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 妙法蓮華觀世音 - Yahoo!奇摩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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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分類:方便法門
2007/01/28 10:11



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南無寶光月殿妙尊音王如來
南無樹根花王如來
南無造王神通[火*僉]花如來
南無月殿清淨如來
南無善寂月音王如來
南無無數精進願首如來

摘錄自(佛說寶網經)


持六尊佛號名。可以在人間享受最極第一妙樂福。現世消災解難。同時也能成就佛法。真可謂兩全其美啊。下面是此六尊佛號。各自在經書中所記載的持佛號的功德。

寶光月殿妙尊音王如來 

族姓子及族姓女學菩薩乘。聞彼佛名不懷猶豫。信佛道眼斯可聞名。所生之處作轉輪王。若佛興世常與相見。睹無央數諸佛至真鹹供養之。淨修梵行獲致神通。進退獨步總持自在。得觀如來睹江河沙等平等正覺。棄捨生死超若干億。劫亦如江河沙。心常安靜未曾忽忘。恆志無上正真之道。無有塵埃不近眾塵。由得自在身如鉤鎖。住在一處具足四事。體如紫金以三十二大人相莊嚴其身。逮八部音聲喻梵天。棄捐八難常得閑靜。

若有篤信於佛道者。和合離別未曾述惕。正使往世犯諸罪釁。應在惡趣燒炙劫數。小遇頭痛眾殃消除。火不能災風不能中。國主王者不能加害。聞如來名未曾生盲。目不痛瞎不聾不啞。聞佛名故不僂不跛。諸龍鬼神及阿須倫餓鬼人與非人不能犯觸。諸魅暴鬼神龍地祇莫不愛樂。假使執持諸佛名者。功德如是不可稱計。

若能誦懷於人中尊所演經典。修淨致尊備諸佛行。臨壽終時其心不亂。尋能睹見億垓諸佛。聞所說法皆能受持。

樹根花王如來

若族姓子及族姓女。聞彼佛名不懷疑結信吾道眼。則於現世至德具足逮受五法。何謂為五。一曰盡除吾我所生之處常值佛世。二曰獲極尊勢轉輪聖王。三曰逮總持法執御經典誠信百千。四曰成三十二大人之相。至得佛道眾行備悉。五曰逮得五通無所蔽礙。是為五。復有五事逮得神通。何謂為五。一曰徹視見於十方粗細大小。學無學聲聞緣覺。上至世尊與眾超越。二曰耳能徹聽。聞萬億地獄餓鬼燒炙飢渴畜生之惱。天上世間安隱苦樂。或惡或好。十方諸佛所說經典。皆悉聞之。三曰身能飛行遍諸佛國。如日現水。雖現往來而無周旋。四曰能知一切眾生心念善惡好醜。有志無志有漏無漏。有心無心慕俗樂道。而悉知之。五曰自知宿命。並見眾生無數劫事古世所生。過去當來今現在事。靡所不通悉識念之。

造王神通[火*僉]花如來     (火*僉)字讀xian,意思是火貌

若族姓子及族姓女學菩薩乘。聞彼佛名不懷狐疑。篤信於道自所宣說。所生之處致演光明三昧正定。尋復隨逮十阿僧祇億百千垓諸三昧門入於六十不可計會億百千垓諸總持門。如海總持寶藏總持。然後不失諸定意法。臨壽終時目見十方各十億垓諸佛正覺。十方諸佛所說法者。皆能啟受不失道教。至成佛道越五百劫生死之難。住於斯學如是不久。尋即成無上正真之道為最正覺

月殿清淨如來
若族姓子及族姓女學菩薩乘。聞彼佛名信樂不疑。敬喜道眼之所頒宣。所生之處常當逮致寶幢三昧。觀見十方各十江沙諸佛國土。亦越若干百千億垓生死之難。立在初學疾逮無上正真之道為最正覺。若有女人聞彼佛名。不懷狐疑有信吾言。所生之處轉女人身得男子形。勸化無數百千眾生。令致無上正真之道。解其音響得不退轉疾成正覺。當為一切講說經典。令致三乘聲聞緣覺菩薩大道
 
善寂月音王如來

若族姓子及族姓女學菩薩乘。聞彼佛名心不懷疑。信我道眼之所解說。所生之處得普光三昧。臨壽終時。具足逮見億百千垓佛現住其前。十方各然。十方諸佛為說經典。聞則受持抱在心懷未曾忽忘。至成佛道。不可計會十倍功勳億百千垓。致不可計無崖底載諸三昧定。不中失定。至成佛道無所蔽礙。十方諸佛皆共建立。在於新學。越九十九億百千劫生死之難。菩薩疾近無上正真之道。不以劫數生死為礙。如自晃出天下大明。(九十九億百千劫是九百九十萬億劫,垓是數目字。古代以百兆數為垓)

無數精進願首如來

若善男子及善女人學菩薩乘。聞彼佛名不懷結網信吾道眼。世世所生未曾懈怠。不習貪慾不戀父母。不著妻子兄弟姊妹。不慕親屬中外種姓。不貪親友交識所知。世世所在身未曾離。三十二相莊嚴其體。少淫怒癡身無疾病。不多憂慮安隱無量。至成佛已。常逮得不可稱計億百千垓功勳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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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GELE╭☆╯2009/01/28 23:52 引用

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詳全文

jimmy2009/01/28 23:50 引用

...《詳全文

過去式2007/03/26 15:45 引用

轉貼自網站:妙法蓮華觀世音 頂禮此六佛可得極特殊極殊勝的功德   網址: ...《詳全文

企美諾布2007/01/31 13:0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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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地藏王菩薩

分類:佛教樂曲
2010/09/11 23:01
 
 

南無地藏王菩薩



地藏讚

地藏菩薩妙難倫 化現金容處處分
三途六道聞妙法 四生十類蒙慈恩
明珠照徹天堂路 金錫振開地獄門
累劫親姻蒙接引 九蓮台畔禮慈尊
南無九華山幽冥世界
大慈大悲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心定和尚唱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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蠶爸爸 嘉灣娟業工業社2010/12/10 04:4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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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2010/10/11 23:38 引用

南無地藏王菩薩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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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严经》资料站 - 《大佛顶首楞严经》经文、注解、开示、读诵mp3、视频rmvb



首楞严经资料站(slyj.org) 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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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二.在原经原典已具备的条件下,教观并进、深入学修便是行者终生事业。频繁触网对于进阶学人也许不是好事,故对本站资料打包为单独的chm/rar。打包文件可随时携带于电脑、mp3等电子媒体,便于资料保存和长时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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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yjOrg重点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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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若您觉得本站资料有保存的必要,请下载打包文件、保存到个人电脑!若需《楞严经咒》读诵MP3/RMVB/WMV、《大藏经》pdf等大文件,也可直接浏览压缩包,按照相关的提示下载保存。  


 

首楞严经资料站(slyj.org) 宗旨

宗旨综述

  《首楞严经》资料站(www.dfdsly.org 或 www.slyj.org),致力于收集有关《大佛顶首楞严经》(简称《首楞严经》、或《楞严经》)的经文、注音、注解、开示、读诵等相关资料,为广大道友读诵、研学、修习、弘扬《楞严经》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

  网站以提倡深入佛经原典、学修古来大德高僧之原本著作为建立网站和收录资料的重要原则。同时,本站以汇集来源可靠的相关资料为主要目标。

栏目设置(以下内容已包含在上述打包文件中)

  1、经文原文:

  以html版、Word版、Pdf版三种方式提供楞严经之经文原文。

  html版(网络浏览):目前站长提供的Html原文,已经初步与《乾隆大藏经》和《新修大正大藏经》校对过。并提供一个更细致精校后的《楞严经》原文电子版。

  Word版:Doc格式文件的提供,主要是为了方便电脑打印和离线阅读。

  Pdf版:Pdf版提供11部大藏经中收录的《楞严经》之原文扫描。其文字相对来说准确可靠。提供大家校对确认经文之用。(Pdf版需要安装AcroBat Reader阅读器)

  2、难字疏通:

  文字关,是读诵经典的第一步。很多人听说过《楞严经》的殊胜功德之后,发愿要专心受持读诵,可惜很多人却遇到了这种尴尬:一翻开经文,立即感到一种巨大困难,根本读不下去。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往往不知所措,最终导致信心受挫,或者放弃读诵。这是非常可惜的。

  初学者读诵《楞严经》感到困难的原因,最基本的一条是文字关难以通过。站长多年前也曾有如此经历。后来决心坚持读诵、并查阅各种古汉语词典,慢慢感受到了读经之殊胜利益,越来越喜欢读《楞严经》,乃至发愿终生受持。本站提供的《难字注音释义》,正是站长本人多年慢慢疏通本经难字的记录整理稿,愿提供给初学道友,帮助他们契入读经之法喜中。

  “难字疏通”栏目同时包括《楞严咒》的全文注音。

  3、《楞严经咒》读诵:

  《楞严经》读诵,目前提供2个MP3版本,1个MP3+视频版本。每版皆包括全经十卷。

  《楞严咒》读诵,目前提供4个声音教念版,4个flash版,3个唱诵版下载。

  "单章节"读诵:提供《四种清净明诲》、《念佛圆通章》、《耳根圆通章》等章节的念诵。 

  "妙湛总持"唱赞:提供卷三末、也即是寺庙晨钟唱赞之录音。

   4、古高僧注解:

  主要收录《乾隆藏》、《大正藏》所包括的有关《楞严经》的注解。重点收集在佛法实修上得到古今一致公认的古代高僧的注解(诸如:长水大师、憨山大师、惟则禅师、莲池大师、蕅益大师等)。
  同时提供《卍字续藏》收录之52种注疏(txt格式)的下载地址。

  5、近现代注解:

  收录近现代有关本经的注解。以收录现代大力倡导和弘扬的宣公上人之《浅释》为重点。也收录诸如太虚大师、圆瑛法师、海仁法师等几部近代注解。同时收录当代在提倡实修方面颇有影响力的元音老人、南怀瑾老师这两位大德居士之注解。

  6、单章精义:

  主要收录汇集《四种清净明诲》、《耳根圆通章》、《念佛圆通章》、《五十阴魔》的单章节注解。 为大家就重点章节深入学修提供方便。

  7、相关经论:

  提供与《楞严经》密切相关、亦同样精妙异常、能帮助行者契入无上佛法实修的几部经典,收录其原文与相关古今重要注解。目前已经收录了《圆觉经》、《法华经》 、《大乘起信论》三部经论。同时,收录了其修证境界在数百年来皆堪为后世仰止的高僧憨山大师之精要开示。

  在此特别推荐大家:若精力许可,不妨认真学修《大乘起信论》,以配合《楞严经》之深入!憨山大师在其《楞严通议》中曾说到:“论文昭然,以论堪经则一毛不爽,非是谬谈,智者请深观之!”;而且基本上可以说,古代大德高僧之任何楞严经注解,几乎没有不引用《大乘起信论》的。(若不信者,可点击这里,打开"《卍字续藏》52种注疏"之任何一部注解,按Ctrl+F,输入“起信”查看,便知!)

  8、持诵修习:

  主要收集单篇文章,包括:宣公上人"楞严"开示、楞严经咒雪谤、持诵学修体会、楞严综合文摘、倡议建议/本站消息、三宝图像精选等区。


  声明:

  1."首楞严经资料站"的网址为 www.slyj.orgwww.dfdsl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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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尘居士
 2011-1-25


  愿以此功德 普及于一切 我等与众生 皆共成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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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贯 释成觀法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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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次第略論 講記 濟群法師 ( 3/3 )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35:32 | 經論釋
勸發菩提心的好文,  共約10M的文字檔, 只能分三部份刊出,  勘誤未完成 trial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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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次第略論 講記 濟群法師 (2/3)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10:35 | 經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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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次第略論 講記 濟群法師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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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往生西方的關鍵問題 元音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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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行願品講記 益西彭措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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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宗修學法要 淨界法師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41:11 | 淨界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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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6:32:09 | 淨界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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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講記 淨空老法師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8:00:14 | 淨空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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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講記 淨空法師講
benji 在天空部落發表於09:37:16 | 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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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光者,乃取「普遍光明清淨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之簡稱。經軌言:但聞持陀羅尼題名若一字二字乃至十字者得大利益。

帝珠網者,帝釋天以網張空而為莊嚴,網孔有摩尼寶珠。孔多珠亦多,珠珠各攝森羅萬象,而互攝互融。以帝珠比喻系列網站連結互融互攝重重無盡之意。

如何隨喜作大功德

http://www.ucchusma.net/samanta/index1.htm

 

★普光居士出版之著作一覽

(1)七俱胝佛母准提王法要集(西元2006年10月由「中和法明寺」出版)--已無存書

(2)末法明燈:殊勝的準提陀羅尼(2007年4月由「彰化清明寺」出版)

(3)觀世音菩薩六字大明咒集要(2008年2月由「彰化清明寺」出版)

(4)利樂人生的藥師佛(2011年「佛陀教育基金會」出版)

(5)准提神咒持驗集(2011年6自費出版)

(6)東方淨光——藥師法門集要、藥師佛靈感錄(2011年7藥師佛本願推廣中心」出版)

(7)觀世音菩薩六字大明咒集要-2011年修訂版由薩迦法王賜序。2011年8月「彰化清明寺」出版)

 

★普光居士製作之網站一覽

如來部

站名:藥師琉璃光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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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版:2009/05/04

網址:http://www.bgvpr.org/

站名:安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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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ucchusma.net/samanta/pure_land/

站名:諸佛名號功德海

成立時間:2007/05/19

網址:http://www.ucchusma.net/samanta/buddha

站名:不動如來妙喜願海:Aksobhya-buddha

成立時間:2008/03/01

網址:http://www.ucchusma.net/samanta/Aksobhya

佛母部

站名:七俱胝佛母準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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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願

四生九有

同登華藏玄門

八難三途

共入毘盧性海

南無華嚴海會佛菩薩

普回向偈

願以此功德 消除宿現業
增長諸福慧 圓成勝善根

所有刀兵劫 及與饑饉等
悉皆盡滅除 國泰民康寧

出資贊助者 誦持流通者
現眷咸安樂 先亡獲超升

所求皆果遂 隨願生淨土
法界諸含識 同證無上道

願所有弘法功德,回向贊助、流通、見聞、隨喜者,及皆悉回向盡法界、虛空界一切眾生,依佛菩薩威德力、弘法功德力,普願消除一切罪障,福慧具足,常得安樂,無諸病苦。欲行惡法,皆悉不成。所修善業,皆速成就。關閉一切諸惡趣門,開示人天涅槃正路。家門清吉,身心安康,先亡祖妣,歷劫怨親,俱蒙佛慈,獲本妙心。兵戈永息,禮讓興行,人民安樂,天下太平。四恩總報,三有齊資,今生來世脫離一切外道天魔之纏縛,生生世世永離惡道,離一切苦得究竟樂,得遇佛菩薩、正法、清淨善知識,臨終無一切障礙而往生有緣之佛淨土,同證究竟圓滿之佛果。

訪客 Counter 人次

 

涅槃經曰: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一聞大乘經。億百千劫不墮三塗八難。

於一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得暫聞大乘經。

於二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得聞大乘經。不生誹謗。

於三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能歡喜禮拜。

於四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能書寫流通。

於五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能受持讀誦。

明知大乘經甚難得。


如何隨喜作大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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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相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天上天下無如佛
十方世界亦無比
世間所有我盡見
一切無有如佛者

請參看「釋迦佛小傳

 

 

南無阿彌陀佛

南無阿彌陀佛

阿彌陀佛身金色
相好光明無等倫
白毫宛轉五須彌
紺目澄清四大海
光中化佛無數億
化菩薩眾亦無邊
四十八願度眾生
九品咸令登彼岸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

及佛說阿彌陀經

 

南無觀世音菩薩

南無觀世音菩薩

觀世音菩薩身高八十萬億那由他由旬(一由旬有四十里),身紫金色,頂有肉髻,頂上天冠有一立化佛,眉間毫相具七寶之色,流出八萬四千種光明。臂如紅蓮華色,有八十億微妙光明為瓔珞。手掌作五百億雜蓮花色,手十指端指紋莊嚴美觀,有八萬四千畫,猶如印文,一一畫有八萬四千色,一一色有八萬四千光,其光柔軟,普照一切。以此寶手,接引眾生。

舉足時,足下有千輻輪相,自然化成五百億光明台;下足時,有金剛摩尼華,布散一切,莫不彌滿。

如此菩薩,但聞其名,獲福無量。若有眾生,受諸苦惱,一心稱念南無觀世音菩薩,觀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尋聲救苦,故號為觀世音菩薩。
頌曰:
觀音菩薩妙難酬,
清淨莊嚴累劫修,
浩浩紅蓮安足下,
灣灣秋月鎖眉頭,
瓶中甘露常遍洒,
手內楊枝不計秋,
千處祈求千處應,
苦海常作度人舟。

浙江普陀山乃觀音菩薩道場,與九華、五台、峨眉,合稱四大名山。

 

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觀世音菩薩言:我有大悲心陀羅尼咒,今當欲說,為諸眾生得安樂故,除一切病故,得壽命故,得富饒故,滅除一切惡業重罪故,離障難故,增長一切白法諸功德故,成就一切諸善根故,遠離一切諸怖畏故,速能滿足一切諸希求故。

過去無量億劫,有佛出世,名千光王靜住如來,彼佛世尊憐念我故,及為一切諸眾生故,說此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陀羅尼,以金色手,摩我頂上,作如是言:善男子,汝當持此心咒,普為未來惡世一切眾生作大利樂。

我於是時,始住初地,一聞此咒故,超第八地,我時心歡喜故,即發誓言:若我當來堪能利益安樂一切眾生者,令我即時身生千手千眼具足。發是願已,應時身上千手千眼悉皆具足。(節錄自大悲心陀羅尼經)

悲華經中,觀世音菩薩言:願我行菩薩道時,若有眾生,受諸苦惱恐怖等事,無有救護,若能稱念我名字,是眾生等,若不得免斯苦惱者,我終不成正覺。

觀世音菩薩過去已成佛,名正法明如來,現在以菩薩身,在極樂世界,輔助阿彌陀佛教化眾生,將來阿彌陀佛涅槃後,正法滅盡已,觀世音即補上成佛,名普光功德山王如來。

 


南無大勢至菩薩

南無大勢至菩薩

大勢至菩薩身量大小,與觀世音菩薩無異。以智慧光,普照一切,令離三途,得無上力,是故名大勢至。勢者勢力,至是至極。

又菩薩投足處,震動大千及魔宮殿,故名大勢至,又名得大勢,以能成辦一切事故。今在極樂世界,與觀世音菩薩一同輔助阿彌陀佛弘化。觀世音菩薩在阿彌陀佛左面,大勢至菩薩在右面。未來普光功德山王如來涅槃後,正法滅已,大勢至菩薩成佛,名善住功德寶王如來。

此菩薩天冠有五百寶華,頂上肉髻有一寶瓶,盛諸光明,普現佛事。

大勢至菩薩言:我本因地,以念佛心,入無生忍,今於此界,攝念佛人,歸於淨土。

 

南無地藏王菩薩

南無地藏王菩薩南方世界湧香雲,
香雨花雲及花雨,
寶雨寶雲無數種,
為祥為瑞遍莊嚴,
天人問佛是何因,
佛言地藏菩薩至,
三世如來同讚嘆,
      十方菩薩共歸依,
南無地藏王菩薩我今宿植善因緣,
稱揚地藏真功德。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地藏菩薩」。

 


南無文殊師利菩薩

南無文殊師利菩薩

 

 

 

 

 

文殊師利又稱妙德或妙吉祥。掌智慧,世稱大智文殊師利菩薩。文殊師利菩薩教一切過去、現在、未來諸菩薩發菩提心。菩提即覺,故又稱為三世覺母,是菩薩眾中上首,故又稱為法王子。

文殊左手持青蓮花,表心無所住之清淨般若智,右手持利劍,表能斷一切眾生煩惱,乘青獅,表以威猛之般若智,能降伏一切天魔外道,頭上五髻,表五智五佛,有時現童子相,表本源自性天真佛。稱念文殊師利菩薩名號,能滅四重罪。

山西省五台山(又名清涼山)乃文殊菩薩道場。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文殊師利法王子」。

山西省五台山
殊像寺文殊菩薩像

 

 

南無普賢王菩薩

南無普賢王菩薩

普賢又稱遍吉,掌理德,與文殊之智德相對。文殊乘青獅侍釋迦佛之左,普賢乘六牙白象王侍於右。白象表清白梵行之相,六牙表六波羅蜜。乘此六波羅蜜為因,而到如來果地。若有人修法華三昧,普賢菩薩即現其前而守護之。

