修。而解行證一概不提,但云一念生淨信。可見一個信字,已貫徹 到底。即是令人體會果能實信為因,必得淨信之果也。簡言之。信心增長,至於圓滿,便心清淨矣。由是觀之。長老信心清淨一語,無異為上來世尊所說諸義之結 晶。若非深解其義,便道不出。

    前文又云:一念生淨信者,如來悉知悉見, 是諸眾生得無量福德。而於應生清淨心之下,復云: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故長老今云: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亦正與前文針對。長老 以為世尊所以云應不取相,應生清淨心者,以必須遠離根塵識之虛相,乃能生起清淨心之實相也。所謂得無量福德者,以其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故也。最上第一希 有,唯佛堪稱。其下綴一法字。上又曰當知。皆是防人誤會而告之曰:當知是生清淨心之人,雖未成佛,卻已成就成佛之法矣。其法云何?即所謂離根塵識虛相,生 清淨心實相是也。當知是人由實信故,而能離虛顯實,一念相應,其功德已成就第一希有之菩薩。至此地位,是已超凡入聖,始有成佛之可能。蓋必先成菩薩,而後 方可成佛。(此處之當知正與前文之當知相應。)故必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乃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也。此非長老深解義之歸趣乎。且知信心清淨,便生實相而得 成就,又非長老深解義之趣向乎。

    由上來長老所解之義趣觀之,吾人亦可悟 得,既然證性,便是信心清淨。則吾人必須開解者,無他。在令信心增明而已。而必須進修者,亦無他。在令信心增長而已。蓋以信為主幹。解、行、證、則為信之 助力也。復由此可悟信為主幹,故曰信為入道之門,故曰信為道源功德母,故學佛必當首具信心。而此經全部,是以生信、開解、進修、成證,明其義趣。故吾人聞 得此經,對經中所明之如何為生信,如何為得解,如何為修無上菩提,如何為成忍,首當一一信入之。然後方為實信,乃能開解精修而得證也。經中處處兼說信字, 即是點眼處。吾人當如是領會也。

    更有一義,不可不知者。信為主幹者,意在 令初發心菩薩得以入門也。然而當知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華嚴明此義。故約信解行證言之。若以信為主,則一切皆趨於信。若以解為主,則一切又皆趨於解矣。其 他類推。故聞法當深會其用意之所在。若執著名言,死在句下,為學佛之大忌,亦非圓融無礙之佛法矣。即如信字固要緊,解字亦要緊。簡明言之,即是信解行證四 事,無一不關緊要。而四字中尤以信解為最緊要。以此二事最密切故也。何謂最緊要?學人若能實信、深解,則自能精修而得。否則那有修證之可言。故曰最緊要 也。何謂最密切?解因信有,信從解生故也。信字居首。此經亦先說生信,次說開解。且信字貫徹到底。如上所說,則解因信有,自不待言。而曰信從解生者,即如 前云能生信心以此為實,此中便含有信從解出之意。云何生信?以此為實故也。若非瞭解得經中真實義,何能以此為實。又此中長老自陳其深解之義趣時,開口乃云 信心清淨,則生實相。亦是顯明若非深解,便不知信心關係有如是之巨也。則信從解生,愈得了然矣。其他本經中語,可引而證明者尚多,茲不具述。

    前云:成就第一希有功德,是初住位。云何 知其是初住耶?答:此有二點。(一)是從上文生字看出。(二)有大智度論為證也。當知實相現前便是證無生忍。大論卷五十曰:「於無生滅諸法實相中,信受通 達,無礙不退,名無生忍。」按論中所言通達無礙自在一語,即是證義。然則無生忍心,是因其通達實相。則實相現前,便是證無生忍也可知。而實相現前之位次, 便是證無生忍之位次,亦可知矣。證無生忍位次,經論有種種說,前已談過,今無妨重言之。如大論七十三云:「得無生法忍菩薩,是名阿鞞拔致。」阿鞞拔致者, 不退之義,即初住是。是說初住得無生忍也。而華嚴經則謂八地證無生忍。仁王護國等經,則在七八九地。以上諸說雖別,其義皆通。蓋初住便得分證,至八地以 上,得無功用道,(即是無學。)而後圓滿耳。故言初住證者,是謂分證。言八地等證者,明其圓證也。須知即約圓證言,若細分之,亦有次第。八地九地十地所證 譬如十三夜月,雖圓而未盡圓。等覺所證圓矣,尚不無微欠。至於佛地,始如月望之月,究竟圓滿。而初住之分證不過證得一分。則如上弦之月,清光甫生而已。故 本經曰生實相者,正明其清光甫生,位登初住也。又須知龍樹菩薩大智度論。說初住便得無生忍者,乃謂圓初住,非別初住。圓者,言其見地圓融。別者,言其見地 無論於理於事,雖極精深而成隔別。隔別,即不圓融之意。更須知見地圓融者,位雖甫登初住,其見地卻等於別初地。故大乘義章卷十二曰:龍樹說初地以上得無生 忍也。龍樹本說初住,乃曰龍樹是說初地者,此語正顯龍樹所說之初住是圓初住,而等於別初地耳。天臺祖師觀經疏亦曰:「無生忍,是初地初住。」地住並說者因 其所謂初地,是指別教。所謂初住,是說圓教故也。即此一語,可見別初地、圓初住,見地相等。又可見見地不圓者,必至登地乃圓。又可見所謂證一分法身者,亦 大有出入。何以故?別初住之人,亦必證得一分法身,方能位登初住。然則雖與圓初住,同曰證得一分法身。而此一分之大小,則懸殊矣。何以故?以圓初住見地, 等於別初地故。當知自初住至初地,有三十個階級。豈非圓初住證得之一分,比別初住所證之一分,大三十倍乎。所以圓初住人修至初地,其中間三十個階級,雖皆 須一一經過,而經過甚速,不比別教人之難。然則別教人,(即見地未圓者。)當其由十信修至初住時,其必難於圓人,亦可想矣。上來所說種種道理,皆不可不知 者。知此,愈知大開圓解之要矣。按大乘義章,觀經疏,同以別初地,圓初住,證無生忍。夫證無生者,證法身之謂也。圓初住,祇證一分。則別初地,亦為證一分 也,可知。如是而言,豈非別初住並無所證乎。然不證一分,不得名為初住,其義云何通耶。當知別初地,圓初住之一分,極其光明。別初住,雖亦證得一分,而猶 恍惚。譬如上弦之月,雖現而被雲遮。何以故?以其素來見理見事,皆隔別而不融,遂致性雖見而仍隔,證如未證。故至初地見圓,始彰證得一分之名耳。當如是 知,其義乃圓。以是義故,別初住雖曰分證,不過差勝於相似耳。當知名為相似者,因其所見非真月,乃月影。名為分證者,因其所見非月影,是真月,故勝。然而 真月猶隱於濃雲之中,故差。以其所見雖真,而仍模糊,其不同於月影也幾希。此所以勝而曰差也。然雖相去幾希,一則所見縱極光輝,而為水月,是向對面間接窺 之,故名相似。一則所見縱極模糊,而為真月,是從性天直接觀之,故差而仍勝也。當如是知,其義始徹。

    (丑)次,明實相。

    【「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此科,是釋明實相為何,及何以名為實相之 義。是實相者,猶言此所謂實相。則是非相,言不可誤會是說相。既名實相,又曰非相,正明其所說乃性耳。如來者,性德之稱。如來說,謂約性而說。名者,假 名。既是非相,何名實相。故又釋明之曰:正以其是非相之故,乃約性而說,假名為實相耳。意謂性不同相之虛妄,所以名之曰實相也。

    經文含義無窮,只好逐層而說。茲先如上說其一義,以便了其大旨。若但作如是說,則不徹底矣。可以言之,性本非相,何故假名為實相耶。此義須分四層說之。

    (一)實字有二義,一是質實義,二是真實 義。質實者,質礙結實也。譬杯中盛滿一物,甚為堅結,則有質有礙。何以故?再不能容受他物故,此之謂質實。然而性體虛靈,正與質實相反。虛則非實,靈則非 礙故。故知實相之實,非質實義,乃真實義。真實者,明其非虛妄也。虛妄亦有二義。一者,虛是空義,妄是邪義。二者,虛是假義,妄是幻義。初義則為沒有,為 不好。次義不但非不好,並非沒有,乃是假有幻相之義。前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所謂虛妄者,乃次義,而非初義。此義正與真實義對待。然則相是虛妄,性是 真實,明明是對待之物,而且性又明明非相,何以又名之曰相耶。須知佛經中一言一名,無不善巧。何謂善巧?能使人藉此名言,可以從此面而達彼面,不致取著一 面也。須知正以性本非相之故,而又能現起一切相,空而不空,此性之所以為真實也。經文是故如來說名實相句,正顯此義。是故承上非相言。如來指性言。非相是 性,名曰實相者,蓋約性而說名為實,以明性非虛妄而是真實之義也。復約性而說名為相,以明性雖非相,而能現相之義也。且由此經文觀之,即此實相之名,並能 令人領會得性體絕待之義。蓋性相對待之說,從表面觀之云然耳。若察其實際而深觀之,離如來性體,並無相之可說,可知性體之為絕待矣。經文如來說名實相,猶 言由如來而說,名實相也。正顯非性不能說實,非性不能現相之義也。此假名性為實相之所以然,一也。

    (二)此科之義,正與前云若見諸相非相, 則見如來之義,互相發明:蓋前文意明。若只見得相一面,則偏於有;若只見得非相一面,則又偏於空。皆不能見如來性。何以故?性是空有同時並具故。起信論明 如來藏具足空不空義,豈非空有同時乎。故必應能見相即非相,方見如來也。須知應見相而非相,亦應見非相而相。相而非相,色即是空也;非相而相,空即是色 也。前文既明色即是空義,此中復明空即是色義,令人統前後而合觀之,則於空有同時並具之義,更可了然。經文初云: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明其相即非相也。復 云:是故如來說名實相。是故承上非相,而接云說名實相,明其非相而相也。相即非相,非相而相,正是如來藏真實義,故曰如來說。故先云是實相者,則是非相, (重讀實字。)後云說名實相也。(重讀實字。)此假名性為實相之所以然,二也。前文見相即非相,便含有非相而相義在,但未顯說。故此中藉明何為實相之義, 而顯明道破以補足之。先說相即非相,後說非相而相,正明承相即非相而為之補足之義。又須知相即非相,非相而相二義,本互攝而並具,故於說相即非相之下,用 是故二字承接說之,既以明補足前文之義,兼明二義本相聯貫之意也。

    (三)佛經中常云:性體空寂,因防人誤會 性體之空為空無,性體之寂為枯寂,故復名性體為實相也。實者,真實有之,非空無也。相者,熾然顯現,非枯寂也。此中正明此義。非相二字言其空寂也。何以 故?是相皆非,豈非空寂。殊不知正因是相皆非之故,乃約如來性體,說名曰實相。說名為實,顯其妙湛總持,常恒不變,雖空而非無也。說名為相,顯其胡來胡 現,漢來漢現,雖寂而常照也。此又性名實相之所以然,三也。

    (四)古德說實相之義,為無相無不相。此 說甚妙,極為簡明。無相無不相,應以二義說之始為圓滿。一、性體本不是相,故曰無相。然雖不是相,而一切相皆緣性而起,故又曰無不相。二、雖能現起一切 相,而與一切相仍然無涉,故曰無相,此明其即相離相也。性固不是相,然不自起一念曰:不是相也,故曰無不相,此明其即不相而離不相也。次義深於前義,總以 明性體離念而已。無念則無所謂相不相,故念離則相不相一切皆離矣。然則以性體無相故,雖名之曰相,與彼仍無涉也。以性體無不相故,則名之曰相,於彼又何妨 哉。況相有二義。一謂外相,即境相之意。一謂相狀,乃摹擬之辭。名性為相,當然不能呆作境相會。故實相一語,猶言真實相狀耳。無相無不相,正性體之真實相 狀也,故名之曰實相。如此釋無相無不相,義固圓滿。而如此釋實相,亦頗善巧。而此無相無不相一語,古德原從此科經文中領悟得來。故無相無不相,既具如上所 說之二義。此科經文,亦復具此二義:

    約初義言,以性體本不是相,故經文曰:是實相者則是非相。然雖不是相,而一切相皆緣性起,故經文曰: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也。

    約次義言,以相不相一切皆離,故經文曰:是實相者,則是非相。非,有離意也。實相便是非相,豈非相不相俱離乎。相不相俱離,如來藏之真實相狀,如是如是。故經文申明之曰:以是相不相俱離故,約如來性體說,得名之為真實相狀也。此性名實相之第四義也。

    佛說本性,加以各種名稱,乃至一切法亦無不用種種語式,安種種名詞者,此義甚要,而亦從來無人說及,今為諸君略說之。

    當知佛之說法,原為破眾生之執。因偏私故 執,因執而愈偏私。眾生所以造業受苦,輪迴不已,生死不休者,全由於此。而世間所以多煩惱,多鬥爭,乃至殺人盈城,殺人盈野,亦莫不由此。世尊出而救世度 苦,故首須破此。須知眾生所以偏私成執者,無他,由其智慧短淺。凡事只見一面,遂以為法皆固定,彼之所見,必不可易。而不知其是偏也,而不知其是執也。故 佛為之頂門一針曰:「無有定法。」以破其偏執之病根。而凡說一法,必用種種語式,安種種名詞者,正表其法無有定也。此法字是廣義,通攝世法出世法而言。若 但以為出世法如此,違佛旨矣。

    更當知人之要學佛,學佛之要修觀者,無 他。以觀照圓融之佛理,便能轉其向來所有之觀念,以化其偏執之病耳。故學佛而不修觀,其益至小。何以故?必修觀乃能明其理故。因觀深,而後見理深。因觀 圓,而後見理圓。亦復見理深,則觀愈深。見理圓,則觀愈圓。如是展轉修習,智慧即展轉增明。已於不知不覺間,執情漸化,而妄念潛消矣。故所謂遣執者,其妙 用在此,非硬遣也。所謂斷念者,其妙用亦在此,非強斷也。

    然則所謂在此者,果何所在。當知佛之說 法,從不說煞一句,從不說煞一字。且每說一法,必用種種語式,必安種種名詞者。無他。為令聞法者,必須作面面觀,乃明其中之義趣也。此即妙用之所在。何以 故?借此便已除其向來只看一面偏執之惡習故。而此經所說,尤圓尤妙,真乃金剛慧劍。何以故?果能由面面觀而達於深觀圓觀,便無惑而不破故。且既須作面面 觀,方明義趣。自不能不多讀大乘,以廣其聞見。更不能不靜意覺照,以領其精微。而定慧在其中矣。果能如是。不但修各種功行,皆得自在受用。對一切世法,皆 得進退裕如。而轉凡入聖,已建基於此矣。何以故?定慧日增,妄念日少故。此是聞法的緊要關鍵,入佛的最妙訣竅,急當著眼。

    鄙人敬本此旨,每說一義,亦必作種種說, 反覆周密,不厭其詳者,無非希望聞者,開豁心胸,多得作觀方便而已。蓋本來面目,固非言說所可及,且眾生久已忘卻。若不於無可言說中,多設方便以說之,云 何修觀耶。上來是明面面觀,深觀,圓觀之益大。如其反之,其病亦極大。即如信解二字,每見有人一味主張,但辦信心,老實念佛,足矣。一切經典,不許讀誦。 大乘法寶,更置之高閣。苟有研求教義,喜赴法會者,輒呵之曰不老實。須知老實念佛須有程度。念佛的義趣,一毫未明,何能老實?如此主張太過,豈止鈍置學 人,且復違背佛旨。以十六觀經明言,求生淨土,應讀誦大乘,明第一義。其次亦須聞第一義,心不驚動也。所以凡依其方法而學者,非不能振作,半途而廢;便走 入歧路而不自知。此不知信從解生之過也。又見有人手不釋卷,博學多聞。一部全藏,翻閱不止一遍。卻從不曾燒一炷香,頂一次禮,對於三寶不知恭敬。修行一 層,固談不到。即其口中滾滾,筆下滔滔,亦復似是而非,誤法誤人。此又不知解因信出之過也。此前次之所以不憚煩言耳。

    上來所說世尊說法,從不說煞一字云云。須 知佛非有意如此,乃是智慧圓滿融通,其出辭吐語,自然如此。不但佛然,菩薩亦然,大德祖師皆莫不然。故吾人對於一切經論,古德一切言句,即極不要緊處,亦 不可忽略看過。不可忽略者,謂當一一作面面觀,深深領會也。更須知佛菩薩見地,豈吾輩凡夫所能望見,縱能深解,亦不過見到千萬分之一。縱令善說,亦不過說 得千萬分之一。雖窮劫說之,亦說不盡也。即如上科當知之義,前次已說了三四層。然其中尚含多義。今無妨再說數種以示說不能盡。

    (一)當知是經不可不聞也。何以故?是人之生實信,成功德,由於得聞是經故。且是經不可不聞,換言之,即是般若不可不學。

    (二)當知信心最要也。何以故?實相之生,由於信心清淨故。由是可知前來所說,持戒修福,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之語,應三致意。質言之,欲學般若,當生實信。欲生實信,先當持戒修福也。

    (三)當知轉凡成聖,不退菩提,非離相見 性不可也。成就句,是明其位登初住,超凡入聖。名為住者,是明其至此地位,菩提心方能不退。即是信成就也。而心清淨,是明離相。生實相,是明見性。此所以 先說當知般若不可不學。何以故?不學般若,不能離相見性故。所以又次說當知先當持戒修福。何以故?不持戒修福,便非實信故。不實信便不能信心清淨故。此皆 學人所急應遵行。不如是行,便不能成就,故曰當知。當知者,明其不可不知也。

    又推而言之,由陳讚慶一科之義而觀,若其 大心不發,此經不聞,至高只能開慧眼,成四果羅漢。由明成就一科之義以觀,若其得聞此經,信心清淨,至低便能生實相,成初住菩薩。此亦學人所當知者。由是 言之,可見經義,實在無窮,實在說之不盡。可見聞法必應作面面觀。即如我以種種義說明實相,若聞者,但作此是說明本性何以名為實相領會者,則非鄙人反覆詳 說之意也。且若但解得性名實相之故者,亦與聞者無大益也。何以言之?實相是大家主人翁的本來面目。如此真面,本來唯證方知。然則云何得證?無他,唯有在返 照上用功而已。不但聞時便當返照,更當於清夜平旦時,對境隨緣時,依此次所說諸義,深深觀照。或單舉一義,或融會諸義,皆可。清夜平旦者,是向自心中觀照 也。對境隨緣者,是向一切法上觀照也。果能如是,則受用無邊矣。當知佛於本性,安立各種名稱者,便於人之因名會體也。而各種名稱中,實相一名,於二邊不 著,空有同時,較易領會。此又長老獨舉此名為言之一意也。鄙人復就此名開種種義而說之者,意在便於聞者返照用功時,多得領會之方便,非但為解釋名義也。由 是可知開種種義說之之關係矣。

    此科復有要義。因長老說此,固是釋明實相 為何,以及何以名為實相等道理,實兼以指示用功方法也。何以知之?此中既明相不相俱離,則與下文所說,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正相呼應。離字大有功夫,無 功夫何能離?何能名為佛耶?故知此中說有修功在內也。當知說一非字,便是絕百非。亦即是四句皆離。所謂有亦離,無亦離,亦有亦無亦離,非有非無亦離,是 也。由是可知古德釋實相為無相無不相,此一無字,亦是絕待之無,非對有說無也。蓋相與不相,本是對待之辭。有對待,便有變動。有變動,便是有生滅。有生 滅,便非堅固。而性體確是萬古常恒,究竟堅固。堅固則無生滅。無生滅則無變動。無變動則無對待。無對待便是絕待。絕待者,相不相雖皆不離乎心性,而心性則 超然於相不相之外,是也。質言之。相,有也,不相,無也。超乎其外,豈非超乎有無之外。則無相無不相一語,是說絕對無,而非對有說無之理,可以恍然矣。然 則云何能絕對無之乎?有無四句皆離,是也。故經文曰:是實相者則是非相。說一非字,便是指示修功也。是令學人欲見實相者,當靜心於一切皆非上領會。若領會 得實相便是非相,便領會得倘使心中少有相不相的影子,便非實相矣。故是實相者則是非相一語,異常鋒利,不得少觸,觸著便喪失慧命。質言之。是令學人須於一 毫端上契入也。

    今欲諸君有下手處,再依此理,說一方便。 方便云何?即是須於未起心動念時精密觀照。苟一念起而偏於有,即呵之曰非也。或偏於無,亦呵之曰非也。乃至念亦有無,念非有無,皆以非字呵而遣之。此是最 妙觀門。當知念頭不起則已。起則於四句中,必有所著。今一切非之,便是離念之快刀利斧也。豈非最妙觀門。至若出世法之六度萬行,一一如法精進修行,而曾無 芥蒂於其胸中。一一精進,不壞也,無不相也。而心中若無其事,不著也,無相也。而一切世間法,事來即應,事過便休。雖應而能休,雖休而能應。所謂提得起, 放得下。無論世出世法,少有所偏,皆以非字遣之。如是久久體會四句皆離之義趣行去,便能做到應時便是休時,休時便能應時。自然二邊不著,合乎中道,而相不 相有無四句皆離矣。此又是最妙行門也。

    經中明明曰: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便是開示 學人既非之而又說者,但明其不必壞耳。須知雖說而是假名,如來性體,仍宜離名字言說以自證也。而離名字言說,便是離念。離念方便,又莫過於向未起心動念時 觀照。一念苟起,便一切非而驅除之,豈非的示修功。當知自上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以下,正長老之深解義趣也。故聞經者當如是深解也。

    世尊於本性安種種名,長老又獨舉實相一名 而言,皆為令學人便於體認本性。故實相義宜多發揮。大論說實相有四句偈,最精最詳,最宜知之,以便時常覺照。實相即是性的本來面目。正因昧卻本性,故成眾 生。今欲轉凡成聖,不真切體認得乎。偈云:「一切實一切非實,及一切實亦非實,一切非實非不實,是名諸法之實相。」即此可見菩薩說法善巧。不就相字說,而 就實字說,一也。不就性說,而就諸法說,二也。須知說為相者乃是假名,不過使人明瞭本性之狀況耳。故不就相說,便是點醒不宜將相字看呆。若其看呆,便已著 相矣。其就實字說者,又有深意。以人之著相,由於誤認為實耳。若知一切法實亦非實,非實而實。便知一切法相即非相,非相而相矣。如此說法,豈非善巧。

    其就諸法說者,須以三義明之:(一)使人 得知心外無法也。佛說一切法,但是幻相而無實體。體唯淨心。故曰萬法唯心。又曰心外無法。故可就諸法以明實相。因諸法之實相,即是性故。就法而說,無異就 性而說也。(二)使人易於體會也。眾生既久忘本來。而一切法則為眾生共知共見。不如就諸法說,俾得因諸法而悟心性。(三)使人明瞭一真法界也。起信論云: 因不知一法界故,不覺念起而有無明。遂成眾生。一法界者,一真法界也。十法界萬象森羅,而真如則是一也。即一切同體之意。若知得一切法之真實狀況,莫不空 有同時。則上自十方諸佛,下至一切眾生,以及山河大地,情與無情,莫不皆以淨心為體,可了然矣。以淨心之實相,本是空有同時故,是之謂一真法界,亦曰諸法 一如。須知一切法皆由心現,心性既空有同時,故一切法無不空有同時耳。此善巧之二也。

    龍樹以馬鳴為師,故起信論已約諸法以明真 如,真是衣缽相傳。一切實者,一切法儼然在望也。此語是破執無;一切非實者,一切法當體即空也,此語乃破執有。又防人聞而執為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故又說 下二三兩句。及者,連及之意。謂不可但看第一句。須連第二三句而體會之。其意若曰:頃所言一切法實與非實者,非隔別而不融也。當知乃是實即非實,非實即非 不實耳。實即非實,所謂有即非有也,色即是空也;非實即非不實,所謂非有而有也,空即是色也。如是則四句俱遣,諸法之真實狀況如是。亦即性體之真實狀況如 是。而結之曰:是名諸法之實相者。

    又明法性本不可說。說為實相,亦是假名而 不可著耳。常有人聞四句俱遣,及空有同時,不免懷疑。以為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與空有同時,義味無別。何以故?謂之空有同時者,豈非明其說有亦可,說無亦 可乎?又豈非明其但說有便非,但說無便非乎?然則何以說亦有亦無,或說非有非無,皆謂其偏執而遣之耶?此人如是說來,誤矣,大誤矣!以其不但未明亦有無、 非有無,之語意;並未明空有同時之語意,故也。當知亦有無、非有無,兩句,是承其上文有句無句而來,故謂之四句。

    說亦有亦無者之用意,以為第一人單說有, 第二人單說無,各偏一邊,誠然有病。我則不如是。我說一切法,乃是亦是有亦是無。既二邊之俱是,則偏於一邊之病除矣。殊不知說有便不能說無,說無便不能說 有,而曰亦有亦無,自語相違;況看成有亦是,無亦是。語既模棱兩可,義復隔別不融,故應遣也。

    說非有非無者之用意,以為第三人所說,誠 哉有病,我則異乎是。我說一切法,乃非是有、非是無。既二邊之俱遣,則第三人執著二邊之病除矣。殊不知非有便是無,何又云非無?非無便是有,何又曰非有? 豈非戲論。且仍是看成有是有,無是無。其隔別不融,亦與第三人病同。故應遣也。又復第三人見地,既說有無雙是,則仍是偏在有邊。而第四人見地,是說有無雙 非,則依然偏於空邊。豈不應遣乎。(雙亦似是雙照,雙非似是雙遮。然實際仍大不同。以雙照雙遮之言,明其得中。而雙亦雙非之說,只知二邊故也。)若空有同 時之義,是明空時即是有時,有時即見空時。空有圓融,既然非二,便是無邊。邊尚且無,更何從著。與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義味天淵,何云無別!

    尤有進者。眾生若知得空有同時,可見空有 俱不可說;若知得空有尚不可說,則何所用其分別哉!此佛說空有同時之微意也。蓋既以除眾生分別情見,且令離名言而自證耳。故無論說有說無,說亦有無,說非 有無,一切俱遣。以上是約對治義說。若約究竟義徹底說之。言遣則一切遣;言不遣則一切不遣。須知凡言遣者,因執故遣。若無所執,則無所遣。故空有同時亦不 可執。執亦應遣。何以明其然耶?試觀心經,先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明空有同時,使人悟此得入般若正智也。而其下又曰:無智亦無得。此即開示空有同時, 亦不應執之意。本經亦明明言之,如曰般若非般若是也。即如此科亦然。先言則生實相,成就功德矣。而此科又曰:實相則是非相,說名實相。亦因防人執著實相, 故說非,說是假名,以遣之耳。實相,即是空有同時也。當知空有同時,何以不可執。因少有所執,便偏著於有邊,而非空有同時矣。故應遣也。若聞吾此言,而於 空有同時之義趣,絕不體會觀照。則又偏著於空邊,而非空有同時矣,亦應遣也。當如是領會,至要至要。

    總之,情見若空,說空有同時也可,即說四句又何嘗不可;若其未也,說四句固不可,即說空有同時,亦未見其可也。著眼著眼!

    如上所說實相之第二義中有曰:此科是與前 文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互相發明。由是言之。長老之深解義趣,亦可見矣。然而長老之所深解者,猶不止此。須知性之別名甚多。今不舉他名。而獨舉實相一 名以言之者,又是發明上來說法與非法皆不應取,說非法非非法,說則非是名等等之義趣也。上來世尊如此說者,皆是令不著於空有二邊以圓融之。以著於二邊,便 非性而是相故。若取法相,即是著我。若取非法相,亦即是著我故。今長老乃於空有同時之實相,亦說則非是名,此正針對上來世尊所說,為之發明二義,以便令領 會者。二義云何?(一)性本空有圓融。(同時者,圓融之義。)若著於二邊,便與本性不相應故。(二)空有圓融,尚不應著。以少有所著,便非空有圓融故。何 況二邊,其不應著,更何待言。此獨舉實相為言之深意,亦即長老之所以深解義趣也。

    又如上所說,此科非字,有離字意,是說修功。是與下科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相應。當知此約現前當來勸兩科之文,實無處而不相應。以兩科所說,本是互相發明者。此義至下當說。

    (子)次,約當來勸。分二:(丑)初,慶今勸後;次,釋顯其故。(丑)初,又二:(寅)初,自慶;次,廣勸。

    (寅)初,自慶。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

    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此一語,正是 說明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之所以然。何則,若知今之得聞而信解受持,便知昔之未曾得聞者,非他,以心中有一所得之慧眼,便於此深經自生障礙矣。縱令得 聞,亦必不能信解受持。則聞如不聞矣。故曰所得慧眼未曾得聞也。此言正是說明其障礙,全在慧眼。慧眼何能生障?則全由於有一所得在耳!何以故?有一所得, 便是法執。便是智慧淺短。則於此三空勝義,豈能相契!且有一所得,便是自覺已足,便是悲願不宏。則於此捨己度他,且度無度相之妙行,更難相契。此其所以昔 來未曾得聞也。今則窺見世尊一切無住而道眼開。為眾請求說此深經而大心發,故得聞而信解受持也。

    解者瞭解。受者領納,亦即領會。故解之與 受,其義相近。既言解,復言受者。受持二字乃是合說。蓋受持合說,以明當解行並進也。又持字,復有執持不失之義。故信解受持一語,是明其不但能信能解,且 能解行並進而不退也。不足為難,是說不十分難,非謂絕對不難。不十分難,此其所以自慶也。若絕對不難,不得云昔來慧眼未曾得聞,亦不致涕淚悲泣讚歎希有 矣。

    何以不足為難耶?蓋有三義:(一)身值佛 時也。耳提面命,獲益自易。況以如來明攝受,見聞隨喜,便得莫大之福,便生莫大之慧。初不必開示也。而生逢盛會,福慧夙根,一定深厚。如是因緣具足。所以 佛每說法,現座證果者,不可數計。而生在佛前佛後者,為八難之一。長老躬為大弟子,故曰不足為難。此自慶之一也。(二)已證聖果也。如大品云:「般若甚 深,誰為能信。答曰:正見成就人,漏盡阿羅漢,能信。」今長老既證阿羅漢果,所以不足為難。此自慶之二也。(三)能解空義也。般若一部,皆明第一義空。而 長老於十大弟子中,解空第一。是其根性最利,易於契入。故前八會,皆是長老為當機。今說甚深經典,亦是長老發起。故曰不足為難。此自慶之三也。

    綜觀下文,亦具上說諸義。何以故?長老自 言不足為難。正以顯末世之十分為難,以其生不逢佛也。而自己慶倖處,亦即加意獎勵後進處。意謂我今幸遇世尊,既證阿羅漢,又解空義,故得信解受持耳。以彼 末世眾生,既不遇佛,甚難得聞,甚難信解受持者,而竟得聞,竟能信解受持。彼真難能可貴,其根性必遠勝我,(菩薩種性,遠勝羅漢。)我今何足為奇,故曰不 足為難也。數行之中,詞意反覆勤懇,其鼓舞後進之心,拳拳極矣!

    (寅)次,廣勸。

    【「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

    來世,泛言佛後。後五百歲,則指佛入寂 後,第五個五百歲,即末法之初。今則將滿三千年,已在第六個五百歲之末矣。經中凡言後五百歲,亦不限定在第五,總以明其是末法時代而已。楞嚴經言,此時眾 生,鬥諍堅固,入道甚難。鬥諍者,己是人非,爭強鬥勝也。堅固者,一味鬥諍,牢不可破也。試觀中國自宋以來,(宋初至今將千年,彼時正入末法之初。)講求 道德學問者,門戶之爭,遠過漢唐。於是有宋學排斥漢學之風,有儒家謗毀佛教之習。迨後所謂道學者流,又自起鬥諍,如程朱與陸王兩派,是也。總不外乎獨樹己 幟,打倒他人。有因必有果,卒之反被他人打倒,遂有新學將舊學一齊推翻之事,連孔子亦受其累。殊不知孔子之真實義,自漢以來,學者並未夢見。即以佛門而 論,入宋以後,亦染此風。各宗各派,鬥諍甚烈。莫不己宗獨是,別宗盡非。愈趨愈下,至於近今,竟有欲推翻起信論者矣。實可痛心。佛門尚且如此。道德學問中 人,尚且如此。其他更何待言!所以奮鬥二字,成為格言。殊不知古人曰努力、曰奮勉、曰自強。即佛教中亦曰勇猛、曰精進,此等言句,皆就己身說,有利無病。 今曰奮鬥,雖亦是自強,而含有排除其他意在。此蓋鬥諍習氣愈深所致,世道所以愈苦也。

    鬥諍云何起?起於執著。執著由分別,分別 由我見,而佛法專治此病。今世尊與長老,皆特特就末法時代鼓勵。可知今日欲補救人心,挽回世運,惟有宏揚佛法。以其正是對症良方故也。然而正以對病之故, 恰與人情相反。以鬥諍堅固之人,其障深業重,內因不具可知。加以去聖時遙,善知識少,則外緣亦復不足。因緣兩缺,於此深經,不但受持難,信解難,即得聞亦 已甚難。非竟無聞法之機會也,其如不願聞何!然則倘有無此三難者,非久植善根,定為佛遣可知。故曰則為第一希有。明其若非菩薩示現,即是具有菩薩種性之人 也。

    則為者,便是之意。意中含有成就在。或 曰:菩薩示現無論已。其具菩薩種性者,何便成就?當知經中先言得聞,又言信解受持,是明其三慧具足也。豈不能成就耶。(聞是聞慧,信解是思慧,受持是修 慧。)蓋居末世而得聞深經,實非易事。必其夙有般若種子。所謂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者。具有如是勝因,方能得遇勝緣也。故得聞便能生信開解。間或 亦有雖得聞而別遇障緣,信心遽難發足,解亦未能大開者,只要遵依佛敕,持戒修福,必能信解受持。蓋持戒是斷絕染緣,此自利之基也;修福是發展性德,(性中 本具無量淨功德故。)亦利他之功也。如是背塵合覺,(絕染緣為背塵,展性德為合覺。)自他兩利,必蒙諸佛攝受。自於此經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以此為實者, 謂解真實義也。既信且解,自亦如法受持矣。如是三慧齊修,何患其不成就乎。又觀是人便是第一希有之言,意中含有不可自暴自棄在。此長老諄諄勸勉之意也。此 句與上文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及下文則名諸佛句,正相呼應。

    (丑)次,釋顯其故。分三:(寅)初,正顯不著有;次,轉顯不著空;三,結顯名諸佛。

    (寅)初,正顯不著有。

    【「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上言是人便是第一希有。何以便得如是?此下三科,正釋明其所以然也。流通本每相皆加一無字,唐人寫經,即以無我相一直貫下,故下三無字可省也。

    何以故者,假設問曰:何故謂此人便是第一 希有耶。答曰:以此人,我人眾壽四相皆無故。既已皆無,是不著有也。觀文相表面,似但說其空人我相,亦似但明其不著有。然觀下文之轉顯,則此人不但空人 我,且並空法我。不但不著有,且不著空。然標科但曰不著有者,順文相故。以不著空意,非得下科之轉顯,不知也。

    當知此經專明實相。實相者,絕對無外,本 非一切相。所謂我法俱遣,空有不著,是也。我法俱遣者,謂人我法我等四相,一切遣盡。空有不著者,我法等相不著,是不著有也,亦名我空法空。非法相亦不 著,是不著空也,亦名空空。並我法二空言,謂之三空。末世眾生,必其具有般若根性,我法等執較薄,方能於濁惡世中,得聞此法。方能超出常流,信解受持也。 既能信解受持,則我法空有之執自遣。此其所以便是第一希有菩薩之故也。故上言則為二字中,含有成就意在者,因此。

    (寅)次,轉顯不著空。

    【「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

    所以者何?自問上文無字之所以然也。我相 下,自答自釋。意謂適所言無,非對有說無也。乃絕對之無。所謂四句皆無。亦即一空到底。何以言之?因此人非是見得我人眾壽實有而能無之也,尤非滅卻我人眾 壽而後無之也,乃能見到我本緣生幻有,當其現幻相時,即是非有,故曰我相即是非相。此句明其非於我相外,別取空也。其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理亦 如是。大論云:「眾生所著,若有一毫末可有,則不可離;以所著處,無如毛髮許有,故可離也。」此意是說一切皆是幻相,本無毫末許是真實有者。正明其有,即 是空也,所以可離。譬如翳眼見空花,花處即是空處。何必滅花而別取空,翳淨則花自無,此亦如是。

    約性而言,若解得一真法界,則本無差別, 本來常恒,那有我人眾壽諸相;約相而言,若解得五蘊本空,則知當其現我相時,便是空時,故我相即是非相也。而人相及一切眾生之相,亦莫非五蘊假合,本來皆 空。故人相眾生相,亦即是非相。所謂壽者相者,因其相續未斷,故成此相。其實既曰相續,可見是念念遷流,剎那生滅,非壽者相即是非相乎。此人信解受持而能 如是,便具三空之慧矣,亦復四句俱離矣。何則?若未能洞徹我人眾壽本是幻相,非有現有者,雖能不著,乃是勉強抑制。亦即對有之無。見地既未真,不但用功費 力,而根株猶在,斷靠不住。且縱能抑制不懈,亦是法執。如楞嚴所云:縱令內守幽閒,亦是法塵分別影事,是也。其病在一守字,有所守,便有所執矣。何故如 是,見未徹底故。今此人既徹見我人等相即是非相,是能洞明一切相有即非有也。有即非有,故見如不見。雖萬象紛紜,而胸次泰然。則不待抑制而彼自無,何所用 其守哉。無所守,則無所執,是無法相也。且不但法空而已,我相即是非相,可見其非於相外而別取空,是亦無非法相也。豈非並空亦空乎。人空、法空、空空,是 為慧徹三空。故此科標題曰不著空也。此人真是大根器,以其能一空到底,不是枝枝節節用功的。

    前又謂之四句俱離者,何謂也?如上科不著 有,此科不著空,是明離有離無也。而曰我人四相即是非相。既曰即是,可見此人並非將有無看成亦有亦無,非有非無,隔別不融。乃是見到有即是無。則其智慧已 徹,空有同時,豈非四句俱離乎。自性清淨心,本離四句,無相不相,絕待圓融。此人今既超乎四句,不空而空,空而不空,圓融無礙,便是契入實相性體矣。故曰 則為第一希有之菩薩也。下科正結顯此義。