四川峨嵋山乃普賢菩薩之道場。古之寒山、拾得,即文殊,普賢也。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普賢行願品」。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南無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彌勒譯曰慈,是姓氏,因修慈心三昧而得此姓。名字阿逸多,譯曰無能勝,指彌勒菩薩以大慈度眾生,無人能超勝於他。

釋迦牟尼佛是賢劫第四尊佛,彌勒則是賢劫第五尊佛,現在兜率內院說法。在距今五十六億七千萬年後下生人間成佛,故稱當來下生彌勒尊佛。

彌勒菩薩從兜率下生人間後,觀世無常,立志出家學道,即於出家當日於龍華樹下成佛。成佛後有三會說法:第一會有九十六億人得阿羅漢果;第二會有九十四億人得阿羅漢果;第三會有九十二億人得阿羅漢果所度的都是曾於釋迦佛法中種善根者,是故彌勒佛常稱讚釋迦佛的功德。

請參看「佛學講座撮要」之「阿逸多菩薩」。

 

如閣下須要列印,務請在列印後小心保存,以表對佛菩薩像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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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寶篋印&楞嚴法

2011/06/24 03:10

唐天竺沙門般剌密帝譯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正議大夫同中書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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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4 03:09

 『阿難!一切眾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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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2 00:32

終南山觀音古洞105歲普光老和尚誦楞嚴神咒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I5OTQ4MT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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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14:37

此手印圖為網路上法友分享 僅供參考 倘若能尋得專修此法門法師或正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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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9 00:14

楞嚴咒的功德 附咒圖請自印.楞嚴經~阿難。是佛頂光聚。悉怛多般怛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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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2 10:11

《一切如來心秘密全身舍利寶篋印陀羅尼經》簡易懺悔法本此文章內容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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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1 22:49

虛雲老和尚楞嚴經開示 (轉貼) ★ 楞嚴一經,由阿難發起,作我們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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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21:42

從《楞嚴經》中談持咒修行的次第及要訣 -古梵音暨楞嚴學推廣講師,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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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4 19:38

弟子是位女士,在深圳工作,在深圳這樣一個物質至尚,慾望橫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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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2 02:52

    首楞嚴經講義簡要科判兼目錄表圓瑛法師 233 KB 43 KB

...《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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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青寺:慈誠羅珠堪布開示集 :: 隨意窩 Xuite日誌
  •   尊貴的 貝諾法王 開示 ----發心護法的重要
      佛法快要滅亡的時候,誰能夠護持,這樣的功德是不可思議的。
      積聚資糧有很多很多種的方法,但是其中護持佛法,能夠使佛法宏揚,能夠增廣,能夠讓佛法長久駐世,這樣的護持是最大的意義,也是最大的功德。
      一個燈裡面的油快要沒有,快要消失的時候,那一個人來加一點油,這個燈,這個光明可以維持下去,具有殊勝的功德,佛法還沒有滅亡,還在持續中。大家能夠努力護持,這是非常非常殊勝的功德,也非常非常的重要。

    歡迎請至藏密網  http://www.edupro.org/

  • 晉美彭措法王的遺教
  • 即使有一天我已不在人世,我期望我的弟子們能夠堅定不移地修持並弘揚佛法,力爭將佛法的智慧之炬一代代地傳下去,這就是對我最好的紀念與報恩。
  • 溫馨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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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首頁 / 文章分類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

    前面分析了五蘊當中的色蘊,接下來觀察受、想、行、識四蘊,從而抉擇出它們也是無有自性的空性。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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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光帝珠網
    普光帝珠網

    普光者,乃取「普遍光明清淨熾盛如意寶印心無能勝大明王大隨求陀羅尼」之簡稱。經軌言:但聞持陀羅尼題名若一字二字乃至十字者得大利益。

    帝珠網者,帝釋天以網張空而為莊嚴,網孔有摩尼寶珠。孔多珠亦多,珠珠各攝森羅萬象,而互攝互融。以帝珠比喻系列網站連結互融互攝重重無盡之意。

    如何隨喜作大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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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光居士出版之著作一覽

    (1)七俱胝佛母准提王法要集(西元2006年10月由「中和法明寺」出版)--已無存書

    (2)末法明燈:殊勝的準提陀羅尼(2007年4月由「彰化清明寺」出版)

    (3)觀世音菩薩六字大明咒集要(2008年2月由「彰化清明寺」出版)

    (4)利樂人生的藥師佛(2011年「佛陀教育基金會」出版)

    (5)准提神咒持驗集(2011年6自費出版)

    (6)東方淨光——藥師法門集要、藥師佛靈感錄(2011年7藥師佛本願推廣中心」出版)

    (7)觀世音菩薩六字大明咒集要-2011年修訂版由薩迦法王賜序。2011年8月「彰化清明寺」出版)

     

    ★普光居士製作之網站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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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菩薩部

    站名:六字大明微妙心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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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四恒河沙諸佛前種善根。能書寫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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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昭陽作噩之歲,律中夾鐘之月,序值中和, 天地清甯,萬彙孚甲;迦陵頻伽,鳴聲和雅,以嬉好春,融風入座,梵音宣暢。時則天童圓瑛法師,演講「金剛般若波羅密經」,於佛教淨業社之香光堂。群生濟 鏘,列坐其次;洗滌厥心,凝寂厥神,恭聆法語;歡善讚歎,罔有弗悅。閱十數旬,法會圓滿。聽眾迺筆錄其詞,彙而刊之,並命智照為之序;智照不敢以不文辭, 遂謹述問難與答辯之詞,書諸簡端。難者曰:「社之取義,樹淨業之幟;經之真諦,標般若之宗;禪淨異趣,空有殊途;門閥斯淯,理機無契焉!強而同之,竊所未 喻!」「是不然,品彙群有,胥歸至虛,測度萬類,著物自喪。以此云空,則淪於斷滅;以此云有,則滯於執著。歧路既多,迷罔不反;幽繆之言,學者大惑。夫如 來光中,映令暫見。但無麤相之身,詎乏微妙之色。故云縱令虛空,亦有名□;虛空是名,顯色是□;蓋不空之空,斯乃真空;非有之有,是謂妙有。義實相成,理 無或異;維境識之俱融,斯契合夫玄旨。況乎馬鳴龍樹,類皆禪淨更修,緬彼宗風,敻乎尚矣!有睎前哲,誰爾非宜?」難者又曰:「大道無名,上德不德;是以至 為無為,至言無言;言為胥忘,庶乎無住。苟直指乎本心,期一超而頓悟;言說章句,固同乎贅旒,講演疏解,更等諸駢拇矣!」「是又不然,群生利鈍各異,根性 不齊,雖事物之當然,即大道之所寓,不因當機發言,何由憬然領悟。夫洗足敷座,不言之教也。袒肩膝地,冥然相契也。不言之教者,道體之全也。冥然相契者, 妙悟之功也。因空生之啟請,發世尊之開示,於以知真心本體,無乎不具;以此而住,無非安住;以此而降,無往不降;無住之住,是真安住;無降之降,是真降 伏。不藉文字般若之功,曷窺無上甚深之法。況乎我佛取譬,亦云筏喻。世間文字,原非堅執,旋取旋捨,又何疑焉!」嗟乎!正法既沒,象教陵夷,人欲橫流,世 風日下;誰維絕紐,孰挽頹波;爰開講幄,運廣長之舌;載操不律,解真實之義;釋網更張,玄津是濟;發聾振瞶,有賴於斯。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

    施智照  謹序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卷上
    浙江天童宏法禪寺沙門 圓瑛 述 

    今解此經略分為三 初釋經題 次釋譯人 後釋正文

    初,釋經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此題八字,為一經之總,具有通別、能所、 法喻三對,須略加解釋,俾題中之宗旨既明,而經內之諸義易了。上七字是所詮之法,為別題,他部非此名故。後一字是能詮之文,為通題,全藏皆名經故。金剛二 字是喻,般若五字是法,此經按古德所判,七種立題中,是法喻立題,法中般若深義難明,故假金剛譬喻以顯之。

    金剛者,以真金久煉而成剛,具有堅固、光 明、銳利三義,以顯般若之體,堅固不壞,永劫常住;般若之相,光明遍照,無所障礙;般若之用,銳利能斷一切煩惱。此假世間金剛,堅明利三義易知者,以顯般 若,體相用三大難知之義。至於帝釋有金剛王寶,三義更勝,能壞一切,一切無能壞他,般若如之。

    般若二字,是梵音,字已翻而音未翻,即四 種翻譯中,翻字不翻音;五種不翻中,尊重不翻。若欲翻之,當翻妙智,或翻妙慧。以智慧二字,尚不足以盡其義,故留梵音不翻。世間之科學,能發明無線電,飛 機,唱琴等,亦智慧也,然只合於世間法,而不合於出世間法,因其只能令物質文明之進步,而不能令生死輪迴而了脫,故不及出世般若。

    般若有三:曰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 若。實相者,一相也,乃是平等相,而非差別相。即吾人本覺真心,而非分別妄心。世人之心,略說亦三:一為肉團心,在人身中,狀如倒掛蓮花,晝開夜合,此假 名為心,無有思想功用,世人皆認為真者,一錯也;復認此心有思想者,二錯也;此心果有思想,其人方死,此心仍在,何以不思?以此證之,知無思想功用,不可 認此肉團,以為真心。

    二為妄想心,即第六意識,眼耳鼻舌身意六 根,根各有識,此居第六。依意根所起之識,故名第六意識。有同時意識,獨頭意識之分。同時者,同五識齊起,而緣五塵境界,緣境之時,如攝影相似,攝之即交 獨頭意識,種種分別,而起憎愛之惑,此心功用甚大,眾生不了虛妄生滅,認為真心。楞嚴經,佛告阿難:此非汝心,乃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認 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此心起惑造業,乃生死根本。

    三真如心,即實相般若,體性廣大,猶如虛 空,無在無所不在,能為諸法所依,諸法莫不依此而得建立。(一)實相無相,空一切虛妄之相,而本體不空。(二)實相無不相,不壞一切俗諦之相,而自體不 變。(三)實相無相無不相,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真俗圓融,如鏡照像。若言其有,妙有非有;若言其空,真空不空,是之謂實相般若。

    觀照般若者,即依實相理體,所起觀照智用。心光內凝,照了諸法,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而能照空妄相,方見實相,是之謂觀照般若。

    文字般若者,即經中始從經題,終至作禮而去。其中所有文字,而能詮理,具有妙用,而實相之理,非此莫顯,是之謂文字般若。

    上述三種般若,不即不離,而三而一。實相般若,能為觀照、文字二所依故;觀照般若,能觀文字所詮之理,而契入實相故;文字般若,能詮實相本體,與觀照妙用故。

    此三種般若,體性堅凝,如金剛王,常住不壞,光明遍照,照見諸法本空,能斷一切煩惱,即如金剛,所具堅明利三義,故以喻之。

    波羅密,譯彼岸到。彼岸者,對此岸說。煩 惱是此岸,菩提是彼岸;生死是此岸,涅槃是彼岸;凡夫是此岸,諸佛是彼岸。今依此經實相般若本體,而起觀照般若妙用,照徹心源,究竟得離此岸,而到彼岸 矣。又智照現前,照了一切,照見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凡夫即諸佛,自可不離此岸,而登彼岸,此乃上上根人,頭頭是道,處處逢源矣。

    又有古德,以金剛二字,不作譬喻解釋,即指金剛心,具足金剛觀智,力用堅強,能破根本無明,得超生死此岸,而到涅槃彼岸。金剛心,即實相般若之體,依體而起觀照般若之用,故得到彼岸也。以上別題七字解竟。

    經字,梵語修多羅,譯為契經。契者合也, 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具有貫攝常法四義。貫者,貫穿所應知義理;攝者,攝化所應度眾生;常者,三世不能易其說;法者,十界所應遵其軌。又經者徑 也,即修行成佛之路徑也,始從凡夫地,終至如來地,必須依此經文字所詮之觀照妙用,而契實相本體,方登妙覺。此經是成佛所必由之路徑也。初,釋經題竟。

    次,釋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次釋譯人。此經結集於西乾,流通於東土。 姚秦者,紀翻譯之時也,揀非嬴秦苻秦,乃後秦姚興在位時也。若言正統,當是東晉。以譯經在秦,故曰姚秦。三藏者,經律論也。經契一心,為定學藏;律規三 業,為戒學藏;論甄邪正,為慧學藏。法者,軌持之義。師者,模範之稱。若受持三藏之法,以為自己師承,此自利釋;若通達三藏之法,能為人天師範,此利他 釋。譯主兼二,故以稱之。

    鳩摩羅什,譯主名,具云鳩摩羅耆婆什;此翻童壽,謂童年有耆德故。有謂什父鳩摩羅炎,母名耆婆,連父母為名。什者,善識此方文字之稱。

    譯者,易也。謂易天竺之語,而為中華之言。周制掌四方之語,各有其官,北方曰譯,漢時譯官,兼善西語,因以稱焉。

    譯主既生,母即出家,得證初果。什年七 歲,母亦令出家。日誦千偈。九歲隨母到罽賓國,依槃頭達多法師,習小乘經論。十二歲,其母攜還,至月氐北山,有羅漢見而異之,謂其母曰:此子當善守之,如 過三十五不毀戒,度人當不減□多,若破戒,祇為才明雋藝法師而已。博通四圍陀典,五明諸論,陰陽星算等術,莫不窮微盡奧。及還龜茲,名蓋諸國。又從須利耶 蘇摩,咨稟大乘,乃知從前學小之非,於是傳習大乘,廣求要義。後其母知龜茲運衰,辭往天竺,進證三果。臨行謂什曰:方等深教,當闡秦都,但於自身少有不利 奈何!什曰:菩薩之行,利物亡軀,大化得行,雖當鑪鑊無恨。乃留龜茲,止新王寺,復到罽賓,為其師槃頭達多,具說一乘妙義,達多感悟,反禮為大乘師焉。自 是道播西乾,聲流東震,我國亦景仰師名。

    苻秦建元九年,有異星現於西域分野。太史 奏曰:當有大智德人,入輔中國。苻堅曰:朕聞龜茲有羅什,得非此人耶?於是遣驍騎將軍呂光,率兵七萬,往伐龜茲。謂曰:朕非貪地用兵,若得什師,即便退 兵。龜茲王勸師入秦,至西涼。呂光聞苻堅為姚萇所殺。乃自據涼上,即三河王位。萇即位,聞師名,屢請,光不允。子興立,復請不允。光卒,呂隆立。姚興伐 涼,迎師至長安,待以國師之禮。乃集大德沙門八百餘人,從什受學。當弘始三年,因見舊譯經論,多與梵本不相應,乃新譯經論九十八部,凡三百九十餘卷。所譯 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密。

    此經共六譯,一、什師,於姚秦弘始四年, 居草堂寺所譯,是今名。二、菩提留支,於元魏時,住永寧寺譯,與什同名。三、真諦,於陳朝住廣州制止寺譯,名亦同。四、笈多,於隋朝住東都上林園譯,名金 剛能斷般若。五、玄奘,於唐貞觀十九年還國,文帝迎住西京弘福寺譯,名能斷金剛般若。六、義淨,於天后證聖乙未還國,至睿宗景雲二年譯,與奘師同。

    什師為七佛以來,譯經法師,何以知之?昔 道宣律師問天人陸玄暢曰:什師所譯經論,何以迄今受持轉盛?答曰:此師,為七佛以來譯經法師,甚得佛意。又什師臨滅,集眾誓曰:自以闇昧,謬充翻譯,若所 傳無謬,當使焚身,舌根不壞。果如其言。師舌當同諸佛廣長舌相也。次,釋譯人竟。

    後,譯正文,分為三分:
    Ⅰ、序分 Ⅱ、正宗分 Ⅲ、流通分

    此三分,始於道安法師,證於親光之論。安師將經分為三分,人多譏毀自恃聰明。後親光菩薩論,譯至中華,亦有三分。海內學者,始信安師有先見之明。自後凡解經者,皆遵之。序分者,序述此經之緣起故。正宗分者,正明一經之宗要故。流通分者,流通經法於今後故。

    Ⅰ、序分,又分二
    (Ⅰ)通序,亦名證信序 (Ⅱ)別序,亦名發起序

    (Ⅰ)通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通序,通於諸經皆有故,共有四義, (一)遵佛囑,當時佛將入涅槃,阿難悲痛萬分。無貧尊者謂曰:汝是持佛法人,不可過哀,宜往佛前,請問後事。阿難曰:云何後事?無貧曰:當問:佛在世時, 依佛而住,佛滅度後,依何而住?佛在之日,依佛為師,佛滅度後,依誰為師?佛在之日,惡性比丘,佛自調伏,佛滅度後,如何調伏?佛所說法,理宜結集,一切 經首,當安何語?阿難承教,一一咨問,佛答曰:我滅度後,汝等依四念處住;依戒為師;惡性比丘,默而擯之;一切經首,當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弟 子若干人俱。

    (二)斷眾疑,阿難結集經藏時,高陞法座,忽感相好如佛,眾起三疑:一疑佛重起說法,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至聞說如是我聞等,乃知阿難是承佛加被,三疑頓息。

    (三)息諍論,阿難與眾,德業齊等,若不推從於佛,難免諍論,今云如是之法,乃我從佛所聞,言非自作,故息諍論。

    (四)異外教,西域外道經初,皆置阿歐二字,阿者言無,歐者言有,彼謂萬法雖多,不出有無,故置經首。今則不爾,故異外教。

    又云證信序者,以具足六種成就,證明是法可信故。「如是」即信成就,以信則言如是,不信則言不如是,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故居其首。

    「我聞」,即聞成就,法若無聞,安能結集流通。

    「一時」,即時成就,時節若至,其理自彰。

    「佛」,即說法主成就,唯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應機宣說。

    「舍衛國」,即處成就,不有處所,安成法會。

    「與大比丘眾」,即眾成就,若無大眾,法將誰聞。總上六種,成就法益,故云六成就。六種既具,證明是法可信,是為證信序。

    如是我聞。「如是」者,指法之詞;「我聞」者,授受之意。謂如是金剛般若波羅密之法,乃我阿難,親從佛聞,非私淑諸人也。今據我所聞,當如是說,亦非言由自制也。

    如是二字,既是指法之詞,自當按定本經宗旨解釋。此經實相般若本體,即如如理;觀照般若妙用,即如如智。依如如理,起如如智;以如如智,照如如理。理智不二,體用一如,故名為如。

    「是」者,無非之義。即此一卷文字般若,其中所詮,無非詮此實相、觀照二般若之全體大用,故名為是。

    「我聞」者,乃阿難隨順世間,假稱為我,非同凡夫妄執之我,亦非外道妄計之我。聞者,從耳根發耳識,聞佛聲教,不曰耳聞,而曰我聞者,以我為六根之總,廢耳根之別而從總故,故曰我聞。

    阿難多聞第一,入耳達心,永不忘失,如來一代時教,阿難悉能憶持,所謂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故能結集經藏。

    一時,即師資道合,機教相當之時。若論般 若部,名雖八部,約類有十,(一)大般若六百卷,(二)放光般若三十卷,(三)摩訶般若三十卷,(四)光讚般若,(五)道行般若,(六)小品般若,各十 卷,(七)勝天王所說般若七卷,(八)仁王般若二卷,(九)實相般若,(十)文殊般若,各一卷。佛說般若,有四處十六會,一王舍城鷲峰山七會,二給孤獨園 七會,三他化天,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此經乃大般若六百卷中,第五百七十七卷。四處十六會中,第二處第三會之時也。

    佛者,梵語佛陀,譯為覺者,乃大覺悟之人,此方人好略,單稱佛字,即指釋迦牟尼佛。按覺義有三:(一)本覺,即人人本具之佛性,是謂平等法身,與佛無二無別,故經云:大地眾生,本來是佛,無奈凡夫迷而不覺,將佛性埋沒在五蘊身中。

    (二)始覺,由不覺故,或閱如來經教,或聞知識開導,方始覺悟自心即佛,依之起智斷惑,求成佛道。

    (三)究竟覺,從本覺理,起始覺智,覺至心源,惑盡智滿,法身理顯,成無上正等正覺,三覺已圓,萬德畢具,故稱為佛。

    在,即住也,佛以無住為住,隨機示現,見有可度機緣,即住世說法,所住之處,即在也。

    舍衛國,在中印度,即波斯匿王都城,此云名稱,又譯豐德。古云國豐四德,曰五欲,財寶,多聞,解脫。余意:五欲財寶不可曰德。當分云,國有五欲財寶之豐,人有多聞解脫之德。

    祇樹,祇,即祇陀太子,此譯戰勝。波斯匿王,與他國戰勝回朝,太子誕生,故賜是名,以誌喜也。樹,乃太子所植之樹,因須達多所感,施以供佛,故應並存其功,先曰祇樹者,推崇太子也。