    (寅)三,結顯名諸佛。

    【「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何以故者,問我人四相即是非相,何故稱為 第一希有耶?離一切諸相兩句,釋明其故也。諸相即是我人眾壽。相不止一,故曰諸也。而又曰一切者,因不但由身見而起我人等四相已也。前云:若取法相,若取 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可見凡有所取,便成四相,故曰一切也。若約四句說之。或執有,或執無,或執亦有無,或執非有無。執則便有能執所執,能所便是對 待,對待便成彼我之相;執既不一,便成眾生相;執情不斷,便成壽者相。故曰一切諸相也。實相之性,本是相不相俱離。故若能離一切諸相,便證法身,故曰則名 諸佛。

    諸佛有二義:(一)十方三世諸佛也; (二)初住以上,極果以前,名分證覺,亦名分證佛。以能分證法身故。初住至究竟覺共四十二位,故名諸佛。約初義言,意謂十方三世諸佛,皆因離一切諸相而得 佛名。此人已絕四句,徹三空,是離一切諸相矣。雖未遽至究竟佛位,而成菩薩無疑。故但曰第一希有,不曰最上第一希有。約次義言,自分證位初住菩薩以上,以 至究竟覺,皆須離一切諸相以證法身。此人能離一切諸相,是已證得法身矣。雖未知其所證深淺,至少亦是初住菩薩而為分證佛。亦即是信心清淨則生實相,成就第 一希有功德。故曰則為第一希有也。

    此中所說我相即是非相云云,便是空有不 二,性相圓融。亦即是上來世尊所說諸義之總匯。何以故?以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正與生信文所云: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遙遙相應。故足證此人能離一切 諸相,已見得如來性體,豈非第一希有。長老所陳見地,確與世尊心心相印,此之謂深解義趣。故下文世尊即印定之。

    前云:此約當來勸三科,與上約現前勸兩 科,其義互相發明者。試觀前文但說一信字,此中則云信解受持。正以發明前雖但說信,已攝有解與受持意在。因信是道源功德之母故。說一信字,便貫到底也。此 中言無一切相,又是發明前文信心清淨之所以然也。而相即非相,二邊不著,空有圓融,正是實相之真詮。此中言則為第一希有,則名諸佛,亦即前文成就第一希有 功德之意也。此中言離,上則言非,正相呼應。以相不相俱非,故應離也。前云生實相,又云如來說名實相,此中則云則名諸佛,意亦一貫。蓋現一分如來實相,為 分證佛。圓滿顯現,為究竟佛。而前後皆曰名者,又明所謂實相也,諸佛也,皆是假名,即皆不可執。故應一切非,一切離耳。由是觀之,前後只是一義。故說前文 時,應攝後義說之。說後文時,亦應攝前義說之。而一約現前言,一約當來言,互相彰顯,此又說法之善巧處。如斯體例,經中常常遇之。

    (壬)次,如來印闡。分三:(癸)初,印可;次,闡義;三,結成。

    (癸)初,印可。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印者,印可長老之說;闡者,就長老所說,更為闡明上來未盡之義也。

    凡標佛告須菩提句,鄭重之意。因下文多補 前義所未發,故結經者特標此句,令注意也。如是如是重言之者,印其言之極當。若分配說,即謂上來讚慶,廣勸,兩皆不謬。長老前云:若復有人句,原未指明何 時。但以對次科之勸當來而言故判為約現前勸。今世尊亦但云若復有人,亦未克指何時。然於下文結成時,卻歸到當來。可知此語,乃是通指現前乃至未來而言也。

    驚者,乍然愕怪。怖者,惶惑不安。畏者, 怯退自阻。天親論曰:「驚,謂懼此經典非正道行故。怖,謂不能斷疑故。畏,謂由於驚怖,不肯修學故。」智者疏曰:「初聞經不驚。次思義不怖。後修行不 畏。」合論疏觀之,則不驚即是信。以初聞經時,不懼其為非正道而驚,是能信也。不怖即是解。以次而思義,毫無疑惑而生怖,是能解也。不畏即是受持。以不畏 而自阻,則肯修學,是能受持也。而變其詞者,蓋有深意。誠以著有之凡夫聞說相皆虛妄,法執之二乘聞說法不應取,一類偏空之輩聞說非法亦不應取,必致驚怖, 怕談般若。信解尚無,遑論受持。則何能同登覺路,不阻化城乎。故一一道破其不能信解受持之故。令一切聞者當知法本無定,佛不欺人。何必驚怖疑畏。庶幾得有 信解受持之望耳。故下文第一波羅蜜云云,正明法無定相;五語云云,正明佛不欺人。可見今說不驚不怖不畏者,正為說下文張本。而說下文之用意,又正為斷眾生 之驚怖疑畏。前後語意,緊相呼應也。

    希有而曰甚,亦即第一希有之意。觀若復以下語氣,亦是印可長老所說者。上言如是如是,已經印定。而復說此數語者,無他。意在說出眾生不能信解受持者之病根,以勸勉之耳。

    (癸)次,闡義。分二:(子)初,闡明觀行離相義;次,闡明說法真實義;(子)初,又二:(丑)初,約般若明;次,約餘度明。

    (丑)初,約般若明。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何以故句,統貫下文忍辱一科。第一波羅 蜜,第一二字,指般若言。如來說者,表其是約性而說也。約性而說,故曰第一非第一。因性體空寂,那有此第一波羅蜜之相,故曰非也。曰非者,明其性本非相, 故不應著相也。即復約性而說,故曰是名第一波羅蜜。因性體雖無相,而亦無不相。一切相皆緣性起,此第一波羅蜜亦是緣性而起者,不無第一之名相也,故曰是 名。曰是名者,明其相不離性,仍應會歸於性也。

    如此說法,是此科經文之本義。謂之本義 者,因本經中凡曰非曰是名,皆是發明此義。此乃根本義。為學人所不可不明者也。然而此科之義,深極要極。若但說此本義,便非佛旨。因此科以下皆是闡義。謂 之闡義者,即是於本義之外更有所推闡而發明之義在也。其義云何?試思開口即曰何以故?此三字,是承上文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而來。可知第一波羅 蜜三句,正是說明不驚乃至希有之故者。若只說本義,而不將此中所以然之理發揮明白,則何以故三字,及上文不驚云云,皆無著落。上曰當知,此正學人所當知, 萬不可不深解其故者。不但此也。上文不說信解受持,而變其詞曰不驚不怖不畏者,以末世眾生有怕談般若,不能信解受持之病故也。此中不說般若波羅蜜,而變其 詞曰第一波羅蜜者,乃藉以闡發般若之精理,俾一切眾生得以明瞭。庶可恍然般若是不必怕,不能怕的。然後方算得是學無上菩提法之人,方有轉凡成聖之希望故 也。何以故?前不云乎,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即是明白開示般若萬不可不信解受持,且當從此入門。若不入此經之門,便是自與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法隔絕。亦復自與一切諸佛隔絕矣。何以故?諸佛及無上法,既皆從此經出。則欲學無上法,欲轉凡成聖者,若不從此經入,豈非自絕其路乎。豈是 怕得的。所以若但說本義,但說前一層之義,而不將如是之深義,徹底發揮,則世尊變詞而說之深旨,便爾埋沒矣!上文曰當知,此尤學人所當知,萬不能不深解其 故者也。如上種種道理,皆包含在此三句經文之內,其義之異常精深可想矣。而其義之關係重要,亦可知矣。

    欲說明之,必須巧設方便。使之言少而義 明。須知般若義趣,千古隱晦。今欲除其怕病,便不能不揭穿其致怕之由。有時不能不涉及古人,亦不能為賢者諱矣。蓋不將隱晦之義趣徹底說明,則驚疑怖畏之病 根仍在,便仍不能信解,不肯受持,豈不孤負佛恩乎!深望諸君靜心諦聽。若不將此中義趣徹底明瞭,亦未免孤負佛恩也。

    道理既如是精深,雖今欲言少義明,然幾句話亦萬說不明,一口氣亦萬聽不明。我今先就第一二字,發揮一個大概,讓聽眾心中先有一個底子。然後再步步深入,此亦方便之意也。

    般若波羅蜜稱為第一波羅蜜者,因般若為諸 度之母故也。般若為母,則諸度為子。子不能離母。故修諸度行者,若缺般若行,約因則不能破惑,約果則難證法身。當知諸度皆稱波羅蜜者,正因其有般若在內。 若無般若,不能稱波羅蜜也。何以故?不能破惑,便不能證法身,而到彼岸故。所以般若有第一波羅蜜之名者因此。由是觀之,既是諸度不能離般若,則般若亦非離 諸度而別有存在,可知。故第二句曰:非第一波羅蜜。此一非字,是明不可執般若為別有其相也。然而雖不別有,非無第一之名。故第三句又曰: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是名二字,是明諸度離般若不為波羅蜜,則般若不無領袖之假名也。以上是說明般若名為第一之所以然,並說明約第一說非,說是名之所以然。此義須記牢,乃破 人驚疑怖畏之根據也。此下便當說之。

    上文長老以我人四相即是非相,明是人之空 有圓融,以釋成其所以為第一希有。世尊既已印許之矣。然世尊每說一法,非為一事,非為一人。遂因是人之希有而鑒及一切眾生所以有我相者,無他,取法故也。 故於印許之後,復約六度等法闡明其義,以開示一切有分別法執之眾生。先說般若者,正以眾生怕般若故也。眾生何以怕?以有分別法執,不達般若之真實義故也。 所以為之闡明者,因此。蓋眾生驟聞般若是第一義空,以為高而難行,故驚。又不明第一義空之所以然,故怖。覺得與其學般若,不如學他種圓經圓法之妥,故畏。 總由佛理未能貫通,誤生分別法執耳。此真自失善利,深可憐憫。故世尊說明是人甚為希有之故曰:我何以謂是人甚為希有耶。以此般若法門,眾生驚疑怖畏,而是 人獨否故也。

    夫此法誠高,何怪其驚畏。然而此法甚要, 又何可自阻。我今將諸波羅蜜中稱為第一之般若,更為大眾闡明真實義,俾得了然。我說般若者,為令眾生到彼岸耳。不到彼岸,便沈苦海。而非般若,又不能到彼 岸。可見此法極為重要,斷不可疑畏自阻,必須信解受持矣。何謂彼岸?諸法實相是也。當知實相者,無相也。故般若雖稱第一而非第一。何以故?第一本無相故。 因其本無定相,故說為非也。說為非者,是令眾生明瞭佛所說法,無有一法能離般若。則般若非可於諸度外而獨矜第一也。又當知實相者,亦無不相也。故般若雖非 第一,而是名第一。何以故?第一不無假名故。因其不無假有之名相,故曰是名也。說是名者,是令眾生明瞭既法法不離般若,是法法可名第一。則般若之稱第一, 乃是假名也。

    我今將般若精義,如是闡明。則一切眾生, 當可由此悟得。凡我說非,固是令人空相。而又說是名,以顯其不無假有之名相。然則所謂空相者,是令空其著相之病,並非壞其相也,大可恍然矣。不壞其相,是 並偏執之空亦空之矣。此之謂第一義空。若能通達此義,則知因相是假名,故不可著,非謂無相;因法無有定,故不可執,非謂無法。然則此法雖空,豈同豁達頑 空。此法雖高,亦非無下手處。尚復何驚何怖何畏之有!今則是人既能信解受持,便是不驚不怖不畏。便是通達第一義空,正所謂於第一義,心不驚動者。非甚為希 有乎。以上所說,不但說上文不驚乃至希有之所以然,並將一切眾生不必驚畏,不可驚畏之道理,亦一併徹底說明之矣。庶幾此科義趣,圓滿顯出。

    然而尚有要義,不能不說。其義云何?即前 所云千古隱晦者是也。當知怕般若之病,深矣久矣。若不一一揭穿其故,何能除千古來先入為主之病。尤當詳說般若義趣,極其圓融。與所謂中道第一義,無二無 別,毫無可怕之處。庶幾不致自失善利。此雖推廣而言,然仍是本科經旨。意在破其分別法執,以除怕談般若之病根耳。

    經言二乘怖空,即謂怖般若之第一義空也。 可見佛時已然,不但後世矣。然佛時只是二乘生怖,大乘尚無此病。迨後玄奘西渡,得遇彼土相宗諸師,乃將性宗之空與相宗之有對舉。(第一義空,是絕對空。何 能與有對舉。)此點既誤,故謂相宗方是了義。所謂三時判教是也。是彼時印土大乘中人,已未能深解義趣,誤認般若為偏空矣。至於我隋唐時之判教者,亦從不列 般若於圓教。未嘗不知是第一義空,然終以為專說空,不如中道第一義之圓融。古人如此而判者,意在推崇其所宗,不無故示抑揚。然而抑揚太過,未免取著文字 相。後人因是古人所判,更加執著,更加望而生畏。故從來無人肯學般若,肯談般若者,真可悲也,真可惜也。

    禪宗雖宗般若。然只宗其遺蕩意味以用功, 而不談教義。所以般若義趣,千古不彰。陳隋時雖有三論宗。然是宗論而非宗經。三論所明,固是般若。而三論家既專在論的文字上研求。遂於經中義趣,不免隔 膜。何以故?未曾直接觀照故。質言之,仍是不免取著三論之文字相耳。所以三論家發揮論義甚精,而經旨卻弗會搔著癢處者,因此。當知般若既為諸度之母。本經 且明明云諸佛及無上正等覺法皆從此經出,然則若於般若義趣未明,雖讀其他圓融經論,既未在根本義上用功,其見地何能徹底!見若未徹,又何能圓!今世尊就第 一波羅蜜之名而闡其義,使知般若義趣,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極其圓融。以免眾生驚怖疑畏,坐失法寶,難到彼岸。無異預知後人怕怖之病根所在,而懸示之 者,真大慈大悲也。

    上來鄙人每說則非是名,多約二邊不著說, 亦即是約圓融中道說。此次則兼約第一義空說,亦即是約遣蕩說。如此說之,實具苦心。苦心云何?使知中道之與遣蕩,語雖不同,義實無別也。何以言之?名為第 一義空者,因其一空到底故也。一空到底者,有亦空,空亦空也。換言之,便是有亦遣,空亦遣。遣有,所謂不著有也。遣空,非所謂不著空乎。然則遣蕩之第一義 空,與二邊不著之圓融中道,請問又有何別?由是言之,判教者之說,不可執為定論也,可以了然明白矣。而怕談般若者,亦大可以翻然悔悟矣。且由是言之,凡判 某經為純圓,某經為非純圓諸說,亦未可執為定相。何以故?既法法皆般若,則法法皆圓。所謂圓人說法,無法不圓。何必苦苦分別。

    前言遣蕩之與圓融中道,無二無別。凡誤認為有別者,無他。由其看呆中道故也。我今更約中道發揮其義,俾得徹底明瞭。則分別之執,庶幾無自而生乎。

    一切法既皆假名,則中道亦是假名。以假名 故,則亦無有定相,則亦不可著。著則亦落四相,尚得謂之圓融中道乎哉?當知中之一言,是因二邊相形而有者也。若離二邊,中無覓處。所以中無定相。相既無 定,豈可看呆。看呆便成法執矣。更當知中之所以無定相者,因二邊亦是假名,亦是相形而有,亦本無定相故也。二邊既不可著,那得有中可著耶。故真解中義者, 無往非中,即空假而皆中也。

    譬如就空言之。空則不著有矣,並空亦空, 便是不著空,所以一空到底,便歸中道。如上所明是也。以是之故,般若與華嚴、法華,其義趣所以無別。不但此也,一假到底,亦復如是。譬如知一切法不無假 名,是不著空矣。即復能知其名是假,豈非不著有乎,則亦宛然中道矣。所以密宗、淨土,皆從有門入道,而皆是圓頓大法者,因此。即以相宗言,亦本是大乘圓 義。他不具論,觀其發明撿□、依他、圓成三性之理,何等圓妙。無奈學之者,不向此等處觀照用功,專在瑣瑣名相上剖析。愈剖析,愈分別,遂愈執著。於是大者 小,圓者偏矣,可謂不善學者矣。不知用以去凡情,反因而增長凡情,豈佛說法相之本旨哉!其修學密淨之人,若不明自他不二,心土不二之義趣,則令大者變小, 圓者變偏也,亦然。由此可知佛所說法,本來法法皆圓,其有見以為非圓者,實由眾生偏見,非關於法。故學佛者,首須大開圓解,觀照無往非中之理,以修一切 法,則法法皆圓矣;皆中道第一義矣;皆第一波羅蜜矣;即皆得證實相到彼岸矣,此之謂圓中,學人所萬不可不知者。

    頃言大開圓解四字,極當注意。凡我所說無 往非中云云,不過可為聞者之一助耳。必當時時以此圓義,於自心上,於一切法上,微密觀照,精進用功,以去其偏執之凡情,然後自己之圓解,庶幾可開。若非然 者,則所謂圓解,仍是他人的,而非自己的。雖知無往非中,而對於一切法,必仍然觸途成滯,不能無往非中矣。此層極關緊要,千萬勿忽。不但此一義然,所說諸 義,莫不皆然。總之,聞思修缺一不可。

    又當知本經之說則非,說是名,是明性之與 相,非一非異。雖圓融而行布,雖行布而圓融也。(行布者,如是如是之意,即是一而二。圓融,則二而一矣。上來說遣蕩即中道,明其與法華義趣同,今則明其與 華嚴義趣同也。)何以故?凡言則非是約性說。約性而說,則不應著相,故非之。應不著相而非之者,是明性相非一也。凡言是名,是約相說。約相而說,則不應壞 相,故是之。應不壞相而是之者,是明性相非異也。何以故?性是體,相是用,迥然各別,故非一。所謂行布是也。然而用從體生,離體無用,由此可知相乃性之作 用耳。明得此理而不著,則見相便是見性,故非異。所謂圓融是也。然則性相既然非一非異,則是一而二,二而一矣。一而二,故既應不壞,又應不著,因其雖非異 而已非一,故須於圓融中見行布,又須於行布中得圓融也。二而一,故雖熾然現相,而依然會歸於性,因其雖非一而實非異,當令圓融而不礙行布,行布而不礙圓融 也。我今如是發揮,則與華嚴義趣,亦宛然無別。宗華嚴者,可以不必怕矣。如前來所說遣蕩與中道無二,若明其義,則宗法華者,亦可以不必怕矣。

    本經中如云: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應生 清淨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以及實相二字,並此中我相即是非相等等,皆可以此義說之。即如開經時,說種種眾生,說無餘涅槃,亦圓融之行布也。而又說實無眾 生得滅度者,則行布而圓融矣。茲不過姑約則非是名以發揮之,使宗華嚴者不必歧視耳。如執定只有則非是名可明此義,則又非也。總之,得其要而會其通,則無說 而不可。即此可悟法無定相矣。

    更有極要之義,必須一說者。既是遣蕩法門 與圓融法門,無二無別。何以前云必須從此經入耶。當知此二法門理雖無別,而用功則大有利鈍。所以當從此經入者,以一切凡夫無不偏執病深,必得極力遣蕩,而 後乃能圓融也。否則偏執之凡情未去分毫,便觀圓融經論,何能領會,那得受用。至多不過學得一二教相,作為清談之助而已。

    試觀自唐以來,禪宗以外諸大德,其道德見 地,最令後人欽服者,考其得力所在,幾無一非經過禪門煆煉者。正以禪門用功,是宗般若空之又空,極力遣蕩學人之偏執故也。故吾常謂自唐以後,中國佛法端賴 禪宗者,因此。由是可知遣蕩功夫之要矣。亦即般若三空之義趣不可不明矣。但遣蕩時,應深觀圓觀經中圓融義諦。不然,便不知何者為偏?何者為執?何者應遣? 甚或自以為是遣,其實反增偏執。此禪門所以雖不談教義,而必須有嚴明師友,時時為之痛下鉗錘也。所謂痛下鉗錘者,即是遣之又遣。所謂百尺竿頭還須更進一步 是也。

    今既未逢嚴明師友,只有自觀自照,精密體 會經中之明二邊不取,性相圓融。或說一空到底,乃至愈說愈深,如後半部之諸法一如,一切皆是,無聖無凡,本來無生等等。學人當審量自己程度之所堪,由淺而 深,或拈一句,或合數句,以之觀照自心。倘自己習氣,以及起心動念,於經中意旨,少有未合,便是偏著。便即自棒自喝,遣而去之。此用功最妙之方,實不慧經 驗之談,敢為諸君告。

    其他圓融經教,如喜研究,無妨並觀,然宜 以般若為主。何以故?華嚴、法華等是表詮。表詮者,用彰顯圓融之語,以明性體是也。故其辭句義味,一一皆趨圓融。即說遣蕩之法,亦寓在圓融之中。故必已有 遣蕩功夫之人,即是執見已薄之人,方能徹底領會。不然,便只知其是說圓融,而不知其是說遣蕩。所以從此入手者,往往學之多年,而偏執之病依然。雖或依據教 相,說得圓融。而於本分上並無交涉。況執情未化,其所說者,不過表面文章,有時看似精深,而細按之,不清不醒。或以為但是某經如此,其他則否,仍未見其真 能圓融也。而般若則是遮詮。遮詮者,用遣蕩偏執之語,以明性體是也。故其辭句義味,一一皆趨遣蕩。雖說圓融之理,亦寓在遣蕩之內。所以怕談般若者因此,所 以不將般若列入圓教者亦因此,由其但看文字之一面故也。即此一點,便可證明,未在般若中用功,雖學其他圓經,其見地仍是隔別,而未能圓融矣。

    以上所說,般若與他種圓經立言之不同,及 學之者利鈍所關之微細處,今為扶持正法計,為人人得受用計,故不辭反覆詳晰,為諸君縷縷言之。由是可知般若之妙矣,必當先學矣。何以故?執情遣蕩得一分, 性相便圓融得一分。遣蕩至極處,亦即圓融至極處矣。慧徹三空,便是圓融中道,妙哉妙哉。足見般若不但是學佛的坦途,且是學佛的徑路,若不從此門入,豈非不 識途徑。此所以學佛者多,得自在者少也。凡此所說,是一個字一滴血,皆從千辛萬苦中得來者也。皆是摳出心肝以示人者也。而此闡義諸經文,是一個字一顆珠, 透圓透圓,務當真切領會,不可忽略。

    頃言中國自唐以後,佛法端賴禪宗,不可誤 會是勸人不念佛,去參禪也。蓋我之讚歎禪宗處,乃讚歎般若處。是勸人學般若,非勸人參禪。要知參禪當審時機。機是機,時是時,非一事也。所謂機者,根機 也。故先當問自己能受棒喝否?根器利鈍,關係尚小。非具有敢死隊精神,毋庸談此。又機者機緣也。故又當問遇有良師否?參禪不能離師,師不但要明,且要辣, 更要有殺活手段。三者不備,便非良師。若其根機機緣兩皆具足,參禪甚好。苟缺其一,而言參禪,未見其益,或反有害。此亦我之實驗談也。所謂時者,如南北朝 時,北魏南梁,無不大宏佛法,講席極盛,然不無取著文字相。故達摩東來,乃不立文字,直指本心,正對時病。今則大都未明佛理,正當廣勸讀經,藥其空疏。不 立文字,今猶非宜也。故不如發起大悲大願,修福持戒,一心念佛,親近釋迦、彌陀兩位大善知識。一面依我前說,以此經義理,觀照自心,遣其凡情。一面懇切持 名,求與眾生同生淨土,滿菩提願。現世修行,無逾此法。此是不慧近二十年勉力奉行者,敬以供養諸善知識。又我自開講以來,所說修行方法多矣。不可執著誰是 最好,宜擇其所善者行之。或一一試行,行之覺有效益者,便是對機之最好者,此亦用功之竅要也。並為諸君告。

    上來所說怕談般若之重大原因,是由其既未 明瞭經義,又有先入為主之言,遂致愈加怖畏,愈不修學。然此外尚有一重大原因,亦不可不知者,則以妄談般若者之多故也。妄談之病,古即有之,於今尤烈。此 輩雖曾學佛,而夙業甚重,佛法又不明。忽若發狂,大破其戒,不敬三寶,縱意行惡。實行其貪瞋癡,自以為戒定慧。且曰此般若之不著相也。於是怕者引為口實, 更相戒不敢道般若一字,幾有談虎色變之勢矣。嗟乎,因噎廢食,何計之左耶。須知既有妄談之怪狀,更應發心修學,發心宣揚,然後般若之真義,方得大明。真實 義明,妄談之怪狀,何自而生?不知出此,一味深閉固拒,其病狀雖與妄談者異,而病根則同,蓋皆誤認為偏空者也。以因果論,妄談之罪誠重,然除魔眷外,人皆 能知而遠之。而怕談者,人且奉以為準繩,井不知其錯謬。坐令超勝一切法而為佛法命脈所關之般若,無人過問。其誤法誤人之惡因,恐其所招之惡果,未必能輕幾 許也。

    我世尊洞知一切眾生之病,故前言持戒修福 者,能生信心,以此為實,是對妄談者痛下針砭也;而今此數科,則又為怕談者痛下針砭。觀前面所言,是屏妄談者於門外也。何以故?信為入道之門。既是持戒修 福,方為入門;則妄談者破戒造罪,其揮諸門外也決矣。觀此數科所言,又是警告怕談者決不能轉凡成聖也。何以故?不驚不怖不畏,方許其為希有,則怕談者之仍 為凡愚也明矣。而前云以此為實,此中又為闡義。則是明明開示,欲除免妄談怕談之病,唯有信解受持,務求明瞭經中之真實義耳。又怕者有恒言曰:我豈不知般若 之應學哉。誠以末世眾生,障深業重,未易幾及。不如不談,免增罪過。此又誤矣!世尊不明明曰: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乃至 得無量福德乎。故謂末世希有則可,竟以為絕無其人,且相戒塞路,不但輕視眾生,且顯違佛旨矣!世尊戒長老莫作是說,無異戒怕者莫作是說也。以及此數科中, 佛與長老皆特特向後世鼓舞勸導,是皆懸知怕者之過慮而開示之者,真親切有味也。

    又此中舉第一波羅蜜之名為言,及說非與是 名,更有一義,不可不明。蓋以般若一名,容易誤會,是專就般若一度而言。而第一之名,本是顯其貫徹餘五度而立者。就此明義,則不可執著,易得明瞭也。且曰 第一非第一,則諸度總一般若,非離諸度而別有般若之義更明。其曰是名者,既諸度莫非般若,則第一之稱,豈般若所得專有。既非專有,故雖是而為假名,此明其 不可執有也;而因般若之第一,遂令度度皆成第一,故雖為假名而甚是,此明其不可執無也。總以明般若與諸度不能相離而已。故此科既約般若闡義,下科復約他度 闡義也。說法之善巧也如是如是!明義之周密也如是如是!

    此科經文中要義,今再撮其最要者,歸納為 數句,以便記憶。曰:此科最要之義,是治怕般若者之病也。其病有二:一是怕空,二是怕高。今闡明般若非離餘五度而別有,而餘度皆是行門,可見般若雖明空 義,而空義不能離實行,則般若之絕非偏空明矣,復何必怕哉!又闡明餘度離般若,不為波羅蜜。質言之,即不能到彼岸。可見般若誠高,然而非學不可,則般若之 關係重要明矣,又豈可怕哉!警策之至,謹記勿忘。

    (丑)次,約餘度明。分二:(寅)初,正明;次,引證。

    (寅)初,正明。

    【「須菩提!忍辱波羅密,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餘度者,除般若外,其餘之布施、持戒、忍 辱、精進、禪定五度也。法法皆應離相,則法法不能離般若。今於餘五度中,獨舉忍辱為言者,以忍辱最難離相,其不能離般若,更易領會。故特舉此度闡明其義, 以概其他。故標科不標忍辱而標餘度,正以佛之說此,意在令眾生舉一隅而以三隅反也。如是標判,乃遵佛所說,依義不依文也。

    上約般若明,是從正面闡明離相之真實義。蓋人但知般若是談空離相,著相者因而生怖。今闡明並般若之相亦當離,則是並空亦離也。且般若即在餘五度之內,不能獨存,而餘五度皆是實行之法,則所謂離相者,乃是法相、非法相一齊離也。若明此義,則盡可放膽修學般若矣,何必怕哉。

    此約忍辱明,是從反面闡明不可不離相之真 實義。觀下文所說,若行忍辱法,而不離忍辱相,便生瞋恨。瞋恨正與忍辱相反。是闡明行忍辱法者,若不學般若,便不知離忍辱法相。不離法相,則瞋恨生。瞋恨 一生,則忍辱之功行破矣。便成非法相矣。從此可悟所以必令離法相者,正是令離非法相耳。妙極妙極。若明此義,則定要用心修學般若矣,不能怕矣!如此闡發, 般若之精義,徹底呈露。則般若斷斷不可不學,更可恍然矣。

    此闡義數科經文,將般若之理,及應學般若之理,闡發得精極、圓極、透極、亦復細極。務宜靜心領會,領會得一分,便得一分受用。且此數科,正上來所說諸義之結晶。此處之義,若能洞明。則上來諸義,便一一雪亮於胸中矣。

    上科之後,接說此科,更有一意。意在以忍 辱之不能離般若,證成上科,般若非離餘度別有之義也。蓋餘度既皆須有般若,可見般若是與餘度共行之法,非別行之法也。總之,般若為諸度母,是諸度乃般若 子。若無子則無母可名,若無母亦無子可名。母子實互相助成。故般若與餘度,必須互相助成,豈可離乎。般若,空也。餘度,有也。今說般若與餘五度不能離者, 是令學人體會,空、有本同時也,故不能離也。

    空、有同時,所以當二邊不著,會歸中道 也。尤有進者,以母子論,固應互相助成。然而子實從母而生,無母便無子。故互助之中,仍應以母為主。六度亦然,餘五度無般若,不為波羅蜜。故餘五波羅蜜, 實從第一波羅蜜而生。故於互助之中,亦仍以般若為主也。以般若為主者,以空為主也。以空為主,所以雖不應壞有,仍不應著有也。所以雖會歸中道,而中亦不著 也。此佛菩薩所以以大空三昧為究竟,以無智無得為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蓋必能如此,然後可以隨形六道,現百千億化身。雖一切法,熾然而生。而一心湛 然,本無所生。此之謂大自在;此之謂大受用。能度一切苦厄者端賴乎此。此是般若究竟義,下半部正明此義,今乘便略露消息者,以示般若是佛法中的徹始徹終之 義,非學此不能入門,且非學此不能究竟,奈何怕之耶!

    且由此可知,若專談二邊不著,圓融中道, 尚非佛法之究竟義也。何以故?非空之又空,必有所著。不著邊,必著中,尚何圓融之有。況大空三昧中,並圓融二字亦不可得也。當知必不可得,乃得圓融也。何 以故?不著圓融,乃得圓融。絲毫有相,便不圓而不融矣。然則般若之義,究竟如此,豈止入道之初門,奈何判為大乘始教乎?而般若貫通諸度,諸度離之,非波羅 蜜。可見有一法離乎此者,便不能圓滿。則是般若之義,圓滿之極,超過一切法門,亦可知矣。奈何不許其純圓而判為別兼圓乎?

    上言六度互助,尤有要義,不可不知。蓋般 若者,理也,智也,所謂觀門也。諸度者,事也,境也,所謂行門也。於說第一波羅蜜後,更說餘度者,所以明理事從來不離,觀、行要當並進,而境、智尤須雙冥 之義也。故據文似乎別起,考義實為一貫。本經文相,大都如是。所謂文不接而義接。若視為各不相涉,則大謬矣!

    流通本有是名忍辱波羅蜜一句,此是明清間 人所加,見乾嘉時孫氏刻本。其注語云:「古無此句,然據理應有。」殊不知此處但說非者,正為下文闡明忍辱若不離相,忍辱法門便破壞無存作張本。以顯必不能 離般若之義。若忽加一是名句,橫梗其間,下文何以故句,如何接得上。故著此一句,上下文氣,便一齊鬆懈。反將經中旨趣,一齊隱晦。而云據理應有,不解所據 何理也,真無知妄作也。當知佛所說法,豈可濫自增減,膽何其大。即令流傳有誤,亦必須確有考證。且所考證者,更要義意實是完美精當,方可據以校正。豈可明 知為古本所無,而任意加之乎。凡欲刻印經書作功德者,不可不知此理。若此人所作,不但無功德,其罪過甚大。因自憑私臆,擅改佛說,誤法誤人故也。此事可為 千古炯戒,故不憚剴切言之。

    梵語羼提,其義則為安忍,亦曰忍辱。安忍是總名,忍辱是別名。忍者,忍可,謂一心正受也。安者,安住,謂其心不動也。辱者,毀辱,即虐待之意。今先說總名之義,則別義自見。

    人必能忍,而後其心安住不動。若為所動, 便不成忍。故一言及忍,便含有安住不動之意在。學道人在在處處,時時刻刻,皆應心安不動。故無論行何事,遇何境,修何法,皆應一心正受。約出世法言,凡修 一種法,而能正受安住,即名為忍。如修諸法本不生觀,而得妄念不起,是其心已正受此法而安住不動矣,故名之曰無生法忍。亦名證無生,或悟無生。證字是形容 其忍可,悟字是形容其心安理得也。約世間法言亦然。如曰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此即古人所謂堅忍。威武不屈,非謂頑強對抗。乃是身可殺,志 不可奪之意。志不可奪,便是心安不動。此即所謂忍辱也。此與富貴不淫,貧賤不移,皆是表其心安於正,不為所動也。故曰堅忍。由是觀之,可知安忍是統括一切 之名。所謂無論行何事。遇何境,修何法,皆當正受安住是也。而忍辱則安忍中之一事耳。故曰安忍是總,忍辱是別。要知凡舉忍辱為言,是意在以偏概全,以別明 總。何以故?世間最難忍者,莫過無端受辱。此尚須忍,其他可知故。經論中,或用總名,或用別名,殊不一律。大約玄奘義淨兩法師所譯,皆曰安忍。他人譯者, 多用忍辱。每有人疑是兩法,或議其優劣,實則總別雖若不同,而用以顯明正受安住之義,則無不同。正不必於此等處分別優劣。茲乘便詳釋兩名之義,以便貫通。

    經文不曰忍辱,而曰忍辱波羅蜜,便是顯示忍辱時能行般若。何以故?若無般若,不稱波羅蜜故。而能行般若,便是能照性而離相,故曰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也。何故應離相,下文正釋其義。

    (寅)次,引證。分二:(卯)初,引本劫事;次,引多生事。

    (卯)初,引本劫事。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

    何以故者,自己設問忍辱應離相之故也。引事實者,欲以證明忍辱必應離相也。歌利王事,即在本劫。本劫名為賢劫。以有千佛出世,一切賢聖甚多,故得此名。

    劫字有兩義:(一)謂極長時間,(二)謂 劫難。今是初義。所謂本劫者,指大劫言。每一大劫,分為四中劫,名成住壞空。世界之有成住壞空,猶眾生之有生老病死也。每一中劫,又分為二十小劫。每一小 劫中,眾生壽命極短之時,大多數只有十歲。此時眾生惡極,生活苦極。養生之物,幾皆不生。所生者皆害命之物。是皆惡業所感也。故此眾生之數,亦復少極。經 言彼時南贍部洲人數,共不過一萬而已。苦極思善,漸漸回頭,壽命亦漸漸增長。然增長甚不易,以其回頭向善,並非猛晉,乃是漸漸趨向為善之途耳。大約經過百 年,始增一歲。由是逐漸增長,至普通壽命有二十歲時,已經過千年之久矣。眾生見為善之能得善報也。於是為善者日多。養生之物,亦漸繁殖,人數亦漸漸加多, 每百年增一歲。每百年增一歲,增至普通壽命有八萬四千歲時,增至極處矣。亦快樂至極處矣。樂極又復生悲,因善心漸減故。於是每百年減一歲。每百年減一歲, 減至十歲,減至極處矣。又復回頭向善而增,則入第二小劫矣。而其一增一減,仍復如是循環。劫劫皆如是照每百年增一歲,從十歲增至八萬四千歲。又每百年減一 歲,滅至十歲。依此推算,每一小劫之時間,為一千六百七十九萬八千年。八十小劫為一大劫,則一大劫之時間,為十三萬四千二百八十四萬年。然驟視之,雖曰十 三萬萬餘年。其實成劫時,世界尚未完成。壞劫時,世界已漸漸壞,其時世上縱有眾生,其苦可知。至空劫時,尚無此世界,安有眾生。經言,世界逢壞劫時,佛以 神力,移此世眾生於他方世界中也。僅僅一個住劫,是完整之世界,然又除去減劫之一半。其壽命增長,眾生安樂之時間,不過住劫中之增劫,一萬六千七百九十八 萬餘年耳。縱令高壽八萬四千歲,終不免生老病死之苦。細思此世,有何可戀!故今乘便將此世狀態詳細一說,大眾速速覺悟為妙。

    我世尊降生在住劫中之第九減劫,其時壽 命,普通為百歲至七八十歲。屈指至今,將三千年矣。故今時壽命,七十為最高,四十五十最普通,此報紙上所常見者也。照經上所說每百年減一歲計之,與事實實 不相遠,足徵佛語非虛。間有過百歲者,稀少已極。此必有特別善因,方能致此。乃是例外。往後將更減矣,生活將更苦矣。故生當此際者,惟有勸導大眾,同歸佛 法。果能有大多數人持戒修福,世界立見太平。能種善因,必得善果。雖在減劫,未嘗不可獲睹例外之盛。佛言一切唯心造。又言一切法莫非幻相。故壽命之或多或 少,世事之或治或亂,雖有定數。實則定而不定,事在人為而已。更當普勸發大悲心,一心念佛,求生淨土,得一個究竟。則世出世間,皆有一個辦法矣。報佛恩在 此,救一切苦在此,滿菩提願亦在此,願與諸君共勉之。

    昔者往昔,明其為夙世之事也。其時,世尊 正現菩薩身,行菩薩道。為者,被也。歌利,梵語。經中或曰迦羅富,或曰迦陵伽,或曰羯利,皆是此人。譯義則為惡王,猶中國之稱昏君也。歌利時為南天竺富單 那城之王。為人暴虐,好行慘毒之事。故得此惡名。彼時菩薩為眾生故,在山坐禪。一日,王率采女,野外遊覽,倦而少憩。諸女採花,因至坐禪之所。菩薩為欲斷 彼貪欲,而為說法。王忽仗劍尋至,怒責曰:何將幻術,誘我諸女。菩薩曰:我持淨戒,久無染心。王曰:汝得阿羅漢果耶。曰:不得。曰:汝得不還果耶。曰:不 得。曰:汝今年少,既未得果,則具有貪欲,云何觀我女人。答曰:雖未斷貪欲結,然心實無貪。曰:仙人服氣食果者,見色尚貪,況汝盛年。答曰:見色不貪。不 由服氣食果,皆由繫念無常不淨。曰:輕他誹謗,云何得名持戒。答曰:有妒為謗,無妒非謗。王曰:云何名戒。曰:忍名為戒。(由此可知,非一心安住於戒,不 名持戒矣。)王即以劍斷其手足耳鼻,曰:忍否。答曰:假使大王分我殘質,猶如微塵,我終能忍,不起瞋念。群臣爭諫,王怒不息。時四天王雨金剛砂。王見恐 怖,長跪懺謝。菩薩發願:若我實無瞋念,令我此身平復如故。作是誓已,身即還復。更發願言:我於來世先度大王。是故我今成佛,先度憍陳如,蓋此王乃憍陳如 之前身也。此事見大涅槃經,毗婆沙論,而詳略不同,今會而引之。本經所云割截身體,正指劍斷耳鼻手足言也。