    給孤獨園,「給」者周給,幼而無父曰孤, 老而無子曰獨,如是老幼,常以財物周給,安之懷之,令離苦惱,故得如是善名。本名須達多,此云善施,平生樂善好施。按刊定記引云: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須 達多,為兒聘婦,至王舍城,寄宿刪檀那長者家。長者中夜而起,莊嚴舍宅,營辦供養。須達多問言:「欲請國王耶?或為婚姻之會耶?」答曰:「非也,為欲請 佛。」須達多一聞佛字,身毛皆豎。復問何以為佛?刪檀那即為備述佛之功德。須達多善根發現,喜悅無量,即問佛在何處?答曰:「今在王舍城,竹林精舍。」須 達多渴念於佛,佛放光照之,忽見佛光,以為天明,即尋光行至城門下。佛神力故,門自開闢,尋路而往,見佛在外經行。須達多一見,踴躍歡喜,不知禮法。時首 陀天,化作四人,至世尊前,接足禮拜,胡跪問訊,右繞三匝,卻住一面。須達多依而行之。佛為說法,即證初果。乃請佛言:「惟願臨顧舍衛,受我微供。」佛 言:「可有精舍,能容我眾否?」答曰:「如見垂顧,便當營辦。」佛受請已,即派舍利弗尊者,同往舍衛,指授處所。惟太子之園,可容佛僧。於是須達多,躬詣 太子,議買其園。太子戲曰:「能以金磚布滿其地,即賣與卿。」須達多即出金藏,為磚布地,太子感發,欲與共成功德,須達多不允。太子曰:「金磚布滿,園則 屬卿,樹根金磚鋪不到,應當屬我。」故曰祇樹給孤獨園,並標美名,共垂千古。

    與大比丘眾,此歎德也,「與」者共義。大比丘,揀非小德劣器,皆道高德重,能為天王大人所恭敬,如陳如為梵王所師,迦葉為帝釋所師,故以大稱。

    比丘名含三義,即五不翻中,多含不翻。(一)乞士,外乞食於檀越,以養色身,內乞法於如來,以資慧命。(二)怖魔,登壇受具足戒,夜叉讚善,魔聞生怖,恐出三界,魔界減少故。(三)破惡,謂勤修戒定慧三學,能破貪瞋癡諸惡故。

    「眾」者,梵語僧伽耶,此云和合眾,有理和事和,理和則同證擇滅無為,擇滅者,以正智揀擇,滅諸煩惱。事和有六,(一)戒和同修,(二)見和同解,(三)身和同住,(四)口和無諍,(五)意和同悅,(六)利和同均。

    千二百五十人俱,此標數,般若會上,聽眾 無量,此但舉常隨眾。佛成道後,初度憍陳如五比丘,次度三迦葉波,佛以智觀察,知頻沙王國師,優樓頻螺迦葉,年一百二十歲,世稱大仙,機緣已熟,當往度 彼,此人一度,眾必雲從。佛至其處,現大神力,折伏驕慢,其師徒五百人,皆依佛為師;其弟伽耶迦葉,那提迦葉,師徒各二百五十人,亦皆受度。復度舍利弗、 目犍連,師徒各一百人,併耶舍長者子,同學五十人,合計一千二百五十五人。今略零數。此等感佛深恩,常隨侍奉。「俱」,即同堂聚會,不相捨離。(Ⅰ)通序 竟。

    (Ⅱ)別序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別序,別在本經故,亦名發起序,序述此經發起之由,以為正宗之前導。此經,乃佛就尋常日用,穿衣喫飯,去來動靜,行住坐臥之中,直示般若真心,全體大用,以無言說法,要人向日用中,識取本來面目,可與如來把手共行,同一鼻孔出氣,以為正宗,降心住心,發起之由。

    「爾時」,即六種成就,機緣成熟之時,如來欲施般若大法,默示住心無住,降心離相,以為大眾之模範,而啟當機之問端。

    「世尊」者,惟佛十號具足,堪當此稱。「世」,即世間,六凡,為有情世間;三乘,為正覺世間。佛為二種世間,九界眾生,所共尊崇故。

    「食時」,將食時也。佛制日中一食,將食之時,先要行乞。乞食之法,應著大衣。佛有三衣:(一)安陀會,名作務衣;(二)鬱多羅僧,明入眾衣;(三)僧伽黎,名福田衣,即大衣,二十五條衣是也。律載凡入王宮,及陞座說法,聚落乞食,應著僧伽黎。

    「持缽」者,梵語缽多羅,此云應量器。謂體色量,三皆應法故。體,則鐵瓦所成;色、則熏如鳩鴿;量,則應己食量大小。今佛所持之缽,即四天王所獻,過去維衛佛,所遺之紺琉璃缽。

    「入舍衛大城」,自外而內,謂之入。祇園,在城東南五六里,故須入也。內城周二十里。智度論云:居家九億。則地廣人稠,其城可謂大矣。

    「乞食」者,佛制比丘,循方乞食,可以折伏貪慢,清淨自活,此自利也;能令布施得益,為世福田,此利他也。

    「於其城中,次第乞已」。「於」者在也; 「其」,指舍衛城中;「次第乞」者,不分貧富貴賤淨穢之家,等心行乞;「已」者,不論有緣無緣,乞至七家則已,又或乞足則已。此等乞之法,乃如來內證平等 理,外不見有貧富相,慈無偏利,可離疑謗。如須菩提捨貧乞富,其意富者前生布施,今生獲福,若不與續善根,福盡必苦;大迦葉捨富乞貧,其意貧者前世慳貪, 現世貧苦,若不令種善根,來世仍苦。二尊者之意,雖各不錯,難免維摩訶斥,為阿羅漢,心不均平。

    「還至本處,飯食訖」。「還」者,自城還 園,至本所住處,將所乞之飯,食之既訖,即收衣缽,洗其雙足,敷展座位,而後宴然安坐。此世尊於日用中,去來動靜,穿衣喫飯。表面上,與人無異;真際上, 與眾全殊。一一任運隨緣,了無住著,處處無非本地風光;將一卷般若,住心無住真宗,降心離相妙法,和盤托出。其奈諸人,覿面錯過。當時須菩提,忽起觀照般 若,於世尊尋常日用中,得個消息。了知喫飯穿衣,頭頭是道,行住坐臥,處處天真,實相般若本不離目前。故下文盡力讚歎,「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 付囑諸菩薩」,發起請問。

    金剛經破空論,引偈云:「衣食行坐事即 理,一切毘尼皆佛行,一一行中見實相,護念付囑善應知。」又彼論云:末世甫欲趣向大乘,學深般若,便輕忽一切毘尼細行,輒云:大道不拘小節,大象不由兔 徑,豈思如來大聖,法中之王,而著衣持缽,乞食趺坐等,一一咸同比丘威儀,曾無稍異。故知全事即理,設欲捨壞色三衣,而空談慚愧忍辱之衣,何不并廢人間六 味,而空談法喜禪悅之味乎!

    昔高峰妙禪師,室中垂問云:大修行人,當 遵佛行,因甚不守毘尼。蓋一切毘尼,無非佛行,安得名為兔徑小節。既是不遵佛行,豈名大修行人。須知即一著衣,便具慚愧忍辱功德之衣;即一飯食,便具禪悅 法喜出世之食;即一行乞,便知如來行慈悲行;即一趺坐,便知如來坐法空座。是故一一行門,無非實相,由此得名,為發起序。Ⅰ、序分竟。

    Ⅱ、正宗分,分二
    (Ⅰ)示降住其心,歷彰般若妙用 (Ⅱ)明菩提無法,正示般若本體

    (Ⅰ)示降住其心,分二
    一、空生啟請 二、如來許示

    一、空生啟請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此下正宗分,直至後偈「應作如是觀」為 止。以後一段,至經終,乃屬流通分。正宗者,正是一經宗要之理。此經乃如來直顯人人自心,所具實相般若本體,以及觀照般若妙用,體即是理,用即是智,依理 起智,以智照理,如珠與光,不相捨離,般若本體妙用,原來不假他求,只在尋常日用中。迷者,頭頭錯過,悟者,法法全彰,所以如來,即向日用,動靜去來,穿 衣喫飯處密示一番,且看誰能一肩擔荷。

    「時」者,即如來密示降住其心,晏然安 坐,無言說法時也。「長老」,有二義:一、生年長老,年高臘久;二、法性長老,斷惑證真。而須菩提,則德臘雙兼。梵語須菩提,此翻空生。乃舍衛國,鳩留長 者之子。初生之時,其家寶藏忽空,故以為名焉。長者大驚,即召相者,占卜,其爻,既善且吉,又名善吉。七日之後,家珍復現,故又名善現。因含多義,故不 翻。此尊者解空第一,初在母胎,即知空寂,如是乃至十方成空,亦令眾生證得空性,金剛般若,乃談真空實相妙理,故尊者為當機之眾,然亦屬影響眾;乃過去東 方,青龍陀佛,倒駕慈航,大權示現,影響法會,助揚佛化者也。又為本經發起眾。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今空生領悟如來 作略,欲為眾生,作降住其心之標榜,乃知般若無多旨,只在尋常日用中。不禁躍然而出,故曰即從座起。有所請問,必具常儀。偏袒右肩者,西域國風,以偏袒為 敬,袒即露肉也,右膝著地,合掌,以上皆屬身業;恭敬二字,屬意業;而白佛言下,是口業,此明三業虔誠,方合請法之儀。

    「希有世尊」,此句是讚佛之詞,希有者, 希奇少有。且道空生,見個甚麼道理,世尊尚未開口,即便讚為希有,莫道是讚佛成等正覺為希有?佛則樹王得道,迄今多時,何待今日而讚。莫道是讚佛說法度生 為希有?佛則轉妙法輪,數番淘汰,亦何待今日而讚。當知空生豁開頂門正眼,親見世尊面目,乃能以身作則,於日用衣食行坐中,密示住心降心之法;不動舌根, 說法已竟,現奇特事,誠為希有,欲令眾生,向自己去來動靜中,穿衣喫飯處,起觀照般若之功;照見五蘊皆空,我法雙泯,方可住無住之真心,降難降之妄想,而 契合實相般若矣。

    「如來」者,世尊十號之一。有應身如來, 謂應機示現,後佛如先佛之來;有報身如來,謂乘如實之道,來成正覺;有法身如來,謂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何以法身無來無去?經云:如來法身,畢 竟寂寞,猶如虛空。取喻虛空者,圓滿普遍義,梵語毗盧遮那,此云遍一切處,即屬清淨法身如來。倘若不遍,則有來去,既然圓滿周遍,故無來去。

    「善護念諸菩薩」,約未得安住真心者說,言真心難住,當不住有邊,不住無邊,寸絲不掛,一塵不染,無住為住,方為真住。護念者,如來時時調護時機,心心愛念佛子,欲令能得住於真住,故於乞食去來中,任運隨緣,不住去來之相,密示住心之法,是以為善。

    「善付囑諸菩薩」,約未得降伏妄心者說,言妄心難降,不可有心降,不可無心降,六識不行,萬慮俱寂,不降而降,是謂真降。付囑者,如來時時傳付方法,心心默囑力行,欲令能得降所未降;故於飯訖晏坐時,回光返照,不起分別之念,密示降心之法,是亦為善。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如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是正請,前則讚歎如來,能於日用中,無言說法,甚為希有,若非上根利智,莫克領略。此則啟請如來,更以方便接物,曲垂開導,俾令在會時機,均沾法益。乃稱曰世尊,善男子善女人,下即請問之詞。而男女所以稱善者,以其能發佛心故也。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阿耨多羅, 此云無上;三藐,此云正等;三菩提,此云正覺。雖有翻譯,而諸經仍存梵語者,即五不翻中,順古不翻。最初譯經師,以此是佛三覺圓滿之號,故意不翻,後皆依 之。正覺者,已得真正自覺,了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異凡夫之不覺故。正等者,自覺之後,而能覺他,真正平等,異二乘之偏枯,不能入世利生,真俗等觀故。 無上者,覺行圓滿,證極心源,異菩薩雖能自他兼利,而分證未圓故。發是心,即發求成佛道之心。心字是因,以上九字是果,欲求果覺,須發因心。

    「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良以勝心初 發,定力未充,不能同佛隨緣安住,故問云何應住,是要求佛說出此心,欲契實相般若之理,有何方法,能令相應而住?又以妄心數起,狀如野燒,不能同佛自然降 伏,故問云何降伏?是要求佛說出此心,欲起觀照般若之時,有何方法,能使任運而降。然此二問,雖分降住,實互相資,如若真心得住,則妄心不降自降;妄心能 降,則真心無住而住矣。下文佛答,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無住者,即不住色聲香味觸法,緣塵分別之心;生心者,即生起修行六度,涉俗利生之心。所脩離相,即 降心之法,住心亦在其中;所住無住,即住心之法,降心亦在其中,不二而二,二而不二。

    昔障蔽魔王,領諸眷屬,一千年隨金剛齊菩薩,覓起處不得,忽一日得見,乃問曰:「汝依何而住,我一千年,覓汝起處不得?」齊曰:「我不依有住而住,不依無住為住,如是而住。」斯真能降伏其心者矣!此經前半卷,答降住;後半卷,答發心。一、空生啟請竟。

    二、如來許示,分二
    (一)印讚許說 (二)正為開示

    (一)印讚許說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佛」,即本師釋迦牟尼。「言」者,因問 而答。重言善哉者,(一)佛先密示無言般若,空生善能領會;(二)佛欲重示有言般若,空生善能啟請。若讚若請,皆善契佛心,故重言善哉,即所謂善而又善者 也。故特乎其名而告之曰: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未得住心諸菩薩,善付囑未得降心諸菩薩,汝今諦實而聽,當為汝說。囑以諦實而聞,諦審而思,從此聞 思,而起修慧,自可得證。智度論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踴躍聞法心歎喜,如是之人可為說。此而不說,則為失人,故云當為汝說。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前數句牒空生請詞,應如是住降兩句,應字平聲,當也,有承前約後二解:承前者,善男女既發佛心,應當如我,尋常穿衣喫飯,洗足敷座,一段本地風光,這就是了,以此無住之住,即是安住真心;以此不降而降,即是降伏妄心。

    約後者,即指後文,略示廣詳,降心離相,住心無住,故曰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唯」者,諦信無疑,應諾之詞,老子有言:唯之與阿,相去幾何?解曰:禮對曰唯,文雅也;野對曰阿,麤俗也。空生對曰唯然者,已了如是住降之義,一卷無言般若,早已說竟。

    再曰:「願樂欲聞」者,是更請如來,大開 方便,以言而言無言之道,令眾生,依語言之文字般若,而起觀照般若,得契實相般若。聞有三種:一曰聞言,耳根發識,但聞於言;二曰聞義,意識依言,審察其 義;三曰聞意,凝神靜慮,尋義會意。說者,依意而現其義,依義而發其言;聽者,因言而尋其義,由義而會佛意,果能得意,則言義皆為筌罰,庶幾而近於道矣。

    華嚴十地品云:如渴思冷水,如饑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即願樂欲聞之義。(一)印讚許說竟。

    (二)正為開示,分二
    1、明降住其心 2、彰般若妙用

    1、明降住其心,分三
    (1)略示降心離相 (2)略示住心無住 (3)廣詳降心離相

    (1)略示降心離相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佛見空生見解不謬,前既印讚許說,此去正 為開示,蓋空生啟請,住心在先,降心在後,是急於證理;而如來所答,以既發菩提之心,自貴先歷事行,以降妄心,妄降則真心無住而住矣,故逆其次而答之。此 經重在般若智用,須從降心下手,若能降著相之心,自然不住於相,而住實相,雖單言降心,而住心自在其中矣。

    諸菩薩,「諸」者眾也,若約發心,男女之 機不一;若約修行,權實之位亦多。前云善男子善女人,此云諸菩薩摩訶薩,前據能發大心,端由宿植善根;此對已發大心,即是現前菩薩。菩薩,具云菩提薩埵, 譯云覺有情,此方人好略,但稱菩薩。覺有情作三種解:一約自利解,所證覺道未圓,尚有識情存在故;二約利他解,自覺般若妙理,輾轉覺悟有情故;三約兩利 解,上求菩提覺道,下度法界有情故。

    「摩訶」梵語,此云大,即菩薩中之大菩薩 也。權教菩薩,著相修行,不足稱大;實教菩薩,所脩離相,乃稱為大。共有七義:(一)具大根,植眾德本故,如本經云: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 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二)有大智,能發菩提心故,廣度眾生,不著度相。(三)信大法,能信般若波羅蜜故,下文云:乃至一念生淨信者,如來悉知悉 見,(四)解大理,了知眾生本來是佛;實相般若,不離眾生之心故。(五)修大行,勤脩六度萬行,三心四攝,難行能行,難捨能捨,難忍能忍故。(六)經大 劫,久經三大阿僧祇劫,智悲並運,行願不退故。(七)求大果,求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故。具斯七大,方稱摩訶薩。

    「應如是降伏其心」,「應」亦平聲,此中「如是」,乃指下文度生離相之事,若起著相分別之心,即妄心不得降,故此標示,下則別詳。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眾生類數不一,而言所有一切者,即包括無 餘之意,以顯菩薩發心之大,度生之廣也。眾生者,眾法和合而生,總之不出色心二法,分之乃多,取中而論,眾生之身,有地水火風四法;眾生之心,有受想行識 四法,內外八法,和合而生,故名眾生。三界之內,乃有十二類。除無色,屬空散銷沉;無想,則精神化為土木金石,此二類色想既無,故無可度。其餘乃有十類, 橫而論之,當考楞嚴經:卵因想生,胎因情有,濕以合感,化以離應,情想合離,更相變易,依惑造業,依業受報,各從其類。今則豎而論之,乃約三界六道:天道 惟化生。人道具四,胎生人人盡知;卵生者,毘舍佉彌羅母,生一卵,內含多子;濕生者,奈女及濕生轉輪王,皆濕生;化生者,寶女則從蓮花化生。阿修羅亦具四 生,化生修羅,歸天趣攝;胎生修羅,歸人趣攝;卵生修羅,歸鬼趣攝;濕生修羅,歸畜生趣攝。地獄道惟化生。鬼道通胎、化二生。畜生道具四生。

    若有色,指色界,雖有聖凡外道之別,皆具 色身,因色相勝妙故,獨擅有色之名。若無色,指空無邊處天,以滅色歸空,無有身相故;上三天雖然亦無身相,另有可稱故,無色之名,獨屬空處。若有想,指識 無邊處天,以其無色,惟以識想相續為命故。若無想,指無所有處天,以其能伏末那,(第七識)惟阿賴耶(第八識)獨存,七識既伏,而無別,故名無想。若非有 想非無想,指非想非非想處天,以此天欲盡賴耶,深入滅定,以定力制伏,賴耶似盡,故非有想,定力稍虧,賴耶似存,故非無想。此豎約三界而論,比前橫約十類 易明。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我」字,是佛代發心菩薩,假稱為我。「皆令入」,即盡上橫分十類,豎列三界眾生,悉皆令入無餘涅槃,平等而普度之。

    「涅槃」梵語,具云般涅槃那,略云涅槃;譯為圓寂。謂真無不圓,妄無不寂。又言滅度,滅二障,(煩惱障、所知障)度二死,(分段生死、變易生死)故。

    涅槃有四:(一)自性清淨涅槃,人人本 有,個個不無,即自性天真,清淨本然,不生不滅之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二)有餘依涅槃,以智慧燄,燒煩惱薪,子縛之惑雖斷,果縛之身猶存,尚餘此 身,為分段生死所依故,名有餘依。(三)無餘依涅槃,以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無有餘依,故名無餘依。(四)無住處涅槃,智悲並運,不住涅槃,還 度眾生,雖度眾生,不住生死,故名無住處涅槃。此云令入無餘涅槃者,即後二種涅槃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如是滅度」,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 之。眾生類雖是十,其數實無量無數無邊,此三皆西域十大數之名:(一)阿僧祇,即無數;(二)無量;(三)無邊;(四)無等;(五)不可數;(六)不可 稱;(七)不可思;(八)不可著;(九)不可說;(十)不可說不可說。菩薩上求下化,雖度如許眾生,而不著度生之相,故云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實無」二字,即般若全體大用現前。般若實相之體,本來平等,下文所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般若觀照之用,本來離相,下文所謂,離一切相,即名諸佛。此中實無,乃由觀照功深,實相理顯,了知實無心外眾生,亦無生死實法也。

    起信論云: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既無別異,故不見有眾生為我所度。淨名經云:一切眾生,畢竟寂滅,不復更滅,眾生如是,我亦如是,既不復更滅,故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眾生性自涅槃,本來是佛。故終日度而無度,而曰實無眾生得滅度,既非同著相之有,又非同落空之無。