    前言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則今言 無我相云云,即是顯其不著忍辱法相也。不曰無忍辱相,而曰無我人等相者。因無我人等相,方能不著忍辱相。以明分別我人,是取相之病根也。無我人等分別,便 是心安不動。乃能任其割截,忍此奇辱。故曰: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爾時,猶言彼時,即昔被割截之時也。當知忍此奇辱,他人見之云 然耳。菩薩爾時若無事然,無所謂辱不辱,忍不忍。此之謂忍辱非忍辱。見到忍辱非忍辱,正是般若正智。故能內不見能忍,而無我相。外不見所辱,而無人相。菩 薩坐禪,本期證道以度眾生。今則任人割截,是並此事而忘懷,置生死於度外矣。故曰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此因菩薩具有般若正智,則通達一真法界。一真法界中 那有人、我、生、佛、生、死,等一切對待之相。故爾四相皆無。四相皆無,則萬念俱寂。何所謂辱,何所謂忍乎。去而後方能忍此奇辱也。知此,則知一切行門, 非仗般若不能成就矣。知此,則知一切修行人,非仗般若不能無罣礙,不能得自在,不能到彼岸矣。故曰一切諸佛及無上正等覺法,皆從此經出也。故曰隨說之處, 一切天人皆應供養,經所在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也。故凡聞而信解受持,為他人說,乃至一四句偈等,皆得成就希有,得無量福德也。世間之人,縱令未能人 人如是成就。但能人我分別之見少少輕減,則鬥爭亦必減少,世界當下太平,安居樂業矣。所以般若是佛教的真精神,是無上法寶。一切眾生皆應頂戴恭敬,讀誦受 持,不可須臾離者。

    第二何以故?是問何故應離四相。節節,猶言段段。支者,支離。解者,解剖。皆分析之意。段段分析,即指手足耳鼻,一一被其割截而言。應生瞋恨,反顯其不能忍。試思爾時無故受此奇辱,若非毫無人我等分別,萬念俱空,焉有不生瞋恨之理。

    或曰:彼時發願平復,便能平復如故,必有 神通,故能忍受苦痛耳。豈凡夫所能為。此說大謬不然,乃是邪見,不可不辯。當知縱得神通,能受苦痛。假使瞋心一起,亦必不能忍受矣。何以故?神通與瞋心無 涉故。雖具足貪瞋癡如邪魔者,亦能得通故。所以佛法不重神通者,因此。佛菩薩雖亦有時顯現神通,乃用以表法。或藉以感化頑強障蔽之眾生,不得已而偶一行 之。修行時並不注重乎此。

    且本經引此故事,意在明無上菩提,以大慈 大悲為根本,則必須離人我等分別之相,使其心一念不生,安住不動,然後乃得恩怨平等,成就大慈悲定。此定成已,然後乃得,雖遇極大之逆境惡緣,不生瞋恨。 瞋恨毫無,然後乃得普度眾生,滿菩提願也。何以故?眾生剛強難度故。故菩薩之修忍行,意在於此。豈但有神通力者所能夢見。不然,如下文所云:一日三時以恒 沙身命布施。此人具有絕大神通可知矣。此人不懼苦難,亦極難能矣,然而不如聞此經典信心不逆者,何耶?正明其若不信解受持般若法門,分別心必不能遣淨。分 別心未淨,便是未達一真法界,證空寂之性體。則決不能成就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縱能捨無量無邊數身命,仍為有漏。仍防遇緣而退。何以故?未達一真而空寂, 便是無明未斷。則其信根,尚未成就故。然則有神通力者,縱能忍辱。其與菩薩之所以能忍辱者,根本上完全不同。豈可相提並論。故此下更引多生之事,以證忍辱 之非易。非久久修學般若,得大空三昧,正恐忽遇極大逆境惡緣,瞋心少動,盡棄前功。所以持說此經其福過彼捨恒沙身命者,其理在此。總以明不修般若法門,不 能離一切相,契第一義空。終不能成就大慈大悲之菩薩耳。如是知者,乃為正知。如是見者,乃為正見。

    至於發願平復,便得平復如故,則有三義, 一層深進一層。(一)佛加被故。所以有願必滿者,因此。(二)大慈悲故。所以蒙佛加被者,因此。試觀割截之後,乃發願來世成佛先度大王。可見所以無一絲瞋 恨者,由其已得大慈悲定耳。定云何得。無分別心故也。(三)心清淨故。所以無分別心,得慈悲定者,因此。

    蓋修學般若。觀照一真法界,無相不相,功行深醇,一心清淨。心清淨故,法界清淨。此時悲願之力偉大無邊,有願即成。謂之諸佛加被也可,謂之唯心所現也可。何以故?已證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如曰神通,此正佛門大神通,所謂漏盡通是也。豈彼有漏之通,所可同日語哉!

    前段,(即第一句何以故下云云。)是明離 相乃能成就所修之法。即是離法相,正所以成法相。後段,(第二句何以故下云云)是明不離相適足破壞所修之法。即是不離法相,反令其成非法相。前段是正明。 後段是反顯。合反正之義觀之,豈非離法相正是離非法相乎。簡單言之,便是離相乃不墮空,不離相反而墮空。闡明此義,正是向怕者當頭一棒。因怕者無非懷疑離 相必墮空耳。今乃知適得其反。如此破斥,鋒利無比。而般若離相之義,闡發至此,亦毫無遺蘊矣。然非世尊如是善巧以發明之,誰能洞曉?此義若未洞曉,則於離 相義,終未徹底。將終不免有發生疑問時。則彼聞經,便能不驚不怖不畏之人,其必深解此義矣,真甚為希有也。

    由是觀之,上文雖但說非忍辱波羅蜜,即含 有是名忍辱波羅蜜之意在內。可見佛之說法,說在此面,意透彼面,面面俱圓也。又可悟得,凡則非是名雙舉之處,語雖平列,意實側重則非邊。此義換言以明之, 更可了然。前不云乎。則非是約性說;是名是約相說。然而性是本,相是末。有本方有末,因空乃現有。故知當側重則非邊也。故離法相正是離非法相也。此即前言 佛法以般若為主者,以空為主之意。何以故?性體本空寂故。此佛菩薩所以以大空三昧為究竟也。所以無智無得,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而仍無智亦無得也。何以故?少有所得,是仍未得故。

    佛言應生瞋恨,不但為闡明上來所說之義已 也。尚有要義不可不明。當知瞋恨為修行人之大忌。世尊為欲警戒發菩提心者,無論在何時,遇何境,修何法,皆斷斷不可生瞋。姑就忍辱以說明之耳。其就忍辱說 者,因忍辱極易生瞋,以及瞋心一生,忍行便破,此等事理,人所易曉之故。就易曉者說,以為例,俾得會通一切,此佛之微意也。不可誤會但是忍辱不可生瞋,其 他便無妨也。

    何謂瞋恨為修行之大忌耶?因瞋恨正與菩提 衝突故也。菩提者覺也,平等也,慈悲也。而瞋恨之生,由於事之不如己意,便是著我,尚何平等之有!世事莫非夢幻,如意不如意,何必認真。此而不知,尚何覺 悟之有?其違反慈悲,更不待言。故瞋心一起,菩提種子,便完全銷滅。修行人忘失菩提,輕則懈怠廢弛,重則道心全退。縱令未退,然以瞋心行之,決不能成正 果。佛言:忘失菩提心而修諸善,魔所攝持。普賢菩薩說:菩薩過失,莫甚於瞋心者,以前所積功德,雖多如森林,瞋火若生,一齊燒盡。皆見華嚴經。可不懼哉! 可不懼哉!當知貪瞋癡三毒,癡為毒根,癡即無明也。因無明故起貪瞋。而貪瞋二毒,瞋毒之為禍尤鉅。何以故?其性暴烈。不發則已,發則雖盡反以前所為,亦不 暇顧及。故修行人當痛戒之。佛說此經,為開眾生正智,治癡也。開經便說布施,治貪也。而瞋猶未言,故特於此補發之。前曰行布施應無住法,今曰生瞋恨由有四 相,皆所以顯明非開般若正智,藥其著相之癡,貪瞋無由可除也。應生者,勢所必至之意。一著相,勢必生瞋。一生瞋,勢必所修盡破。然則修行人,非學般若,令 其在在處處,時時刻刻,心如虛空不可矣。此佛說此科之本旨也。豈第忍辱應然哉。

    當知世間萬事莫非對待。(如因果,人我, 男女,陰陽,生死,治亂,乃至染淨,盛衰,苦樂等等,無一事出對待外者。)因對待故,極易生起分別計較。俗眼既認一切對待者為實事。分別計較,遂致牢不可 破。此所以有貪瞋也。若能於對待中,看出消長盈虛的道理。為之消息而通變之,以治理一切世事。不能不服其為世間聖人。然雖能利用對待,終不能跳出對待的圈 兒之外。佛法則不然,既一切莫非對待。便於此中,看破其莫非彼此相形而有。既皆相形之事,則是一切虛幻不實,有即非有矣。然而不無虛幻顯現,非有而有也。 故既超乎其表,而不為所拘。仍復隨順其中,而不廢其事。超乎其表,是為不著。不如是,不能證絕對之性體,此大智也;隨順其中,是為不壞。不如是,不能救輪 迴之眾生,此大悲也。一切大乘經典,皆說如是道理。而般若說之尤詳。金剛般若,說之尤精。

    學佛人能見及此者,曰開道眼。道眼若開, 急當養其道心。云何養耶?當令心如虛空,超然塵表。如虛空者,不住相是也。經言,施不住相,福如虛空。其意正令離相,俾心如虛空耳。必須生空、法空、而後 心空。生空者,非謂無我人眾生也,但不著其相。法空者,非謂無法。應行之法,仍一一如法而行,但行若無事。行施而忘其為施,行忍而忘其為忍,乃至行六波羅 蜜,忘其為六波羅蜜。曰如無事,曰忘,謂不著能行所行之相也。是即我法雙空,並空亦空。

    初學固不易幾及,然不可畏難,須時時體會 此義,令其心空空洞洞,是為要著。超然塵表者,不與塵世上一切對待之事理廝混,心中常存一擺脫之意,勿令間斷,是為要著。當知能不廝混,乃能漸漸心空也。 復於此際,提起一句萬德洪名,一心而念。亦不分別誰是念,誰是佛。但令念即是佛,佛外無念。此心本已令如虛空,則此即佛之念,亦復彌滿虛空。而上與十方如 來,下與法界眾生,息息相通矣。如此,謂之有念可,謂之無念可,謂之佛即念念即佛也可,謂佛與眾生在此心也可,謂此心與佛以及眾生,無異無相也可。更多多 讀誦金剛般若波羅蜜,以薰習而長養之,令其道眼日益開,道心日益固,是為般若、淨土同修之法。此法與一真法界相應,與實相相應,與空有不著、性相圓融相 應,與第一義空相應,與心淨土淨之義亦復相應。諸君試之,當有受用處。蓋此是隨順對待之因果法,而修絕待殊勝之因,可證絕待殊勝之果也。

    經中上來說無我人四相處甚多,然皆是約正 面說,即是約得益說。其約反面受害說者,止有開經時所說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然是言其當然。今曰應生瞋恨,則說其所以然矣。何以故?若生 瞋恨,便非菩提心,亦即非覺,是依然迷途凡夫也,故曰即非菩薩。由此可知,欲出迷途生淨土者,亦安可不於我法雙空,加之意哉!因無論著我相,或著法相,少 有分別計較,便是住塵生心。心有塵染,那得清淨。淨心未能,淨土不生也。慎勿曰:淨土法門,不必高談般若也。

    佛之言說,固是圓妙,應作面面觀。而佛所 說之法,亦無不圓妙,亦應作面面觀也。蓋佛所說之法,無不一法含攝多法。所以多法復能歸趣一法。此華嚴所以明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之義也。故本經曰:無有定 法。故不可執。如前言布施統攝六度,須知忍辱亦統攝六度也。如曰:忍名為戒,是忍度即戒度矣。聽其割截與結來世度之之緣,是以忍辱為布施也。瞋恨不生而忍 可,便是禪定。何以故?忍可不動,豈非定乎,定故不起瞋也。而下文曰:五百世忍辱,則精進也。無我人等相之為般若,更不待言。故舉忍度,攝餘度盡。推之諸 度,度度皆然。故本經雖未明言精進、禪定,實已攝在布施、忍辱中矣。

    當知戒、進、定、三度,離捨、忍兩度,便難成就。何以故?戒之能持,由於忍可於戒,捨去染緣。定之成就,亦由捨昏散,而正受不動。且若不能捨,不能忍,尚何精進之可言。故施、忍兩度,實一切行門之主要。此本經所以但舉布施、忍辱為言也。

    又布施所謂捨也。若著相,則必不肯捨。猶之著相者必不能忍。其非學般若不可,甚為明顯。故本經但約此兩度以明離相也。此兩度既為行門之主要,若此兩度能離相,其餘行門,自然能不著矣。

    先言布施,後言忍辱,亦具深意。蓋捨有遣 執之功,破我之能,最與般若密切。前云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亦是令學般若者,首當學捨。蓋持戒便是捨一切染緣,捨向來惡習,修福便應施捨。先令學 此捨行以遣執破我,乃能增長般若種子。此其所以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也,此布施所以應先言也。而持戒,戒學也。能生信心以此為實,慧學也。以文相 論,是已具戒、慧二學矣。而定猶未言,定功惟忍方成,故於正明成就希有時,就忍度以示意。使知欲成菩薩,戒定慧三學,必當完全具足。然而必能離相,方能成 忍。此所以忍說在後也。由此可知,所謂六度者,約事相分說,雖有六種。而義則互相助成,關係密切。用功時必須一貫。何以言之。戒為修行之基者,以其作用, 能捨舊染之汙也。捨即布施義也。持戒之義,便是心能於戒忍可安住,故曰忍名為戒。而忍可安住,便是心定不動。必其一心忍可於所觀之法,而後慧生。故曰定生 慧。然亦必具有遣執破我之慧,乃得成就安住不動之定也。蓋般若為諸度母。一切行門,皆由觀慧而生。故定亦不能外是理也。定慧蓋互相生起者耳。若於般若、布 施、持戒、忍辱、禪定、一一不懈不退,是為精進。何以能不懈不退,即是於法一心正受,安住不動也。亦即是於法隨得隨捨,絕不著相自滿也。可見法法互生互 攝。苟缺其一,六皆不成,行人不可不明此理。

    一切行門中,捨忍二度,固為主要。而捨尤 為主要中之主要。何以知其然耶?試觀本經說忍只一二處,(此處,及最後言得成於忍句。)而說布施最多。其義云何?以捨能遣執破我,則最能消業除障,最能彰 顯般若正智故也。由此可知,佛法如海中,捨是先鋒(如最初須持戒修福以學捨是。)亦為後勁。(如最後並無上菩提亦不住是。)且修忍,亦非捨不成。任其割 截,非捨而何。不但此也,法與非法不取,便是一切皆捨。捨之罄盡,則如如而不動矣,得成於忍矣,當如是知也。

    (卯)次,引多生事。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過去,通指歌利王以前之時。佛經中所云仙 人,是通指一切修行人而言。並非專指外道。故佛亦譯稱金仙。前云凡舉忍辱為言,意在以別明總。故除指明有毀辱事實者,皆當作安忍義會。如此科所說忍辱,非 必定謂五百世皆如歌利王之事也。且世尊行菩薩道時,布施身命,不可數計,豈止五百世,茲不過略言之耳。如為一句半偈之法,捨命亡軀。或燒身以供佛,或剜身 以燃燈,以及割股救鴿,捐身飼虎等等。無非上為佛法,下為眾生。今云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意在顯明多生多世布施生命,皆行所無事,其心安忍而不動也。爾所 者,如許之意,指五百世言。如許世能安忍者,由於如許世修般若離相法門,故曰於爾所世。無我相云云。

    引多生事,意在證明上來遇歌利王事之能安 忍,由於久修般若。使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者,得所遵依也。總而言之,觀門之般若,行門之捨忍,為學道要門。何以故?眾生之為眾生,因有貪瞋癡三毒。而般若治 癡也,捨則治貪,忍則治瞋。惟三毒之病根甚深,非多多修捨,貪何能破。非久久修忍,瞋豈能除。然而若非精修般若,具足三空之智,以去其著相分別之愚癡。則 捨、忍亦終不能成。而戒進定三度,亦有名而無實矣。故金剛般若獨舉捨、忍以明離相。使知著相便是三毒。故當離相捨、忍以拔除之。若三毒拔,則戒定慧三學 全,而法報應三身亦可顯矣。然則般若、布施、忍辱、三波羅蜜,其六度萬行之主腦哉,行人當知所先務也。

    上來第一波羅蜜一科,是說離法相,即並離 非法相,此闡明雖空而實不空之義也;忍辱一科,是說離法相,正是離非法相,此闡明因空以成不空,亦即不空而空之義也。由此可悟,經中凡言非者,正以成其 是。凡言是者,適以形其非。故曰無有定法。所以於法應無所住。當知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莫不如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也。所以一一宛然而有時,實一一當下 即空。而一一當下即空時,正一一宛然而有。此之謂空有同時。故一一法皆不可執為實無,亦不可執為實有。故曰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何以故?莫非虛妄,非實有 也;不無虛妄,非實無也。所以法與非法,皆不可說,皆不可取。其有所取著者,非他,由其心中有人我等對待分別之相耳。故曰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而心有分別,便是無明,便違平等一真法界。故發菩提心者,應無所住焉。然則上兩科闡明空而不空,不空而空之義,無異為以前所說諸義,作一匯總之說明。已將 無住真詮,發揮透徹矣。故此下即乘勢作一總結,而申明之曰:以前所有言說,所有法門,莫非真實,不誑不異。何以故?因真如實相本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故 其顯現之一切法,亦莫不如是。而如來所說之法,即是根據此理而說。故曰真實,故曰不誑不異也。故修行者之於一切法,皆應如是體會觀照,而一無所住,方能不 違本性,而得心清淨,生實相焉。倘不能如是體會觀照,則無明不破。故曰:如人入暗。倘能如是體會觀照,必破無明,故曰日光遍照。以示一切眾生於此金剛般 若,不可不信解受持也。茲將次科之所以生起,及次科之要義,先說一概略,則臨文較易領會矣。

    (子)次,闡明說法真實義。分三:(丑)初,總結前文;次,正明真實;三,重以喻明。(丑)初,又二:(寅)初,結成無住發心;次,結成無住布施。(寅)初,又三:(卯)初,標結;次,釋成;三,反顯。

    (卯)初,標結。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觀上來概略中所說,可知總科標題中之說法,是兩件事。說者,言說也。法者,法門也。

    是故者,承上起下之辭。離一切相,即上文 長老所說,離一切諸相。所有我人有無以及法與非法等等對待之相,無不皆離,故曰一切。應者,決定之辭。明其非離盡不可也。前長老言,離一切相則名諸佛,是 明離相乃得大有成就,是約證果說也。此長老所以深解之所趣也。世尊印許之後,接說第一波羅蜜,及忍辱兩科,是明應離一切相以修六度,是約修因說。此科即承 其義,而結歸到應離一切相而發心。則更進一步矣。蓋修六度,是成就之因。而發心,又是起修之因也。是說到本源上矣。無論果位、修功、因心、而離相則始終一 貫。故長老既深解其歸趣,世尊更闡明其由起。使知既離諸相方名諸佛,是故應離相以進修,應離相以發心。則般若為貫徹始終之法門,離相是轉凡成聖之途徑,當 可洞明矣。

    本科之結前義,不止如上所云:但結前來數 科已也。當知應離一切相,發菩提心兩句,直是為經初所言,發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諸義點睛。何以故?應離一切相發心,所以應降伏其住相之心 也。不但此也,且將經初答語中,所有一切眾生之類云云之義,一併結成。何以故?度無邊眾生,令入無餘涅槃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也。實無眾生得滅度 者,應離一切相也。意若曰:前答所云:令度無度相者,因必應離一切相,然後所發者,方為菩提心耳。何以故?未能離相,決不能度盡眾生,亦決不能令入無餘涅 槃。則所發者便成虛願。此前所以又云:若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薩也。故此中不曰發菩提心應離一切相,而曰應離一切相發菩提心,意甚警策。前不云乎?菩提者, 覺也,平等也,慈悲也。若其著相,則其心便非覺,非平等,非無緣慈,非同體悲。雖曰發心,其所發者尚得謂之菩提心乎?故決定應離一切相,然後乃為發菩提心 也。

    下文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三句。是釋成此中應離一切相之義。對彼而言,則此中所云,亦是標舉之詞。故科目曰標結。標者,明其起下。結者,明其承上也。

    (卯)次,釋成。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

    此科是釋成上文應離一切相,然不作別說,即引前約因正顯中發無住心之文,略變其辭而說之者,此佛之說法,所以玲瓏剔透,面面俱圓也。蓋如此而說,不但可以釋明上科之義,兼可闡明發無住心一科之義。以免聞前說者,諦理不融。即藉以回映前文,作一結束。善巧極矣。

    生者,生起之意。發菩提心者,心固不應馳 散,亦不應沈沒。若其沈沒,則六度萬行,從何起修?故特特說一生字以示意。此科之意若曰:頃言應離一切相發菩提心,應離何等相耶?相應云何離耶?無他,既 是發起平等慈悲之覺心,則心生起時,便當擺脫色聲等等對待之塵境,而不應住著。則一切相皆離矣。但應生起於所有對待的塵境一無所住之心,然後所發者,乃是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也。

    前文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是分而說之, 以顯空有二邊不著之義。今文云:應生無所住心,則合而說之矣。略發其詞,義則更精更透,迥不同前。蓋慮聞前說者,若將無住、生心打成兩橛,必致或執無住而 墮空,或執生心而滯有矣。即不如是,但令於無住生心未能圓融,則空有二邊不能雙冥。縱能二邊不著,合乎中道。而中邊之相,儼然存在。如此,則雖不著邊,卻 仍執中。既有所執,便是分別,仍落四相矣。故今為之融成一片曰:前云應無住而生心者,初非二事。乃是應生無所住心耳。此意是明生心時即是無住時,無住時即 是生心時。如此,則有即是空,空即是有,空有同時並具矣。若能空有同時,則既無所謂空有,便無所謂邊,亦無所謂中。而實在在處處,無一非中。所謂圓中是 也。至於圓中,則我法雙空,四句俱遣,乃無相之極致,方為發離一切相之無上菩提心。初發心人豈能如此,正因其不能如此,故曰應。謂應如是知,應如是學也。

    前約因正顯中發無住心一科,本是開經以後,所說諸義之結穴。今此一科,既是結成前文無住發心之義,更加以下科結成前文無住布施之義,則其為開經以來諸義之總結穴可知矣。故標科曰總結前文。

    前發無住心文中,諸菩薩摩訶薩,即指發菩 提心者。清淨,即謂離一切相。當知清淨心,即是本性。所謂本來面目是也。乃是十法界所共具者,故又名一真法界。但六凡眾生之清淨心,久為分別人我等等對待 之相所障,故不能顯現。若相離得一分,則清淨心便顯現一分。前所云信心清淨,則生實相是也。實相,亦本性之別名也。分分離時,名為分證覺。最初離得一分 時,便是分證覺之第一位,名為初住菩薩。是為轉凡成聖之第一步,亦名正定聚。正定者,住義也。聚者,類義也。言其已入聖果之類,永不退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故名正定聚也。至此地位,方稱信根成就。因其信根成就,故得不退。因其初成不退之聖果,故名初住。由是歷盡四十一位,斷最後一分無明,則一切相方能離 盡,清淨心乃圓滿現前,是名究竟覺,亦名妙覺,亦稱曰佛。可見由凡夫至究竟覺,其功行唯一離相而已。云何能離?依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而已。世尊惟恐學人 於上來所說文字般若,未能深解,則從何觀照。故說至此處,更為融通前義,以便觀照用功耳。諸君當知,吾輩既受持此經,必應將佛所說義趣,徹底領會,令心中 了了洞明。然後修一切法時,遇一切境時,乃能運用以歷事而練心也。

    尤應於行住坐臥時,穿衣吃飯時,迎賓送客 時,時時處處,常將所領會的義趣,存養心中,優遊涵詠,勿令間斷。務將經義與此心,融成一片。即此,便是薰習,便是觀照。不必定要打坐觀照也。如此用功, 便能使無明漸減漸薄,便有增長菩提之功,遣執破我之能。且必須如此存養有素,然後運用時,才湊泊得上,此即前所謂養道心也。如此培養,其道眼亦更得增明 矣。此是最親切有味的修行方法,毫不費力費事,而能得大受用,千萬勿忽。

    前文今文,若聯接說之,其義更明。今再將 前後文聯成一貫為諸君說說,以便徹底領會。曰: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應令本具之自性清淨心現前。云何得現?即是此心不應現起六塵境界,應不住塵境顯現 其心,庶幾漸得清淨。由此可知,所云清淨,非謂沈空滯寂,令心不起。但應離一切相耳。離何等相?即是不應於有分別對待的六塵境相上,住著生心。且不但應離 境界相,並應離無住生心分為二事之相,而生無所住心。何謂生無所住心?唐永嘉元覺禪師有一頌,正好移作注解。頌曰:「恰恰用心時,恰恰無心用,無心恰恰 用,常用恰恰無。」第一句,生心也,有也,照也。第二句,無所住也,空也,遮也。合而觀之,便是生無所住心,亦即是空有相即,遮照同時。第三句,即無住而 生心也,所謂即遮而照,即空而有。第四句。即生心而無住也。所謂即照而遮,即有而空。合三四兩句觀之,則是遮、照、空、有、無住、生心、俱不可說,而又恰 恰是生無所住心。此即存冥自在之意。當知生無住心,即是生清淨心。生清淨心,即是生實相也。奉持金剛般若,應如是信解受持,應如是為他人說,俾自他如是如 是離一切相,便如是如是顯現共具之清淨心。如此,方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也。

    前發無住心一科,說在莊嚴佛土之後。今結 成無住發心一科,則說在六度之後。此又點醒修六度正所以莊嚴佛土。故此中闡明應離一切相發心修六度,亦正所以結顯前義,應離相以莊嚴佛土也。菩薩所以莊嚴 佛土者,意在上求下化。故上求下化,皆應離一切相。佛經中有曰:上無佛道可成,下無眾生可度。此意,即是成佛而不見成相,度生而不見度相也。

    總之,生無所住心,是離一切相之真詮。所 謂圓離是也。圓離者,一空到底之謂。亦即是離四句,絕百非,亦即是理無礙,事無礙,理事無礙,事事無礙。亦即是雙遮雙照,雙冥雙存,遮照同時,存冥自在。 當如是領會也。又將無所住攝入生心中說,意極警策。蓋指示學人,倘於無所住外生心,則心即有住。亦生則成非。微乎危乎。下科反顯,正明此義。

    (卯)三,反顯。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若心有住。正明若於無所住外生心,則生心 便有所住矣。住者,取著之意。若於無所住外生心,便是其心有取。取則著相。故曰則為非住。謂住則為非也。何以故?住便有相,與上言應離一切相違反,故非 也。將此兩句經文,一氣讀之,義甚明顯。蓋若心有住則為非住,猶言心若有所住,便是非所應住。故曰住則為非也。此義,正與開經時所云,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一正一反,遙相呼應。心若有住,便非如所教住。故曰則為非住也。前言應如教住,是緊躡其上文所云應無所住來。可見如所教住之言,不過因問者有應云何住之 問,姑且隨順說住耳。其意,實為無住之住。換言之。即是應住於無所住。由此足證應一無所住。若心有住,住則為非矣。

    或曰:汝義不然。經義是說若心於一切法有 所住,則為非住般若。蓋明一切法皆不應住,但應住般若耳。大般若經不云乎:不住一切法,即是住般若。若將兩處經文印證,可見此處是明應住般若。若住般若, 非不住一切法不可。故曰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故知汝義不然也。或人之語,大錯大錯,由其未明經義故也。今恐或者有見大般若經所說而生誤會者,不得不引而徹底 說明其義。當知本經上來特說第一波羅蜜及忍辱兩科,正明般若不離一切法,一切法不離般若。即此便可證明則為非住一語,斷不能作非住般若會。何以故?既是般 若與一切法不能相離,則大般若經中所云不住一切法,即攝有不住般若在內。而又曰即是住般若者,應向不住即是四字上領會。蓋謂一切不住,即是住耳。總以明般 若應以不住為住之義。此與本經所說但應如所教住,語意正同。況大般若經此兩句外尚有兩句曰:不信一切法,是名信般若。當知一切法皆是佛說,豈可不信。若合 四句而讀之,便可悟知,亦是顯明一切法不能離般若,一切行人不能離般若之義者。若看成不需一切法,但執一般若。則佛法掃地盡矣。有是理乎。至於本經上來明 明說般若非般若,又曰第一非第一,豈得曰應住般若乎哉!總之,凡讀佛經,欲明佛理,必應深解圓解。否則便恐誤法誤人。而般若法門,尤應加意。因其理既甚深 微,其語又甚圓活。斷斷不可以淺見窺,不可以偏見測也。

    又有疑非住之言,是說則為非住菩提者,亦大謬誤。佛與長老,為明菩提心亦不應住,特特說後半部經,講至後半部,便明其旨,茲不贅。總而言之,住即是取,亦即是著。既一切不應取著,故一切皆不應住,而有住便非耳。

    或又曰:經云不應住色聲香味觸法生心,則 離相似但約有邊說。不知說一法字,便攝非法。前不云乎,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故說及法,即攝非法也。且明言應離一切相。若不將有無四句攝盡,不得曰一切 也。凡此等處,若不深觀圓觀,便是淺說般若。無論妄說淺說,其罪甚大。故今乘便,為剖析而詳說之。

    此結成無住發心、無住布施、兩科,既是總 結前文,故其中含義,多而且要。若不逐層發揮透徹,義趣便不融貫,云何作觀。況住塵生心,正是凡夫積習,極不易除。而不應住塵生心,又正是對病發藥,極關 緊要。則應云何乃能不住,萬不能不多說方便,使有下手處。若非然者,雖般若道理,說得極是,亦為空談。聽得極明,亦是白聽。故此等處,說者聽者,皆應極端 注重。不應怕煩,不容少忽者也。

    長老所問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 住,云何降伏其心。是分開各問。蓋發心也,住也,降伏也,明明三事。然語雖分三,意亦一貫。何以故?長老問住,意在心得安住之方。恐不能安住,故又問云何 降。而問云何住降,又正是問應云何發心也。故世尊答意,亦為融答。試觀初答降中語意,便可悟知所謂降者無別,即是降其住相。故曰:若有四相即非菩薩。於收 結處,特作此語,正是點醒此意也。次答云何住時,則曰但應如所教住。而所教卻是應無所住。深觀其意,又可悟知,因眾生處處住著,故令無住。令無住者,正所 以降伏之也。是已將住與降伏,融成一片矣。其下所說,無非發明應無所住之義。說至此處,復引前之已說者。略變其詞而深透說之曰:應生無所住心。且曰:若心 有住,則為非住。由此更可悟知,無住二字,乃金剛般若之主旨。一部經千言萬語,可一言以蔽之曰:無住而已。世尊何故要如是融答?讀經者何故要如是得其答中 之主旨?以不如是,則用功不能扼要。不扼其要,云何著手耶!

    復次,此中所說離一切相,便是無住之意。 所說應離,便是降伏之意。而曰應離一切相發菩提心,是又將住、降、與發心、融成一片矣。意若曰:上來所說諸義,不可但以為發菩提心後,應降伏其住相。當知 發心時,便應離一切相而無所住,方為發菩提心耳。得此一結,則上來諸說,更加警策。聞法者明得此義,則知發心時,便不容含糊。因心既真,自不致招迂曲之 果。所謂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者,如是如是。當如是信解受持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兩句。世尊重疊言之者,實具深意。因塵世眾生之環境,不離此六。住塵生心,乃無始來之積習。而欲了生脫死,又必須背塵合覺。故特重疊一再言之,令塵境中眾生,須將不應住三字,深深體會,時時觀照,勤勤遠離。庶幾漸能做到不住耳。

    色聲香味觸暫置。先言法字,將云何離乎? 無論世間法,各有應盡之責,苟不盡責,又落因果,云何可離?況佛法亦法也,正要依法修行,更何能離?固知所謂離,所謂不住,乃不著之謂,非謂不行其法。然 而既須盡心以行,將如何行去?始為不著耶?所以非有方便不可也。今約行解兩面,再說方便。

    行之方便云何?以世間法言,凡所當為者, 自應盡心竭力,不錯因果。然首當加意者,無論如何艱難困苦,決不可起勞怨之心;無論如何成績優長,決不可存居功之想;不幸失敗,亦決不可因之煩惱憂愁,慨 歎忿恨。必須此層做到,方能達到前次所云,事來便應,事過即忘,得與不著相應耳。以出世法言,要在無論修得如何久,如何好,如何完備,而決不自是,決不自 滿。如此乃能達到行所無事也。

    然而眾生所以處處著者,由有我相,我相則 生於我見。是故欲根本解決,非破我見不可。而欲破我見,非明佛理不可。何以故?我見起於愚癡。而無我之理,破我之法,惟有佛典說之最精最詳。故非佛法,不 能開其正智,消其障蔽,化愚癡,而除我見也。故欲行為上真能不著,必應瞭解佛理矣。然而瞭解殊不易也。試以我見言之。云何有我見耶?我見之害云何?云何能 除我見?云何方為無我?已覺頭緒紛繁。況與此相關之事理,甚多甚多。若知一而漏餘,必執偏以概全。偏執即是著也。故欲瞭解佛經中一事一理,必當先去此等偏 執。要知必能融會眾義,乃能通達一義。此所以應作面面觀也。必面面觀,乃能漸入深觀圓觀,而得深解圓解也。

    然則解之方便云何?首當多讀多誦,最好遍 讀一切經論。然泛泛看過,毫無益處,亦非盡人所能。茲姑舉必不可少中之極少數言之:如圓覺、楞嚴、楞伽、地藏等經,皆應多讀。華嚴、法華,若不能盡讀,或 讀一種;若不能全讀,或讀數品,皆可。華嚴經中之普賢行願品,尤當奉為日課。至如本經之不可一日離,更不待言。論則大乘起信論、大乘止觀,兩種,亦當列入 日課,輪流讀熟。而淨土三經一論,亦不可不讀者也。凡曰讀者,當至誠恭敬讀,悠遊涵詠讀。其中緊要之句,須時時存養於心中。令與自心冥合為一。此最妙之觀 門也。

    斷斷不可視同俗書,徒向文字中剖辨。愈剖 辨則執愈重,障愈深矣。何以故?因其無非本其多生以來之我見凡情,推測蔔度耳。如此,不但增長偏執,更恐生出大邪見來。況佛菩薩所說之理,本超凡情之表。 今以凡情揣度,如何能明?因不明故,甚至生大譭謗,墮無間獄。不止退失信心已也。所以向文字中探討,是學佛之大忌。故圓覺經云:以輪迴見,測圓覺海,無有 是處。

    至若古德註疏,若欲研究,則應廣覽。因其 各各有長有短,必須會通其義,切忌偏執。亦與讀經同,不可專向文字中剖辨尋求。惟有如上所說,至誠恭敬讀,悠遊涵詠讀,存養觀照,斯為最要。尤須以行持助 之。首當持戒修福,加以精勤懺悔,禮敬三寶,請求加被。消我夙障,開我正見。且發大悲大願,廣度眾生。則感應自速。更當懇切念佛持咒,仰仗加持之力,除其 障蔽。如是解行並進,久久不懈。則障漸漸輕,心漸漸空,慧漸漸開;觀照之功,隨之而漸深漸圓;我法二執,亦隨之而漸化漸除;法與非法,亦得漸漸不著。所謂 水到渠成,有不期其然而然者矣。固不止佛理洞明已也。此以法言也。

    至若色之與聲,有目則有見,莫非色也;有 耳則有聞,莫非聲也;香味觸例此可知。雖避至無人之境,而山間之明月,目遇之而成色;江上之清風,耳遇之而成聲。云何遠離乎?須知心不清淨,即令閉聰塞 明,其意境中,正不知有多少色聲香味觸幻象顯現。必須如上所云,解行並進,久久薰習。令其道眼明,道心淨,而能反見反聞。則色聲等境,方不於心中現起。然 後對境遇緣,乃得見如不見,聞如不聞耳。

    更當知佛之說此二句,指若心有住,則為非 住。原是為發菩提心,修菩薩行者說。因其既發大悲大願,紹隆佛種,欲度一一眾生,盡成佛道。則生生世世,不能捨眾生。若不離一切相,便畏生死流轉,而大道 心退矣。且既不捨眾生,便不能捨塵境,而一言及境,便有順有逆。若未能生無住心,離一切相。一遇逆境,能不退乎!如舍利弗於六十劫發大心修大行。因人乞 眼,已剜一眼;復索一眼,遂致退大修小。是其明證。倘遇順境,或為人王、為天人、為帝釋、亦須離相。乃能道心堅固,不致為樂境所轉。況菩薩一面下化,一面 仍當上求。如我世尊多劫以來,一句投火、半偈亡軀之事,不知經過幾許。皆是由能離相之功也。以是之故,必應不住六塵生心,而後乃離一切相。相離而後性顯。 性顯而後乃能不動道場,現身塵剎,滿其上求下化之菩提本願。此世尊所以言之又言也。