    何以故?是徵起解釋之詞。若菩薩度生,執 著有我為能度,生為所度,即是四相未空,妄心未降,與般若相背。四相者,合之就是我相,分之乃成四相:(一)我相,我者主宰為義,屬內心;(二)人相,人 者形相立稱,屬外色;(三)眾生相,眾生者,眾法相集而生,即內外心色,合成五陰幻報;(四)壽者相,壽者即壽命相續,一期不斷。合上四相,成一我相,我 相為諸相根本。菩薩我相未離,妄心何自而降?妄心未降,即非實教離相菩薩;反顯度生離相,方能降心,堪稱實教菩薩。

    此段文具四心:菩薩普度一切眾生,是廣大心;令入無餘涅槃,是第一心;如是滅度無量眾生,必經時劫,是常心;實無眾生得度,則不著四相,是不顛倒心。此四心,是一乘實教菩薩所能發。若不離相,故曰即非菩薩。(1)略示降心離相竟。

    (2)略示住心無住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復」者重復,「次」即次第,上章已示降心之法,此章乃示住心之法,故重復次第,呼召空生而告之。「於法」法字,當作兩解:

    一、法者,即指眾生心法。住與無住,當然在心。「應」者當也,誡勉之詞,故誡之曰:菩薩於心,應當無所住著,修行布施。如下文云:若心有住,則為非住。非住者,即非住般若實相本體也。

    二、法者,即指六塵諸法。菩薩布施,不出 六塵,故勉之曰:菩薩於六塵諸法,應無所住著而行布施。下文云: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是也。此以無住為住,而妄心則不降自降矣。雖單言住心,而 降心亦在中矣。上科是度生離相,破我執;此科是布施無住,破法執。我法二執,為九界眾生,分段變易二生死因。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果者,不得不破除 之。故空生啟請降住之法,而如來即教以觀照般若妙智,作我法二空觀,以照破之。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所謂」二字,指釋之詞,承上菩薩於法,即所謂色聲等六塵諸法,菩薩行布施時,一一不住法相。「布」者普也,「施」者捨也,此中六塵普捨,即包括三檀,色香味觸四塵,屬資生、無畏二施,既施以四塵資生之具,可無喪生之畏;聲塵屬法施,法塵兼三者。

    不住是理觀,布施是事行。若專脩事行,不 明理觀,所修著相,未得住心之法,故如來告以應當如是,不住於相,了達三輪體空,內不住能施我相,外不住受施人相,中間不住所施財法等相,非獨不住有相, 併不住無相,即觀照現前,有無俱遣,終日布施,終日不住,正是百花叢裏過,葉葉不沾裳。

    問:菩薩修行六度,何以獨言布施?答:壇 義(即布施)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舉一布施,六度全攝。資生施攝一,以財物資他之生,即檀度。無畏施攝二,無畏者,令眾生心離怖 畏,於無冤者,不起惱害,令其心離怖畏,即持戒度;於有冤者,不圖報復,亦令心離怖畏,即忍辱度。法施攝三,對眾說法,心無疲倦,即精進度;眾難紛紜,說 法無亂,即禪定度;鑒機施教,樂說無礙,即智慧度。不住相布施,即不住六度萬行之相,一一皆即實相,全體大用故。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何以故」徵起之詞,恐人疑云,施既無 住,云何有福?故曰:我要菩薩不住相施者,何以故,以不住相施,施契法性,法性廣大,猶如虛空,其福轉多,故即借十方虛空為喻,試問當機,令審可思量不? 「不」字上聲,即否字,當機直答不也,即不可思量。佛乃以法合喻云,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末二句結勸云:菩薩但欲住心者,當如我所 教,以無所住法,住於般若真空實相之中,併破惡取空見。(2)略示住心無住竟。

    (3)廣釋降心離相,分二
    A、約佛法廣釋 B、約聖果廣釋

    A、約佛法廣釋,分三
    (A)佛身離相 (B)果法離相 (C)引事況勝

    (A)佛身離相,又三
    a、正明離相 b、問答除疑 c、結成離相

    a、正明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此斷第一種,無住行施得佛疑,恐疑既以無 住行施為因,如何能得佛相莊嚴之果。眾生多以佛果是有為身相,不達相即非相,未審當機,對離相之旨,曾否徹悟,所以舉個話頭,試他一試,問曰:須菩提!於 意云何?「於」者在也,即所謂在汝意中,作何見解?還可以丈六之身,三十二相,見如來麼?「不」字,即探問之意,探其見解,到底如何。空生即應聲答曰:不 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了知有相者應身,而如來法身清淨,猶若虛空,詎可以身相見耶。

    「何以故」下,自行徵釋,謂如來所說身相,乃是有為生滅,隨機應現之身相,即非無為,不生不滅之法身實相。此中不可以三字,併即非二字,皆當機妙悟,法身離相之旨,蓋實相不變隨緣,說為身相;隨緣不變,即非身相,此則已悟報化非真,不離於真矣。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此佛見當機,見處不謬,即迎其解,而廣之曰:不惟佛身如是,舉凡所有世間出世間,十界依正因果,染淨諸相,無論聖凡,一一皆是,虛而不實,妄而不真,當體即空。下二句更進一步,教其起智觀察,照見諸相真空實相,即能便見如來法身。

    又一解,「非」字作無字解,若見一切諸 相,無有差別之相,惟是平等一相,則即見如來法身矣。下文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諸法雖多,體本是一,諸法之相,任從生滅;諸法之體,如如不動。如依金 作器,器器皆金,但能即器而見金,自無器之差別相,便見金之平等相,更不必捨器而求金也,試以喻合之,凡所有器,皆是虛妄,若見諸器非器,即見真金,此亦 如是。a正明離相竟。

    b、問答除疑,分四
    (a)空生疑問 (b)如來誡答 (c)顯示根深 (d)釋其所以

    (a)空生疑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此斷第二種,因果俱深無信疑。上文無住行 施,為清淨因;非相見佛,為清淨果。因果俱深,恐難信解,故發疑問。「頗有」者,可曾有也,如是指法之詞,即指無住行施,非相見佛,之言說章句。可曾有眾 生,聞此而生實信麼。「實信」者,真實之信也,頗有與末不字,正是疑關待破。(a)空生疑問竟。

    (b)如來誡答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莫作是說,即佛警誡之詞,謂不作是說也。 不特現在實信有人,即末法世中,亦不無其人。後五百歲,準法輪預記云:如來滅後,正法像法,住世各一千年,末法萬年,初五百歲,解脫堅固,(眾生修行得道 者多)二五百歲,禪定堅固,三五百歲,多聞堅固,四五百歲,塔寺堅固,最後第五五百歲,時當末法之初,鬥諍堅固,雖然五濁熾盛,尚有持戒修福之人,於此無 住行施,非相見佛之章句,能生深信之心,以此乃為真實不虛之法。戒者,防非止惡為義,持之貫在攝心,內既無三毒之惡,外安有七支之非,持戒屬無畏施,修福 屬財法二施,末法自有能修三檀,廣修六度之人,於此文字般若之章句,能生信心,而起觀照般若之工夫,以此為契實相般若之妙理,詎可疑為無人信解耶!(b) 如來誡答竟。

    (c)顯示根深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是人」,即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之人,於久 遠劫來,事佛之多,深種善根,植諸德本,故得聞如是言說章句。「善根」者,非指無貪等三善根,乃指能發無上菩提之心,以為眾善之根,萬德之本。「乃至一念 生淨信」者,信而曰淨,乃極至一念不生疑慮,不染纖塵,方名為淨。如來能以他心盡知,佛眼盡見如是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即如上所說,如十方虛空,不可思 量之福德。故曰無量,獲福之多,淨信所感,亦即根深,與經功所致。下文云: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c)顯示根深竟。

    (d)釋其所以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此順釋生信得福所以,實由已得三空故,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此已達我空,無我執也。無法相,即已達法空,無法執也。無非法相,即已達空空,無空執也。非法相,即是空相,若住在空相之中,亦是法執,故併空亦當空卻,既得三空,故福德無量。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則著我人眾生壽者,

    此轉釋所以,意謂何以故,定要空卻諸相?是諸眾生,若心有取相,即著迷識四相,是我執不空;若取法相,即著迷智四相,是法執不空。

    何以故?空相亦要空卻,若取非法相,雖不 執我法,了達二空,而空法未離,仍著迷智四相,名為頂墮細障,譬如,百尺竿頭坐的人,雖然得法未為真,百尺竿頭重進步,十方剎土現全身,此三個「取」字, 即眾生三種心病,我法二病,用我法二空藥治之,空病乃執藥所成,病愈而藥亦除,方得無礙。b、問答除疑竟。

    c、結成離相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此結前證勸,「是故」二字,是取法相,非 法相,皆墮四相之故。凡修般若慧行者,不獨不應取法相,併不應取非法相,取之則墮空病。世有侈談無相,一總俱空。妄謂不著戒相,不知全墮破戒相中;妄謂不 著福相,不知全墮眾罪相中。是以如來婆心苦口,叮嚀垂誡,不應取非法相,若取非法相,則我執宛然,不僅法執而已。以是義故者,以是執藥成病之義故,空本是 藥,可以對治我法二執,若取著於空,藥亦成病,反成空病難醫。永嘉禪師云:豁達空,撥因果,莽莽蕩蕩招殃禍。故佛舉證勸勉云:汝等比丘,知我平日說法度 人,喻之如筏;未渡須用,既渡當捨。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之空,詎可取著不捨耶!(A)、佛身離相竟。

    (B)果法離相,分三
    a、如來雙審 b、空生雙答 c、承上雙釋

    a、如來雙審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此斷第三種,不取云何得說疑。既一切不取,何以如來得證菩提,說法度生耶?為斷此疑,故問當機,看他作何見解。a、如來雙審竟。

    b、空生雙答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此空生,悟明實相般若,中道妙理,超情離 見,故一承如來雙審,便即應聲直答:如我解佛所說筏喻之義,未渡當用,到岸應捨。無有一定之法,由是而知,無有定法,名為無上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 說。無定者,不定取,不定捨,不定空,不定有,取捨空有,皆落情見,般若則超情離見,故皆無之。b、空生雙答竟。

    c、承上雙釋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此空生承釋,何以故無定?若定有法名為菩提,定有法如來可說,則取法相,全屬有邊;若謂無有法名為菩提,及無有法可說,則取非法相,即屬空邊。空有二邊,俱非實相。當知菩提無相,不可相取;般若無言,不可言說。非法相,即離有;非非法相,即離空;空有不羈,全歸中道。

    「所以者何」以下,乃重徵復釋。「一切賢 聖」,即三乘賢聖;無為法,即所證真如無為之理。真如本無差別,而一切賢聖,依此修證,淺深不等,而現差別耳。譬如虛空非丈尺,掘地一丈,則顯一丈虛空, 掘地一尺,則顯一尺虛空;又如象馬兔,三獸渡河,足有淺深,淺深皆不離於河。(B)果法離相竟。

    (C)引事況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上言無為法,乃是離相,並非落空。恐人疑 誤,故引大千寶施,較量福德。三千大千,為一佛所統之世界。三次言千,方成大千。如一小千世界,有一須彌山,湧立大海之中,東西南北四面,有四大部洲,上 有六欲天,為初禪天所統,積至一千個初禪,為二禪天所統,名小千世界;又積一千個二禪,為三禪天所統,名中千世界;又積一千個三禪,為四禪天所統,名大千 世界。寶滿大千,持用布施,而施心既廣,得福自多。

    「何以故」,乃空生自已徵釋,是寶施所得之福德,乃有為福德之相,即非無為福德之性。是故如來問我,我據俗諦說福德多。末句「如來說」三字,不可相連,連則與上文相反。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上引事,此況勝。有人受持,是自行;為他人說,是化他。能詮之文字,不拘多少,乃至四句偈等,無論自行化他,其福悉皆勝彼。論偈云:法施具足二莊嚴,財施非因故非勝。應知法施離取著,取著不名為受持。

    此經乃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 說,是稱法寶;為人解說,即是法施,豈僅得福,而且獲慧,故具足二嚴。大千寶施,但屬財施,非無漏福慧因,故非勝。法施離一切取著,般若智以常明,不著我 相,法相,空相,正得福德性,故能超福相。受持四句偈,諸家所指不定,有謂一切有為法四句,有謂若以色見我四句,又有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 相,即見如來四句,種種不一,不必泥執,但求活句,勿滯死句,庶不被文字障矣。

    「何以故」下,轉釋法施超勝,此經般若,稱為佛母,故能出生一切諸佛,及諸佛所證,無上正等正覺之法,當知此經,即是大總相法門,不獨佛法從此而出,乃至一切諸法,無不依此而得建立。至末三句,佛恐人執有佛見法見,又不合般若離相真宗,故呼空生之名而拂之。

    昔雪峰義存,問德山:「如何是從上宗 乘?」山打一棒。明日又問,山曰:「我宗無語句,實無一法與人。」峰因此有省。法眼云:「證佛地者,名持金剛經。經言: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法,皆從此經出。且道喚甚麼作此經,莫是黃卷赤軸底是麼,且莫錯認。」有僧問首山:「一切諸佛,皆從此經出,如何是此經?」山曰:「低聲低聲。」又問: 「如何受持?」山曰:「不染污。」案宗門持此經,皆從無字處,直透向上,會得此旨,可與參金剛心印矣。(3)約佛法廣釋降心離相竟。

    B、約聖果廣釋,分四
    (A)歷明無住 (B)正明無住 (C)喻明無住 (D)較量顯勝

    (A)歷明無住,分三
    a、小乘聖果 b、佛所得法 c、菩薩莊嚴

    a、小乘聖果,又二
    (a)泛論 (b)確證

    (a)泛論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此斷第四種,小乘得果是取疑。上言佛法即 非佛法,佛意若存佛見法見,即是取著,取著即非佛法。恐疑云:無為法既不可取,而須陀洹等,云何各有取證耶?故以四果有無作念詰之。「作念」,即是取著, 不作念即是無住,既一一不自作證,愈信如來所說佛法,即非佛法,真是無住妙法也。前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此四果即其證也。初果為見道位,二三 為修道位,後一為無學位。初果於凡夫地中,發出界取滅之心,以十六心,斷三界八十八使見惑盡,乍見空理,故名見道位。

    十六心者,謂欲界四諦下,各一忍一智,以 成八心;上二界為一四諦,亦各一忍一智,又成八心。忍即無間道,是正斷惑時;智即解脫道,是當斷了時。斷至十五心,道類忍時,名初果向,至十六心,道類智 時,名證初果。梵語須陀洹,此云入流,已斷三界粗惑,預入聖人之流故;又名逆流,能逆生死欲流,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故。

    如來善用權智,故問當機,在汝之意以為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不」字是作不作是念,以此勘驗,且看空生見解如何。當機答言不也,世尊!是早悟不取無住之理,故在眾中,揚眉吐氣,應聲直答。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此二果,已斷三界見惑,進斷思惑;併下三 果,俱屬修道位。思惑約三界九地,每地九品,共八十一品。用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方能斷盡,名得漏盡。此位但斷欲界前六品思惑。按須陀洹人,要斷欲界九品 思惑,須經天上人間,七返受生,上上品潤二生,謂兩生天上,兩來人間,方能斷故;上中品,上下品,各潤一生;中上品潤一生,至此名二果向;中中品,中下 品,合潤一生,以上共六生;斷欲界六品思惑,即證二果。

    梵語斯陀含,此云一往來。因欲界後三品思惑未斷;下上品潤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合潤半生;尚須一往天上,一來人間。故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者,即無著往來之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此三果,已斷欲界六品思惑,進斷下三品殘惑,九品斷盡,即證三果。更無下界潤生之惑,不必再來欲界受生,故名不來,而實無不來者,即無著不來之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此四果無學位,斷欲界九品思惑盡,上生色 界,於那含天中,進斷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盡,子縛見思俱斷,超出三界,不受後有之身,故名阿羅漢。阿羅漢,譯為不生,又云無生,而不作是念,我得無生 者。何以故?以實無有一法名無生,但以界內見思煩惱,生死之因既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自無分段生死之果。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取著,心 有所證,法執熾然,又墮迷智四相矣。上三云果者,乃是帶果行因,故得果名;此一云道者,已證涅槃無學道故。(a)泛論竟。

    (b)確證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此空生復述自行為證,以己方人,以顯離著 無住之義。夫有欲則有諍,有諍則名喧雜,非真寂靜。無諍三昧者,即無人我是非,一心安住,寂然平等。華嚴經云:「有諍說生死,無諍說涅槃。」「佛說我得無 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亦不作是念,若作是念,即是有著,世尊即不說我是樂阿蘭那行者。阿蘭那,此云無喧,亦云寂靜,皆無諍之義。 實無所行者,即離其取著分別之心,不著於所行之行也。a、小乘聖果竟。

    b、佛所得法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此斷第五種,然燈得記是取疑。上言小乘聖果不可得,恐疑如來,昔在然燈佛所,親得然燈受記,云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豈非有所得耶,故興此問。

    空生答以於法實無所得。深明佛在然燈佛時,悟無生法忍,故得受記。無生法忍者,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實無所得,故名無生法忍。如演若達多之頭,醉漢衣裏之珠,迷時無失,悟時無得,乃至睹星悟道,圓滿菩提,亦復歸無所得。

    偈云:悟無生忍獲授記,無生無性無所得,是故了無所得時,方堪無上菩提記。然燈佛,是如來第二阿僧祇劫本師。大論云:此佛降生王宮,身光如燈,以至成佛亦名然燈。

    直解云: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 中,實無所得。以然燈所記,記是語言;如來所聞,聞唯語言;語言非實,舉體全空。是故然燈說而無說,釋迦聞而無聞,但自以無分別智,證此無分別理,智與理 冥,境與神會,離言說相,故不可說;離心緣相,故不可取。唯識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既屬智證,故於法實無所得。b、佛 所得法竟。

    c、菩薩莊嚴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則非莊嚴,是名莊嚴。」

    此斷第六種,嚴土違於不取疑。上言四聖果 位無得,如來因地亦無所得,恐疑菩薩,何以廣修萬行,莊嚴佛土,豈非有所取得耶?故舉問以驗,是否有疑。土字應讀去聲,度音。空生已知菩薩修行嚴土,不住 於相。故答不也。「何以故」下,徵釋其義,非嚴而嚴,繁興萬行,不違俗諦,故曰莊嚴佛土;嚴而非嚴,泯絕諸相,不違真諦,故曰即非莊嚴;佛事門中,不捨一 法,實際理地,不受一塵,雙融二諦,全歸中道,故曰是名莊嚴。「是名」者,不落空有二邊,真空不礙妙有,是故名曰莊嚴,妙有不礙真空,是但名曰莊嚴。

    破空論云:土有四種,一常寂光土,即自受 用處;二實報土;三方便土;四同居土,即化眾生處。而皆不離自心。故淨名經云:隨其心淨,則佛土淨。非離自心外,別有依報可莊嚴也。若了達心外無土,淨心 即是淨土,終日莊嚴,而無莊嚴之相可取,亦無莊嚴之相可著。故曰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淨名經云:雖知諸佛國,及與眾生空,而常修淨土,教化於眾生。(A) 歷明無住竟。

    (B)正明無住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是故」二字,乃承上結歸之詞。從空生啟 請,云何應住,佛則答曰:應如是住。略示文中。又曰菩薩於法,應無所住。復於廣釋文中,驗明小乘聖果,不作是念;然燈授記,實無所得;菩薩嚴土,即非莊 嚴;一一皆明無住之義,故至此結曰:以是無住義故,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應」字平聲,「如是」二字,即指上來廣略所示無住之法。

    生清淨心者,即生六度萬行無住之心。若心有住,即有取著;既有取著,即便染汙,不得名為清淨。今清淨,而曰生心,即終日繁興萬行,畢竟不染一塵也。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此二句,乃佛自釋生清淨心之文。生心即生布施等六度之心;清淨,即不住布施等六度之相,並非無事為清淨也。如上文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字亦平聲,此二句正明無住,重申結定其義。應無所住者,真空也,即不住一切有為之相;而生其心者,妙有也,即生起六度妙行之心。正無住,不妨生心;雖生心,依然無住,此即般若理事無礙,真俗圓融,中道第一義諦之行,能修是行者,為菩薩摩訶薩也。

    菩薩無住為住,不礙隨緣而住,住即非住;不生而生,何妨任運而生,生即非生。正所謂終日無住,終日生心;終日生心,終日無住。

    眾生之所以為眾生者,其病全在一住字。六根對六塵,眼見色而住於色;乃至意對法,而住於法。處處粘住,時時縛著,無由解脫。致令虛靈本性,全為六塵所蔽。果能六根對境,過而不留,如鏡照像,一無繫著,便是無住工夫,自可轉識成智。

    二乘之所以為二乘者,其病亦在一住字,雖不住世間諸法,而住著涅槃,所以沉滯化城,不至寶所。

    權教菩薩之所為以權教者,其病亦在一住字,雖修六度萬行,而住著事相,所以三輪未空,不到彼岸。

    此經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正化聲聞乘為菩薩,令其回小向大,從空出假,生六度萬行之心,不住六塵布施之相,故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昔日六祖聞經至此,便於言下大悟,乃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期自性能生萬物。按六祖悟道,即從此處悟入,當知此二句,真金剛全經之心印也。

    學者受持是經,於此二句,切須著力體會, 果能明此無住生心之理,則觀照般若現前,塵塵是寶,法法皆真,何處不是本地風光,何物不彰實相妙體,是以空生,於如來乞食之時,向去來動靜,穿衣喫飯處, 觸著些子,故歎為希有世尊;曹溪得法,亦不外會此無住真理而已。(B)正明無住竟。

    (C)喻明無住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此斷第七種,受得報身有取疑。上云聖人之法,無為無取,而所得報身,豈非有取耶?恐有此疑,故巧設一問,以喻顯法,借事明理,令人易知易解也。先就喻論事,問云:譬如有人,正報身量,如須彌山王,是身為大不?尊者亦就事直答曰:甚大,世尊!