    由是而談,發大心修大行者,不亦難乎?雖 然,有勝方便在,難而不難也。方便云何?念佛求生西方是也。當知念佛求生法門,正為發大道心者說,兼為餘眾耳。世人不知,乃小看之,大誤大誤!起信論曰: 「眾生初學是法,(指大心大行言。)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 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回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 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以上是不知離相者之方便,即是為餘眾而說者。)若觀彼佛真如法身,(觀法身,正謂離相觀性。)常勤修習,(此修習二字,兼指 離相及念佛二事言。)畢竟得生,住正定故。(住正定,即是信根成就。)」觀此論文,足證念佛求生法門,正為發大心者說矣。蓋欲免其怯退,故開此殊勝方便之 法門耳。親近彌陀而住正定。則不但信根成就,且已分證法身。便能分身百界,(此約初住言,初住以上千界萬界,十倍十倍增加也。)廣度眾生。無論境緣順逆, 遇之如無其事矣。有此勝方便,何必膽怯,而不發大心乎。其已發大心者,又何可不修此法乎。

    論中所言往生之相有二:(一)既念彼佛, 復以所修各種善根,回向求生者,即得往生,終無有退。此即未能離相見性,但以蒙佛攝護之力,故得不退。(二)既念彼佛,且能觀佛真如法身者,畢竟得生,而 住正定。此是能離相觀性,故得生便住正定。住正定者,言其已登初住也。所謂上品往生,到即花開見佛,悟無生忍者是也。是故吾輩若離相與念佛同修,仰蒙本師 及接引導師十方諸佛護念之力,則一推一挽,順風揚帆,有不速登彼岸者哉。然則前次所說般若、淨土同修之法,幸勿忽也。

    起信論所說,觀佛真如法身,不可局看。經 言,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既是離相而觀性,(觀法身者,觀性之意也,亦離相之意也。)則觀佛法身,即是自觀本性,當如是知。細觀此結成無住發心一科,不但 回映經初答降伏中之義。並亦回映答住中之義。(即應如是降伏其心,及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兩大科。)語意甚明,毋庸繁述。

    前答降伏中之義,是令發離相大願。答住中 之義,是令修離相大行。合之,正是教令應如是發心。可見前文,表面似但答降答住。實連發心之問,並答在內矣。此義,得此中應離一切相發菩提心一語,為之點 醒,乃更明顯。又此結成無住發心一科,雖將開經以來所說者,一併結成。卻止是結成觀門。故下科又將行門中統攝六度之布施,特別說之。不但結成前文無住布施 之義,且以示觀行二門並重,不能相離也。而先說觀,次說行者。又以示一切行持,應以觀慧為前導也。理既精嚴,說復善巧,當靜意領會之。

    前云:前之發無住心一科,為開經後所說諸義之結穴。今此結成無住發心一科又為總結穴。何謂結穴,總結穴?其義雖已說明,然猶有未說到者,茲再補說之。因是要義,不可不知。不然,亦可不說矣。

    前發無住心一科中,應生清淨心一語,為開經後種種離相義之結穴也。何以故?離相原為證性,令清淨心現前故。不現前,便不能轉凡成聖故。故曰應生清淨心也。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語,為開經後所說空有 不著義之結穴也。何以故?空有二邊不著,必須止觀並運故。蓋無所住,則心空而寂,此之謂止;生其心,則心朗而照,此之謂觀。即宗下所謂惺惺寂寂,寂寂惺 惺。如此,則定慧平等,方與如實空如實不空之本性相應。(換言之,定慧平等,乃能空有不著。)乃能證得寂照同時之妙果。佛菩薩證此妙果,所以遍界分身,而 未嘗來往。不作心意,而妙應無方也。此種大用,實由修因時,止觀並運,空有不著來。故發菩提心者,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兩「應」字要緊,謂必須如此,乃得 與本性相應,與妙果相應。兩「不應」字亦要緊,住塵生心,則合塵而背覺矣。性德果德,皆不相應矣。(此科中兩應字,兩不應字。亦當作如是觀。)迤邐說來, 說至此處,又為前義之總結穴者,以其說到本源故也。此義前曾說過,然但說得修六度是證果之因,發心是起修之因,此不過本源之一義耳。當知所謂本源,非止一 義,故須補說。

    上請示名持一科,已說到斷念。此科則是教以最親切最初步之斷念方法,故曰說到本源。

    上第一波羅蜜一科,明法法皆般若,即是明 法法皆應離相。忍辱波羅蜜一科,是明離相乃能成忍,然但說理。此科則又教以最親切最初步之離相方法,故曰說到本源。蓋斷念是見性之源,而離相又是斷念之源 也。總之,此科及下科,皆的示以用功要門,豈止道理精微圓妙而已。若但作道理會,豈不辜負經旨。明得此科之修行方法,下科便能應用。故今就此科言之。

    曰發心,曰生心,發、生二字要緊。謂起心 動念時也。心字更要緊,菩提心,無所住心,真心也。住塵生心,妄心也。一應一不應,是的示學人當於心源上領會。於起心動念時觀照。勿令錯亂修習也。故曰最 親切,最初步。蓋如此開示,是令運用般若正智,以除妄念,俾昏擾、擾相之心,漸得安住之入手功夫,故曰最初步。且如此用功,甚為切實,易得進步。何以故? 知得成凡之由,成聖之路,從緊要關鍵上下手故。故曰最親切也。

    何謂成凡之由耶?當知一切眾生,由於無 始,未達一法界故,名曰不覺,亦名根本無明。以無明不覺故,遂爾動念。念起,便於心中顯現能所對待之相。於是人我等等分別計較,從此繁興。愈著愈迷,愈迷 愈著。此起惑造業受報之由;亦即成凡之由也。知此,則知成聖別無他路,唯有離相息念,以除其人我等分別計執而已。何以故?就地跌倒,須就地爬起故。

    發菩提心,便是發覺初心。菩提者,覺義 故。無始不覺,由於迷真著相。今若不知離相,何云發覺?知此,則應離一切相、發菩提心之義洞明矣。可見此義,亦高深,亦切近。約高深言,須至妙覺,相始離 盡。然而因賅果海,果徹因源。故初發心時,便應如是而知,如是而學。約切近言,著相則背覺合塵,是成凡之由;離相則背塵合覺,乃成聖之路。故一切學人,於 起心動念時,便應在離相上切實用功,斷不容忽。

    然而離一切相,包羅廣大,從何入手?不應 住色生心兩句,即指示入手方法也。方法云何?要在不令心中有色聲香味觸法幻相顯現。現即遣之,不令住著。須將不應二字,微密提撕。一念起時,當提起正念 曰:從無始來,由住塵生心故,貪瞋競起,有我無人,墮落惡道,不知次數;即生善道,旋復墮落;輪迴之苦,無量無邊。向苦不自知耳。今幸聞法,亦既知之,何 仍於心現起,不畏苦耶!自尚如此,何能利他耶!是大不應。一也。

    復作念曰:迷相則成眾生,離相則名諸佛。一升一降,一聖一凡,只在一轉移間。其間間不容髮。今學佛矣,於此間不容髮之際,全在當機立斷。斷斷不容此等幻相,於心停住。稍縱即逝矣,何名學佛耶!是大不應!二也。

    復作念曰:今從何來,令心不淨,是大不應。三也。

    當知有所便有能。心中所現之幻相,非他。 即生於能現之妄念耳。是故上來責所現之不應,加以遣除。無異責其起念之不應,加以遣除也。然則提起正念,便是斬斷妄念。如快刀之斬亂麻。何以故?同時不能 有二念。正念提起時,妄念自除故。可知說此兩句為離相之方便者,正為離念之方便。親切極矣。知得如是提起正念,便是發覺初心。故曰初步也。

    上作之三念,一層深一層。(一)是以沈淪之苦作警告。(二)是以力求上進為鞭策。(三)是反照心源,令趨本寂。隨提一念,或兼提,可相機行之。起心動念時,如是綿密用功,庶幾對境遇緣時,較有把握耳。

    然欲起心動念時,正念提得起,必須平時 (即未動念之時。)亦不放鬆。故復說應生無所住心。此句是令平時心於塵境一無所著也。此須用前次所說般若、淨土同修之法,以為方便。常令其心,等虛空遍法 界,超然於一切有對待的塵境之外。即復提起一句佛號,令佛與念,水乳交融,與虛空法界,成一大光明海。但如是驀直念去,心少昏散,便振作而融攝之。

    常令其心等虛空遍法界超出塵外者,性體本 如是故,虛空無相不相故。常作此觀,令此心空空洞洞,則念佛時便易得力。水乳交融者,即前所謂不分別誰是念,誰是佛,但令念即是佛,佛外無念是也。與虛空 法界成一大光明海者,我與彌陀,本與十方諸佛,法界眾生,同一性海,無彼此,無差別。故今如此一念念佛,便念念上與諸佛菩薩光光相照,同生歡喜;下與一切 眾生,息息相通,同蒙攝受。則是念念上求,念念下化,故同成一大光明海也。

    又復我心佛心,既同一性海,則亦不分別極樂世界在虛空法界外,在虛空法界內;亦不分別極樂世界在心內,在心外。故同成一大光明海也。但驀直念去者,不分別有好相,無好相,得速效,不得速效。但如是所向無前,至誠念之而已。

    更須勤提應字,以振作之,不令懈怠。常作念曰:所發何心耶?眾生待救方殷,諸佛相期甚切,若少懈怠,則所發心,便成妄語,努力努力。以為策勵,此是應門。若起他念,則依前不應門中所說三種正念,自呵自責。並將若心有住則為非住二語,懇切提撕,綿綿密密,不令間斷。

    須知起念即妄,念佛之念,亦妄非真。何以 故?真如之性,本無念故。但因凡夫染念不停,不得已故,借念佛之淨念,治其住塵之染念。蓋念佛之念,雖非真如之本體,卻是趨向真如之妙用。何以故?真如是 清淨心,佛念是清淨念。同是清淨,得相應故。所以念佛之念,念念不已,能至無念,故曰勝方便。此義前雖略說,以是要義,故復徹底說之。

    極槳世界,亦是幻相,然而不可不求願往生者,淨幻非同染幻也。何以故?清淨土,本由清淨心顥現故。(所謂心淨則土淨也。當知淨土淨心,本來不二,但約攝受眾生言,無以名之,強名曰土耳。)求生淨土,尚有多義,不可不明。今略說其最要者。

    (一)在凡夫位,應捨染趨淨故。(凡夫分 別心未除。若無趨捨,不能振作。此正前所謂隨順世間因果對待之理,令種絕待勝因,以克絕待勝果。乃佛法之妙用也。至生淨土後,則供養他方諸佛,普度遍界眾 生,何嘗住著淨土之相。可知修因時,令捨染以趨淨者,不過借為出生死海,滿菩提願之過程耳。)

    (二)親近彌陀,成就信根故。(由凡夫修至正定聚,須經無數劫。若不親近佛,誠恐退心,此求生淨土之重要原因也。)

    (三)行菩薩道,應現起莊嚴妙相之清淨土,以救癡迷著相之苦眾生故。(尚應現起,何礙求生?且今之求生,正為速證無生,乃得現起無邊淨土也。)

    (四)二邊皆不可著故。(一切染幻,尚應空有不著,何況淨幻。蓋知心淨則土淨,不著有也。求彌陀之接引,不著空也。何以故?非仗他佛之力,自佛不易現前故。)

    (五)得體應起用故。(二乘以有體無用被呵。故大乘修行,應體用具足。當知求生淨土之義,質言之,即是求證淨心之體,現起淨土之用耳。蓋一切眾生見其往生瑞相,自然發起信心,所以求生淨土,自利中,便有利他之用。不但親近彌陀之後,能有現起無邊淨土之妙用已也。

    (六)性體空寂,無相無不相故。(念佛須念至一心不亂。至此,則念而無念,尚何心土染淨之可說,無相也。而正當此際,阿彌陀佛與諸聖眾,便現在其前,無不相也。由此可悟念佛義趣,與般若毫無異致。)

    (七)知一心作而無礙故。(性相本來圓融。染幻尚無礙,淨幻豈復有礙。凡曰有礙者,以其不知一切心造,取著外相故。若其知之,則不著不壞,性相圓融,一切無礙矣。)

    以上皆求生淨土極要之義。知此,則知淨土 與般若,求生與離相,語別而義實無別。蓋般若從空門入道者,乃是即有之空;淨土有門入道者,乃是即空之有。合而觀之,正是空而不空,不空而空。故兩門合 修,正與如實空如實不空之本性相應。亦正是無相無不相之實相。捨此不圖,豈非自誤。

    觀上來所明離相離念之義,可知欲求不住六 塵,其道無他,要在冥相忘懷而已。至於前云,將經中要句要義,存養詠味,此是用以觀照遣執。所謂以幻除幻之法,與冥相忘懷,初無有礙。當知不應住,無所 住,是但除其病,不除其法也。即色聲香味觸,供佛度眾,乃至養此色身,皆不能廢而不用。若能不著,何礙之有。當如是領會也。

    上來所說提起正念,極有關係。恐或忽略, 今再說明其理。當知提起正念,正是生心。而提正念,即所以息住相之妄念,正是生無所住心也。名為正念者,以其是根據各大乘經所說之理而來。故提此正念,便 是觀慧。具此正觀之慧光,不但能息妄念,並令心不沈沒。不似用他法而無觀慧,縱令妄念暫息,而心中漆黑者,所可比擬也。

    或曰:念即是觀。故念佛念咒,皆能了生死 見本性。若如适才所說,豈念佛念咒,皆不如提正念乎。曰:君言似是而非,由於知一漏萬,以偏概全,於佛理未能融會貫通故也。當知密宗重在三密相應,意密便 是作觀。若但念咒,不知作觀,祇能得小小益處。求了生死見本性,則未能也。念佛亦然,上品生者,必須於第一義心不驚動,以其有觀慧也。否則只能仗彌陀攝受 之力,令得不退,免入輪迴。此惟淨土法門,有此特異方便,為一切法門所無。若欲見本性,必須花開見佛而後可。而欲花開,必須明第一義,智慧發生而後可。此 所以中下品生者,生淨土後,仍須勤修,動經塵劫。由此可悟觀慧之要矣。

    念即是觀,固然不錯。然必念中有觀,方可 曰念即是觀也。即以觀言,復有理觀、境觀之不同。理觀者,依佛說道理而作觀也。如上所提正念是也。既是依據佛理,則觀之便能開其正智,故曰觀慧也。境觀 者,依境作觀也。此又有二。(一)聖境。(二)塵境。觀聖境者,淨土,如觀極樂,觀佛身相好,及十六觀經中所說。密宗,如道場觀,法界觀,及觀本尊,皆 是。此等聖境,本由淨心現起,便與淨心不二,故觀之能令妄想息,真心現也。至密宗之觀阿歎字,此是觀本不生義,乃觀理,非觀境矣。若觀一切塵境,必須依佛 所說,觀其無常不淨,遣而去之,乃是正觀,亦為觀慧。否則名為邪觀。質言之,即不應觀也。此等道理,不可不知也。以觀理觀境之義相通,故修密宗淨土,若不 能依其本宗作觀,便應常提正念以補助之。更當多讀大乘,開其觀慧如前次所說是也。此理尤不可不知也。

    至於平時修行,若但修般若,誠恐見理少有 未圓,落於偏空而不知。尤慮其心怯弱,或致退失於不覺。若但修念佛,不但生品不高,且恐未能一心。何以故?不知離相,必住六塵。心有塵擾,豈能一心!故莫 若離相與求生,合而修之。念佛,生心也。離相,無所住也。此心雖空空洞洞,卻提起一句佛號,正是生無所住心也。妙莫妙於此矣!穩莫穩於此矣!

    前言離相與求生,語別義無別。無別之義, 可片言而明之。曰:離相是並離非法相,求生原為證無生,豈有別乎?但般若是開空門,以除著有之病,故但曰離相。淨土是開有門,以除偏空之病,故但曰求生。 此語言上所以不無差別耳。離相求生同修矣,而前說之行解方便,仍當同時並進。若解之一面,得其方便,則可以增智慧,養道心。若行之一面,得其方便,則喜怒 哀樂,或不致牽動主人翁。亦不致矜張急躁,自是自滿。不然,正念必提不起,千萬勿忽。

    以上所說一一做到,修行之能事盡矣乎?遠 哉遠哉!以靜中雖有把握,動中或不免慌張。故平時修,起心動念時修,之外,更須於對遇境緣時用功,以歷事而練心焉。且上來所說,祇是修慧,而未修福。當知 慧是前導,福為後盾。大白牛車,須具福慧二輪,乃能運到彼岸也。若不修福,既未與眾生結緣,雖成菩薩,眾生不能攝受也。況福不具足,便是慈悲不具足。菩提 心以大慈大悲,自覺覺他,平等不二,為本。若不廣修六度萬行,菩提心既已欠缺,般若正智,亦未必能開。何以故?但修慧不修福,仍是我相未除。既不平等,又 不慈悲,諸佛未必護念。勢必障礙叢生,欲修不得故。此所以又說下科,應不住以行布施也。

    (寅)次,結成無住布施。分二:(卯)初,結不應;次,結成應。

    (卯)初,結不應。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是故二字,承上文來。其語氣,緊躡若心有 住則為非住。既是有住則非,所以心不應住。亦即結成經初,不應住色聲等布施之義也。但引不應住色一句者。色者,色相。舉一色字,便賅攝一切境界事相,不必 列舉矣。意若曰:由是有住便非之故,所以我前有,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不應住色等布施之說也。蓋指示聞法者,須將若心有住則為非住之義,以證經初所 說,則其義自明。

    但舉不應住色布施一句,復有深意。蓋色即 是相。舉此為言,正與上文應離一切相發菩提心相呼應。使知所謂離相者,是應離其心中執著色聲香味觸法之相,並非應離布施六度之法也。經初說不應住色布施, 其上原無心字。今特加一心字者,又是與上文數心字相呼應。使得了然,所謂發菩提心者,即是發六度心耳。且使了然,所以不應住六塵生心者,正為行布施六度 耳。然則心不住塵,並非沈空滯寂可知。所以前來既說不住,又說生心,且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更可了然,既是心不住塵,正為廣行六度。則當其行六度時,亦 應心不住塵可知。所以今文又曰:應生無所住心也。得此一句,前說諸義,彌復參伍錯綜,七穿八透。世尊如是而說,無非欲使聞法者,得以融會貫通,深解義趣, 以便觀照得益耳。

    總之,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是緊承有住則 非來。而有住則非一語,原是反顯應離相而發心。故說此科,亦是為闡明離相發心之義者。蓋除布施六度外,既無菩提心之可發。若心於色塵等相,一有所住。其心 便已為境所轉。則布施等功行,必不能圓滿。尚得謂之發菩提心乎。故應不住六塵,離一切相。乃得廣行六度,利益一切眾生,圓滿其所發之菩提心耳。下科菩薩為 利益云云,正對此點暢發其義也。佛說二字,亦有深意。佛者,果德之稱。菩薩行滿,名為成佛。欲知山下路,須問過來人。今曰佛說,使知心不應住色布施,乃經 驗之談,非同理想。發大心者,應如是信解受持也。菩薩即指發菩提心者。經初菩薩摩訶薩,是其前例。

    說至此處,更有要義,不可不明。其義云何?長老問應云何住?世尊乃答以應無所住,其命意果何在耶?至於無住為本經主要之旨,所謂無住則離相,離相則證性。此等道理,上來已詳哉言之。今曰命意何在?蓋就針對問意處說耳。

    長老之問,意在得一安住其心之方也。而世 尊啟口便曰:應無所住。直是所答非所問。豈竟無其方耶?抑亦不應問耶?非也。非所答非所問也。乃不答之妙答耳。何以故?一切無住,正是安心之妙方故。何以 明其然耶?法與非法,一切不住,即是離一切相。一切相離,即是不為境轉。不為境轉,則其心安住而不動矣。非不答而答之妙答乎。

    然雖不顯言以答。而前則曰:但應如所教 住。今則曰:若心有住,則為非住。一正一反,已將命意所在,逗漏不少。我前釋如所教住之義,曾曰:是為不住而住,亦即住於無所住。此兩語,正明其於相不住 之時,即是其心安住之時。故曰不住而住,住於無所住,非茫無邊際語也。前釋則為非住之義,又曰:即是非如所教住。蓋因其不能如所教之無住,而住於六塵,則 其心便非安住不動,故曰則為非住也。既為非住,是其無住之觀已破矣。則所修之布施等行,亦必不能廣大無邊。故此科緊承其義,而正言以明之曰:是故佛說菩薩 心不應住色布施也。異常警策,異常醒透。總以明上來於發心、於作觀、於修行、皆教以應無所住離一切相者。以不如是,則心合於塵而不安住。其所發之心,所作 之觀,所修之行,皆成虛語矣。此佛答應無所住之真實義也。今乘此處文便,徹底說之。

    上來未說者,遵佛密意故。當知必一切無 住,而後得所安住。必始終無住,而後法身常住。且並法身亦不應住,故曰不住涅槃。小乘因住涅槃,名曰有餘涅槃。故必並涅槃而不住,乃是入無餘涅槃也。由是 可知,若聞得所安住而生住想,則終不得安住矣。此佛之所以不顯答也。不然,前文何不曰:但應如所教而得安住,豈不明甚。然而只將住字微微一點,不肯說煞 者,無他,以眾生處處著故,聞住必生住想故。所以說經者,於此等處,亦應遵佛密意,不可輕道。然此義,又不可終秘。故世尊於答住時,雖不顯言,卻於他處為 之點出。前後共有三處。其中兩處,語意最明。如上來云:離相乃能忍辱。及經末云: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忍也,不動也,皆安住義。必離相而後可。豈非於相不 住,心得安住之義乎。故今亦徹底一說。使知問答實是針鋒相對。當靜心領會佛說之深旨,一切無住,始終無住也。

    禪宗二祖,問安心法。初祖曰:將心來與汝安。曰:覓心了不可得。初祖曰:與汝安心竟。此與本經問答之意正同。當知應無所住者,因其了不可得也。會得了不可得,則安心竟矣。

    無著菩薩金剛經論中,曾點醒此意。如說降 伏其心一科之義,為利益深心住,亦曰發心住。說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一科之義,為波羅蜜相應行住,是也。此正菩薩深解義趣,故敢作如是說。論中不曰住發深心, 住相應行。而將住字置於其下,其意甚精。正明因修無住,而後所發之深心,所修之相應行,得所安住耳。茲亦乘便引而說之。如讀此論者,誤會為住著發深心,相 應行,則大違經旨矣。亦絕非論意也。由是可知,大般若經所說,不住一切法,即是住般若。亦是顯明一切法不住,即是般若正智安住不動之義。不然,不得曰一切 不住即是住也。下文不信一切法是名信般若之義,更深。信者,不遊移之謂。不遊移者,安住之謂。此明並安住亦不住,是名安住也。此等處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不可僅泥眼前文字,當統觀全旨,靜心領會乃得。前云必須融貫眾義,方能通達一義,是也。

    (卯)次,結成應。分二:(辰)初,總標;次,別明。

    (辰)初,總標。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上科說不應住色布施,恐不得意者,誤會但不應住有。故復說此下數科,使知是空有兩不住也。

    流通本,一切眾生下,多一故字。古本皆無之。

    如是二字,指下文。為字讀去聲,此字要 緊。蓋名為菩薩者,因其發菩提心。發菩提心,所為何事乎?為利益一切眾生耳。既為利益一切而發心,便應如下文所說者以行布施。何以故?若不布施,與眾何 益。若不如下文所說,又豈是布施波羅蜜。則少少眾生,且不能利益,況一切眾生。尚得曰:為利益一切眾生發菩提心乎。此經初所以說,若有我人四相,即非菩薩 也。由此足證一切眾生之下,實無故字。蓋名為菩薩,正以其能為利益一切眾生而發心,若加一故字,則菩薩是一事,為利益一切眾生又是一事,語意一齊鬆懈矣。

    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含有二義:

    (一)是應如下文所說之離相,行其布施。因離相布施,方能攝受無量無邊眾生,利益一切也。此與經初所云,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意同。然經初是令發利益一切眾生之大願,以離我人等相。此中是令離能施、所施等相,以成就所發利益一切眾生之本願。前後兩義,互相助成,缺一不可。

    (二)是應以如下所說之法,布施一切眾 生,令皆得福慧雙修,展轉利益。皆知離一切諸相,成菩薩成佛。如是布施,是為真實利益。此發心者之本懷,亦佛說之本意也。何以故?一切布施中,法施為最 故。此與經初所云,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皆令入無餘涅槃,意同。然經初但令發度眾成佛之願。此中是令實行度眾成佛之法施。兼以補發經初「應無所住,行於布 施」中未及之義。總之,此總結前文中兩大科,皆是就前說之義,加以闡明,令更圓滿。故標曰結成也。

    布施者,捨己利他之行也。佛法中不但布施 是利他。一切行門,其唯一宗旨,皆為利他。故舉一布施,攝一切行門盡。當知本經主要之旨,在於無住。無住主要之旨,在於遣執破我。而捨己利他,又遣執破我 之快刀利斧也。故於觀慧則發揮無住。於行持則獨舉布施。以示觀行二門,要在相應相成。必應如是奉持,方是發菩提心,方能證菩提果。

    菩薩發心,原為自度度他,自他兩利。而經 初但令度所有一切眾生,而不言自度。此處亦但說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而不言自利者,大有深意。此意前曾說過,然無妨重言以申明之。當知眾生之所以成眾生, 由於執我著相。故發心修行,祇應存度他之心,利眾之願,以破其無始來執我著相之病。此正轉凡成聖之要門也。故不言自度自利。而自度自利,已在其中。換言 之。度他正所以自度,利眾正所以自利。佛法妙用,正在於此。一切佛理,皆應如是領會:如但教以一切不住。而其心安忍,如如不動,便因是而成就。但令看破五 蘊色身,除貪瞋癡,而色身卻因是而康健安樂。但令修出世法,而世間法亦因是而日臻治理。蓋多數人能知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上者可以轉凡成聖,中者亦成大仁 大智,下者亦是善人君子矣。則書籍所稱五帝三皇之盛,不是過也。乃不信者皆以為厭世,信者亦認為與世法無涉,辜負佛恩,莫此為甚。是皆未明佛理之過也。故 發大心欲宏揚佛法者,首宜將此義,盡力宣說,徹底闡明。俾大眾漸得明瞭,多入佛門。則化全世界為大同國,化盡法界為極樂邦,亦不難也。願與諸君共勉之。總 而言之。佛法,皆是說這面就有那面,做那面就是成就這面。不但雙管齊下,直是面面俱圓。所以說世間好語,佛說盡也。所以華嚴會上,諸大菩薩讚歎曰:天上天 下無如佛,十方世界亦無比,世間所有我盡見,一切無有如佛者也。

    (辰)次,別明。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諸相非諸相,眾生非眾生。此與前說我相即 是非相等等,語義正同。今之說此,是令行菩薩道者,應知一切諸相,一切眾生,當其有時,便是空時。所謂有即是空,空即是有。應如是空有二邊俱離。乃能利益 一切眾生也。如來說者,約性而說也。性本空有同時。而一切諸相,一切眾生,皆不離此同體之性。皆是同體之性所現。故莫不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也。有即是空、 空即是有之義,前已屢說。然此是般若主要之義,若非徹底明瞭,一切佛法,便不得明瞭。所有觀門行門,種種修持,便不能得力,故今更詳析說之。

    當知一切法,莫非因緣聚會時假現有相。所 以緣聚則生,緣散便滅。且不必待其滅而後知也。正當聚會現有之時,亦復時起變化,無常無定,可悟其並非堅固結實,實是幻現之假相。此之謂有即是空。而凡夫 不明此理者,誤認為實。遂致取著有相,隨之流轉。此輪迴之因也。佛眼則見透此點,而知一切法有即是空,故令不可著有也。即復知得一切法所以有種種不同之相 者,是隨業力而異。因其造業隨時變動,故境相亦隨而變化無常。然而造如何因,定現如何果。所有境相之好醜苦樂,莫不隨其業力之善惡大小而異。業力復雜,現 相亦復雜。業力純淨,現相亦純淨。絲毫不爽。此之謂空即是有。而凡夫不明此理者,撥無因果。遂致取著空相,無所不為,此墮落之因也。即不如是,而如小乘之 偏空,則又有體無用。佛眼則見透此點,而知一切法空即是有,故令不可偏空也。

    不但此也。即復知得業從何起,起於心之有 念也。念必有根,根於同具之性也。念與業時時變異。惟此同具之靈性,則自無始來,盡未來際,不變不異,實為一切法之主體。然而有體必有用,有用必有相。此 相之所以雖為幻有,而又從來不斷也。因其幻而不斷,所以既不應著有,又不應著空也。且既知相由業轉,業作於心。則知一念之因雖微,其關係卻是極大。所以令 學人應於起心動念時,觀照用功也。又知心念之起,由於未達一真法界,故取相分別。然而性體本無有念。若非返照心源,豈得斷念以證體。所以令學人當背塵以合 覺,反妄以歸真也。

    以上甚深微妙道理,非佛開示,誰人能知? 若不信佛,如法受持,又誰能明瞭?因此一切眾生,自古至今,多在迷中,造業受苦。故為利益一切眾生發菩提心者,應知相即非相,生即非生;既不著有,亦不著 空。如是空有雙離,以行六度萬行。乃能利益一切眾生也。何以故?住相布施,易退道心故。著有是住相,著空亦是住相故。故應空有雙離也。更應以此相即非相, 生即非生道理,普告一切眾生。令皆知修二邊雙離之因,證寂照同時之果。是為究竟之利益,菩薩應如是布施也。本科開口曰如來說者。正是指示發大心者,如是空 有雙離,以行布施。布施此空有雙離之妙法。則自他皆得離相見性,斷念證體,同歸性海。其利益之大,不可思議。何以故?是如來說故,其法與如來性德相應故。

    一切諸相,一切眾生,有種種義。向來各 書,多因文便,拈一二義以說之。若不知其種種義,則只明其當然,而不明其所以然。便恐因所見之書不同,致生抵觸。今當薈萃眾義,分析而詳說之。則聞此一席 之話,無異十年讀書,想為諸君所願聞也。此種種義,有常見者,有不常見者,有推而廣之者,概括為四條如下。

    (一)相者,相狀。謂有生之類之相狀也。 相字,不但指外形之狀況言,兼指內心之狀況言。有生之類,如經初所言,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 想,是也。無色一類,但無業果色耳,仍有定果所現之微妙色身。為有色界以下,目力所不能見,故曰無色。而佛眼、菩薩法眼、羅漢慧眼,皆能見之。世尊示入涅 槃時,無色界天人,淚下如雨。若無色身,云何淚下。如是種種有生之類,其色心相狀,差別亦至不一矣,故曰諸相。再細別之。每一類中,相狀又有種種差別。如 外形之肥瘦好醜,內心之善惡智愚。推之,如行願品所言,種種壽量,種種欲樂,種種意行,種種威儀,則千差萬別,何可算計,故曰一切也。然而如是一切諸相, 在俗眼觀之,宛然現有之時,而道眼觀之,則知其莫非色受想行識五蘊假合,變現出種種有生之相耳。除五蘊變現外,實無種種差別之相可得。經中所以言當下即 空,又曰生即無生也。故曰一切諸相,即是非相(重讀下句,下同。第二條亦同。)此明生空之義也。此是約有生之相狀,生即無生言,故曰生空。

    眾生者,眾,謂五蘊。三數成眾,蘊既有 五,故名曰眾。由五蘊眾法假合,而後有生,故名眾生。而四生(胎、卵、濕、化。)六道(天、人、修羅、地獄、鬼、畜。)之眾生,莫非由此五蘊法假合而生, 故曰一切眾生。普通所說眾生之義,皆是指千差萬別眾多生類而言。此乃一切眾生之義。非眾生二字,命名之本義也。何謂五蘊假合?當知不但有生之類,是由五蘊 法和合,假現生相,本來無實已也。即五蘊眾法之本身,亦由其他眾法和合,假現成此幻相,亦本非實,故曰五蘊假合。何以言之。如色蘊,乃地水火風四大之所變 現者也。則色蘊之為假合可知。若細勘之。四大又何一非假。至於受想行識四蘊,受者領納,想者憶念,行者遷流,識者分別、含藏,皆妄心也。何名妄心。因其是 由無始來,種種計較,種種取著,積無數之業力,執持不斷,因而現起受想行識之種種動作耳。自性清淨心中,那有此物。則此四蘊之為假合,亦可知矣。然則不但 五蘊之眾,本來非眾。即假合成五蘊之其他眾法,亦復眾而非眾。則生本無生,豈不洞然。經中所以言當體即空也。故曰一切眾生則非眾生。此明法空之義也。此約 五蘊眾法,當體即空言,故曰法空。由此可見五蘊二字含義之精妙矣。蘊者聚集義,蔭覆義。正明色受想行識五者,為其他眾法之所聚集,而有生之類,又為此五之 所聚集,正所謂緣聚而生也。而一切眾生,迷於一切諸相者,因從無始來久久為其蔭覆障蔽。遂致執著,認以為實,造業受苦,無量無邊。今既知之,便當破此障 蔽,跳出牢籠。云何破。依此金剛般若離相遣執是已。蓋明生空,所以破我執,離我相。明法空,所以破法執,離法相也。而一言及法,便攝非法。何以故?若執非 法,亦是法執故。以執者之意中,是以非法為法故。故一言離法相,須將離非法相之意,並攝在內。如是說者,乃為佛說。如是知者,乃為正知。如是則並空亦空 矣。生空、法空、空空,是為三空。具此三空之正智,名為金剛般若也。所以發大心者,不但要明生空法空之義,以離我法二相,方能破此障蔽,跳出牢籠。並須兼 明空空之義,以離非法相,方能利益一切眾生,所以菩薩心若通達諸相非諸相,則相雖有而心卻空。既不受諸相之牢籠。正無妨顯現一切諸相,度迷相之一切眾生, 而不生退怯。更通達眾生非眾生,則知眾生性本空寂同佛。故誓願普度一切入無餘涅槃,而無眾生難度之想。且度盡眾生,亦無眾生得度之想。何以故?眾本無眾, 生本無生故。如此,方是為利益一切眾生發心之菩薩。

    (二)以第一條所說眾生非眾生之義,證明 諸相非諸相之義。蓋若知得五蘊法之本身,是由其他眾法之變現,可見五蘊乃是假法。然則由五蘊變現之一切諸相,豈非假法中之假法。其為有即非有也明矣。故曰 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則此兩句,亦是明法空義也。若知得一切眾生之五蘊色身,皆是四大之所聚合,業力之所執持。清淨心中皆無此物。由此可悟約五蘊變現言,固 相相不同,而約自性清淨心言,則無異無相。然則豈可昧同體之真性,執幻生之眾相,分別我人眾生耶!故曰一切眾生,則非眾生。則此兩句,乃是明生空之義也。 合之第一條所說,則相即非相,是正明生空,兼明法空之義;生即非生,是正明法空,兼明生空之義也。

    (三)相者,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也。四 相不一,故曰諸相。無論取著身相法相非法相,皆為著我人眾壽,故曰一切也。而身相是五蘊假合。五蘊即已無實。若法與非法,更是假名。然而不無假名無實之諸 相也。故曰一切諸相,即是非相。(重讀上句,下同。)此明生空、法空、空空,所謂三空之義也。此義,當約行布施者說。故經初曰: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 施。又曰: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反覆說之,以示二邊俱不住也。一切眾生,仍如一二兩釋。然雖眾本無眾,生本無生,生空法空,但既為五蘊法假合現起,不無眾 生之幻相也。故曰:一切眾生則非眾生。此亦明三空之義。此義,當約受布施者說。因一切幻相眾生,方為五蘊假法之所障蔽,不知是假非實。故此中令為利益一切 眾生發心之菩薩,應如是以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之般若法門,廣行布施也。

    (四)諸相,謂布施之人,所施之物。一切 者,人是五蘊和合,物則品類繁多也。一切眾生,如前釋,謂受施者也。無論施者、施物、受者,莫非因緣聚合,現此幻有,故皆曰非。是之謂三輪體空。輪為運轉 不息之物,以喻施者、施物、受者,展轉利益,不休息也。體空有二義:(一)謂此三,皆是幻有,當體即空。(二)謂此三,相體幻有,而性體空寂。若明當體即 空之義,則能不著於相;若明性體空寂之義,則當會歸於性。發大心者,能如是以布施,其利益廣矣大矣。

    總上四釋,皆以明有即是空,空即是有之義 也。上文云應如是布施者,蓋了得非相非生,則不滯有;了得相即非相,生即非生,則不墮空。不滯有故,雖布施而不住;不墮空故,雖不住而恒施。既二邊之不 著,復二輪之並運,是為布施波羅蜜。是故菩薩應如是修即相離相之三檀,利益一切無生幻生之眾生也。

    此科不但釋成上來不應住色等布施之義,是 空有兩不住。兼以回映前文所說諸義,加以闡發而總結之。蓋前文有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者,以一切諸相即是非相故。前云: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又云:離 一切諸相,則名諸佛。故今云應如是即相離相以行布施。以如是而行,則自度度他,同見如來,而名諸佛故,故曰利益一切眾生。當知此語是並施者亦說在內。何以 故?施者自己,亦眾生之一故。且前文所云,不住相布施,及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云云,亦因是而其義愈明。何以故?前言不住相布施,其下即接明福德。前言無生得 度,其語是明其當然。至此,乃一一闡發其所以然矣。蓋相即非相,可見本無可住,故不應住。生即非生,可見眾生入無餘涅槃,只是復其本性,故無得度者耳。總 之,得此結成兩科之文,前說諸義,一齊圓成矣。故此總結之兩科經文,應當銘諸肺腑,朝斯夕斯,勤勤詠味,有大受用在。

    行布施等功行時,應如前結成無住發心科所 說應門中道理,常作正念,以為警策。若於六塵少有偏著,應如前所說不應門中道理,常提正念,以自呵責。若少偏空,應依此中所說,提起正念曰:利益眾生,是 我本願,奈何懈怠,只圖自了,即此正是著我,我見是起惑之根,此根不除,又何能自了耶。更應常作凡所有相,空有同時想。眾生是眷屬,眷屬是眾生想。常作眾 生同體想。眾生本來是佛想。

    觀行雖開二門,實則相應相成。試觀前觀門 中,說應、說不應(應離一切相發心,不應住色生心等。)此行門中,亦說應、說不應。(觀文可見,不具引。)前說有住則非,此亦說空有不著(相即非相,生即 非生之說,是令體會此義以行布施,而得二邊不著也。)其語意,處處緊相呼應。何故如是?若有觀慧而不實行,則等於空談;若但實行而無觀慧,則等於盲修。二 門既相助而後成,所以觀、行必須相應也。由是可知,觀、行不但不可缺一,亦復不可偏重。且由是可知,觀、行兩門中所說道理,必應一一打通,貫串而融會之。 如是而觀時,便如是而行;如是而行時,便如是而觀。少有偏住,則為非住。可以故?不相應故。是為要著,當如是知。

    (丑)次,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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