    須彌,梵語具云須彌盧,此云妙高,四寶所成:曰妙,獨出群峰,曰高,居大海之中,下踞金剛際,上齊忉利天,入水八萬四千由旬,出水亦然。縱使海浪千尋,此山巍然不動,統六萬諸山,而為眷屬,故稱為山王。

    「何以故」下釋成。佛說此身雖大,以非絕 待無為之身,但屬對待有為之身,是名大身。無為之身者,法身也,包太虛以無外,含萬象而有餘,非色法之所收,豈形相之可取,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楞嚴所 謂,清淨本然,周遍法界是也。有為大身,乃是對小言大之大,若大外有小可對,則非真大,但不過名之為大而已。

    若欲合法顯理,須彌合報身;四寶所成,合 常樂我淨四德;獨出群峰,合超越九界以獨尊;在大海中,合在生死海而成道;入水出水,各八萬四千由旬,合由八萬四千煩惱海,顯示八萬四千妙法門;波浪不能 動,合境風識浪,俱不為礙;統諸山為眷屬,合統御菩薩聖眾,以為法眷。報身雖然尊特殊勝,仍說非身者,即報化非真佛也。又山王雖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無 分別無住著故;佛身如之,亦不取著我是法王。(C)喻明無住竟。

    (D)較量顯示勝,分二
    a、較量 b、顯勝

    a、較量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上來疊彰無住之理,故復舉喻較量,以顯持 說之功,恆河即殑伽河。譯為天堂來河,以其出處之高故。南瞻部洲,向北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更有香醉山;香醉山南,雪頂之北,有池名阿耨達,此譯無熱 惱,係龍王名,龍住此池,故以名焉。橫直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滿其中。池有四口,流出四河,各一由旬。東、銀牛口,流出殑伽河,銀沙為底;南、金象口, 流出信度河,金沙為底;西、琉璃馬口,流出縛芻河,琉璃沙為底;北、玻璃師子口,流出徙多河,玻璃沙為底。四河各繞池一匝,四色寶水,不相雜亂。東牛口, 流入東南海;南象口,流入西南海;西馬口,流入西北海;北師子口,流入東北海。

    如來說法之處,與恆河相近。其河沙細如麵,故論數量,每舉為喻,以況其多。如一恆河中,沙數已多無量,如是沙數之恆河沙,豈算數之所能及耶,故問寧為多不?空生以一恆河沙數之恆河,尚多無數,何況沙數之眾恆河沙耶!故答言甚多。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實言者,佛以較量功德,迥超凡情,故先告以實言,自可諦信。「爾所」二字,即如許,設有人以七實,滿如許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空生亦就事直答:甚多。此先為較量審定,下再顯勝。a較量竟。

    b、顯勝,分二
    (a)略持人處勝 (b)廣持人處勝

    (a)略持人處勝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刊定記云:前已說寶施之喻,今復說者,豈不重耶?蓋前設一三千界寶施,此說無量三千界寶施,雖則同是較量顯勝,後乃勝中之勝,故重說也。彌勒偈云:「說多義差別,亦成勝較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斯則言重,而意不重也。

    此之勝喻,先前不舉,至此方舉者,以前未說四果無心,受記無得,國土不嚴而嚴,佛身無證而證,今既廣說,令明斯義,能生信解,故方舉勝喻。

    前說寶施,屬有為;此說法施,是無漏。受 者,信受此經之理;持者,修持此經之行。四句,即經中文字般若,能詮實相般若妙理,觀照般若妙行。受持四句,是自利;為他人說,是利他。文句雖少,福德超 勝,以至理一言,可以超凡成聖故。所謂還丹一粒,壓倒萬品醫方;摩尼一珠,勝似千般海寶。略持此經,心明無住,其人超勝,自此見性成佛有分,故云而此福 德,勝前福德。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說經之處,即是道場。隨說者,人不揀聖凡,義不論前後,文不定多寡,處不拘靜鬧,既說是經,其處超勝,一切世間,所應供養。三界六道,獨舉三善道者,因地獄惡業拘囚,昏迷莫曉;餓鬼夙業為障,飢渴逼迫;畜生愚癡成性,無所覺知,惟三善道,乃能重法求福,廣脩供養。

    塔,具足應云塔婆,或名窣堵婆,譯為方墳,亦名圓塚,又名高顯處。梵語支提,此譯靈廟,廟者貌也,供佛形貌之處。佛塔略說有四,一生處塔,二成道塔,三轉法輪塔,四般涅槃塔,今說經之處,即是轉法輪處,固應供養。供養如六塵妙供等。

    宗通云:昔隋時,蜀民荀氏,嘗於空地,遙 望虛空,手寫金剛般若經,遂感諸天覆護,遇雨此地不溼,牧童皆避於此。至唐武德間,有僧語村人曰:此地向來有人書經,諸天設寶蓋於上覆護,不可令人作踐。 後設欄圍繞,供養佛像,常聞天樂之聲,即此可以證知,皆應供養。(a)略持人處勝竟。

    (b)廣持人處勝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上五句廣持人勝,下三句廣持法勝。「何況」二字,反顯之詞。上隨說四句,尚爾當供,何況盡能受持讀誦全文。對卷曰讀,離卷曰誦。此中文雖未言解說。義應有之,此經為大乘者說,大乘則必自他兼利,佛告以當知者,因是人既能持說全經,自必三身圓具。

    嘉祥疏云:此經為諸佛之母,能生諸佛。是持說之人,故能成就法身最上之法,清淨圓滿,無漏無為,更無一法可越其上;成就報身第一之法,萬德莊嚴殊特無比,更無一法可與相並;成就應身,希有之法,隨類現身,普度群品,是為世間希奇少有。此三身圓具,人勝可知。

    「若是經典」下,三寶全彰,經典所在,乃 法寶;即為有佛,是佛寶;尊重弟子,為僧寶。大品云:般若所在處,十方諸佛,常在其中,故即為有佛;此處乃有文殊普賢等,非止舍利弗,目犍連等諸大弟子 也。佛弟子道尊德重,能為天王大人之所敬奉。如陳如為梵王所師,迦葉為帝釋所師,故稱尊重弟子。此三寶全彰,處勝可知。至此上文明降住其心,一大科(1、 明降住其心)已竟。

    2、彰般若妙用,分二
    (1)請名教持 (2)即事顯用

    (1)請名教持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空生因聞持說此經,三身圓具;經在之處,三寶全彰。未知何名,以及奉持之法,是以請問,冀佛垂示,利益今後也。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空生問名,佛即答名。既有其名,必有其義,名義相隨,不相捨離。今以般若取喻金剛,令易知故。般若之義能明,彼岸自然可到。以是名字,故當敬奉脩持,而不可或忽也。

    破空論云:金剛般若,破惑,惑無不盡;照理,理無不顯。體即非破非顯,以般若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別有法名般若故,一切諸法皆般若故。

    金剛具有堅利明三義,以堅利故,則能破諸惑,觸我則我喪,觸法則法亡,觸空則空滅,所謂二執全消,纖塵不立,離一切相也。以光明故,則能洞照一理;照有則有妙,照空則空真,照中道則中道圓融,所謂頭頭皆是,法法全彰,即一切法也,故名金剛般若。

    所謂奉持者,亦別無有法,但因名會義了達金剛般若,即吾人本有離相無住真心是也。眾生未明般若,處處著相,恆住生死此岸,不到涅槃彼岸。如來教人用此金剛般若,於割不斷處,一切割斷;放不下處,全身放下,即是奉持。故曰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此徵釋命名所以,佛以六度乃般若為先導。若未明般若,縱修諸度,亦屬有為事相,終滯權乘。若執著般若,非真離相,不契無住真心,依然法執。故併般若亦遣之,乃曰即非般若波羅密。果到遣無可遣,立無可立,是名般若波羅密。

    心印疏云:佛因吾人迷本淨心,晦為業識, 轉將智慧,翻作愚癡,背涅槃城,趣生死路,是以貪瞋境上,枉受飄零,解脫法中,自取流轉。茲者欲轉妄識,須示真心,為破愚癡,特明般若;教離這裏,始說那 邊,正是將我甜瓜,換他苦李,故言佛說般若波羅密也。設或吾人二六時中,念茲在茲,觸著磕著,識取本有真心,會得自家般若,若然,則敲空繫木,尚滯筌罰; 瞬目揚眉,皆成漏逗,故言即非般若波羅密也。到得這裏,既明法本無說,心豈有名,雖然如是,不妨向無說中而立說,於無名觸而安名,故曰名般若波羅密也。然 此三句,乃本經之綱領,亦大藏之精要,凡欲研究般若者,當知般若談空,乃是真空;不特不可著有,而仍不可滯空。

    佛說下三句,乃實相般若之義,實相無相, 實相無不相,實相無相無不相,佛說般若波羅密,即不壞般若之相,屬無不相之實相,乃俗諦也;即非般若波羅密,併般若之相亦遣,屬無相之實相,乃真諦也;是 名般若波羅密,非有非空,即真即俗,屬無相無不相之實相,乃中諦也。是名二字,以般若離一切相,但是假名故,以般若即一切法,不壞假名故。亦有一說,以第 一句作中諦,第二句作真諦,第三句作俗諦,理亦可通。(1)請名教持竟。

    (2)即事顯用,分二
    A、彰般若離相用 B、彰般若無住用

    A、彰般若離相用,分五
    (A)說法離相 (B)依正離相 (C)顯示經功 (D)聞義述解 (E)結成離相

    (A)說法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此下乃如來用金剛妙慧,掃蕩一切執情,以顯般若離相勝用。恐疑前云無法可說,今復立名教持,未免前後相違,故問空生,在汝之意,以為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且喜空生已解般若離相之旨。答曰:如來無所說。此無所說,非默爾不說,乃知般若離文字相,終日說而無說也。

    黃蘗心要云:終日說,何曾說;終日聞,何曾聞。所以釋迦四十九年說法,未曾說著一字。(A)說法離相竟。

    (B)依正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此依報離相也。依報者,眾生共業所感之果報土,與眾同依故。依報大者為世界,小者為微塵。眾生多執依報為實境,不達塵界性空。以世界散為微塵,則塵無自性;由微塵積成世界,則界無自性。悉假因緣,因緣故空;是以如來說即非微塵世界;不壞俗諦故,說是名微塵世界。

    般若明空,乃是真空,而非頑空。但離一切差別之相,而見平等實相,並不壞一切相。若壞相,則相外取空,即非般若真空。古德云:山河及大地,全露法王身,何嘗撥山河大地?又云:若人識得心,大地無寸土。故塵界即非塵界,是名塵界。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此正報離相也。「正報」者,各人別業所感 之果報身,與眾不同故。三十二相,是應身佛,積福所成之正報身,與九界眾生不同,積百福成一相,以積福為因,故感勝報。文中上二如來,指法身如來;第三指 本師釋迦牟尼。眾生多執正報為實身,佛未審當機,已否會取離相之用,故舉己身為勘驗,正是為憐三歲子,不惜兩莖眉,幸當機已悟應身佛相,雖屬莊嚴,終是有 為生滅之法。故答云: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

    「何以故」下徵釋,即是非相者,非是法身無為之相也。法身清淨,不可相見故,是名三十二相者,是名應身有為之相也。應身莊嚴,積福所成故。

    問幻化空身即法身,何以佛身三十二相,即是非相?答:幻化空身,體即法身,非言其相也。應身亦然,應不離法,法即應本,亦不可離卻應身,別覓法身。應身有為之相,雖非法身實相;而應身所依之體,本是法身真體。但能離相,世間一切諸法,一一無非常住法身。(B)依正離相竟。

    (C)顯示經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此顯示經功離相,較勝財施。前七寶屬外財,此身命屬內財。以經理深進一層,而較量亦增一層。身施,如尸毘割肉喂鷹;命施,如薩埵之將身飼虎。受持四句為他人說,以此般若,自他兼利;不唯寶施弗及,即身命布施,亦難與等。

    破空論云:七寶為外施,身命為內施。內施福德,雖復倍勝,以格持經,終不能及。以施身,未必永斷身因;持經法施,能斷自他生死因故。

    問:經中往往言四句偈等,功德殊勝,竟超 恆沙身命布施,未免令人難信。答:至理一言,可以轉凡成聖,其功德豈可思議。喻如世間天子之璽,不過荊玉一方,篆文八字,曰受命於天,既受永昌。其力用 也,則未易可言,而能統御四海,協和萬邦,封爵命官,安民施政,豈可以其文之少,而不信其用之大耶?(C)顯示經功竟。

    (D)聞義述解,分二
    a、當機伸解 b、世尊印述

    a、當機伸解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此解自聞希有。心印疏云:當機前請降住之 法,所以佛為指示,離相度生,無住行施,非相見佛,未免茫然,故云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因伊一問,累我世尊,且誡且談,展轉發明,循循 善誘,曲曲提撕,已至今日。所謂陽春布德,花香漏泄於枝梢,素月流輝,波印透開於潭底。當機此際,拋下草庵,趨入寶所,方見老漢真心,始解太平無象,是以 感悔流涕,喜極成悲。

    「聞說是經」者,即聞前來所說,契理契機之文字般若,依之而起觀照般若,深解妙有非有,真空不空之義。趣者歸趣,歸於實相,無相無不相之理。始知般若真心,人人本具,一向懷珠乞丐,枉受窮苦,因悟傷迷,故此涕淚悲泣也。

    此處復歎希有者,文雖同前,義則迥別。前乃讚佛日用尋常,莫非本地風光,示人以無言說之般若,全體大用;此乃讚佛,能以言說之文字般若,令生觀照般若,深契實相般若,所謂不因漁父引,焉得見波濤,自慶已得親證實到。

    經典曰甚深者,我法雙空,是深般若,併空亦空,為甚深般若。從昔日阿含會上,證得我空慧眼以來,自謂滿足,並不解法空之理,何況空空,亦非佛於方等,及般若前,不曾說過,因不解,則聞與未聞等,故曰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此歎他聞希有。空生乍聞般若真空之說,恐 無知音,故前率爾致問,頗有眾生,生實信不?佛誡之曰: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佛意末法之中,尚有 生信之人,況現在乎?當時尊者,雖未致辯,猶未斷疑。至此深解義趣,始信佛言不謬。

    得聞是經,是聞文字般若;信心清淨,是起 觀照般若,照見我法雙空,併空亦空。信得自心清淨,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即生實相者,以淨信既生,則諸法不生,即是實相生焉。即字不假前後,當下即 是。猶大品所云:諸法不生,而般若生。諸法不生,功由觀照,所生般若,乃是實相。實相本自無生,因觀智而得現前,說名為生也。

    「當知是人」下,以既證實相,而得無生法忍,任運修行,中中流入薩婆若海,至大菩提果,名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第一希有,即是佛果。信心清淨,為能成就;佛果功德,是所成就。

    「世尊」下四句,呈解實相之義。實相原非 他物,即是非相。非相者,非有相,非無相,非亦有亦無相,非非有非無相,四句咸離,百非盡絕,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是名實相。此中一往觀之,是離一切相。 究竟言之,仍是即一切法。實相者,不必撥諸相,而見實相。諸法之上,一一無非實相也。

    實相,是諸法所依之體;諸法雖多,其體本 一;依一實相,而成諸法;融會諸法,原一實相。故曰不必撥諸相,而見實相。但了諸法相妄,離諸法虛妄之相,便見實相矣。譬如依金作器,器器皆金,不必毀器 而見金,但離器之差別相,便見金之平等相。下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即是實相之法。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

    此明後聞希有。聞經約教,信解約理,受持 約行。謂我今生當佛世,親承面命耳提,得聞如是文字般若之經教,信解實相般若之至理,自應稱理,受持觀照般若之妙行,此不足為難。若當來之世,末法眾生, 目不睹玉毫之相,耳不聆金口之音,法弱魔強,鬥諍堅固,其有眾生,夙植善根,得聞是經,信心清淨,深解離相無住之旨,依解起行,終身受持,是人即為不斷佛 種,第一希有。是人與前當知是人同。

    「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何以故」下,三重徵釋,蓋我謂是人即為 第一希有者,果何以故?因此人知實相即是非相,非相即是實相。非相者,非有相,非無相,有無二相,即屬斷常二見,不名實相,亦不可有離無二相之外,而別求 實相。故初何以故下,先釋實相之不離無相。曰此人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次「所以者何」下,再釋實相之不離有相,曰我人等相,即是非相,此乃不住有無二邊, 若有無住,仍非究竟離相,究竟無住。後「何以故」下,三釋離一切相者,是更進一步,不獨有無二相當離,即能離之離,亦復當離;至離無可離,則諸妄既盡,法 身理顯,即名諸佛。a、當機伸解竟。

    b、世尊印述,分二
    (a)印證 (b)述成

    (a)印證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如是如是有二釋:一印證之詞,以當機耳聞 如來文字之教,深解真如實相之理,呈白三空觀照之智,一一皆是,故曰如是如是。二相契之稱,蓋佛前則教其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當機至此,深解義趣,一 肩擔荷,對佛呈解曰: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二「即」字,遙遙相對,佛故告曰:我心如是,汝亦如是,須善護持。此則以心印心,正可續佛慧命。故曰如是如 是。

    此乃別證,宗通云:若復有人,得聞是經,深妙之理。當聞法時,不生驚愕;當思維時,不生怖懼;當修習時,不生畏阻,當知是人,荷擔如來,甚為希有。

    問:經中何理,是可驚疑怖畏?答:即所說 三空之理。初無我等四相,人天聞之,甚為可驚,以其執著我等四相,不能親證我空故。二非無我等四相,二乘聞之,甚為可怖,以其不能非卻無我等四相,而證法 空故。三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權教菩薩聞之,甚為可畏,以其住於法空,不能併空亦空故。是以乃有驚疑怖畏。若有人聞,而不驚疑怖畏,即生實相,故為希 有。(a)印證竟。

    (b)述成,分二
    子、約法述成 丑、約人述成

    子、約法述成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徵釋上文。聞經不生驚疑怖畏,即為第一 希有者。是何以故?因解如來,說此離相第一般若波羅密故。般若為諸度之先導,故稱第一。諸度若無般若,皆不到彼岸,般若離相,不獨離他相,併自相亦離。若 有少法當情,即是眼中翳病未盡,故曰即非般若波羅密;又不壞法相,故曰是名般若波羅密。

    宗泐法師云:法本無說,慮其於法取著,故曰即非第一波羅密。有因緣故,亦可得說,故曰是名第一波羅密,此約般若一法,述成離相妙用。子、約法述成竟。

    丑、約人述成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

    此斷第八種,捨身未脫苦果疑。上云捨身布施,其福雖多,不離生死,猶是有漏苦因,不及持說此經之福。此之行忍捨身,云何不成苦因耶?佛為斷此疑,故呼當機,告以離相行忍,是無漏因,得到彼岸。

    忍者安受之心,辱者拂逆之境,凡人辱境之來,拂逆於心,多不能忍,必至起惑(即瞋恨心)造業,依業受苦。故佛教人,應當忍受,忍之之法,當觀我空。我相既亡,人相亦泯,人我叵得,辱境何存?惑業既離,苦報不受,了脫生死,故得到彼岸。

    如來說非忍辱波羅密者,若執有辱可忍,猶未離相,仍屬法執。「非」者,將忍辱之法亦遣。既不著忍辱之相,自不成生死苦因,與未離四相,捨身布施者,如隔天壤。

    是名忍辱波羅密者,雖不著相,亦不壞相。忍辱一法,世諦論,則名苦行,便同捨身,俱成苦果。若約第一義諦論,雖行苦行,即忍辱非忍辱,遠離分別念故,則與般若相應。故般若波羅密,攝持餘波羅密,其義得成。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如來引過去所修忍辱因緣,證明離相之 行,恐當機雖悟離相之理,未涉離相之事,故特拈出,為他作個榜樣。又恐人但認般若為第一波羅密,不知餘五度,皆不離般若,即就忍辱而論,若不能離相,雖一 言見辱,尚不能忍,況節節支解,不生瞋恨乎!如能離相,不獨有辱能忍,而且無辱可忍。「何以故」三字,即徵釋上文,忍辱非忍辱之義。「須菩提」下,即引己 為證。大凡人於平時小可之事,可以勉強,及至生死大難臨頭,不能絲毫假借,必有真實工夫,方能自在無礙。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四相咸離。不 見有我身割截,亦不見有王為割截,一切分別都無,即是無辱可忍,方成真實忍辱波羅密。

    歌利王,陳朝真諦譯本,為迦陵迦王。唐朝 玄奘譯本,為羯利王。此云極惡。准涅槃經云: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國,富單那城,波羅密家。是時有王,其性暴惡,憍慢自在。我於爾時,為眾生故,在彼城外, 寂然禪思。爾時彼王,春木花敷,與其宮人綵女,出城遊觀,在林樹下,五欲自娛。其諸綵女,捨王遊戲,遂至我所。我時為欲斷彼貪故,而為說法。時王見我,便 生惡心。問言:汝得阿羅漢果耶?我言未得。復言汝得不還果耶?我言未得。「汝既年少,未得聖果,則為具有貪欲煩惱,云何恣情觀我女人?」我言大王,當知我 雖未斷貪欲,然其內心,實無貪著。王言癡人,世有仙人,服氣食果,見色尚貪,況汝盛年,未斷貪欲,云何見色不貪?我言大王,見色不貪,實不由於服氣食果, 當由繫念無常不淨。王言若有輕他,而生誹謗,何得名為修持淨戒。我言我無瞋妒,云何言謗?王言:云何名戒?答言忍名為戒。王言:若忍為戒,當截汝耳;若能 忍者,知汝持戒。我時被截,容顏不變。王臣見已,諫言如是大士,不應加害。王言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諸臣曰:見受苦時,容顏不變。王言:我當更試,即劓其 鼻,刖其手足。爾時我於無量無邊世中,修習慈悲,愍苦眾生,心無瞋恨。時四天王心懷瞋忿,雨沙礫石。王見大怖。復至我所,長跪白言:「惟願哀愍,聽我懺 悔。」我曰大王,我心無瞋,亦如無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實無瞋恨者,此身平復如故。發是願已,身即平復。「更願我於來世,得成菩提, 先度大王。」是故我今成佛,先度憍陳如也。

    「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

    「何以故」,乃承上徵釋之詞。何以故我說為惡王割截時,無有四相?我在往昔,正當節節四支分解之時,若是有我等四相,應生瞋恨之心。如有瞋恨,那能立誓,身即平復如故。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此明修忍行,非止一世。故曰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即指在五百世,皆離相行忍。若不離相,忍豈易言哉!是知離相行忍,忍亦即第一波羅密。(D)聞義述解竟。

    (E)結成離相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是故」二字,承上起下,是離相行忍之故,得成菩提。故呼當機而告之曰:凡欲修學般若菩薩,應離一切相,而發菩提心。空生已悟離相甚深般若,前云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如來已經證明。此復呼名勸囑者,是欲結成離相之旨也。A、彰般若離相用竟。

    B、彰般若無住用,分二
    (A)正明無住 (B)舉喻顯用

    (A)正明無住,分三
    a、不住六塵 b、不住人法 c、結顯真實

    a、不住六塵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此彰顯般若無住用。經初當機請問住心之 法,乃曰:云何應住?佛為說無住為住,先歷明無住,後正明無住。經過許多苦口婆心,至此要結成無住之旨。文具誡勸二意。「應」字皆作平聲,當也。不應住色 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不應住,即是誡其勿住。與前云何應住相顧。「應生無所住心」,即是勸其當生,與前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相同。若心有住六塵,便是 妄識;即為非住般若,般若無住為住,乃為真住。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者,凡修學般若菩薩,其心要與般若相應,此心字,即所發菩提之心,亦即修行六度之心。上佛勸應生之心,就是此心。

    菩薩發菩提心,不外修行六度,六度以布施 為第一,此則舉一攝五,不應住色而行布施,即不應住六塵,而修六度。布施有三,論曰:「資生無畏法,檀義攝於六。」(一)資生施,以財物布施,屬本度; (二)無畏施,不惱無冤眾生,令心無畏,即持戒度;不報有冤眾生,令心無畏,即忍辱度;(三)法施,誨人不倦,即精進度;說不錯亂,即禪定度;慧辯分明, 即智慧度。

    雖六度齊修,必須三輪空寂,內不住有我為能施,外不住有人受我施,中間不住所施財法等,是名無住相施。

    末三句,呼當機名,反復叮嚀。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當如是無住行施,方合無漏之道;設或稍有住著,則人我見在,恩愛纏綿,終成有漏,何能解脫?a、不住六塵竟。

    b、不住人法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諸相,即諸法之相。如來說一切諸相,悉皆虛妄,當體空寂,故曰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緣生無性,當體空寂,故曰即非眾生。

    此即釋前不住相布施之義。不住相者:不住 有相,不住空相,不住人相,不住法相。恐人著於空相,以為既不住相,何必更修施度,種種事相。故釋曰:如來說般若智照現前,即相可以離相,一切諸相,當體 就是非相;不必撥相以求無住。又恐人著於有相,以為既要利益一切眾生,何以又無眾生相?又釋曰:如來說般若智照現前,了知眾生,性自涅槃,本來是佛,一切 眾生,當體即非眾生。故菩薩終日度生,終日無生可度。b、不住人法竟。

    c、結顯真實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此斷第九種,不住證法無性疑。上言菩薩應 當無住行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此等說法,其實難信,恐人有疑,佛語虛妄。故舉五語,正明真實。真語,則依真諦即空之理而 說;實語,則稱中諦實相之理而說;如語,則稱中諦真如之理而說;不誑語,則言無欺誑;不異語,則言無矯異,此二依俗諦世間之理而說。如來說法,不離三諦, 凡有所說,契理契機,決不疑誤眾生。魏譯,菩提留支法師譯本,但有四語;什師譯本,則加一不誑語,須知誠言不我欺也,自當斷疑生信。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此轉釋真實。良以如來說法,乃依自所證之 法而說,如來已證中道第一義諦,實相般若之法。此法雙離二邊,雙照兩二,故曰無實無虛。惟其無實,則不住有邊,故不見有諸相可得,不見有眾生可度;惟其無 虛,則不住空邊,故不捨布施之行,不捨利益眾生。即相無相,達生非生,是謂無所住而生其心。如來依此修證,得成菩提,今依自己所證以示人,自是真實可 信。(A)正明無住竟。

    (B)舉喻顯用,分二
    a、舉喻 b、顯用

    a、舉喻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

    此斷第十種利生行施不住疑。上言菩薩為利 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既已熾然行施,云何不住耶?故佛疊舉反正二喻,以顯般若無住妙用。若菩薩發菩提心,修六度行,若無觀照般若之智,不達三輪體 空,其心住著六塵諸法,而行布施;不但不能透脫根塵,且為貪癡所被,此乃取相則暗,頭頭障礙,如有目之人,入於暗室,無有日光,即無所見。有目喻發心;暗 室喻無智照;無見,喻不見實相般若無住之理。

    「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此正喻無住之功。若菩薩發心修行,其心不 住六塵諸法,而行布施;是為觀照功深,智光圓滿,此乃達理則明,頭頭是道。如人有目,更加杲日當空,光明照耀,能見種種之色。日光喻觀照妙智;種種色,喻 實相妙理。有了觀照妙智,自可親見實相妙理,六度萬行,一一無非實相,實相不即一切法,亦不離一切法。

    此中心不住法,即契無實之理;而行布施, 即契無虛之理。六祖曰:無實者,以法體空寂,無相可得;然中有恆沙性德,用之不匱,故言無虛。惟其有恆沙之用,不妨行於布施;惟其體自空寂,故應不住於 法。但知布施,而不知離相,即住於實,不免執著之過;但知離相,而不知布施,即住於虛,不免落空之失。皆非中道第一義諦。必須二邊不住,方合般若妙用。 a、舉喻竟。

    b、顯用,又二
    (a)生福用 (b)滅罪用

    (a)生福用,又三
    子、自利之福 丑、利他之福 寅、經處當供

    子、自利之福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當來,即指末法之世。能於之能,因久植善 根方能,反顯若無善根則不能。讀誦依文字般若,受持起觀照般若,受則領受無住之義而不疑,持則修持無住之行而不息,即為如來佛智鑑知,佛眼窺見,皆得成就 無量無邊功德。凡有受持者,依觀照無住之功,契入實相妙理,恆沙稱性功德,悉得現前,故云成就。子、自利之福竟。

    丑、利他之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此顯般若無住之功,超勝多劫恆沙身命布 施。肇法師云:從旦至辰,名日初分;從辰至未,名日中分;從未至戌,名日後分。每日三時,以恆沙身施,復經無量劫,此世間必無之事,佛以般若無住功用,無 可為比,設此較量,以顯信心福勝。信心而曰不逆,即隨順此經文字般若,無住之義,不生疑謗。佛法大海,惟信得入,信是入道初基,由信而解,由解而行,由行 而證。故經云:信為道元功德母。能發信心即信根,進念定慧四根,因之而生,故其福超勝。

    「何況」二字,是反顯之詞,信心尚且如 是,何況解行乎!何況自行化他乎!書寫,是寫此文字般若,流通世間以利他;受持,即領受修持,此觀照般若,無住之義。對本曰讀,佩文曰誦,此句乃自利。為 人解說,乃將文字所詮,實相觀照二般若,全體大用,為人剖解宣說,令人生信發解,起修證入,此亦利他。前一聞信順,福尚超於恆沙身施,何況二利俱備,則其 福何可較量。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上云書寫受持,讀誦解說,福勝恆沙多劫身施,不能具說,今祇好撮其簡要言之,是此金剛般若波羅密經,不可以心思,不可以口議,因妙用無住故,心欲緣而慮亡,口欲談而詞喪,故不可思議。

    「稱量」二字,若作稱讚思量解,則與思議重複,當以無住之義,不可以秤稱之,不可以斛量之,乃是離相之法,故其功德,無有邊際,猶若虛空。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以此經是大乘之教,非大乘之機,莫能荷擔,故如來因機施教,教必契機,是以為大乘之人方說。

    何謂大乘之教,「教」即此經文字般若,具足實相般若,觀照般若,體相用三大之義,「乘」有運載之功,依此般若,能運載行人,從凡夫生死此岸,而達如來涅槃彼岸矣。

    體大者,實相般若之體,廣大周遍,即是如 來平等法身,離一切法差別之相。妄相雖空,而自體不空,能為一切諸法所依故。譬如太虛空,體非群相,亦不拒諸相發揮。日照則明,雲屯則暗,霧澄則清,氣凝 則濁,明暗清濁,差別相也;虛空離一切相,而空體不無,能為諸相所依,亦復如是。

    相大者,般若體中,具足大智慧光明義。窺天鑑地,耀古騰今,靈靈不昧,了了常知,具足遍照法界義。照理法界,理無不徹,照事法界,事無不窮,具足真實識知義,鑑物忘緣,離顛倒見,了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能見非相,親見如來,更有無量恆沙稱性功德之相。

    用大者,觀照般若,智用現前,能破二執, 能越三空,眾生我法二執之惑,惟般若智照,而能照見五蘊皆空,身心世界,悉皆如夢如幻;併三乘所證涅槃,亦不可得,即所謂涅槃生死等空華。亦即本經前文所 謂,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則我法雙空矣;若住於空,仍非般若無住真宗,故併空亦空,前云亦無非法相者是也。三大為所乘,修大乘者為能 乘。

    為發最上乘者說,此經乃最上一佛乘,為被 圓頓之機,故如來早時不說,直待時至機熟,方為演說。前大乘者,猶是三乘中之一乘,佛為說此經令發菩提心,而修六度行,是由漸而入者。此最上乘者,乃最上 一佛乘,佛為說此經,令直趨寶所,不落階級,是由頓而入者。此二類機,有大根,具大智,方能解大理,修大行,故如來為說此經。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上明略說福勝,此顯廣說功德,此經如來, 既為發大乘心者,及發最上乘心者說,而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此人即是大乘,及最上乘之根器;能信般若大教,深解實相大理,能修二利大行,求趣菩提大果, 正是為如來使。故如來四智洞明,五眼圓照,皆悉知見,是人既能持誦宣說此經,自得成就稱理之功德。

    稱理者何?前段云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是般若理具之功德。是人既解大理,稱理而修,繁興二利,故得稱理而證,是之謂成就。

    如是人等,即發大乘心者,發最上乘心者,有大根,大智,大力,即能荷擔如來無上大法,任重致遠,廣度眾生,代佛行化者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首句是反問詞,問何以故,必要發大乘,最上乘者,方克荷擔無上菩提?須菩提,若好樂小乘法之人,雖離我人等迷識四相,而未離我人等迷智四相;迷智屬法我見,見有涅槃之法,為我所證。故曰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若樂小法者,樂字去聲,好樂也;小法,即 小乘法。「者」字作人解。法華經云:鈍根樂小法。言其志意下劣,不發大乘心者也。是人墮於邪見,不解大乘最上乘中道正理,所以於此般若大教,不能聽受讀 誦,況能為人解說乎?圓覺經云:求大乘者,不墮邪見。即不著我人等四見是也。丑、利他之福竟。

    寅、經處當供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遶,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在在處處,言經在之處不一,或伽藍精舍, 或莊宅園館,但有此經所在之處,一切天人阿修羅,所應當供養。「當知」下,出其應供所以。言當知此處,但有經在,無論琅琀貝葉,部帙書卷,或刻棗梨,或鑿 石壁,經典所在,即為如來全身舍利寶塔。前文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全經所在之處乎?故皆應恭敬,作禮圍繞,用諸花香,而散其 處。(a)明生福用竟。

    (b)明滅罪用,分三
    子、正明滅罪妙用 丑、兼顯經功妙用 寅、總結經功妙用

    子、正明滅罪妙用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前云持說此經之人,成就無邊功德,此經所 在之處,皆應恭敬供養,何以現見世間男女,受持讀誦此經,反被人輕賤乎?輕賤,則不敬重尊貴,或罵詈毀謗,憎惡嫉妒,侮辱等事。以此而觀,經功何在?故佛 復告須菩提,持誦之人,設若為人輕賤,莫疑此經無功。當知是人先世重罪惡業,定業不可逃避,應墮三途,受極重苦;因今持誦此經功德,但被世人輕賤之故,先 世罪業即為消滅。此即重報輕受,定業可轉矣。末句當得菩提,佛果可期,其功德豈可思議!何得因人輕賤,遂謂持誦無功乎!

    大論云:先世罪業,應入地獄,以行般若故,現世輕受。譬如重囚應死,有勢力護,則受鞭杖而已。

    此文具有三障蠲除之意,持誦此經,觀智現前,能空四相,即煩惱障盡;惡業重罪,得以消滅,即業障盡;後報今受,不墮惡道,即報障盡。三障既盡,三德必圓,故云當得菩提。

    又具有二種不可思議,(一)重罪輕報,能回定業,則報不可思議;(二)因緣會遇,定當作佛,則果不可思議。子、正明滅罪竟。

    丑、兼顯經功妙用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佛舉自身過去事佛之福,較量持經之慧, 以顯經功妙用。「我」者佛自稱。佛已證八自在我,不同凡夫外道之我。「念」者,佛得三明,由宿命明,於過去劫中之事,明記不忘。阿僧祇,此云無央數,乃華 嚴十大數中第一數。無量是第二數,乃阿僧祇阿僧祇,重疊所成之數。今云無量阿僧祇者,非一阿僧祇,乃積至無量阿僧祇也。

    「於然燈佛前」,然燈是世尊第二僧祇劫 滿,授記本師。世尊昔為廣熾陶師,遇古釋迦如來,出現於世,觀陶師機緣已熟,應當受度,乃往窯所借宿。陶師一見,歡喜敬仰,禮拜默願,願我將來成佛,威 德,名號,弟子,一一如佛。佛即為開導,遂發心修行。從古釋迦佛,至寶髻佛,中間歷七萬五千佛,為第一阿僧祇劫。從寶髻佛,至然燈佛,中間歷七萬六千佛, 為第二阿僧祇劫。從然燈佛,至勝觀佛,中間歷七萬七千佛,為第三阿僧祇劫。今云在,然燈前,得值遇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極言事佛之多,足見廣熾陶師, 亦已久植德本,故得受度出家。

    那由他數,當此方萬萬。供養,約衣服飲食,臥具醫藥等。承事,則欽承奉事,如執侍巾瓶,服勞司役等。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一一如是,無有一佛而空過者。其所得功德,自應無量,此皆屬有為之福,而不言於諸佛所聞法修行者,特舉福門之劣,以文下顯慧門之勝。

    「若復有人」下顯勝,末法之世,波旬熾盛,魔強法弱,於此般若離相無住之法,而能受持讀誦,所得功德,乃屬無為之慧,與我所供養諸佛,有為之福較量,百分不及一,即千萬億分,亦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皆所不能及。於我於字,作與字解。丑、兼顯經功妙用竟。

    寅、總結經功妙用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此總結般若妙用,末世持誦此經,所得功德,我前不過略說,倘若具說此經功德,稱理而周,遍法界而無際,淺識之人,未見真理,莫測妙用,聞之心即狂亂,疑謗叢生,故不敢具說,致令眾生,招謗法之愆,受墮獄之苦。

    「狂亂」者,如人重病,心性昏矇,致起狂亂;「狐疑」,狐是獸類,亦名野干,其性多疑,每渡河聽冰,且聽且渡,以喻聞法多疑之人,進退兩難。

    末段囑以當知者,欲令斷疑生信也,是經義即般若離相無住妙義,非語言分別之所能及,故不可思議;果報指持經之人當得無上菩提,登究竟涅槃彼岸,三身畢具,萬德圓融,故亦不可思議。經文至此,正宗第一大科,(Ⅰ)示降住其心,歷彰般若妙用竟。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卷下
    浙江天童宏法禪寺沙門 圓瑛 述 

    (Ⅱ)明菩提無法,正顯般若本體,分三
    一、正明菩提無法 二、直顯般若本體 三、通結始終心要

    一、正明菩提無法,分二
    (一)當機躡問 (二)世尊直答

    (一)當機躡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斷第十一種,一切無我發心疑。上文既明 人法悉皆無我,云何發心修證?故此重問。此處問詞,與前相同,究其問意,與前稍異。前問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 心,意重下手工夫,如何降住?蒙佛慈悲開導,種種發揮,降心離相,住心無住之義,歷彰般若妙用,今已信解,但發心之義,尚未發明。此中問意:既然人法皆 空,而菩提心,果有所發耶?果無所發耶?伏願如來不吝教言,再為垂訓,俾一切菩薩,便於修證。

    破空論云:此重遣菩薩心中,微細我法二 執,令淨盡無餘也。前言具明二空實義,寧有不盡,此重問者,略有二義:(一)者義既如此,不可思議,豈容湊泊,則諸菩薩發菩提心,畢竟云何應住,云何降伏 其心?(二)者既言發心,便謂我能發心;既言無住,便謂我能無住;既言降伏,便謂我能降伏,如何得與般若相應?此則特為鈍根,再求方便。佛告以當生如是心 等,所以酬其畢竟云何應住降伏之請;次又答以實無有法,發菩提心,則是蕩其我能發心無住降伏之執也。蓋發心祇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心相尚不可得,豈別有 法,令心得發?心無心相,則我執何存?法無實法,則法執何有?情累既盡,般若現前。(一)當機躡問竟。

    (二)世尊直答,分三
    1、躡前降住無法 2、正示發心無法 3、分示因果無法

    1、躡前降住無法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段之文,全同前文,乃躡前降住無法,以為發心無法之開端。降心不過離相,住心祇是無住,豈別有法,而為降住耶!「當生如是心」,「生」即發也,謂當發如是,上求下化,最上乘心。觀當生二字,乃如來婆心苦口,叮嚀勸勉之意。

    如是心,通指前後:指前,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亦即應生無所住心,應無所住,即不住六塵諸相;而生其心,即發布施度生之心。菩薩應發如是菩提心,無住為住,住無所住,方為真住般若。

    指下,即本文我應滅度一切眾生等。「我應」者,謂我應發如是度生離相之心,當以度生為己任。楞嚴經:阿難云: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故云我應滅度一切眾生。

    「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此則功由般若,以觀照功深,實相理顯,了知一切眾生,性自涅槃,本來是佛。當度眾生,離諸度相,不見實有眾生可度,故云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何以故,無有眾生實滅度者?以實相般若,離一切相,雖度眾生,不著度相。「須菩提」下反顯,若菩薩著相度生,但起一念有我為能度,眾生為所度,即是四相未空,全同凡夫顛倒。心住於相,未得降心,即非菩薩。1、躡前降住無法竟。

    2、正明發心無法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首句承釋上文,所以一有我相,即非菩薩者 何?釋曰:實無有法,發菩提心。此「實無」二字,即觀照般若之工夫,亦即實相般若之理趣,為此經之宗眼。發菩提心者,不外上求下化也。下化,須降著相妄 心,終日度生,能離度生之相,則降無可降;上求,應住無住真心,終日布施,不住六塵諸法,則住無所住。以是而觀,故實無有法發心,此則稱性起修,修即無 修,實無能度所度,實無能施所施,實無能降所降,實無能住所住;乃至下文,得記得果,實無所得,方是菩薩發菩提心。

    黃蘗心要云:為汝起心作佛見,便謂有佛可 成;作眾生見,便謂有眾生可度。起心動念,總是汝見處,若無一切見,佛有何處所?如文殊纔起佛見,便貶向鐵圍山去。僧問:今正悟時,佛在何處?蘗云:問從 何來?覺從何起?語默動靜,一切聲色,盡是佛事,何處覓佛,虛空世界,皎皎地無毫末許,與汝作見解。終日說,何曾說?終日聞,何曾聞?所以釋迦四十九年 說,未曾說著一字。僧問:若如此,何處是菩提?蘗云:菩提無是處,佛亦不得菩提,眾生亦不失菩提。僧問:如何發菩提心?蘗云:菩提無所得,汝今但發無所得 心,無一法可得,即菩提心。菩提無住處,是故無有得者。故云:我於然燈佛所,無有少法可得。汝今問發菩提心,謂將一個心學取佛去,唯擬作佛道,任汝三祇劫 修,亦祇得箇報化佛,與汝本源真性佛,有何交涉!2、正示發心無法竟。

    3、分示因果無法,分六
    (1)果記無法 (2)轉釋無法 (3)喻釋無法 (4)度生無法 (5)嚴土無法 (6)達我無法

    (1)果記無法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斷十二種,無因何得有果疑。上云實無有 法,發菩提心。恐疑既無法發心,何故如來有法得果?為斷此疑,故問在汝之意,以為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還是有法得菩提果耶?還是無法得菩提果耶?且看當 機見解如何,此處問詞,與前所問然燈之事,言雖相似,意實不同。前曰:於法有所得不?則法義屬他,乃心外之見,此云有法得菩提不?則法義屬自,乃內心之 障。「不」字兩可之詞,亦即審驗之意。

    「不也,世尊。」即當機呈驗見解,應聲直 答曰:不也。正是機鋒相扣,啐啄同時,「如我解佛所說義」,即解佛上來所說,發心無法之義。既無有法發心,豈有法得果?是以解前悟後,故知佛於然燈佛所, 無有法得菩提。觀「如我解」三字,尚未敢決定主張,意謂我解如是,未知世尊以為然否?

    佛重言如是者,即印證其說,汝解如是,我 亦如是,因果自然,要相契合,因既無法,果必依因,故呼其名而告之曰: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正所謂法心究竟二不別矣。此「實無」二字,與 空生所答「無有」二字相較,足見如來腳跟點地,意絕躊躇,當場立斷,實實在在,無有一法也。此實無有法一句,與實無有法發心相照應,設若有少法可得,即不 與諸法如義相應。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此文前段,反顯上文。若有法得菩提,則能所熾然,我法相在,妄心未降,真心難住,詎堪作佛,故不得授記。授記者,授以當來成佛之號,預記其事,證驗後時也。「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即授記之詞。

    釋迦此云能仁,姓也;牟尼此云寂默,名 也。上屬悲德,下乃智德。如來智悲並運,從因剋果,故得是號。能仁者,能以仁慈普覆眾生,即上文所謂,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寂默 者,宴默安住無為,即上文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悲智二德圓滿,恰符是號,以實無有法二句,正顯無法可得菩提,以觀照妙智,深契無生法 忍,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生滅皆遍計執性所計,如來在然燈會下,遠離依他,及遍計執,歸於圓成實,深達無法無非法之旨,故獲授記,而得嘉號。「而 作是言」下,重述授記命號之詞。(1)果記無法竟。

    (2)轉釋無法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斷十三種,無因則無佛法疑。上云發心無 法,又說果記無法。恐疑云:若實無有法得菩提者,則無諸佛。是無法可得,無佛可成,一切皆無,豈不落空見耶?故徵釋如來之義,以斷其疑。謂何以故,我說有 法得菩提,則不與記;無法得菩提,乃與授記耶?釋云:授記者,授以得成如來之記;如來者,即諸法如如不動之義。有法可得菩提,即不如如;無法可得,方合如 義。

    「如」者不變義,「來」者隨緣義。佛證實相般若,如如不變之體,而能隨緣,示現去來之相,入世度生;雖現去來之相,其實來無所從,去無所至,此即法身如來,當知如本不來,來自如矣,所謂開池不造月,池成月自來。

    清淨法身,毗盧遮那佛。梵語毗盧遮那,此譯遍一切處,即所謂法身如來。不離一切諸法,即諸法中,隨緣不變,一如之義,諸法是差別之相,如來是平等之性,平等之性,本不離差別之相,如金不離器,波不離水,若明此義,無法可得。

    若有人言,既無有法得菩提記,何以現見如 來坐菩提樹下,夜睹明星,得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須菩提下,如來稱實而談,乃稱真如實理而談,修證即不無,染污即不得,若執實有法可得菩提,即是法執 未亡,染污自性,故決定曰: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即圓滿菩提,歸無所得,無得而得,曰得菩提。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上來轉釋無法,此則結歸中道。「所得」二字,乃是忘情而證,迷時非失,悟時無得,無得而得,故曰所得。如演若達多,迷頭狂走,縱未歇狂,頭本不失,忽然狂歇,頭非外得,如來所得菩提,乃得得於本得也。

    「於是中」,即於所得菩提中,「無實無虛」者,謂有無俱遣,正顯中道第一義諦也。無實者,方便示現,實無少法可得故;無虛者,隨緣成益,不廢一期修證故。又無實者,佛於然燈佛所,實無有法得菩提故;無虛者,佛今得成為佛,名釋迦牟尼故。

    無實無虛,即真俗二諦,圓融無礙,不著法 相,亦不著非法相。昔南嶽懷讓禪師,參嵩山,機緣不契。嵩山指見六祖。讓到六祖會下。祖問:「從何處來?」讓曰:「嵩山來。」祖問曰:「恁麼物?恁麼 來?」讓無以對。次日讓復來呈話,祖不印可;連呈三次,皆不印可。於是讓依座下,真參實究,「恁麼物恁麼來」,三年乃悟。一日祖上堂,讓出席,請師問前 話。祖曰:「恁麼物?恁麼來?」讓曰:「喚作一物即不中。」此語恰是相應。祖恐落空見,復勘驗云:「還有修證也無?」讓曰:「修證即不無,染污即不得。」 祖印可曰:「汝也如是,我也如是。」此是諸佛之本源,善自護持。如懷讓禪師,可謂二諦圓融,契合中道。此無實,乃染污即不得,真諦也;無虛,乃修證即不 無,俗諦也。

    「是故」下,重申前義,以是無實無虛之故,如來說一切法,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故無實;妄體本真,法法無非佛法,故無虛。一切法,即十法界依正,染淨,聖凡,因果諸法。觀相元妄,生死涅槃,二者皆如空華;觀性元真,會相歸性,一一皆是佛法。

    法華經云:「治世語言,資生事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正是世諦語言皆合道,誰家絃管不傳心。又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是法者,佛法也;住法位者,住在諸法位中,即不離一切法也;世間相者,一切法相也;常住者,全相即性,一一無非不生不滅之佛法也。

    「須菩提」下,所言一切法者,不壞假名,俗諦也;即非一切法者,不著幻相,真諦也;是名一切法者,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中道第一義諦也。一切非一切,則無實;一切即一切,則無虛。(2)轉釋無法竟。

    (3)喻釋無法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喻明如來所得菩提,無非親證本有法身之體。法身遍一切處,上言一切法,皆是佛法,可謂長大矣,故喻人身長大。須菩提因喻有悟:法身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別有身,故曰非大身;以法界為身,故名大身。

    偈曰:因無所得果亦然,無法可得得授記,諸法非法名佛法,大身非身名佛身。(3)喻釋無法竟。

    (4)度生無法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此斷第十四種,無因度生嚴土疑。上云實無 有法發菩提心,恐疑既無法發心,則無菩薩,教誰度生?教誰嚴土?前疑無佛,此疑無菩薩。為遣此疑,故說此文。「亦如是」者,佛以前段自己,實無有法,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為菩薩作則,故云菩薩亦如是,實無有法,名為菩薩。若菩薩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是以菩薩自負,以度生自任,心中實有我為能 度,生為所度,能所熾然,我執全在,即同凡夫心行,不名菩薩。

    問:此段之文,與降心離相文意,有何差別?答:前云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是以眾生作同體想,發心度他,故云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亦對他言。此云我當滅度無量眾生,是對自己作自負想,我能度他,故云即不名菩薩,亦對自說。

    「何以故」者,何故不名菩薩?「須菩提」下,正釋云:實無有法,方名菩薩。以一切法,緣會而生;緣生之法,畢竟無性;了知無性之性,即是妙明真性,斯可為菩薩矣。

    「是故」者,以是有法不名菩薩,無法乃名菩薩之故。佛說一切法,本來無我,我相既無,諸相自泯,能度所度,俱不可得。(4)度生無法竟。

    (5)嚴土無法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此言法性土,本無所嚴,既無所嚴,安有實法?故呼當機而告之曰:若菩薩作如是言:我當廣修六度,莊嚴佛土,則是以功自居,我、法全在,是不名菩薩。

    文殊般若經云:為一切眾生,發大莊嚴,而心不見莊嚴之相。菩薩如是,豈肯自言其功哉。若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四相未除,即凡夫之見,其誰名菩薩耶!

    「何以故」下,謂法性土既無可嚴,何以如來常說,菩薩應修萬行,莊嚴佛土?乃釋曰:如來說莊嚴佛土者,乃就佛事門中,不捨一法說,雖然莊嚴不著能所之相,果能不著,即真如界內,不染一塵也,故曰即非莊嚴。

    是名莊嚴者,以定慧寶,莊嚴自性佛土。非嚴而嚴,嚴而非嚴,心常清淨,不著諸相。著則有染,即非莊嚴;不著,則自性清淨莊嚴,是名莊嚴。(5)嚴土無法竟。

    (6)達我無法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前云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此則結歸;有生 可度,有土可嚴,皆不名菩薩。若菩薩能通達諸法性空,本來無我,亦復無法,我、法既無,併空亦遣,則三執全消,三德洞顯,如來說名真是菩薩。文中無我、法 者,即是無我相,無法相,加一無字,其理自明。真是二字,翻前即非,此乃佛語照應之妙。本科分示因果無法竟,合前大科。一、正明菩提無法竟。

    二、直顯般若本體,分二
    (一)審示 (二)直顯

    (一)審示,分三
    1、約知見圓明 2、約色相言說 3、約眾生非生

    1、約知見圓明,分三
    (1)示佛見圓見 (2)示佛知圓知 (3)示實福非福

    (1)示佛見圓見

    「須 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 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此斷第十五種,諸佛不見諸法疑。上云:菩 薩不見眾生可度,不見佛土可嚴,恐疑如果如是,則成佛時,亦應不見一切法,則如來五眼,將何所用耶?為遣此疑,故一一舉問須菩提,如來有五種眼不,以審當 機見解如何,並非如來平日,不知自己,曾具幾眼,還要向當機口角邊,覓消息討下落也。五眼通收十界,如來五眼圓具,菩薩惟具前四,二乘但具前三,天趣具 二,鬼神有業報五通,亦得具二,其餘四趣眾生,祇具肉眼,又則肉眼通十界,天眼通六界,慧眼通四界,法眼通二界,佛眼惟佛界。偈曰: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 通,法眼惟觀俗,慧眼了知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圓明法界內,無處不含容。

    肉眼四大所成,勝義根清淨四大所成,依肉 而住,發為能見,其功能但觀障內之色,牆壁障礙之外,乃至隔紙則不能見,故曰礙非通。天眼能觀障外之色,故曰通非礙,慧眼觀空,如二乘,能觀真諦我空之 理,故曰了知空。法眼能觀俗諦諸法,了知諸法之相,得法無礙辯,故曰惟觀俗。佛眼猶如千日,照種種異法差別之相,一一同是平等般若實相,如依器見金,見眾 器差別之相,同是一金平等之相,故曰照異還同,圓明普照十方法界之內,無處而不含容。又佛所具前之四眼,名雖是同,其功用一一超勝,故皆名佛眼。

    此處如來歷問五眼,良有深意,無非欲將平 等實相般若本體,和盤托出。當機能具頂門隻眼,澈底洞見,故一一答曰有。如來既有肉眼,則不異凡夫,凡夫亦有肉眼,何嘗非佛,是明生佛平等。如來既有天 眼,不異諸天,諸天亦有天眼,何嘗非佛,是明佛天平等。如來既有慧眼,不異小乘,小乘亦具慧眼,與佛何殊,是名小大平等,佛為大聖故。如來既具法眼,不異 菩薩,菩薩亦具法眼,與佛無異,是名因果平等。菩薩因人,如來果人故。如來既具佛眼,不異諸佛,諸佛亦具佛眼,與佛平等,是名佛佛道同。此中不惟佛與佛 同,在凡同凡,在聖同聖,斯為直顯般若本體,平等一如,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也。(1)示佛見圓見竟。

    (2)示佛知圓知

    「須 菩提!於意云何?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 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 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前明佛能見之眼,此明佛所見生心。世界無 邊,眾生類廣,生心不一,故逐一舉問,先舉恆河沙,以問空生。如來說是沙不?答曰如來說是沙。再舉一恆河中沙,一沙一河,而論恆河之數,曰有如是沙等以顯 恆河之多,再舉眾恆河中沙,一沙一界,而論世界之數,曰是諸恆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答曰甚多。

    「佛告」下,「爾所」二字,作如許解,謂如許界中,所有國土,一切眾生,有若干種心,如來一一盡知是妄;何以故知其是妄,如來說諸心,皆非離相無住真心,是假名為心耳。

    「所以者何」,徵釋上文。所以如來說,生心非真,是妄者何也?乃是佛智鑑知,一切眾生,生滅妄心,三際遷流,念念不住,全無實體。過去已過去,現在無住處,未來尚未來。古德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處妄緣無,妄緣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昔日初祖達磨,於少林面壁。二祖慧可,斷臂求法。磨問:「斷臂何為?」可曰:「求大師與我安心。」磨伸手曰:「將心來與汝安。」可即時回光返照,心無心相。答曰:「覓心了不可得。」磨曰:「與汝安心竟。」可於言下大悟,紹繼祖位。果能人人悟心不可得,即得離相無住真心矣。

    傳燈錄云:德山禪師,著金剛經青龍疏鈔一 百卷,聞人說南方盛傳禪宗,不立語言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謂為魔子魔孫,待我去教化他。遂將青龍疏鈔一百卷,擔起離蜀,來至南方。途中肚飢,向婆子 買油滋點心。婆子指擔云:「這個是什麼?」答曰:「青龍疏鈔。」又問講何經。答講金剛經。婆曰:「吾有一問,經中有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 可得,未審上座點那個心?道得點心供養,道不得請別處去。」山無對,心中竊思,南方婆子,尚且如是,其僧安可輕視。遂往龍潭參信禪師。信預知其來,囑知客 僧,明日周金剛(俗姓周人呼他周金剛)來山求見,與說外出。晚間引至相見。會晤後,送出方丈,吹滅紙燈,忽然大悟。乃曰:「窮諸玄辯,若一毫置於太虛;竭 世樞機,似一滴投於巨海。」竟將疏鈔舉火焚之。(2)示佛知圓知竟。

    (3)示實福非福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此斷第十六種,無心布施無福疑。上言三心 皆不可得,又無生可度,無土可嚴,一切佛境界,亦應無得,則菩薩所修福德因緣,豈不亦同虛幻耶?恐有此疑。故以無住之福,其福甚多以破之。承上言,我說三 心皆不可得,在汝之意,以為云何?設有人以不可得心為因,用滿三千界寶施為緣,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當機云: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以是 因緣,即以不可得心之因,界寶布施之緣;既心不住心,則施亦無住,福感無漏,故曰甚多。他譯甚多下,有佛言如是如是,秦譯略之。

    心印疏云:或問心既不可得,則修福亦不可 得,如何能得甚多福德,此云何通?答豈不聞乎,犀因玩月紋生角,象被雷驚花入牙。蓋月非有意於犀,而犀玩之生紋;雷非有心於象,而象驚之起花。以是類推, 如雷長芭蕉,磁石吸鐵,皆無有心,而有是力,物既尚爾,理何不然,是知不可得心,為不得之得,乃大得也,故言甚多,復何疑哉!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此如來就當機所答,而印定實福非福,故呼 其名而告之曰若福德有實,是住相布施,成有漏因,福有終盡,其福則寡,故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是離相布施,成無漏因,福等虛空,其福乃多,故如 來說得福德多。此正如來佛眼圓見,佛心悉知,一切眾生,事行理行,得福多寡之不同;以顯實相本體,由來平等,無住乃證故。1、約知見圓明竟。

    2、約色相言說,分三
    (1)示即色非色 (2)示即相離相 (3)示即說非說

    (1)示即色非色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斷第十七種,實無何有身相疑。上云實無 有法,佛得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恐疑一切無有,如來何以猶有身相?故此舉問,以釋其疑。前云:不可以身相見如來,又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何以此 處復問色身諸相,豈不重之又重也?當知前者,說身說相,初無具足之言,乃指應化身;今身相皆以具足稱者,是指實報身。由菩薩因中萬行莊嚴,果上萬德圓滿, 具足,即圓滿微妙之相。

    問:色身與下諸相,有何差別?答:色身是報身之總相;而諸相,乃報身之別相。報身名盧舍那,此譯淨滿,修行菩薩,惑淨智滿,先得根本智,成自受用報身;次得後得智,成他受用報身。若有住著,亦礙法身,故約此以明無住本體。

    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具足者,證最高大 身,有無量勝妙之色,故曰色身。問其可以具足見不?即審其心有住無住。答云不應。以住則成礙,不見法身。「何以故」下,釋云:如來說具足色身者,乃萬行所 感之果報身也。報化非真佛,故云即非具足色身。法身本不離色身,亦不即色身,故曰是名具足色身。以此觀之,如來具足色身,尚屬有為;況九界之色身乎?倘若 住著色身,即屬有為,而非一塵不染,無為之般若本體矣。(1)示即色非色竟。

    (2)示即相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如來復問:可以具足諸相見不者,無微不至 也。不獨色身具足,即非具足,是名具足。即諸相無不皆然,具足諸相者,準華嚴相海品云:略云如來有九十八種大人相,廣明有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相。一 一身分,眾寶妙相,以為莊嚴。所謂相相無邊,無一相而不具足,故云具足諸相。即非是名,準上可知。相而無相,無相而相,見而無見,無見而見者也。(2)示 即相離相竟。

    (3)示即說非說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斷第十八種,無身何以說法疑。上云:如 來身相,即非身相,恐疑身相既不可得見,而豈說法亦不可得聞耶?故明無法可說,以破之。「汝勿謂」與「莫作是念」,皆誡止之詞。如來度生,隨機說法,皆是 無緣而應,本不曾作念,我當說何法。故誡之曰:汝不可說,如來有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然無念何能有說呢?如空谷本不作念應聲,自然有聲斯應。況如來不思 議業智,豈待作念而說耶!又誡曰:莫作是念者,不獨不可說,即念亦不可起也。

    「何以故」,徵釋曰:若有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了解如來所說之義故,當知佛所說法,因機施教,如谷應聲,原無實法。若說如來實有說法,即同謗佛。

    「須菩提」下,伸其正義,謂說法者,實無有法可說,是名說法;設若有法可說,即著法相。

    宗通云:如來不可以身相見,亦不可離身相 見;非身而身,是為法身。佛法不可以言說顯,亦不可離言說顯;無說而說,是為妙說。前謂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法無定法,猶帶法在;說無定說,猶帶說在。不 能無說,焉可無身;既已無身,將誰說法?至此一法也無,尚有何於身相,尚有何於言說耶!

    昔須菩提尊者,巖中宴坐,空中雨花。尊者云:「雨花是誰?」答曰:「我是天帝。」又云:「雨花何為?」答曰:「供養尊者,善說般若。」尊者云:「我於般若,未嘗說一字。」天曰:「如是,尊者無說,我乃無聞,無說無聞,是真般若。」

    維摩經云:維摩詰問文殊:「何等是菩薩入 不二法門?」文殊曰:「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仁者當說,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維摩默然。如維摩詰,是真入不二法 門,真所謂無說而說也。本經發起序中,如來亦以無言說法,說一卷無字金剛經,即無法可說,是名說法。2、約色相言說竟。

    3、約眾生非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慧命者,慧以德言,命約壽說,即長老之異名。須菩提,證大阿羅漢果,解空第一,已得空慧,與般若真空妙慧相應,以慧為命,不惟我空慧,乃是三空慧,以此智慧,能續法身慧命故。

    爾時慧命須菩提,聞說佛不可以相見,法不 可以聲求,二者甚深之義,恐末法眾生,難以信解。故問可會有眾生,於未來世之中,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如是般若大法,末世不無生信之人,自有 一類大乘根器眾生,能生信心。此等眾生,已達離相無住,本無我法,如來說名真是菩薩。故曰彼非眾生,然解雖已圓,修證未極,故曰非不眾生,即現前非不是眾 生也。

    何以故,此等眾生,還名眾生,如來說實非凡夫眾生,是名菩薩眾生。而能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唐長慶二年,長安興善寺,靈幽法師暴亡, 見二使引見閻王。王問在世習何業?對曰常持金剛經。閻王合掌賜坐,命幽朗誦一遍。王曰:「念此經中,而少一章,如貫花之線,中有不續。真本在濠州鍾離寺, 石碑上,可往查對,遍告人間;師壽合終,今加壽十年,歸勸世人,受持此經。」幽既還魂,奏聞其事,奉敕遣使,往濠州查看,果有此六十二字,遂命增入。秦譯 本無,今據魏譯本增補。(一)審示竟。

    (二)直顯,分二
    1、呈悟蒙證 2、正顯本體

    1、呈悟蒙證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

    此斷第十九種,無法如何修證疑。上云無有 定法,名為菩提;實無有法,而得菩提,恐疑既無有一法可得,豈佛果亦是無得耶?故須菩提白言世尊,佛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觀此「耶」字,雖 似有疑,卻是呈悟。故佛言如是如是。以空生既悟般若本體,無得之旨,故重言如是以證之。1、呈悟蒙證竟。

    2、正顯本體,分二
    (1)自性平等 (2)諸相平等

    (1)自性平等,分四
    A、親證無法 B、直示平等 C、轉釋平等 D、引事顯勝

    A、親證無法

    「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佛以自證菩提,以顯般若無得之旨,故呼 當機之名,而告之曰:我於無上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無上正等正覺。「少法」者,對多法言,但非無有三明六通,五眼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諸法可 得。乃至少法亦無所得,若有少法可得,是名法縛,則是妄未盡,而理未圓,不名無上菩提。

    問:如來因中勸修萬行,果上而成萬德,名 得菩提,何謂無有少法可得?答:楞嚴經中云:譬如演若達多,晨朝以鏡照面,愛鏡中頭,眉目可見,嗔責己頭,不見面目,怖頭已失,無狀狂走。忽然狂歇,頭非 外得。喻眾生無上菩提,迷時本無失,悟時亦無得。佛證菩提,亦復如是,安有少法可得。

    壇經云:妙性本空,無有一法可得。既無一法可得,寧有菩提可證耶?我佛無得無證,無名可名,是以強名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親證無得竟。

    B、直示平等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法」,即是眾生真性,般若實相本體是也。此體生佛同具,迷悟一如。楞嚴云:眾生本元真如,與諸如來,成佛真體,無二無別。故曰平等。

    凡夫不見真性,妄識分別,自生高下;謂迷時為凡則下,悟後成聖則高。不知此性能為迷悟所依,不為迷悟所變,在聖不增,在凡不減,本無高下。

    黃蘗禪師云:若觀佛作清淨光明解脫之相,觀眾生作垢濁暗昧生死之相,作此解,歷恆河沙劫,終不能得阿耨菩提。又云:心若平等,不分高下,即與眾生諸佛,世界山河,有相無相,遍十方界,一切平等,無我彼相,此本源清淨心,常自圓滿,光明遍照也。

    傅大士云:水陸同真際,飛行體一如,法中何彼此,理上起親疏,自他分別遣,高下執情除,了斯平等性,咸共入無餘。

    心印疏云:平等二字,乃諸佛出世本懷,亦 此經之教眼也。若夫序文,著衣持缽,入舍衛城,次第而乞,此明如來行平等之事也。至於次第乞已,還至本處,收衣缽,洗足而坐,此顯如來證平等之理也。及乎 正宗文中,問答發揮,皆如來說平等之法也。即其降心離相,住心無住,乃彰此平等之用也。而至菩提無法,輾轉推詳,皆顯此平等之體也,自此之後,雖有多文, 無非顯此平等之義也。即當機前來,涕淚悲泣,乃信解此平等之用也。今者復呈,菩提無得,正悟入此平等之體也。故知「是法平等」一句,乃如來畫龍點睛,只要 諸人向破壁飛騰而去耳。讀是經者,亦不可不著眼也。B、直示平等竟。

    C、轉釋平等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承上轉釋,既然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何 以現見生佛判然?凡夫未離四相,我法所蔽,不得正覺;二乘不修善法,偏於真諦,不得正等;菩薩真俗等觀,修證未滿,不得無上。果能離我人等四相,則異凡夫 之不覺,名為正覺;能修一切善法,則異二乘之偏枯,名為正等;能具修一切善法圓滿,則異菩薩之有上,名為無上。故曰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 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文以十法界反顯正明以彰菩薩真俗平等修因證果之相。

    以無我等四相,即上文應無所住,不住於相故。修一切善法,即上文而生其心,能生六度之心故。以無我等,而修善法,正終日無住,終日生心;雖修善法,能離四相,正終日生心,終日無住。真俗圓融,空有無礙,平等平等,故即得無上菩提。

    「須菩提」下,恐著善法之見,故曰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以離相之修,修即無修,但為斷妄復真,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善法。C、轉釋平等竟。

    D、引事顯勝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斷二十種,所說無記非因疑。上言修一切 善法,即得菩提。恐疑須修善法,可得菩提,而持說四句偈等,偈但名句文身,屬無記法,豈得為菩提因耶?當知偈雖文字無記法,而能詮具觀照般若,離相無住之 用;詮顯實相般若,平等自性之理。故持說福德,超勝寶施。是以舉大千界中七寶,聚如須彌山王之高大,持用布施,福德當然是多;若人以此般若波羅密經,乃至 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寶施福德比較,寶施百分,不及持說一分,即便百千萬億分,乃至種種算數譬喻,皆所不能及。

    問:經功何以如是超勝?答:佛所說法,皆從佛心無漏善性中流出,離言說相,故持說能為菩提之因,是知般若,不但修一切善法,離相可證菩提,即文字無記性,離相亦得證菩提,豈寶施有漏之因,所可及哉。大科(1)自性平等竟。

    (2)諸相平等,分五
    A、約生佛以顯平等 B、離空有以顯平等 C、無去來以顯平等 D、非一多以顯平等 E、即諸見以顯平等

    A、約生佛以顯平等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斷二十一種,平等云何度生疑。上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恐疑法既平等,生佛一如,云何如來卻度眾生?為斷此疑,故誡須菩提曰:汝勿謂如來有作是念,我當度眾生此誡其不可作是說也,「莫作是念」句,併誡其不可作是念也。

    「何以故」下,釋云: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以一切眾生,本來是佛,個個具有如來智慧德相。如來雖說法度生,本不作念。如風不涼,人人自涼。亦不住相,不見有能度之我,及所度眾生,能所相泯,生佛一如,所謂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此乃反釋。以佛與眾生,原是一體,絕無能所,若見眾生為所度,如來為能度,則能所熾然,即同凡夫見解,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不空矣,豈得稱為如來哉!上明所度空也。

    如來說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此承上,既然無我,何以如來又說,我為法王,於法自在,豈不是我耶?蓋如來說有我者,即非同凡夫之有我,乃是法身真我,體性空寂,無我而我,我而無我。乍奈凡夫之人,不解此義,以為如來,亦同凡夫之有我。

    「須菩提」下三句,恐人一聞如來說我,不 同凡夫,又認佛與凡夫有隔。故併舉凡夫而掃之。「凡夫者」三字,是舉;如來說「即非凡夫」,是掃。隨舉隨掃,令泯聖凡之見,不容分別,則聖凡平等矣。末句 「是名凡夫」,但是世俗言說,假名凡夫耳。此科文中,重重拂跡,謂如來本來無我,但凡夫執之為我,故說無我之法,以度凡夫,究竟凡夫亦本無我,不但無我, 且無凡夫,何處更有眾生可度?至此發明實無眾生滅度者,詳盡無餘矣。A、約生佛以顯平等竟。

    B、離空有以顯平等,分三
    (A)離有見 (B)離空見 (C)較福勝

    (A)離有見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此斷二十二種,以相比知真佛疑。上云:如 來者,即諸法如義,謂法身如來,不離一切諸法,即諸法中平等一如之義。後又云:不可以色身諸相見如來,恐人執前疑後,執後疑前,故復問須菩提,可以三十二 相觀如來不?前依正離相科中,已問斯義,而前云見如來不,此云觀如來不;見之與觀,不無少異;見屬現量,觀屬比量。法身如來,不但離於聲色,亦且遠於知 見,將何從而觀之!須菩提大權示現,為不達法身離相之眾生而答,故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並非須菩提前後自語相違。前既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 此乃云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實為眾生作弄引耳。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言:若以三十二相得觀如來者,則世間轉輪聖王,亦有三十二相,豈不即是如來耶?意謂法身離相,未可以著相而見。前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若不離相,安見法身?

    轉輪聖王,即金輪王,乃四王之一。世有金銀銅鐵四種輪王。金輪王王四大部洲,銀輪王王三洲除北洲,銅輪王王東南二洲,鐵輪王只王南洲一洲。金輪王所以稱聖者,能以十善化世故也。四洲諸國,無敢違命。設有違者,聖王乘輪寶先往,不待干戈,自然賓服。

    此王具足七寶:一金輪寶,名勝自在。王若 出世,海水減淺,海邊現出輪王道路,王乘此寶,一日可以遊行四天下。又有云:此寶乘之,可以遊行虛空,以今飛機,可以證知實有其事。二白象寶,其力勇健, 善能作戰,古來多用象兵。三馬寶,名勇疾風,所往諸處,其行如風。四神珠寶,即如意寶,人有所求,能雨一切寶。五主藏臣寶,名大財,隨王遊行,王欲布施, 需用財寶,向取之時,祇要有土處,掘之便得財寶。六女寶,名淨妙德,不由胞胎受生,乃屬化生。七主兵臣寶,亦云將軍寶,名離垢眼,善識兵法,名聞四洲。輪 王有此七寶,故得王四洲國土,具足千子,其身金色,亦有三十二相,不過比佛之相,稍不明顯。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者,即解如來所說離相之義,法身不可相見,故云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爾時世尊,為破眾生著相之心,而說偈言。 若一切眾生,以三十二相之色,以為能見我者;以四辯八音之聲,而求我者,此皆尋言取相,非正知見。縱有所修,必蹈邪徑,邪者偏邪,偏於有邊,故曰是人行邪 道,道即徑也。色聲為外塵之法,見求乃內心之執,法執未破,安得親見離相法身,故曰不能見如來。此佛為離常見,令人不滯於有也。

    華嚴經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不了彼真性,是人不見佛。

    肇法師云:諸相煥目而非形,八音盈耳而非聲。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法身清淨,猶若虛空,無有染礙,不落一切塵境。(A)離有見竟。

    (B)離空見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斷二十三種,福果非關福相疑。上云:不 應以三十二觀如來,如來是福果,三十二相,是積福所成之相,既云不應以相觀佛,則福果非關福相矣,恐人不滯有見,而落空見,以一切相皆不取,而成斷滅。故 呼須菩提而告之曰:汝若因聞色見聲求,是行邪道,便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是又執無之過;譬如出囿入網,解脫良難,執藥成 病,纏綿更甚。古德云:寧起有見如須彌山,莫起空見如芥子許。故誡之曰: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而得菩提。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此如來出過誡勸,因上文正宗以來,屢言無 相,無得,無說無法,破相之談,可謂極矣。當知佛以眾生著相,故教以離相之法,併佛相亦離,則十界之相俱離,若執空為是,必至斷滅因果,墮一闡提。故如來 於此,叮嚀至再,為離斷見,令人不落於空也。佛恐須菩提,一向解空第一,聞此破相之談,遂起執空之念,故曰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必至撥 無因果,說諸法斷滅,所以不惜唇舌,復誡勸之曰:莫作是念。

    「何以故」下,徵釋正義,良以發菩提心者,非但不應取法,亦不應取非法;雙離空有,方歸中道,故於法不說斷滅相。佛之教人離相,以有相之常見當離,而空相之斷見亦當離,何嘗教人斷滅相耶!

    華嚴經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 離色聲,見佛神通力,諸佛說空法,為治於有故,若復著於空,諸佛所不化。此經前來,如來皆談妙有,非有非空,故即有以說空;此後至正宗分止,皆說真空不 空,故即空而顯有;則不滯空有,雙離斷常,豈非中道實相,平等般若本體乎。(B)離空見竟。

    (C)較福勝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此較量無我福勝,若發心菩薩,以恆河沙世 界七寶,持用布施,所得福德,可謂多矣。若心有所著,乃為住相布施,則成有漏之福,感報人天,不到彼岸。若復有人,雖不能以沙界七寶布施,但能知一切法無 我,其福自勝。知一切法無我者,知人無我,則破我執;知法無我,則破法執;二執既破,即證無生法忍。於三界內外,不見有少法生滅之相。即修行六度,亦不住 人法之相,一體空寂,湛然平等,忍可於心,故曰得成於忍。

    此菩薩勝前菩薩者。以前之菩薩,寶施有漏。此之菩薩,法忍為真。即前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為得無漏福德,故勝。

    「何以故」下,徵釋福勝所以。意謂何以故,此菩薩福勝於前?以諸菩薩不受有漏福報也。「以」因也,諸助語詞。有漏之福,終有窮盡。永嘉禪師云: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虛空。福盡必墮,是以不受。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尊者,不了不受福德之義,故復問佛:云何菩薩不受福德?佛告之曰:須菩提,若菩薩受福德,即是心有貪著,乃成有漏因果,不成菩提。故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方成無漏;是不貪著之故,說不受福德。B、離空有以顯平等竟。

    C、無去來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此斷二十四種,化身出現受福疑。上云:菩 薩不受福德,又云不可色見聲求,何以如來受九界眾生供養恭敬,現身說法耶?故以法身無相而破曰: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前所說,如 來者,即諸法一如之義。如者,如如不動,動既不動,安有去來坐臥之相。故徵釋云:何以故,如來無有去來坐臥之相?如來者,法身理體,周遍十方;既然周遍, 則來無可來,去無可去,故曰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問:如來入城乞食則去,歸到祇園則來,何得云無去來?答:雲駛而見月運,月本不曾有運;舟行而見岸移,岸亦何嘗有移。乃隨眾生機見耳!

    金剛解義云:如來二字之義,而示以真佛無 相也。蓋真如法身,本無去來。其來也,心淨見佛,非是佛來;其去也,心垢不見,亦非佛去。譬如水清月現,月本非來;水濁月隱,月亦非去。可知人心有清濁, 佛本無去來。其去來者,應現化身也;無去來者,真性法身也。C、無去來以顯平等竟。

    D、非一多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此斷二十五種,法身應身一異疑。上云:法 身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恐人執著應身,隨機應現,示有去來,而生一異之見。故舉世界微塵,非一非異以破之。問須菩提言: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 界,碎之為微塵。在汝之意,以為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耶?不多耶?須菩提就事答言:甚多,世尊!此處亦有他本,無「須菩提言」四字,有者居多,故今從多 數也。

    「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何以故」者,徵起釋成。謂何以故,我說甚多;我不執實有故,隨順世諦而說多耳,若是微塵眾是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

    「所以者何」,乃重徵更釋。所以不說者是何之故,佛說微塵眾,本無自性,乃是碎世界之所成,非實有體,故曰即非微塵眾;不過假名安立,故曰是名微塵眾。

    世界可碎為塵,微塵可合成界,則世界微 塵,皆無自性,皆非實有;而眾生無有般若妙智,處處執著。聞世界著世界,聞微塵著微塵;計世界為一,計微塵為多。界既可碎之為塵,則一非定一;塵既可合之 成界,則多非定多。多非定多,則即多是一;一非定一,則即一是多。一多交互,一多無礙,此性何嘗不平等也。

    刊定記云:言世界者,喻法身也;言微塵者,喻應身也。世界一也,微塵異也。碎界作塵,塵無異性,合塵為界,界無一性。故彌勒偈曰: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異即多也。

    昔秦跋陀禪師,問生公曰:「作麼生說色空 義?」生曰:「眾微聚曰色,眾微無自性曰空。」師曰:「眾微未聚,喚作甚麼?」生罔對。師曰:「汝祇說得果上色空,不曾說因中色空。」問:「如何是因中色 空?」師曰:「一微空故眾微空,眾微空故一微空;一微空中無眾微,眾微空中無一微。」於此透得,方信平等法界,非一非異。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上明微塵非多,此明世界非一。復稱世尊 云: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本是微塵積聚所成。聚則界有,碎則界空;亦無自性,非實有體,故曰即非世界。不待碎後方空,即現在之時,性常自空,非真實有。 猶如夢境,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凡夫處長夜大夢之中,迷執實有世界,若至悟後,了知世界性空。永嘉禪師云:夢裏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又 不獨覺後方空,即在迷位之中,一切世界,未始不空?故曰即非世界。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故曰是名世界。

    「何以故」下,徵釋世界非實。何故我云, 如來說即非世界,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一合相,指真性言。真性遍滿十方,惟一無二。真性乃是整個,合而不分,本非有相,強名曰相,能為一切諸法所依 之體。非由假合而成,無始以來,常住不變,為諸法中實。非虛非幻,而世界安得而比之。世界是假合,聚塵所成故;世界有變遷,劫盡則壞故;世界是虛幻,乃非 實有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真性耳,豈有是理耶!

    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者,此仍是須菩提語。謂如來說,真性平等一相,為一合相;真性如虛空,本來無相可得,故曰即非一合相;無名勉強安名,故曰是名一合相。

    「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此佛見須菩提所言不錯,乃順其語而告之曰:真性雖為一合相,即是不可說,以其離言說相故,非語言之所能及故;「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者。以凡夫之人,不明真性之理,本來離相,妄生貪著。

    「一合相」,又釋,謂世界若執為實有者, 即是一合相。以世界之一相,乃和合多數之塵相所成,故如來說一合相。世界既可碎為多塵,則一非定一,合非定合,故云即非一合相,不過是名一合相而已。「須 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以其無有自性故。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而昧一多平等之理,故執世界為一合相。

    又以世界之一相,喻真性;微塵之多相,喻 煩惱。眾生迷真起妄,妄有八萬四千塵勞煩惱,如碎世界為微塵,煩惱雖多,究竟妄無自性,非實有體。若煩惱是實有者,佛即不說是煩惱。何以故?佛說煩惱全體 即真,故即非煩惱,但是假名無實,名曰煩惱。如微塵無自性,非實有體,若微塵是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徵釋云何以故,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 塵眾。

    真性亦復如是。以真性不離煩惱,故即非真 性,是名真性。如世界不離微塵,故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以真性是實有者,即是一合相,不能隨緣而成八萬四千塵勞煩惱。今既從真起妄,如來說真性, 即非真性,是名真性。如世界是實有,即是一合相,以一界合多塵所成之相,不可再碎為塵;今既碎界成塵,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佛謂須菩提,言真性者,即是不可說。若言 真顯妄,則成二妄。但凡夫之人,不明真性,貪著事相,故說有真性耳。如佛告須菩提言:一合相者,即是不可定說,是一是合,但凡夫貪著其事耳。此段言塵界非 多非一,正顯真妄非一非多,與法應非一非多,一多平等也。D、非一多以顯平等竟。

    E、即諸見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此斷二十六種,貪著實有我見疑。上云:凡 夫之人,貪著其事;恐疑實有我見,故以非有非無破之。謂須菩提曰: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在汝之意,以為云何?是人還能解我所說之義 不?空生深悟平等實相,般若本體,我即無我。無我說我,故答曰: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諸見平等之義。

    問:前說我等四相,此說四見,是同是異?答:相者,法所現也;見者,心所取也。執相是麤,執見是細。麤執易除,細執難破。如來示有我等四見,執著既離,此乃不見而見,非同凡夫虛妄分別之見也。

    「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此徵釋正義,何以故是人不解如來所說之義。世尊,如來說我等四見,即非我等四見,以四見無有自體可得故。為對治眾生執著之心,假立名言,而說我等四見。故曰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經中前言離我相,此云離我見,其理已是深一層。諸見俱離,則平等之本體斯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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